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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1-05-06  路德环境其他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06.pdf

//正文核心内容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156

股票简称:路德环境

二零二一年五月


目 录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议程...... 5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议案二: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

议案四:关于审议《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1

议案五: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

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9

议案七: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1

议案八: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3

议案十: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6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27

议案十二:关于制定《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29

议案十三: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1

附件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

附件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1

附件 3:2020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47

附件 4: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5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 4 号光谷软件园六期
E 区 4 栋 3F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为计票人,一名监事为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一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审议《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制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二 关于制定《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三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是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元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现公司董事会就《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附件 1)。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议案二: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监事会就《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汇报。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附件 2)。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议案三: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议案四:关于审议《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张龙平、曾国安、姜应和先生在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由独立董事代表作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附件 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议案五: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另一方面统筹复工复产,加快项目运营和订单获取,降本增效,取得一定的成绩,虽然全年营业收入受到一定影响,但净利润仍略有增长。现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2-10075 号)。审计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化幅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25,039.95 30,369.21 -17.55 22,540.10

营业利润 6,163.86 6,135.35 0.46 3,421.20

利润总额 6,700.70 6,127.10 9.36 3,27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4.08 4,405.57 8.36 1,828.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2.84 3,049.91 -22.86 6,925.74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变化幅度(%)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87,879.46 52,687.25 66.79 46,323.92

负债总额 13,686.60 15,541.96 -11.94 14,20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0,790.62 33,599.06 110.69 29,215.59

期末总股本 9,184.00 6,888.00 33.33 6,888.0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039.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7.55%,主
要系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上半年业绩下降幅度较大,下半年随着公司的积极复工赶产虽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整体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4.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36%,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和古蔺路德产销量较上年大幅增长带来的利润增长所致。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2.86%,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营业收入下降、项目回款滞后和承兑期限为 1 年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87,879.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6.79%,公司归属
于上市公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0,790.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0.6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度 2019年度 变化幅度(%)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4 0.64 -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4 0.64 - 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3 14.03 减少 3.20 个百分点 7.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53 13.68 减少 5.15 个百分点 7.27
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6 0.44 -40.91 1.01

2020 年末 2019年末 变化幅度(%) 2018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7.71 4.88 57.99 4.24

资产负债率(%) 15.58 29.50 减少 13.92 个百分点 30.66

(三)2020 年度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化净额 变化幅度(%)

营业收入 25,039.95 30,369.21 -5,329.26 -17.55

减:营业成本 13,725.96 19,102.96 -5,377.00 -28.15

税金及附加 222.74 189.38 33.37 17.62

销售费用 505.63 713.83 -208.20 -29.17

管理费用 3,645.52 2,850.56 794.96 27.89

研发费用 1,116.91 1,095.27 21.64 1.98

财务费用 -44.93 102.22 -147.15 -143.95

加:其他收益 514.28 535.27 -20.99 -3.92

投资收益 144.95 - 144.95 1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40.96 -649.90 308.94 -47.5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28.23 -69.58 19.68 -59.43

资产处置收益 5.69 4.56 1.13 24.79

营业利润 6,163.86 6,135.35 28.50 0.46

加:营业外收入 563.00 60.58 502.42 829.35


减:营业外支出 26.15 68.83 -42.68 -62.00

利润总额 6,700.70 6,127.10 573.60 9.36

减:所得税费用 1,092.84 1,075.33 17.50 1.63

净利润 5,607.86 5,051.77 556.09 1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4.08 4,405.57 368.51 8.3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039.9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55%,营
业成本 13,725.9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8.15%,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2020 年营业收入整体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营业成本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增加了 10.60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将项目在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期间的部分费用重分至管理费用核算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为 222.7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7.62%,主
要系公司外地项目分包可抵扣减少导致预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 505.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29.17%,主要系
公司按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 697.26 万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 3,645.5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27.89%,主要
系公司将项目在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期间的部分费用重分至管理费用核算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44.9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43.95%,主要系归还借款和融资租赁款导致利息支出减少,同时银行存款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 144.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00.00%,主要系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47.5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59.43%,主要系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和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 62.01%,主要系公司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减少所致。

