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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日期:2022-07-06  晋拓股份其他公告   晋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220706.pdf

//正文核心内容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TUO TECHNOLOGY CO.,LTD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 36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 6,795.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本次
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7 月 1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7,180.80 万股

1、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

2、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诺: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
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3、发行人股东磐铸合伙、锡厦合伙、沁锡合伙、磐晋合伙、昭质
合伙和铸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邱钧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
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
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
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天宇、张心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6、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张军、何绍荣、何绍葵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7 月 6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1、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发行人股东磐铸合伙、锡厦合伙、沁锡合伙、磐晋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邱钧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天宇、张心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五)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张军、何绍荣、何绍葵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或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一)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相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本预案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条件后,公司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①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30 个
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 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应为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③ 公司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遵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以集中竞价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 10%,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 3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税后)的 1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总和(税后)的 30%;

(4)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拟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企业/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发行人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如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一)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承诺

1、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企业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5、本企业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承诺

1、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6、本人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天宇、张心怡承诺

1、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5、本人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发行人股票二级市场价格;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
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发行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发行人股票二级市场价格;(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企业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发行人股票二级市场价格;(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
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未勤勉尽责,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发行人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
实现同步增长,发行人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发行人承诺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回报能力,具体承诺如下: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发行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发行人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行人也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2、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为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发行人拟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的项目经验、管理团队和销售网络等资源,通过投资多个募投项目以提升产能及拓展主营业务服务范围,以全面拓展营销、管理及服务能力,实现前述业务战略发展规划的推进。同时,发行人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建立专业化的营销和管理人才梯队,发行人也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发行人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发行人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通过不断市场开拓和产品推广,提升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定的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发行人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发行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发行人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发行人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综合发行人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并制订了发行人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科学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发行人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发行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发行人的原因外,将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
的实施。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本公司/本人前述承诺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自不再作为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无需遵守上述承诺。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若发行人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发行人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向投资者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3、发行人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若该等人员在公司领酬)等措施。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智拓投资,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若本企业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企业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若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得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企业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本企业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若本人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人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若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得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本人若未能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若未能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

3、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下列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偿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五)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天宇、张心怡,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若本人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人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若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得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七、公司利润分配的安排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情况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具备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充分披露原因。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况、现金流以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殊情况是指:(1)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研发支出等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30%以上;(3)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4、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该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每股净资产偏高、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在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度报告和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营业收入相对集中于少数大客户,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2019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按合并口径计算)的营业收入分别
为 43,744.16 万元、42,553.39 万元和 51,248.5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62.87%、62.06%和 57.42%。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为:

1、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领域,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汽车零部件产业具有单个企业的规模较大、市场集中程度较高的特点。而公司客户威巴克、哈金森等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尤其是减震零部件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使得公司出现主要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情形。

2、汽车行业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具有较高的标准和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进入整车厂或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链体系前须履行严格的资格认证程序,而这一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合作双方巨大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一旦双方确立供应关系,便形成了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格局。

未来如果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
品的需求,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新的客户,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着订单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铝材。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公司直接材料成
本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6.88%、57.68%和 61.54%,占比较高,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如果铝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导致公司毛利率的下降,并引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和盈利能力的下降。
(三)产能扩张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一定产能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上述项目系公司依据自身发展战略、综合考虑自身行业地位及管理能力等因素,以及预计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发生重大变化所确定的投资项目。但若相关产品未来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产品销售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东、何文英,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100%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张东、何文英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利益带来损害的风险。
(五)目前公司部分生产经营用房未办理产证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工业园区胡甪路和林天路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之“(一)固定资产情况”之说明,存在因产权瑕疵被责令拆除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风险。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浜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说明,确认公司的该等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且近几年无市政动迁规划。但由于上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如公司上述房产发生被要求搬迁或处罚的情形,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2022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发行人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审计截止日后,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迹象表明公司所处的行业处于重大波动或者出现明显下滑,未出现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告审阅》,中汇会计师审
阅了晋拓科技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3
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2】3596 号)。审阅意见为:“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晋拓科技公司 2022 年第 1 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晋拓科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

资产总计 139,737.92 135,365.96 3.23%

负债总计 70,371.07 68,335.07 2.98%

所有者权益总计 69,366.84 67,030.88 3.48%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变动

营业收入 21,044.13 17,546.35 19.93%

营业利润 1,803.52 1,612.19 11.87%

利润总额 1,763.97 1,602.19 10.10%

净利润 1,735.96 1,510.09 1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17.84 1,510.10 2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798.72 1,419.92 26.68%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4.40 -98.92 -3470.80%

2022 年 3 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较 2021 年末
保持稳定。

2022 年 1-3 月,公司销售收入较 2021 年第一季度上升 19.93%,主要原因系:
(1)公司与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等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达成长期 深度合作关系,并在报告期内开拓了法雷奥、博格华纳等全球知名客户,随着公 司不断进行新项目的开发并实现量产,公司汽车类零部件产品收入保持稳定增
长,使得 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2)2021 年全年铝
价呈大幅上涨趋势,公司随铝价变动调整了产品报价,产品单价的提高使得发行
人销售收入于 2022 年 1-3 月有所增长。

同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增幅分别为 11.87%、10.10%和
14.96%,增幅小于营业收入,主要因期间费用的增长。2022 年 1-3 月,发行人 因管理团队规模的扩张使得当期管理费用增长;因晋拓汽车因借款产生的利息费 用计入当期费用,使得当期财务费用增长。上述期间费用使得公司营业利润、利 润总额与净利润的涨幅小于营业收入。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分别为 20.38%和 26.68%,增幅高于营业收入。
主要因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以及控股子公司无锡法艾根因尚未完全达产实现盈利,亏损扩大引起。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1 年 1-3 月
增加 3,433.32 万元,由负转正,主要系公司当期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二)2022 年上半年经营成果预计情况

基于发行人目前的在手订单、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经初步测算,发行人2022 年 1-6 月的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同比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3,850.00~47,000.00 41,642.19 5.30%~12.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500.00~3,800.00 3,475.85 0.69%~9.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3,400.00~3,700.00 3,355.85 1.32%~10.26%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发行人预计 2022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30%~12.87%,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0.69%~9.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32%~10.26%, 2022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小幅增长,主要原因系:(1)2021 年起,受益于全球汽车行业景气度回暖,汽车零部件需求持续拓展,以及发行人对法雷奥、博格华纳等全球知名企业的成功开拓,发行人销售收入快速增长,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增长 30.17%,这一
趋势在 2022 年得以延续;(2)2022 年 3 月起我国上海地区受新冠疫情影响,发
行人及部分主要客户供应商处于长三角地区,采购、销售物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此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较小。

尽管受到疫情影响,发行人仍然在疫情期间闭环坚持生产,保留了大部分产能继续运作。而汽车产业链又是政府大力扶持复工复产的主要行业,预计疫情缓解后,发行人的订单需求会有所反弹,销售收入也将随着物流逐渐恢复正常进一步增长。此外,汽车零部件行业习惯于在春节前备货,即第四季度销售收入相对较高,预计发行人全年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将有所回升。

上述业绩情况系发行人根据在手订单情况、预计未来可实现收入及利润情
况、预计将发生的费用情况等综合考虑所做出的预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发行人声明 ................................................................................................................... 3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4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6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0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2
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15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8
七、公司利润分配的安排................................................................................... 22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24
九、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26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6目 录.......................................................................................................................... 30第一节 释义 ............................................................................................................. 36
一、一般释义....................................................................................................... 36
二、专业术语释义............................................................................................... 39第二节 概览 ............................................................................................................. 40
一、发行人简介................................................................................................... 40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41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42
四、本次发行情况............................................................................................... 43
五、募集资金用途............................................................................................... 43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5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45
二、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基本情况....................................................................... 4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及人员的利益关系....................................... 47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47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8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48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48
三、下游汽车行业波动的风险........................................................................... 49
四、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49
五、产能扩张风险............................................................................................... 49
六、市场竞争的风险........................................................................................... 49
七、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50
八、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50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50
十、目前公司部分生产经营用房未办理产证导致的经营风险....................... 50
十一、汇率变动的风险....................................................................................... 51
十二、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51
十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 51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3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53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56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产重组情况............................................................... 60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61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62
七、发行人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简介........................................................... 65
八、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70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89
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
及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92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2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
行情况................................................................................................................. 106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08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10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1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3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39
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164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181
七、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181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184
九、质量控制..................................................................................................... 184
十、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185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86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186
二、同业竞争情况............................................................................................. 187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89
四、关联交易情况............................................................................................. 191
五、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制度安排................................................. 192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3
七、公司采取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20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207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0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 21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1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1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213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近亲属关系......... 21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与公司
签署的协议情况................................................................................................. 21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15

九、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15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17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作
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17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不规范事项 .................................................................... 226
三、本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29
四、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229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33
一、最近三年会计报表..................................................................................... 233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233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241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42
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43
六、税项............................................................................................................. 296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298
八、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298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298
十、主要债项..................................................................................................... 298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302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305
十三、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06
十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306
十五、公司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307
十六、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 309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10
一、财务状况分析............................................................................................. 310
二、盈利能力分析............................................................................................. 341
三、现金流状况分析......................................................................................... 389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393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93

