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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互娱: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1-08-02  三七互娱其他公告   三七互娱: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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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回购股份是基于公司股价处于较低水平,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的价值。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独立董事:陈建林 李扬 叶欣 柳光强
2021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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