(四)2020 年末财务状况


1、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比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例(%)

货币资金 42,150.93 47.96 9,605.50 18.23 338.82

应收票据 1,612.46 1.83 2,865.69 5.44 -43.73

应收账款 17,513.61 19.93 12,866.56 24.42 36.12

预付款项 835.90 0.95 477.95 0.91 74.89

其他应收款 1,067.04 1.21 1,986.44 3.77 -46.28

存货 1,320.19 1.50 796.29 1.51 65.79

合同资产 814.33 0.93 - - 1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65.49 0.19 1,071.24 2.03 -84.55

流动资产合计 65,479.95 74.51 29,669.69 56.31 120.70

固定资产 17,555.22 19.98 19,085.33 36.22 -8.02

在建工程 596.62 0.68 122.17 0.23 388.33

无形资产 2,623.33 2.99 2,682.54 5.09 -2.21

长期待摊费用 1,175.32 1.34 643.17 1.22 82.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8.32 0.46 406.58 0.77 2.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70 0.05 77.77 0.15 -47.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399.51 25.49 23,017.56 43.69 -2.69

资产合计 87,879.46 100.00 52,687.25 100.00 66.79

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42,150.93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了 338.82%,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导致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 1,612.46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下降了43.73%,主要系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增加导致库存票据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7,513.61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了 36.12%,主要系公司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项目回款滞后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 835.90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了74.89%,主要系公司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1,067.04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下降了 46.28%,主要系公司保证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 1,320.19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了65.79%,主要系原材料储备增加和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待摊销的合同履约成本重分
类至存货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为 814.33 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了 100%,
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项目质保金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165.49 万元,较上年期末下降了84.55%,主要系可抵减预缴税款减少和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待摊销的合同履约成本重分类至存货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596.62 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了388.33%,主要系报告期末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筹建项目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 1,175.32 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了82.74%,主要系公司筹建的新项目临时设施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40.70 万元,较上年期末下降了47.67%,主要系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减少所致。

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说明

单位:万元

资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比例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

短期借款 2,002.61 2.28 1,217.25 2.31 64.52

应付票据 436.81 0.50 2,279.06 4.33 -80.83

应付账款 7,515.20 8.55 7,898.70 14.99 -4.86

预收款项 4.95 0.01 411.71 0.78 -98.80

合同负债 514.29 0.59 - - 100.00

应付职工薪酬 615.79 0.70 493.26 0.94 24.84

应交税费 499.76 0.57 459.89 0.87 8.64

其他应付款 582.44 0.66 422.50 0.80 37.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847.22 1.61 -1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106.63 1.26 851.72 1.62 29.93

流动负债合计 13,278.48 15.11 14,881.31 28.24 -10.77

长期应付款 - - 55.56 0.11 -100.00

递延收益 408.32 0.46 605.10 1.15 -32.5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8.32 0.46 660.66 1.25 -38.19

负债合计 13,686.80 15.57 15,541.96 29.50 -11.94

股本 9,184.00 10.45 6,888.00 13.07 33.33

资本公积 46,612.28 53.04 16,490.80 31.30 182.66

盈余公积 1,632.94 1.86 1,182.43 2.24 38.10

未分配利润 13,361.40 15.20 9,037.83 17.15 47.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0,790.62 80.55 33,599.06 63.77 110.69

少数股东权益 3,402.03 3.87 3,546.23 6.73 -4.07

股东权益合计 74,192.66 84.43 37,145.28 70.50 99.7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7,879.46 100.00 52,687.25 100.00 66.79

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2,002.61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了64.52%,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436.81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下降了80.83%,主要系公司上期末承兑到期兑付后增加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减少新开承兑支付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 4.95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下降了98.80%,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 514.29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了 100.00%,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 615.79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了 24.84%,主要系公司年底筹建项目集中计提的人员工资和年终奖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 582.44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了 37.86%,主要系泥浆处置押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了847.22 万元,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了 55.56 万元,主要系融资租赁款已全部偿还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 1,106.63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了 29.93%,主要系公司将未终止确认票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期末余额为 408.32 万元,较上年期末余额下降了32.52%,主要系主要系政府补助递延和收纳的泥浆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股本、资本公积较上年期末金额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期末金额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利润留存和计提盈余公积所致。而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期末金额却下降了 4.07%,主要系子公司绍兴路德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所致。