六、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394
七、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395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395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399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00
一、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目标................................................................. 400
二、发展计划..................................................................................................... 400
三、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402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和募集资金运用的关系......................................... 403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0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40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404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405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 405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405
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06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408
八、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16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18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418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418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情况..................................................................... 421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423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4
一、信息披露事项............................................................................................. 424
二、重大合同..................................................................................................... 424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426
四、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29
五、发行人关联方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429
六、刑事诉讼..................................................................................................... 429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3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3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43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43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433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34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35
七、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36
八、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37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38
一、备查文件目录............................................................................................. 438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网址............................................................. 438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以下简称具有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实际控制人 指 张东、何文英,二人为夫妻关系

控股股东、智拓 指 江苏智拓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
公司、本公司、
股份公司、发行 指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晋拓科技
晋拓有限、有限 指 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公司、晋拓金属

晋拓材料 指 无锡晋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曾用名无锡晋
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晋拓汽车 指 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曾用名无锡晋
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上海上晋 指 上海上晋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晋拓香港 指 Jintuo (HK) International Trade Company Limited,系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

晋拓国际 指 Jintuo International Limited

晋拓法艾根 指 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无锡法艾根 指 无锡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海缔锡 指 上海海缔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锡海合伙 指 上海锡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晋速荣合伙 指 上海晋速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恩合伙 指 无锡德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晋拓电子 指 上海晋拓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磐铸合伙 指 上海磐铸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锡厦合伙 指 上海锡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沁锡合伙 指 上海沁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磐晋合伙 指 上海磐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昭质合伙 指 上海昭质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铸磐合伙 指 上海铸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晋拓国际科技 指 JIN TUO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Ltd.

江阴顺拓 指 江阴市顺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智拓金属 指 上海智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帝倜阿尔、DTR 指 DTR CORPORATION、DTR Mexico SAN Luis Potosi, S.A.DE.C.V、
青岛帝倜阿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威巴克(烟台)汽车零部件有限
威 巴 克 、 指 公司、Vibracoustics Toluca SA DE CV.、Vibracoustic USA Inc.、
Vibracoustic TRELLEBORG TRADING SALES、Trelleborg Automotive Mexico
S.A. de C.V. 等公司的统称

威巴克(无锡) 指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
威巴克(烟台) 指 威巴克(烟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佐藤 指 佐藤雅诗(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chneider Electric Automation GmbH、SCHNEIDER ELECTRIC
施 耐 德 、 USA, INC、Schneider Electric Asia Pte Ltd、施耐德(北京)中低压电
Schneider 指 器有限公司、上海施耐德配电电器有限公司、施耐德(无锡)变频
器有限公司、施耐德(苏州)变频器有限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
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博西集团 指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博西威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等公司的
统称

哈金森 指 PAULSTRA SNC、Hutchinson Brasov、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
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康迪泰克(中国)橡塑技术有限公司、Continental do Brasil Produtos
康迪泰克 指 Auto、 ContiTech Vibration Control GmbH、 ContiTech Vibration
Control Slovakia s.r.o. 等公司的统称

无锡法雷奥汽车零配件系统有限公司、法雷奥凯佩科液力变矩器
(南京)有限公司、法雷奥西门子新能源汽车(常熟)有限公司、
法雷奥 指 Valeo Iluminación S.A.U. 、 VALEO
SYSTEMES DE CONTRÔLE MOTEUR、市光法雷奥(佛山)汽车
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德尔福 指 德尔福柴油系统(烟台)有限公司、德尔福(上海)动力推进系统
有限公司、德尔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博世 指 博世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

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东海橡塑(嘉兴)有限公司、SumiRiko
住友理工 指 AVS Spain S.A.U、SumiRiko AVS Czech s.r.o.、SumiRiko AVS
Germany GmbH 等公司的统称

PARKER HANNIFIN CORPORATION FLUID SYSTEMS
DIVISION、Parker Hannifin Hydraulic Pump and Power Systems
Division、Parker Hannifin Corporation PNEUMATIC DIVISION、派
派克 指 克汉尼汾动力传动产品(无锡)有限公司、派克汉尼汾工业液压技
术(上海)有限公司、派克汉尼汾过滤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派
克汉尼汾液压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潍坊派克汉尼汾过滤系统有
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捷豹 指 宁波捷豹振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欧姆龙 指 欧姆龙集团(OMRON),全球领先的自动化控制及电子设备制造
厂商

UR 机器人 指 优傲机器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Universal Robots 的统称

德国大陆集团(Continental AG),全球 500 强,是世界领先的汽
大陆集团 指 车配套产品供应商,康迪泰克(中国)橡塑技术有限公司、ContiTech
Vibration Control GmbH 等公司的统称

大金空调 指 大金集团(DAIKIN),全球领先的空调、压缩机生产跨国企业


域适都 指 域适都科技(Resideo),智能家居及家庭安防解决方案的全球品
牌提供商,前身是霍尼韦尔智能家居及 ADI 全球分销业务

艾默生 指 艾默生电气集团(Emerson),全球领先自动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梅特勒-特利多 指 梅特勒集团(METTLER TOLEDO),总部位于瑞士,全球先进的
天平衡器和精密仪器制造商

博格华纳 指 博格华纳集团(BorgWarner),总部位于美国,专注于设计和制造
高技术的产品来提高汽车引擎系统、传动系统和四轮驱动系统

法雷奥西门子 指 VALEO SIEMENS EAUTOMOTIVE GERMANY GMBH,法雷奥和
西门子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

采埃孚 指 采埃孚集团(ZF TRW Automotive Holdings Corp.),全球主要汽
车零部件供应商,专业供应传输、转向、底盘系统零部件

奇瑞安川 指 奇瑞安川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与日
本株式会社安川电机合资成立的合资公司

安川 指 上海安川电动机器有限公司

为达电子 指 珠海市为达电子有限公司

文灿股份 指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鸿图 指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泉峰汽车 指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嵘泰股份 指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主承销商、保荐
机构、保荐人、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

中汇会计师、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验资
计机构、会计师 指 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
事务所
天源评估、资产 指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
海华永泰、发行
人律师、律师事 指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本次发行的法律服务机构
务所

《审计报告》 指 中汇会计师出具的报告期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 指 上市后适用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案)》

稳定股价预案 指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上交所、证券交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熔化 指 对物质进行加热,使物质从固态变成液态的过程

压铸 指 全称压力铸造,是指将熔融或半熔融的金属以高速压射入金属铸型
内,并在压力下结晶的铸造方法,简称压铸。

模具 指 指压力铸造模具,是压力铸造成形工艺中,用以成形铸件所使用的
金属模具。

脱模 指 将压铸件从模具内脱出的一系列操作。

抛光 指 利用机械、化学或电化学的作用,使工件表面粗糙度降低,以获得
光亮、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

去毛刺 指 去除在零件面与面相交处所形成的刺状物或飞边。

机加工 指 机械加工是指通过机械设备对压铸件的外形尺寸或性能进行改变
的过程。

表面处理 指 在基体材料表面上人工形成一层与基体的机械、物理和化学性能不
同的表层的工艺方法。

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
汽车轻量化 指 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由
于环保和节能的需要,汽车的轻量化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潮
流。

新能源汽车 指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
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减震 指 用来抑制弹簧吸震后反弹时的震荡及来自路面的冲击。广泛用于汽
车,为加速车架与车身振动的衰减,以改善汽车的行驶平顺性。

滤清器 指 过滤杂质或者气体的作用的过滤器,比较常见的汽车过滤器有:空
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招股意向书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NTUO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20,385.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东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1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20 年 6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 368 号

邮政编码 201605

电话号码 021-57894780

传真号码 021-57894781

互联网网址 www.sh-jintuo.com

电子邮箱 webmaster@jintuo.com.cn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汽车科技、新材料科技、
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经营范围 服务、汽摩配件、灯具配件、电动工具、马达配件、五金配件、
防爆电器生产加工;注塑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模具设计制造,
电子元件生产及组装,通讯器材及配件,通讯设备及零部件,电
子产品及配件,液晶显示器及配件,导航设备及配件销售,从事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系晋拓有限以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折股,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目前注册资本为 20,385.60 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智拓投资有限公司 12,904.60 63.3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 张 东 3,768.60 18.49

3 何文英 2,512.40 12.32

4 磐晋合伙 200.00 0.98

5 铸磐合伙 200.00 0.98

6 昭质合伙 200.00 0.98

7 磐铸合伙 200.00 0.98

8 沁锡合伙 200.00 0.98

9 锡厦合伙 200.00 0.98

合 计 20,385.60 100.00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压铸、模具设计、机加工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制造工艺,公司形成了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同时还有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的多元化产品结构。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智拓投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智拓投资持有发行人63.30%的股份。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一)发起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东、何文英。张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18.49%的股份,通过磐铸合伙、锡厦合伙和沁锡合伙控制发行人 2.94%的股份;何文英直接持有发行人 12.32%的股份,通过磐晋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控制发行人 2.94%的股份;张东和何文英通过智拓投资控制发行人 63.30%股份,双方合计控制发行人 100%的股份。张东和何文英夫妇之子女张天宇和张心怡分别通过智拓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3.17%和 3.17%的股份,为张东、何文英夫妇的一致行动人。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135,365.96 110,897.54 83,127.98

