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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日期:2022-06-10  退市易见其他公告   易见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610.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退市易见 公告编号:2022-068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
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 15 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2022 年 6 月
10 日)交易 11 个交易日,剩余 4 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
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提示: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 年 5 月 18 日,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2年 5 月 26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00093

2、证券简称:退市易见

3、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退市整理期
为十五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如公 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 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 票将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 制为 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个人投资者买入 退市整理期股票的,应当具备 2 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 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的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 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 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 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1 条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
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
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 年至 2020 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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