3、2020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净额 增减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2.84 3,049.91 -697.08 -22.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1.34 -5,007.79 3,976.4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96.60 -179.63 31,576.23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22.86%,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营业收入下降、项目回款滞后和承兑期限为 1 年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上年同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减少所致。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初步编制《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根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基于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政策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及信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等在手订单、潜在订单获取、市场拓展计划、人员储备及资金筹集等方面综合分析,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预算报告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绍兴路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贵州仁怀路德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三峡路德环保有限公司、武汉路德尚源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预算期内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国家主要税率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3、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业务、原料的市场价格及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6、本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本公司以前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7、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1 年经营目标

公司结合 2019-2020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依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
情况,综合分析公司 2021 年经营形势,预计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0 亿元,
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59.74%,较 2019 年增长 31.71%。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绩效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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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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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挂牌上市,2020 年为募集资金使用的首年。2020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2,262.06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419.62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842.44 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收到相关的利息 143.60 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为 0 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57.83 万元,手续费支出 0.0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31,746.31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31,746.31 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 0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附件 4)。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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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公司拟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现初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7,740,797.4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3,613,980.07 元。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91,84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8,368,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8.47%。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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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核查后同意续聘,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现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多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于 1945 年,重建于 1985 年,成为
新中国第一家民办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重建后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9 年成立西北业务总部,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版图进一步扩大。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5)业务资质: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
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52,717.79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共计 275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2018 年 4 月,大信国际组织被评为“国际会计网络新星”,2020 年 2 月,
大信国际会计组织首次进入国际会计联盟排行榜,位列全球第 14 名,亚太区第2 名。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
业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203 人,注册会计师较
上年增加 2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3、业务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1 亿元,为超过 20,000 家公司提
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4.51
亿元。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65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23 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 4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乔冠芳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 1996 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5 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海洲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 2009 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2 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先生

拟安排刘仁勇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5、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议案十: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现向各位股东汇报本方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津贴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外部董事,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外部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30,000 元(税前)。

如公司拟对上述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应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外部董事津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薪酬方案当月起计算,按月发
放,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外部董事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之日起停止向
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

第八条 外部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证券监管
部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如果本方案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外部董事。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
式生效,至新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单婵女士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请关联股东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议案十二:关于制定《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外部监事津贴方案》向各位股东予以汇报,具体制度如下: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津贴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外部监事,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
监事。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外部监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30,000 元(税前)。

如公司拟对上述监事津贴进行调整,应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拟订方案报监事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外部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外部监事津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薪酬方案当月起计算,按月发
放,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外部监事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的,自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之日起停止向
其发放相关监事津贴。

第八条 外部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证券监管
部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监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如果本方案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外部监事。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
式生效,至新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王能柏先生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请关联股东汪小明先生、柯剑先生及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议案十三: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公司发展战略的更好实施,公司初步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1 年 4 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6

附件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是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元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秉承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科学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和经营管理目标达成。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及国内外严峻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方面积极响应国家防疫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另一方面根据战略规划及时调整业务结构,提升公司工业糟渣资源化产品业务占比,全面统筹复工复产,提升内部管控水平,加快推进项目运营和业务订单获取,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039.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7.55%;全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4.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3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87,879.46 万元,同比增长 6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0,790.62 万元,同比增长 110.69%。

详见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2020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决策执行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 项议案。董事会依法、公正、
合理地安排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股东大会能够对每个议案进行充分的讨论,股东大会决议均已得到执行或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

序号 会议审议议案

届次 时间


1.《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年 5.《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9 2020 年 4 6.《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年 度 股

东大会 月 13 日 7.《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2019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 3,000 万
元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
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2020 年