负债总计 68,335.07 53,141.82 38,666.70

股东权益合计 67,030.88 57,755.72 44,461.2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1,628.91 70,333.72 71,297.09

营业利润 8,429.53 9,375.56 6,755.83

利润总额 8,744.86 9,356.81 6,729.64

净利润 8,075.17 8,294.43 6,010.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30.45 8,294.43 6,01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7,744.27 7,543.83 5,612.9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73.33 15,817.90 6,218.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59.51 -19,938.35 -14,421.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1.41 10,771.14 3,724.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24.80 6,578.88 -4,449.6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21.61 9,646.40 3,067.52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14 1.17 1.15

速动比率(倍) 0.83 0.93 0.87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66% 26.39% 35.0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0.48% 47.92% 46.5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9 2.84 3.10

存货周转率(次) 5.98 5.44 5.4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448.56 12,809.36 10,631.91

利息保障倍数(倍) 6.90 11.38 9.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 0.33 0.78 0.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0 0.32 -0.2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 0.15% 0.41% 0.75%
资产的比例
四、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和比例: 本次公开发行 6,795.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本次
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届时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发行对象 股)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注] 48,038.92 32,428.6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00.00 3,712.77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3,400.00

合 计 58,538.92 39,541.45

注: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总投资额为 20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预计投资总额为 48,038.92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2,428.68 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
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届时已累计投入的自筹资金。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资金使用计划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和比例: 本次公开发行 6,795.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本次
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发行后每股收益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24 元/股(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元/股(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届时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发行对象 股)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3,300.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900.1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均为不 律师费用:241.01 万元;

含增值税净额)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48.11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77.89 万元;

合计:4,967.11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基本情况

发行人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东

1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 368 号

联系电话 021-57894780


传真 021-57894781

联系人 邱兴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2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 谢林雷、杨博文

项目协办人 杨步钒

项目经办人 陈邦羽、张甘霖、姜力、杨丹、冯超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马靖云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12 层

3 联系电话

021-58773177

传真 021-58773268

经办律师 唐秀红、朱莹洁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强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4 联系电话

0571-88879999

传真 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章祥、葛朋、郑振

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强

5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联系电话 0571-88879999

传真 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章祥、葛朋

资产评估机构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幽燕

6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1202 室

联系电话 025-88035908

传真 025-88035908


经办注册评估师 周璇、邓嘉明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7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收款银行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

8 户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3004485897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9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及人员的利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2 年 7 月 8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2 年 7 月 13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2 年 7 月 14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2 年 7 月 1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及做出投资决定时,除本招股意向书已披露的其他信息外,应审慎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代表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营业收入相对集中于少数大客户,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2019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按合并口径计算)的营业收入分别
为 43,744.16 万元、42,553.39 万元和 51,248.5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62.87%、62.06%和 57.42%。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为:

1、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领域,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汽车零部件产业具有单个企业的规模较大、市场集中程度较高的特点。而公司客户威巴克、哈金森等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尤其是减震零部件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使得公司出现主要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情形。

2、汽车行业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具有较高的标准和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进入整车厂或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链体系前须履行严格的资格认证程序,而这一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合作双方巨大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一旦双方确立供应关系,便形成了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格局。

未来如果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新的客户,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着订单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铝材。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公司直接材料
成本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6.88%、57.68%和 61.54%,占比较高,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如果铝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导致公司毛利率的下降,并引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和盈利能力的下降。

三、下游汽车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受益于汽车行业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亦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汽车
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 年至 2014 年我国汽车产量从 1,379.10 万辆增长
至 2,372.29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46%,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但此后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2014 年至 2019 年间,我国汽车产量由 2,372.29万辆增长至 2,572.10 万辆,增幅较慢,且 2019 年汽车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5%。未来,如果我国汽车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将对公司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一方面将对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质量控制能力、项目执行能力、客户管理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将面临快速成长相关的管理风险,如何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提高管理能力、培养专业人才都将成为公司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若不能妥善解决相关管理问题,将对公司的持续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五、产能扩张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一定产能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上述项目系公司依据自身发展战略、综合考虑自身行业地位及管理能力等因素,以及预计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发生重大变化所确定的投资项目。但若相关产品未来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产品销售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六、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车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近年来,汽车轻量化趋势一方面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领域,另一方面也促使原有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扩大规模以维持竞争力,从而导致该领域竞争
日趋激烈。公司需要通过提升产品性能、技术水平、扩大产能规模等方式,以满足客户需求、应对市场竞争。若公司不能保持原有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一定影响。
七、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亦相应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5,104.99 万元、24,369.37 万元和 33,129.51万元,公司已按稳健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足的坏账准备,但是如果主要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不按时付款,则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八、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每年的折旧、摊销费用将大幅增加。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收入及利润水平未实现既定目标,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九、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东、何文英,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100%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张东、何文英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利益带来损害的风险。
十、目前公司部分生产经营用房未办理产证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工业园区胡甪路和林天路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之“(一)固定资产情况”之说明,存在因产权瑕疵被责令拆除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风险。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浜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说明,确认公司的该等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且近几年无市政动迁规划。但由于上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如公司上述房产发生被要求搬迁或处罚的情形,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21,136.89 万元、18,933.53 万元和 24,187.1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38%、27.61%和 27.10%。公司产品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如果未来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和经营成果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十二、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提出重新认定申请,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如果公司在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该项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实施了以下应对方案:

(1)加强对员工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知识的普及与宣传,使员工了解国家现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2)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力度,跟踪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3)公司在招聘新员工时,与应聘人员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及缴纳流程进行详细沟通,向应聘人员讲解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并要求新入职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法规要求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做出承担补缴或相关损失的承诺:“如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基本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者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被要求支付滞纳金或因此受到处罚的,本公司/本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补缴,并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需支付上述任何费用。”十四、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

2022 年 3 月份以来,吉林、上海等地新冠疫情反复,发行人及下游客户、
上游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然我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防疫措施,但疫情在局部地区的爆发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如果疫情持续蔓延不能及时缓解或国内疫情再次出现反复,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可能,将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NTUO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1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20 年 6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张东

注册资本:20,385.60 万元

住 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 368 号

邮政编码:201605

电话号码:021-57894780

传真号码:021-57894781

互联网网址:http://www.sh-jintuo.com

电子邮箱:webmaster@jintuo.com.cn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晋拓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 日,经晋拓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晋拓有限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共计 453,348,648.34 元按照 1:0.4232 的比例折成
19,185.60 万股,其余净资产 261,492,648.34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智拓投资、张东和何文英签署《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0 年 5 月 18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整体变更设立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18 日,经中汇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612
号)审验,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已根据折股方案将晋拓有限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股份总数 19,185.60 万股,股本共计 19,185.60
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64295662P),注册资本 19,185.60 万元。
(二)发起人

发行人依法整体变更后的总股本为 19,185.60 万股,设立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智拓投资 12,904.60 67.26%

2 张东 3,768.60 19.64%

3 何文英 2,512.40 13.10%

合 计 19,185.6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0 年 6 月,晋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为智拓投
资、张东以及何文英。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智拓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晋拓有限 67.26%的股权以及海缔锡 100%的股权;海缔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房产,主要业务为自有房产出租。

发起人张东及发起人何文英系夫妻关系,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张东与何文英合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的股权,除本公司股权外,还持有智拓投资 90%的股权、德恩合伙 100%的认缴出资份额、晋速荣合伙 99%的认缴出资份额和锡海合伙 100%的认缴出资份额,张东持有晋拓国际和晋拓国际科技 100%的股份,其中智拓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德恩合伙、晋速荣合伙锡海合伙、晋拓国际及晋拓国际科技均未从事实际业务。


发行人改制设立后,张东分别持有磐铸合伙、锡厦合伙和沁锡合伙 52.77%、33.85%和 9.24%出资份额,何文英分别持有磐晋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14.07%、40.08%和 45.85%的出资份额,上述合伙企业为员工持股平台。智拓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德恩合伙、晋速荣合伙、锡海合伙以及晋拓国际科技均未从事实际业务,晋拓国际于 2020 年 7 月注销。因此发起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晋拓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成,整体承继了晋拓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拥有其全部业务。公司改制设立时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在压铸、模具设计、机加工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制造工艺,公司形成了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同时还有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的多元化产品结构。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未发生过变化。
(五)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与原企业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由于发行人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发行人整体继承了原企业的业务,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公司与主要发起人及其他关联方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演变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变更手续的办理情况

晋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其资产负债全部由公司继承,相应的财产及权属证书由公司办理更名手续。具体情形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2004 年 7 月,晋拓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晋拓有限成立于 2004 年 7 月 1 日,设立时名称为“上海晋拓金
属制品有限公司”,是由张东和何文英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为 500.00 万元,其中张东出资 300 万元,何文英出资 200 万元,全部为货币出
资。

2004年6月30日,上海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业私字(2004)
第 27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4 年 6 月 29 日,晋拓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4 年 7 月 1 日,晋拓有限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注册登记。
晋拓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 东 300.00 60.00

