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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1-08-02  天邦食品其他公告   天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2.pdf

//正文核心内容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管人员变动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邓成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邓成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邓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邓成先生辞去上述职务。

二、关于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严小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曹振先生公司财务总监,严小明先生、曹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职务资格和能力。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许 萍、鲍金红、张晖明
二〇二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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