第 一 次 2020 年 6 2、《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11,000 万元并
2 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相关事务的议案》

临 时 股 月 18 日

东大会 3、《关于审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路德生
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土地抵押申请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修订后)

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0 年 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 二 次 2020年12 2、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3 临 时 股 月 17 日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东大会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

2020 年,董事会召开 9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3 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发展战略、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

序号 会议审议议案

届次 时间

1.《关于审议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 6.《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事会第三 2020 年 3 7.《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2019 年度财务审计
1 月 24 日 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8.《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的议案》

10.《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1《. 关于审议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 3,000 万
元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的议案》

第三届董 3.《关于审议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
事会第四 2020 年 4 订<合作框架合同>的议案》

2 月 30 日 4.《关于审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产抵押
次会议

申请贷款的议案》

5.《关于审议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
土地抵押申请贷款的议案》

第三届董 1.《关于审议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
2020 年 6 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3 事会第五

次会议 月 3 日 2《. 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11,000 万元并授
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相关事务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的议案》

4.《关于审议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
土地抵押申请贷款的议案》(修订后)

5.《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 2020 年 7 《关于审议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4 月 10 日

次会议

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 2020 年 8 《关于审议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5 月 11 日

次会议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 2020 年 9 2、《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 月 28 日 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0 年

事会第九 月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的议
7 10 27 案》

次会议 日

第三届董 2020 年

8 事会第十 11 月 18 《关于收购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次会议 日

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0 年 2、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9 事会第十 11 月 30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一次会议 日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三)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等 3 个专门委员会,
2020 年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1
次,本年度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全年共审议通过 7 项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

序号 会议审议议案

届次 时间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第 2020 年 3 1、《关于公司《2017-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的议
1 一次临时 案》

会议 月 24 日 2、《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0年第 2020 年 4

2 二次临时 《关于审议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会议 月 30 日

2020年第 2020 年 7

3 三次临时 《关于审议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会议 月 6 日

2020年第 2020 年

四次临时 10 月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的
4 23 议案》

会议 日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0年第 2020 年 9 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一次临时 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 月 28 日 2、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科创板成功上市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 2,2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9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417.48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184.00 万股。公司登陆上交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软实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自愿披露》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并自愿披露投资者关注的公司其他信息。报告期内,共计披露了 16 个临时公告,1 个定期报告,13 份上市相关公告,共计 49 份挂网文件。

(六)提高公司内部管控能力

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新增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公司内部控制流程,通过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的检查工作,并持续组织业务部门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建议优化,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机构等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尽快建设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热情接待每一位投资者的来访调研、耐心接听每一通投资者的咨询电话、认真回答投资者的 e 互动问题、时刻关注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公司在接受投资者咨询中,能够专业、全面、客观对投资者咨询进行解答,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实际状况和发展前景。

三、2021 年董事会的工作思路

2021 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继续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等日常工作。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经营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

公司独立董事也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研究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公司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转为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一)公司 2021 年发展经营计划

公司秉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技创新、利国利民”的使命,致力于中国环境、生态、健康事业的发展,打造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的科技型、综合型环境服务企业。

1、投入资源,扩大运营类、循环经济类业务占比

公司以高含水废弃物的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为基础,向固废处理处置领域扩展。深入贯彻《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全面提高固废资源利用效率,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解决赤泥、钢渣、碱渣、秸秆等固废利用率较低的问题,大力推进大宗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强化全链条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实现新发展。
公司坚持以工厂化运营模式业务为主要发展方向,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加大技术与服务核心竞争力体现,打造更多标杆项目,实现工厂化
运营模式快速复制,进一步提高运营类、循环经济类业务占比,提升运营效益。
2、拓展环境服务品类、区域,白酒糟资源化布局初见成效

公司坚持深耕高含水废弃物处理行业,拓展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综合服务,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创立品牌价值。以长江流域为核心地域,目前业务已经布局湖北、浙江、江苏、广东、山西、云南、河北、贵州、四川 9 大省。