2 何文英 200.00 40.00

合 计 500.00 100.00

(二)2018 年 5 月,晋拓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5 月 2 日,经晋拓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
增加至 7,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500 万元由智拓投资认缴。

2018 年 9 月 1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52290 号),截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已收到智拓
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6,500 万元,以货币出资,此次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2018 年 5 月 11 日,晋拓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完成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晋拓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智拓投资 6,500.00 92.86

2 张 东 300.00 4.29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何文英 200.00 2.85

合 计 7,000.00 100.00

(三)2019 年 10 月,晋拓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9 年 8 月 28 日,经晋拓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7,000 万
元增加至 11,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800 万元由智拓投资认缴。

2019 年 10 月 16 日,上海恺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恺阅验字(2019)第 1046 号),截至 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已收到智拓投资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800 万元,以货币出资,此次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00 万元。

2019 年 10 月 11 日,晋拓有限在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晋拓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智拓投资 11,300.00 95.76

2 张 东 300.00 2.54

3 何文英 200.00 1.70

合 计 11,800.00 100.00

(四)2019 年 12 月,晋拓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9 年 11 月 10 日,经晋拓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11,800
万元增加至 16,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由张东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 3,000 万元,何文英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 2,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恺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恺阅验字(2019)第 1050 号),截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张东、何文
英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000 万元,以货币出资,此次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11 日,晋拓有限在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晋拓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智拓投资 11,300.00 67.26

2 张 东 3,300.00 19.64

3 何文英 2,200.00 13.10

合 计 16,800.00 100.00

(五)2020 年 6 月,晋拓有限整体变更

2020 年 5 月 2 日,晋拓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性质由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整
体变更设立的相关议案,并同意以晋拓有限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 453,348,648.34 元为基准,按照 1:0.4232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共计 19,185.60 万股,其余净资产人民币 261,492,648.34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0 年 5 月 18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612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晋拓有限截
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45,334.86 万元,折合股份总数
19,185.60 万股,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7764295662P)。

股份公司的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智拓投资 12,904.60 67.26

2 张 东 3,768.60 19.64

3 何文英 2,512.40 13.10

合 计 19,185.60 100.00

(六)2020 年 12 月,第四次增资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增资议案,由员工持股平台磐晋合伙、磐铸合伙、沁锡合伙、锡厦合伙、昭质合

伙和铸磐合伙共同认购新增股份 1,200 万股,认购价格为 5 元/股。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959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已收到磐晋合伙、磐铸合伙、沁锡合伙、锡
厦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200 万元,此次变更后公司 的累计实收资本为 20,385.60 万元。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
告》(中汇会鉴[2021]5308 号),其就发行人最初设立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历
次增资予以确认。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7764295662P)。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智拓投资 12,904.60 63.30

2 张 东 3,768.60 18.49

3 何文英 2,512.40 12.32

4 磐晋合伙 200.00 0.98

5 铸磐合伙 200.00 0.98

6 昭质合伙 200.00 0.98

7 磐铸合伙 200.00 0.98

8 沁锡合伙 200.00 0.98

9 锡厦合伙 200.00 0.98

合 计 20,385.60 100.00

(七)历次股本变化的其他相关情况

发行人历次增资的原因,增资价格,定价依据、公允性和合理性情况如下:

序号 变更时间 增资方 原因及合理性 价格及定价 公允性

依据

增 强 公 司 实 1 元/注册资 增资前后发行人股权均
1 2018.5 增资 智拓投资 力、满足公司 本,按注册 由实际控制人 100%持
资金需求 资本定价 有,内部增资自行定价

增 强 公 司 实 1 元/注册资 增资前后发行人股权均
2 2019.10 增资 智拓投资 力、满足公司 本,按注册 由实际控制人 100%持
资金需求 资本定价 有,内部增资自行定价

3 2019.12 增资 张东、何文英 增 强 公 司 实 1 元/注册资 增资前后发行人股权均
力、满足公司 本,按注册 由实际控制人 100%持


序号 变更时间 增资方 原因及合理性 价格及定价 公允性

依据

资金需求 资本定价 有,内部增资自行定价

磐晋合伙、磐 5 元/股,根

铸合伙、沁锡 激励员工,调 据公司 2020 参照当年度上市公司收
4 2020.12 增资 合伙、锡厦合 整股权架构, 年盈利情况 购标的市盈率平均水
伙、昭质合 完善公司治理 及行业市盈 平,具有公允性

伙、铸磐合伙 率水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股权转让行为,有关股权变动为双 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 益安排。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产重组情况

为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提升发行人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
竞争力,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分别收购了晋拓材料和上海上晋。另外,报告期内,
为聚焦主业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将未从事相关业务的子公司海缔锡转让给
智拓投资。鉴于晋拓材料、上海上晋在被发行人收购前均受张东和何文英的控制, 因此,上述交易均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基本情况如下:
(一)2019 年转让海缔锡

1、本次重组的具体内容及履行的法定程序

2019 年 11 月 24 日,晋拓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转让海缔锡 100%股权
(对应出资额 2,300 万元)转让给智拓投资。

2019 年 11 月 25 日,智拓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 2,300 万元收购海缔
锡 100%股权。同日,晋拓有限与智拓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海缔 锡 100%的股权转让给智拓投资,转让对价为 2,300 万元。

2020 年 1 月 13 日,海缔锡完成上述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

2、交易价格合理性及支付情况

海缔锡于 2018 年 12 月设立,被收购前一年无实际经营业务。海缔锡主要从
事房屋租赁业务,其资产系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 5398 弄 9、10 号
全幢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根据上海东洲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 《房地产估价报告》(沪东洲房估报字(2019)第 SJ0062G01 号),经评估,该

块资产价值 2,235 万元。发行人为聚焦主业,剥离投资性房地产,2019 年 1 月,
发行人将该资产按照 2,200 万元对海缔锡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海缔锡注册资本增加至 2,300 万元。因考虑海缔锡主要资产系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按照注册资本转让具有公允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款已结清。
(二)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张东和何文英始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绝对的控股地位,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重组后,发行人规模持续扩张,盈利能力不断提升,除管理团队规模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有所扩充外,公司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除上述交易外,公司设立以来未进行其他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 2018 年收购晋拓材料和上海上晋前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占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事项

项 目 发行人 占比

晋拓材料 上海上晋 合计

资产总额 15,840.46 234.03 16,074.49 46,532.99 34.54%

净资产 4,465.44 222.96 4,688.40 23,587.23 19.88%

营业收入 11,506.63 17.13 11,523.76 50,369.71 22.88%

利润总额 257.69 -29.20 228.49 4,064.03 5.62%

发行人 2018 年的收购事项占发行人各项指标比例较小,均未超过 50%,发
行人申报财务报表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规定。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序号 验资事项 审验金额 验资文号 验资机构 报告日期

1 晋拓有限 500 安业私字(2004) 上海安信会计师事 2004.6.30
设立出资 万元 第 2702 号 务所有限公司

2 第一次增资 7,000 信会师报字[201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8.9.11
万元 第 ZA52290 号 (特殊普通合伙)


序号 验资事项 审验金额 验资文号 验资机构 报告日期

3 第二次增资 11,800 恺阅验字(2019) 上海恺阅会计师事 2019.10.16
万元 第 1046 号 务所(普通合伙)

4 第三次增资 16,800 恺阅验字(2019) 上海恺阅会计师事 2019.12.31
万元 第 1050 号 务所(普通合伙)

5 整体变更 19,185.60 中汇会验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0.5.18
万元 [2020]5612 号 (特殊普通合伙)

6 第四次增资 20,385.60 中汇会验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0.12.28
万元 [2020]6959 号 (特殊普通合伙)

7 验资复核 - 中汇会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1.6.1
[2021]5308 号 (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由晋拓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中汇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中
汇会审[2020]3458 号),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晋拓有限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453,348,648.34 元。晋拓有限以此净资产为基础按照 1:0.4232 的比例折成19,185.60 万股,净资产高于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8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612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晋拓有限截
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45,334.86 万元,折合股份总额
19,185.60 万股,股份共计 19,185.60 万元。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的设置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公司的权力机构

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
会负责,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负责公司重大的生产经营决策和确定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会设五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的设置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使董事会的决策更科学、民主,从而有效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的主要职能部门

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职能是:

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监督公司制度文件的执行;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人事部:负责公司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公司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人才的招聘;建立和完善公司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负责公司薪酬、福利工作,制定公司福利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年度预决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法务部:负责公司诉讼或非诉讼事务,审查公司经济合同并起草重大合同和规范性框架协议;负责对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管理部:负责公司事务类、会务接待类、文书类、制度建设类、企业文化类等行政工作;负责公司食堂管理、宿舍管理、车辆管理、保洁管理等后勤工作,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

品质部:负责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外部审核、质保体系文件管理、档案管理、供应商评审管理、质保监查及调查分析、不合格品项管理等工作。

商务中心:负责公司合同管理、报价管理、跟踪订单、客户维护与管理等工作。

工程技术中心:建立、健全企业产品技术和工艺技术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研发规范、推行并优化研发管理体系;组织实施研发,监控每个研发项目的执行过程,并组织研发成果的鉴定和评审;制定知识产权规划,及时申请专利,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制造中心:组织和管理工厂区域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负责产品制造的生产进度、直接人力成本控制、车间安全、产品质量等工作。

采购部:负责公司物资材料、固定资产的采购工作,配合完成由品质部负责组织的相关物资材料、固定资产的供应商评审工作。

证券部: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筹备与组织;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股东名册等资料;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的组织及筹备,负责公司上市前后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七、发行人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4 家全资子公司,2 家非全资子公司,
其基本情况如下:

1、无锡晋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晋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00 万元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工业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研发、销售;铝合金铸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模具的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工业自动化零部件、通讯及家电零部件、电动工具、防爆电器、金属制品的制造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26,498.61

净资产 4,227.75

净利润 442.95

注:上述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2、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8 日

注册资本:12,8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2,800.00 万元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祥路 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智能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通讯产品、智能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50,776.81

净资产 11,434.44

净利润 -1,098.35

注:上述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3、上海上晋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上晋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0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 366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铸造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器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180.24

净资产 175.23

净利润 -20.02

注:上述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4、晋拓科技(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拓科技(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编号:2779571

董事:张东


股本:10 万美元

注册地:香港西环干诺道西 135 号锦添工业大厦 6 楼 616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境外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工业零部件进出口,技术咨询服务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318.57

净资产 -34.13

净利润 37.97

注:上述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5、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 年 3 月 24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3,50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 39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 60%股权、上海法艾根汽车有限公司持有 17%股权、无锡承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23%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设备、通讯产品、智能家居用品的销售,从事智能科技、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4,838.57

净资产 2,939.19

净利润 -60.81

注:上述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6、无锡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 年 7 月 14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 万元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港南路西、泾虹路南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

股权结构:晋拓法艾根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3,674.90

净资产 172.61

净利润 -327.39

注:上述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八、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张东、何文英和智拓投资,各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张东

张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101081967********,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其详细简历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2、何文英

何 文 英 女 士 , 中 国 国 籍 ,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3502111966********,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其详细简历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3、智拓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智拓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27 日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1,800.00 万元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祥路 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

法定代表人:何文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WFHHM4M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企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化软件设计与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15,705.03

净资产 11,955.06

净利润 293.6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智拓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张 东 11,000.00 55.00

2 何文英 7,000.00 35.00

3 张天宇 1,000.00 5.00

4 张心怡 1,000.00 5.00

合计 20,000.00 100.00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有张东、何文英以及智拓投资,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智拓投资 12,904.60 63.30

2 张 东 3,768.60 18.49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3 何文英 2,512.40 12.32

合 计 19,185.60 94.11

1、智拓投资

智拓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12,904.60 万股,持股比例为 63.30%,智拓投资的
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之“(一) 发起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2、张东

张东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3,768.6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8.49%,其详细简历
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会成员”。

3、何文英

何文英女士直接持有发行人 2,512.4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2.32%,其详细简
历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会成员”。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东和何文英,两人系夫妻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张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18.49%的股份,通过磐铸合伙、锡厦合伙和沁锡合伙控制发行人 2.94%的股份;何文英直接持有发行人12.32%的股份,通过磐晋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控制发行人 2.94%的股份;张东和何文英通过智拓投资控制发行人 63.30%股份,双方合计控制发行人 10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张东和何文英夫妇之子女张天宇和张心怡分别通过智拓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3.17%和 3.17%的股份,为张东、何文英夫妇的一致行动人。

张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10108196707******,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其详细简历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 董事会成员”。

何文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50211196610******,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其详细简历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会成员”。

张天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10227199509******,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张心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50206200108******,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发行人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海缔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别为智拓投资、德恩合伙、晋拓国际科技、锡海合伙、磐铸合伙、锡厦合伙、沁锡合伙、磐晋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其实际经营的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控制关系 实际经营业务

1 海缔锡 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持股 100% 房产出租

2 德恩合伙 实际控制人张东夫妇合计持有 100%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出资份额

3 锡海合伙 实际控制人张东夫妇合计持有 100%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出资份额

4 磐铸合伙、锡厦 实际控制人张东担任普通合伙人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
合伙、沁锡合伙 存在实际经营业务

5 磐晋合伙、昭质 实际控制人何文英担任普通合伙人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
合伙、铸磐合伙 存在实际经营业务

6 晋拓国际科技 实际控制人张东持有 100%出资份额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上述企业实际从事业务与公司存在明显差别,不构成同业竞争。上述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海缔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海缔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2,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300.0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 39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张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3AFD1J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室内外装璜及设计,日用百货、工艺礼品、针纺织品、电子产品、智能家居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经营业务:自有房产出租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2,082.53

净资产 2,080.11

净利润 -82.23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海缔锡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智拓投资 2,300.00 100.00%

合计 2,300.00 100.00%

2、德恩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德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 年 1 月 7 日

认缴出资额:2,4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0 万元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祥路 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文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0RE0F94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德恩合伙无实际经营业务。

(3)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德恩合伙的合伙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张 东 2,352.00 98.00%

2 何文英 48.00 2.00%

合计 2,400.00 100.00%

3、锡海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锡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 年 1 月 21 日

认缴出资额:2,4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 39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文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1F221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锡海合伙无实际经营业务。

(3)合伙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锡海合伙的合伙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张 东 1,200.00 50.00%

2 何文英 1,200.00 50.00%

合计 2,400.00 100.00%

4、磐晋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磐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认缴出资额:1,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0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 39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文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W6M3P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997.40

净资产 997.40

净利润 -2.60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合伙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磐晋合伙共有 29 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1 何文英 董事、总经理 普通合伙人 140.75 14.07

2 何绍荣 总经理助理 有限合伙人 675.00 67.50

3 鹿峰起 管理部副课长 有限合伙人 15.04 1.50

4 王军 品质部项目经理 有限合伙人 14.69 1.47

5 连晓刚 品质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11.50 1.15

6 高兴 模具研发部副课长 有限合伙人 10.96 1.10

7 封峰 生产部副课长 有限合伙人 10.50 1.05

8 张明明 品质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9.51 0.95

9 张令波 生产部副课长 有限合伙人 9.46 0.95

10 姜玉柱 生产部副课长 有限合伙人 8.86 0.89

11 龚静 生产部副课长 有限合伙人 8.50 0.85

12 弋育升 品质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8.32 0.83

13 马荣 品质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8.23 0.82

14 丁小辉 品质部副课长 有限合伙人 7.80 0.78

15 孟照雷 模具研发部副课长 有限合伙人 7.50 0.75

16 潘星宇 品质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6.50 0.65

17 杜俊东 品质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18 张吉祥 物流部副课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19 方银树 品质部测量员 有限合伙人 4.50 0.45

20 姚学凡 品质部测量员 有限合伙人 4.00 0.40

21 王小东 品质部测量员 有限合伙人 4.00 0.40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22 丁瑞娥 品质部测量员 有限合伙人 4.00 0.40

23 乔灿 品质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4.00 0.40

24 张良 品质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3.00 0.30

25 姚永丽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3.00 0.30

26 季大林 品质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3.00 0.30

27 陈春霞 生产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2.88 0.29

28 朱方洲 品质部测量员 有限合伙人 2.50 0.25

29 康凯 品质部测量员 有限合伙人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5、磐铸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磐铸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认缴出资额:1,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0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 39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W5J2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998.11

净资产 998.11

净利润 -1.8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合伙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磐铸合伙共有 26 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 东 董事长 普通合伙人 529.65 52.97

2 孙邱钧 董事、副总经理 有限合伙人 202.91 20.29

3 王建辉 生产部副总经理 有限合伙人 105.00 10.50

4 吴世超 技术部项目经理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5 汪 卓 技术部项目经理 有限合伙人 10.89 1.09

6 王 帅 项目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

7 李朝洁 设备管理员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

8 季 鼎 技术部项目经理 有限合伙人 9.25 0.93

9 徐永华 项目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9.00 0.90

10 卢 洋 技术部项目经理 有限合伙人 7.50 0.75

11 卢新琳 项目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6.50 0.65

12 孙 攀 设备管理员 有限合伙人 6.50 0.65

13 王 琳 设备管理员 有限合伙人 6.25 0.63

14 陈国栋 证券事务代表 有限合伙人 6.00 0.60

15 颜小冬 技术部项目经理 有限合伙人 6.00 0.60

16 何绍葵 仓库管理员 有限合伙人 5.75 0.58

17 李友文 压铸技工 有限合伙人 5.75 0.58

18 刘 朋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5.50 0.55

19 许乐乐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5 0.51

20 王少康 项目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1 沈鹏斌 项目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2 李志成 设备管理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3 郭新彬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4 高运强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5 李记东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4.50 0.45

26 欧志波 项目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3.00 0.30

合计 1,000.00 100.00


6、沁锡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沁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认缴出资额:1,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0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 39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W5H6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997.52

净资产 997.52

净利润 -2.48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合伙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沁锡合伙共有 34 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 东 董事长 普通合伙人 102.44 10.24

2 张 军 业务总监 有限合伙人 525.00 52.50

3 曹秋勇 模具研发部副经 有限合伙人 52.00 5.20


4 王红梅 管理部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35.00 3.50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5 方来柱 生产部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25.50 2.55