其中工业固废板块中的白酒糟资源化利用项目加速布局,成为 2021 年公司最具发展潜力的业绩增长点。古蔺路德作为白酒糟资源化利用的成功案例,得到了四川省泸州市政府的支持与肯定,同时也得到了贵州省仁怀市(中国白酒之都)政府的青睐,公司与仁怀市政府合资设立仁怀路德,作为解决仁怀市环境治理、维护生态平衡、打造白酒循环产业链,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项目,实现仁怀市白酒糟的“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处理和资源循环化利用”。计划年内开工建设,预计未来酒糟环保处理量、生物饲料产量将大幅增长;同时加大对其他糟渣资源化利用产业化技术储备和研发,进一步扩大工业糟渣处理范围,深度挖掘工业固废资源化产业发展潜力。

3、持续科技创新、技术协同

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主导,培育创新驱动文化、激发创新动力、健全创新机制及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深耕现有高含水废弃物及污水处理产业链上下游、扩展工业固废中赤泥、钢渣、碱渣、秸秆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深入研究现有工业糟渣资源化、生物发酵成熟技术并提高其附加值,横向拓展及碳减排等其他“节能、节水”环保业务,对关键技术进行多模式创新,加强技术储备及产业化应用研究。结合自身的产业化应用研究优势,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的重点实验室建立多层次产学研合作机制,高效推动公司科技进步。

4、参与国企央企混改,优势互补,持续发展

公司将通过兼并收购、股权合作等方式,推动和参与政企合作、国资混改及企企合作,适时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实现多赛道协同发展,聚合生态竞争优势,打造更多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 2021 年具体工作思路

1、加强项目生产管理,实现挖潜增效

加强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坚守安全生产、环保达标的红线管理,指导运营项目公司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建立和执行。在外部经营压力和环保政策严格要求下,向内要求企业自身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各项目的运行达标。

在市场拓展时,稳定现有工程类业务订单的同时,加大工厂化运营模式的品牌推广,通过技术创新和运营模式创新,因地制宜复制打造新的标杆项目,实现运营类业务快速增长,提高运营类业务占比。

2、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2021年将建立预算管理系统结合现有的 OA、金蝶等办公管理系统,优化和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项目和内部运转的效率,降低成本,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3、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加核心竞争力

在环保趋势愈加严格的大环境下,不断提升企业自身技术能力和运营把控能力,确保各项目建设、运行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争取领先行业水平。同时通过储备其他环保行业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借助武汉市高校的研发技术优势,深层次建立与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拓宽高含水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应用领域的研究和应用,促进公司业务横向发展,纵向深耕。

4、加强资本运作,引入优秀团队

在稳步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公司将利用上市的资本优势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寻找优秀的研发和市场团队,以多种合作方式嫁接植入公司新的业务板块,孵化培育,为公司后续发展储备势能。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

附件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第三届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的审议及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

现将监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合同>的议案》、《关于审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产抵押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审议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土地抵押申请贷款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11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相关事务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的议案》。


4、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6、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9、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0 年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 2017-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0 年度各期财务报
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和格式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编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对此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9.6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417.48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2,417.48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前提,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 年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包括合资成立武汉三峡路德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峡路德”)及收购武汉路德尚源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德尚源”),监事会对此发表意见如下:

1、三峡路德。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三峡路德,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并经过充分论证和调研,其审议程序符合《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业务的开展是公司业务深耕的重要一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合资设立三峡路德。

2、路德尚源。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收购股权并共同投资合资公司的方式开展水处理业务,其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其业务的开展是公司环保产业布局的重要一环,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股权暨开展新业务。

(五)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基本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股
票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根据《科创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未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九)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12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12.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0.60 万股
限制性股票。

(十)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能,切实履行检查、监督的职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督促、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其次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提高监事会的
工作能力和效率;再者,继续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完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

附件3:2020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事务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挥专业特长,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性建议,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选举张龙平先生、曾国安先生、姜应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同意董事会下
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张龙平先生、曾国安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龙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曾国安先生、张龙平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曾国安先生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曾国安先生、姜应和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龙平先生:196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1987 年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现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002327.SZ)独立董事、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68.SZ)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国安先生: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学专业,教授,湖北省住房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学会副会长等。1988 年至今于武汉大学任教。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应和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给排水)分会理事,《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编委等。1983 年至今,于武汉理工大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任教。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向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们严格遵守《关于在上市公司简历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能够对相关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因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参加公司全年召开的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
大会,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2020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本年度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事姓名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情况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张龙平 9 9 0 0 否 3

曾国安 9 9 0 0 否 3

姜应和 9 9 0 0 否 3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1 次,本年度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分别参加了各自任职下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议结果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张龙平 4 1 0 通过

曾国安 4 1 0 通过

姜应和 0 0 0 通过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在独立董事职责范围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2020.3.24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
第三次会议 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0.9.28

第八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2020.11.18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十次会议


2020.11.30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第十一次会议 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同时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的担保,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未发现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419.6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417.48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暨新开展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实现公司深耕产业链战略规划的目标,公司完成收购武汉路德尚源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德尚源”)80%股权,路德尚源主营业务包括工业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环保设备销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发表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发起人签署了有关股份限售的承诺,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签署了持股及减持意向、规范减持的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签署了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关于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还就避免同业竞争及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作出承诺,2020 年度,我们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十)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我们就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12 日,并同意以 12.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70.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上市后,能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稳步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并有效落实执行,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各位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1 年应继续大力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完善建设公司内控体系。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慎、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重点关注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同时,积极参加交易所的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龙平、曾国安、姜应和
2021 年 4 月 6 日
附件4: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路德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96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9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529.36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111.8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417.48 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 2,922.35 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 1,189.53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 2,722.35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保荐承销费用 20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为 33,807.01 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0年9月16日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 2-0005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挂牌上市,2020 年为募集资金使用的首年。2020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2,262.06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19.62 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842.44 万元。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收到相关的利息 143.60 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57.83 万元,手续费支出 0.0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31,746.31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为 31,746.31 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 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338,070,112.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196,226.40

减: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8,424,445.74

加:累计利息收入 578,324.88

减:手续费 736.77

加: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1,436,045.31

募集资金余额 317,463,073.28

减: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现金管理) 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7,463,073.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1501012100725061),作为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155000000859292),作为募投项目“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7905133610188),作为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共开立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2100725061 150,975,933.2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11155000000859292 19,983,805.8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127905133610188 146,503,334.10

合计 317,463,073.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419.62 万元。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419.6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路德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

[2020]第 2-00502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419.62 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

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

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符合监管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417.48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 54,800.00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万 认购日 到期日 预期收益率 收益类型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行点金系列黄 保本浮动收
公司武汉光谷科技 金看涨三层 2M 结 12,000.00 2020-10-9 2020-12-9 1.25%-3.53% 益型

支行 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光谷科技 7 天通知存款 12,000.00 2020-12-9 2020-12-30 2.025% 保本收益型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共赢智信汇率挂 14,500.00 2020-10-9 2020-11-30 1.48%-3.25% 保本浮动收


公司武汉分行 钩人民币结构性 益型

存款 01345 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共赢智信汇率挂 保本浮动收
公司武汉分行 钩人民币结构性 14,500.00 2020-12-14 2020-12-31 1.48%-2.75% 益型

存款 02298 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慧盈人民币单位 保本浮动收
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1,800.00 2020-10-12 2020-12-28 1.54%-3.18% 益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

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4-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807.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62.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62.0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向 项目(含部 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分变更)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营运资金 否 18,000.00 18,000.00 2,247.44 2,247.44 12.4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否 15,000.00 15,000.00 0.00 0.00 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14.62 14.62 0.73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000.00 35,000.00 2,262.06 2,262.06 - - - - -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及技术储备方向,正在对研发项目进行前期筛选,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设项目”尚未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着手实施信息化系统方案前期设计工作,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正逐步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保证公司发行事项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 419.62 万元支付部分发行费用。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419.6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上述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2-00502 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 419.62 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
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417.48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为 143.6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为 0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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