6 强世成 模具研发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24.16 2.42

7 刘君昊 加工部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22.14 2.21

8 郝素侠 管理部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21.36 2.14

9 吴 昊 技术部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0 孟金金 财务部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1 钱 岚 财务部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2 黄 虎 生产部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

13 尉立丹 生产技术员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

14 李玉洲 生产技术员 有限合伙人 8.62 0.86

15 王乐乐 生产技术员 有限合伙人 8.17 0.82

16 吴 威 生产技术员 有限合伙人 7.75 0.78

17 王 伟 生产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7.00 0.70

18 陈 勇 生产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6.50 0.65

19 李洋洋 生产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6.25 0.63

20 姜智忠 生产部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6.00 0.60

21 马永刚 生产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5.75 0.58

22 黄剑锋 CNC 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5.50 0.55

23 马江涛 CNC 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5.50 0.55

24 马世堂 生产技术员 有限合伙人 5.50 0.55

25 安书伟 设备管理部 有限合伙人 5.25 0.53

26 孙德东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7 吴永太 项目经理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8 张 胜 生产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9 刘立柱 CNC 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30 丁二敏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3.00 0.30

31 陈永端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3.00 0.30

32 夏云河 CNC 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3.00 0.30

33 向信英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2.88 0.29

34 杨必秀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2.75 0.28

合计 1,000.00 100.00


7、昭质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昭质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认缴出资额:1,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0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 39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文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W5FX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998.16

净资产 998.16

净利润 -1.84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合伙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昭质合伙共有 42 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1 何文英 董事、总经理 普通合伙人 405.84 40.58

2 戚佃村 生产技术部总监 有限合伙人 107.75 10.78

3 邱丽萍 管理部总监 有限合伙人 75.00 7.50

4 张奇 业务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50.00 5.00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5 李宜春 业务部副经理 有限合伙人 39.89 3.99

6 许心慧 审计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35.50 3.55

7 沈连根 财务部会计 有限合伙人 31.00 3.10

8 叶燕玲 财务部会计 有限合伙人 31.00 3.10

9 孙德桂 管理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18.00 1.80

10 幸红梅 商务部主任 有限合伙人 12.25 1.23

11 沈三弟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

12 李庆朴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8.53 0.85

13 牟俊辉 司机 有限合伙人 7.79 0.78

14 方雷弟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7.77 0.78

15 牟方生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7.64 0.76

16 刘晓龙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7.61 0.76

17 杨兴标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7.58 0.76

18 李云贵 人事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7.50 0.75

19 孙庆宪 后勤班长 有限合伙人 7.50 0.75

20 卢家松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7.25 0.73

21 刘金革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7.25 0.73

22 王勇 后勤班长 有限合伙人 7.10 0.71

23 王华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7.00 0.70

24 汪海涛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7.00 0.70

25 史学冬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6.50 0.65

26 胡启波 后勤班长 有限合伙人 6.25 0.63

27 张金路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6.00 0.60

28 吴思娴 业务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5.75 0.58

29 林刚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5.71 0.57

30 晁锋锋 采购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5.25 0.53

31 李辉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32 姚广平 后勤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33 窦括贤 后勤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34 赵伟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35 杨光辉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4.50 0.45

36 朱长宝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4.50 0.45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37 黄启军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4.50 0.45

38 王延新 厨师 有限合伙人 4.50 0.45

39 田新红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4.06 0.41

40 孙庆凯 压铸班长 有限合伙人 4.00 0.40

41 张引娣 生产部作业员 有限合伙人 2.75 0.28

42 苗金通 商务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8、锡厦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锡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认缴出资额:1,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0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 39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W4C9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998.07

净资产 998.07

净利润 -1.93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合伙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锡厦合伙共有 30 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张 东 董事长 普通合伙人 338.47 33.85

2 周巧云 管理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125.00 12.50

3 刘如明 品质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87.38 8.74

4 高 东 管理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80.00 8.00

5 张雨生 技术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75.00 7.50

6 沈小峰 生产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55.97 5.60

7 韩 乔 技术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30.30 3.03

8 李 锋 生产技术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30.01 3.00

9 赵金华 模具研发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24.00 2.40

10 张 磊 生产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1 张 燕 人事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16.00 1.60

12 张清伟 生产技术部经理 有限合伙人 12.00 1.20

13 朱小勇 模具设计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10.50 1.05

14 吴兴友 模具技师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

15 向忠华 模具研发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9.00 0.90

16 张金林 模具技师 有限合伙人 6.50 0.65

17 张 豪 模具保养班长 有限合伙人 6.00 0.60

18 谭 侔 模具研发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5.88 0.59

19 林久钗 CNC 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0 施永健 模具研发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1 白 海 模具研发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2 王海涛 模具技师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3 张 畅 模具技师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4 李 磊 模具技师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5 朱学涛 模具研发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6 马建华 模具研发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7 茅胡辉 模具技师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8 陈平方 模具设计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9 王发应 生产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4.00 0.40

30 欧阳俊阳 生产部班长 有限合伙人 4.00 0.40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合计 1,000.00 100.00

9、铸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铸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认缴出资额:1,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0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 39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文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W4B0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998.08

净资产 998.08

净利润 -1.92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合伙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铸磐合伙共有 29 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1 何文英 总经理 普通合伙人 488.06 48.81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职务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2 付成坤 管理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68.88 6.89

3 张海云 生产计划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68.04 6.80

4 吴书洪 压铸课长 有限合伙人 28.00 2.80

5 孙毅 商务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27.67 2.77

6 牟洪友 压铸课长 有限合伙人 26.44 2.64

7 王家照 生产技术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25.45 2.55

8 杨忠献 设备管理课长 有限合伙人 25.00 2.50

9 何鹭雅 人事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24.04 2.40

10 朱永霞 品质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22.50 2.25

11 王鲜 品质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21.11 2.11

12 程士清 设备管理课长 有限合伙人 20.17 2.02

13 王巍 商务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

14 高世明 压铸课长 有限合伙人 19.96 2.00

15 李兵 生产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17.29 1.73

16 崔小竹 后勤班长 有限合伙人 17.17 1.72

17 祁勇 物流部课长 有限合伙人 10.83 1.08

18 朱稳 压铸课长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

19 杨乾隆 生产计划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7.65 0.77

20 刘杰 生产计划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7.50 0.75

21 柏爱权 IT 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7.50 0.75

22 张振刚 IT 工程师 有限合伙人 6.50 0.65

23 张少兰 物流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6.25 0.63

24 许鹏 设备管理课长 有限合伙人 6.00 0.60

25 甘志平 物流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5.00 0.50

26 姚茂江 物流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4.00 0.40

27 张陆骥 生产计划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3.50 0.35

28 王琼 生产计划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3.00 0.30

29 刘义 物流部专员 有限合伙人 2.50 0.25

合计 1,000.00 100.00

10、晋拓国际科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拓国际科技有限公司(JIN TUO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Ltd.)
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1 日

注册编号:1952282

股份:5.00 万股

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

董事:张东

主营业务:无实际经营业务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晋拓国际科技无实际经营业务。

(3)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晋拓国际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张东 5.00 100.00%

合计 5.00 100.00%

注:上述出资额未实际缴纳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智拓投资,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六)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相关情况

申报前一年新增的股东为磐晋合伙、磐铸合伙、沁锡合伙、锡厦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上述股东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相关内容。


2、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增资议案,由员工持股平台磐晋合伙、磐铸合伙、沁锡合伙、锡厦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共同认购新增股份 1,200 万股,认购价格为 5 元/股,发行人参考自身市场估值确定本次增资价格,具有公允性。

3、关联关系、股份代持情形说明

新增股东与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 张 东 张东担任磐铸合伙、锡厦合伙和沁锡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何文
英担任磐晋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沁锡合
2 何文英 伙的有限合伙人张军系张东之弟;磐晋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何绍
荣系何文英之弟;磐铸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何绍葵系何文英之兄

3 高玉东 铸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张海云系监事高玉东配偶

4 林顺安 铸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何鹭雅系监事林顺安配偶

5 许春艳 锡厦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刘如明系监事许春艳配偶

除上述情况外,新增股东磐晋合伙、磐铸合伙、沁锡合伙、锡厦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20,385.6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6,795.20 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00%,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27,180.80 万股。

按本次发行新股 6,795.20 万股,则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开发行前 公开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公开发行前 公开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1 智拓投资 12,904.60 63.30 12,904.60 47.48

2 张 东 3,768.60 18.49 3,768.60 13.86

3 何文英 2,512.40 12.32 2,512.40 9.24

4 磐晋合伙 200.00 0.98 200.00 0.74

5 铸磐合伙 200.00 0.98 200.00 0.74

6 昭质合伙 200.00 0.98 200.00 0.74

7 磐铸合伙 200.00 0.98 200.00 0.74

8 沁锡合伙 200.00 0.98 200.00 0.74

9 锡厦合伙 200.00 0.98 200.00 0.74

本次发行公众股 - - 6,795.20 25.00

合 计 20,385.60 100.00 27,180.8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智拓投资 12,904.60 63.30

2 张 东 3,768.60 18.49

3 何文英 2,512.40 12.32

4 磐晋合伙 200.00 0.98

5 铸磐合伙 200.00 0.98

6 昭质合伙 200.00 0.98

7 磐铸合伙 200.00 0.98

8 沁锡合伙 200.00 0.98

9 锡厦合伙 200.00 0.98

合 计 20,385.60 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 东 董事长 3,768.60 18.49

2 何文英 董事、总经理 2,512.40 12.32

合 计 6,281.00 30.81

(四)股东中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下列股东间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

张东直接持有智拓投资55.00%出资额并担任其监事;
1 张 东 18.49 分别持有磐铸合伙、沁锡合伙和锡厦合伙52.97%、
10.24%和33.85%的出资份额,并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张东与何文英系夫妻关系

何文英直接持有智拓投资35.00%出资额并担任执行
2 何文英 12.32 董事;分别持有磐晋合伙、铸磐合伙和昭质合伙
14.07%、48.81%和40.58%出资份额,并都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

3 智拓投资 63.30 张天宇和张心怡分别持有智拓投资5.00%出资额;张
天宇、张心怡系张东、何文英夫妇子女

4 磐晋合伙 0.98 何文英之弟何绍荣持有磐晋合伙67.50%出资份额;何
磐铸合伙 文英之兄何绍葵持有磐铸合伙0.58%出资份额;张东
5 0.98 之弟张军持有沁锡合伙52.50%出资份额;方来柱持有
6 沁锡合伙 0.98 沁锡合伙2.55%出资份额,朱永霞持有铸磐合伙2.25%
铸磐合伙 出资份额,两人系夫妻;林刚持有昭质合伙0.57%出
7 0.98 资份额,向信英持有沁锡合伙0.29%出资份额,两人
8 昭质合伙 0.98 系夫妻;高兴持有磐晋合伙1.10%出资份额,高东持
有锡厦合伙8.00%出资份额,两人系兄弟关系;吴威
9 锡厦合伙 0.98 持有沁锡合伙0.78%出资份额,吴思娴持有昭质合伙
0.58%出资份额,两人系姐弟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及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分别为 1,233 人、1,065 人和 1,308 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结构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表所示:

细分类别 人数 占比(%)

行政及管理人员 117 8.95

销售人员 48 3.67

研发技术人员 180 13.76

生产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 963 73.62

合 计 1,308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如下表所示:

细分类别 人数 占比(%)

本科及以上 81 6.18

大专 210 16.06

高中及中专 314 24.01

高中以下 703 53.75

合 计 1,308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年龄分布如下表所示:


细分类别 人数 占比(%)

51 岁及以上 119 9.10

41-50 岁 343 26.23

31-40 岁 475 36.31

30 岁及以下 371 28.36

合 计 1,308 100.00

(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 1,217 1,009 1,179

已缴人数 1,160 985 1,003

未缴人数 57 24 176

未缴人数占比 4.69% 2.38% 14.9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原因如下:

单位:人

未缴纳原因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当月未办理完成缴纳手续的新 49 19 7
入职员工

异地缴纳 5 3 3

自愿放弃缴纳员工 2 1 165

失地农民 1 1 1

合计 57 24 176

公司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基本为农村户籍,该部分员工流动性较大,2019 年自愿放弃社保人数较多主要系缴纳社保会减少实际工资收入。2020 年公司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员工已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 年修订)的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合制度(现已统一
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农保制度(现已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被纳入法律规定范畴,属于社会保险领域的基本制度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 号)的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此,部分农村户籍员工自愿选择缴纳新农合、新农保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2)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签署劳动合同的员 1,217 1,009 1,179
工人数

已缴人数 1,144 910 432

未缴人数 73 99 747

未缴人数占比 5.99% 9.81% 63.36%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因如下:

单位:人

未缴纳原因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当月未办理完成缴纳手续的新 31 23 7
入职员工

自愿放弃缴纳员工 42 76 740

合计 73 99 747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由个人与企业共同承担,个人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将降低个人当月的实际收入,由此导致部分员工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观意愿。目前,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住宿,以满足公司员工的住宿需求。公司农村户籍的员工人数较多,该部分员工在户籍地拥有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缴纳城镇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低。公司通过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公积金制度,截至报告期末,自愿放弃缴纳员工人数为 42 人,占总合同工的 3.45%,占比较低。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 号)相关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公司未为公司部分农村户籍
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亦未违背相关指导意见的精神。

(3)足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应缴未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金额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未缴纳社保金额 5.88 48.55 405.95

未缴纳公积金的金额 5.72 87.24 175.46

合 计 11.60 135.79 581.41

利润总额 8,744.86 9,356.81 6,729.64

占 比 0.13% 1.45% 8.64%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4%、1.45%和 0.13%,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发行人已采取措施,加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农村籍员工新农合、新农保的缴纳,逐步提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规范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公司重视并遵守国家关于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在员工招聘时与求职者就公司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及缴纳情况进行详细沟通,并向其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得员工的支持和认可,积极推动公司员工参加城镇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不存在故意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少缴、漏缴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针对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公司积极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规范:1)要求各主体对所有新入职员工及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对所有新入职员工及时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2)积极劝导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阐述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意义。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情况如下:


(1)社会保险证明情况

2022 年 2 月 9 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晋拓科技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处罚记录;2021 年 7 月 1
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晋拓科技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松江区共查处案件 0 起,无处罚记录;2021 年
1 月 5 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晋拓科技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松江区共查处案件 0 起,无处罚记录。
2022 年 2 月 9 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
晋拓法艾根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处罚记录;

2022 年 2 月 25 日,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企业劳动保
障守法情况证明》,确认晋拓材料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在
锡山区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2021 年 8月 11 日,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证
明》,确认晋拓材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在锡山区发现有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2021 年 2 月 7 日,无锡
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证明》,确认晋拓
材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在锡山区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2022 年 2 月 25 日,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企业劳动保
障守法情况证明》,确认晋拓汽车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在
锡山区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2021 年 8月 11 日,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证
明》,确认晋拓汽车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在锡山区发现有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2021 年 2 月 7 日,无锡
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证明》,确认晋拓
汽车自 2018 年 4 月 8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在锡山区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2022 年 2 月 25 日,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企业劳动保
障守法情况证明》,确认无锡法艾根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
未在锡山区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2)住房公积金证明情况

2022 年 2 月 8 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
存情况证明》,确定晋拓科技于 2010 年 7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有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记录。2021 年 7 月12 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确定晋拓科技于 2010 年 7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有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022 年 3 月 2 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函》,确定晋拓材
料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单位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规而受
到本中心追缴、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情形。2021 年 8 月 24 日,无锡市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函》,确定晋拓材料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本证明
出具之日,该单位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规而受到本中心追缴、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情形。

2022 年 2 月 25 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函》,确定晋拓
汽车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单位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规而受
到本中心追缴、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情形。2021 年 8 月 24 日,无锡市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函》,确定晋拓汽车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至本证明
出具之日,该单位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规而受到本中心追缴、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情形。

2022 年 3 月 2 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函》,确定无锡法

艾根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单位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规而受
到本中心追缴、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情形。

3、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

按照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仍存在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征缴机构要求限期补缴的可能。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应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做出承担补缴或相关损失的承诺:

“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基本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者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被要求支付滞纳金或因此受到处罚的,本公司/本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补缴,并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需支付上述任何费用。”
(三)劳务外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为解决用工需要,公司将生产工序中相对简单且为重复性较强的环节进行劳务外包。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劳务外包费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劳务外包费用 3,720.92 2,583.40 1,961.13

营业成本 73,457.87 54,336.01 55,718.69

比例 5.07% 4.75% 3.52%

1、劳务外包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扩大,为应对订单增长的需求,公司一方面加大了一线生产人员的招聘力度,另一方面将生产工序中相对简单且为重复性较强的粗加工、包装及其他等工序以劳务外包的形式补充用工缺口。

报告期内,加工的具体产品、内容,数量、金额、营收占比情况如下:


期间 产品名称 加工内容 数量(小时) 金额(万元) 占营业

收入比

粗加工 800,012.50 2,035.13 2.22%
汽车类零部件

包装及其他 166,259.60 415.48 0.45%

2021 年度 粗加工 378,217.58 966.32 1.06%
工业类零部件

包装及其他 121,017.54 303.99 0.33%

合计 1,465,507.22 3,720.92 4.06%

粗加工 635,830.50 1,557.24 2.21%
汽车类零部件

包装及其他 117,709.78 284.48 0.40%

2020 年度 粗加工 273,223.63 669.39 0.95%
工业类零部件

包装及其他 30,014.55 72.30 0.10%

合计 1,056,778.46 2,583.41 3.67%

粗加工 494,616.74 1,108.46 1.55%
汽车类零部件

包装及其他 84,872.69 189.18 0.27%

2019 年度 粗加工 270,142.86 604.08 0.85%
工业类零部件

包装及其他 26,765.43 59.42 0.08%

合计 876,397.72 1,961.14 2.75%

报告期内,劳务外包金额分别为 1,961.14 万元、2,583.41 万元和 3,720.92 万
元,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2.75%、3.67%和 4.06%,占比较低。

2、主要劳务外包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大劳务外包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劳务外包方 劳务外包费 占营业成本比

江西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1,343.37 1.83%

滕州市航飞机械有限公司 828.25 1.13%

江西锐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85.08 0.93%
2021年度 浙江俊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313.76 0.43%

嘉兴满源如劳务有限公司 230.28 0.31%

合计 3,400.75 4.63%

江西万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773.17 1.42%

江西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484.19 0.89%
2020年度 无锡金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66.94 0.49%

小计注 1 1,524.31 2.81%


年度 劳务外包方 劳务外包费 占营业成本比

滕州市航飞机械有限公司 811.52 1.49%

江西昊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09.08 0.20%

江西成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6.38 0.12%

嘉兴满源如劳务有限公司 52.60 0.10%

合计 2,563.89 4.72%

嘉兴拓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542.10 0.97%

江西成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12.18 0.74%

无锡金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26.23 0.41%
2019年度 无锡天速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188.32 0.34%

滕州市航飞机械有限公司 182.51 0.33%

合计 1,551.34 2.78%

注 1:江西万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江西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金天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1)江西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07-21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1 年营业收入约 3,2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杨立军持股 90%、徐海燕持股 10%

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
经营范围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加
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产线
管理服务,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
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滕州市航飞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滕州市航飞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05-24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1 年营业收入约 2,1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李承州持股 100%

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机械设备销售;轴承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生产线


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
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阀门和旋
塞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江西锐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锐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01-07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1 年营业收入约 1,9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王勇持股 99%,朱大明持股 1%

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生产线
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
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
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浙江俊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俊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04-15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1 年营业收入约 5,2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岳喜林持股 90%,陈丽持股 10%

劳务派遣服务(凭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人力装卸服务、物流
仓储服务、劳务信息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以服务
外包的方式从事企业生产线管理、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数据
经营范围 处理、招聘流程服务;教育咨询;计算机数据处理;计算机软件开发服
务;产品外包装设计、图文设计服务;日用品、办公用品、一般劳保用
品、皮革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
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嘉兴满源如劳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嘉兴满源如劳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09-07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1 年营业收入约 5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张丽持股 60%、陈哪丽持股 20%、杜乾持股 20%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
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
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养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单位后勤
经营范围 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生产线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
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6)江西万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万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03-31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0 年营业收入约 1,5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杨立军持股 99%、徐海燕持股 1%

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人事代理;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
存、发布和咨询服务(凭有效经营许可证经营);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以
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外包方式从事人才招聘;生产线外包;国内陆路货运
经营范围 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搬运、包装、装卸;后勤管理;食品配送服务;
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金属制品、船舶配套设
备、制冷设备、光学光电仪器销售;纺织品及服装的设计及销售。(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无锡金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无锡金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01-15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0 年营业收入约 6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杨立军持股 90%、徐海燕持股 10%

企业管理服务(不含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会议
及展览服务;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广告;企业营销
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组织
经营范围 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建筑劳务分包;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电子产
品、普通机械的研发、生产、加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五金产品、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办公设备、建筑材料、通用机械
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8)江西昊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昊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09-20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0 年营业收入约 2,0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高山持股 95%、孙振宇持股 5%

人力资源服务;人事代理;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
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力资源软件服务;以人力资源业务流
程外包方式从事人才招聘、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图文设计制作、
经营范围 生产线外包;国内陆路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搬运、包装、装卸;
后勤管理;食品配送服务;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机电设
备、金属制品、船舶配套设备、制冷设备、光学光电仪器销售;纺织品
及服装的设计及销售,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江西成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成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01-07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0 年营业收入约 1,3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张腾飞持股 90%、胡冬冬持股 10%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数据处理技术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保洁服务;物业服务;
猎头服务;代驾业务;代理记账服务;企业证件代办服务;酒店管理;
家政服务;从事技术开发;会务服务;代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手续;以服
务外包形式从事技术开发、从事生产线的管理及外包;后勤管理;提供
经营范围 包装服务;提供电力技术咨询;机电设备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餐饮配送;汽车配件、
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金属制品、船舶配套设备、制冷设
备、光学光电仪器、纺织品及服装的设计,制造、加工和包装(限分支
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0)嘉兴拓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嘉兴拓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03-27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0 年营业收入约 990.00 万元

股东情况 王悦持股 100%

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
经营范围 理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生产线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无锡天速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无锡天速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09-29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2020 年营业收入约 5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刘明浩持股 100%

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电源设备、服装、
光电元器件、太阳能设备及配件的加工、包装、检测;劳务派遣经营;
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服装服饰、电子元器件、太阳能设备、
经营范围 金属制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咨询);
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保洁服务;搬运装卸服务;仓储
服务;包装服务;绿化养护;货运配载;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3、各期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人数及占发行人员工人数的比例、相关费用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相关人员的岗位分布及薪酬情况,对应劳务数量以及费用变动与发行人经营业绩相匹配,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跨期核算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员工所在岗位均为生产人员。劳务外包的人数及占发行人员工人数比例、相关费用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劳务外包月平均人数(人) 376.00 273.00 211.00

正式工月平均人数(人) 1,386.00 1,160.00 1,278.00

用工人数小计(人) 1,762.00 1,433.00 1,489.00

劳务外包人数占用工总数比 21.34% 19.05% 14.17%

劳务外包费用(万元) 3,720.92 2,583.40 1,961.13

正式工(生产及管理人员)薪酬(万 10,899.63 7,899.65 9,659.94
元)

营业成本(万元) 73,457.87 54,336.01 55,718.69

劳务外包费用占营业成本比例 5.07% 4.75% 3.52%

用工支出合计占营业成本比例 19.90% 19.29% 20.86%

注:月平均人数按照当年 1 月到 12 月员工人数平均值统计。

(1)劳务数量以及费用变动与发行人经营业绩相匹配

报告期内,劳务外包数量占用工比分别为 14.17%、19.05%和 21.34%,劳务
外包费用占营业成本比分别为 3.52%、4.75%和 5.07%。受到公司基层员工流动性大、临时性用工紧张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用工需求增加的影响,公司劳务外包数量、费用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正式工、劳务外包人员平均数量合计分别为 1,489.00 人、1,433.00人和 1,762.00 人,上述人员相关费用支出合计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20.86%、19.29%和 19.90%,2020 年因疫情停产、社保减免等因素影响使得当年度用工人数和费用支出下降,2021 年因铝材价格涨幅较大,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提升使得人工成本占比下降。因此,公司劳务数量以及费用变动与发行人经营业绩相匹配。

(2)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跨期核算情形

① 费用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劳务外包公司系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涉及发行人的关联方,并非专门或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其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价格均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外包平均单位人工费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劳务外包平均单位人工费用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小时/人

期间 本公司 文灿股份 广东鸿图 嵘泰股份 泉峰汽车 旭升股份

2021 年 25.39 / 27.82 23.69 / 23.30

2020 年 24.45 / 21.80 21.94 / 24.90

2019 年 22.38 / 21.64 / / 22.7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外包价格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区间内,各公司劳务外包价格受地域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差异较小。除同行业上市公司外,其他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如旭升股份亦存在劳务外包,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劳务工价格与旭升股份较为接近。因此,公司劳务外包费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接近,具有公允性。

② 不存在跨期核算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跨期核算劳务外包费的情形,公司按月与外包方结算服务费用,建立了完善的核算流程和内控体系。

公司与外包方签订外包服务协议,约定了劳务费的结算方式、结算单价和结算周期;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安排生产,向外包方下达生产指令、质量要求;外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按月与公司核对劳务外包业务量,并基于双方约定的单价计算当月劳务外包费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财务向劳务外包方支付相应费用,并由对方开具劳务费发票。

公司每月由人力部门根据生产部门审批过的工作量汇总计算当月劳务外包费,财务部据此计提当月劳务外包费用并进行成本核算,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跨期核算的情形。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期承诺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期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七、公司采取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五)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七)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详见本节“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在压铸、模具设计、机加工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制造工艺,公司形成了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同时还有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的多元化产品结构。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领域多年,持续服务于威巴克(Vibracoustic)、哈金森(Hutchinson)、帝倜阿尔(DTR)、住友理工、大陆(ContinentalAG)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拥有领先的研发能力、专业的管理团队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司还积极布局工业类零部件,在智能家居板块,公司与博西集团(BSH)、大金(DAIKIN)等合作,向其供应洗衣机、冰箱、空调等相关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板块,公司与施耐德(Schneider)、UR 机器人(Universal Robots)等合作,向其供应伺服马达、感应器、机器关节所需要的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板块,公司积极研发卫星通讯、5G 通讯所需要的零部件,以适应新兴产业和新基建的需求。公司现已具备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可以根据下游各行业的景气周期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实现协同发展。

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创新制造为动力”的经营理念,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公司连续多次被威巴克、大陆、住友理工、博西集团、大金等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并于 2013 年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上海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 年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压铸件企业 20 强”、2018年获批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2019 年和 2021 年分别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 50 强”、“优质压铸件金奖”、“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荣誉。
(二)主要产品与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汽车类零部件和工业类零部件,其中汽车类零部件为核
心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汽车类零部件

公司汽车类零部件产品主要分为汽车安全零部件、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 近年来,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机遇,致力于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电控系 统、热系统等核心零部件技术研发,通过前期与客户协同进行产品研发、技术改 进、工艺优化,实现了多项技术和工艺突破,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已向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博格华纳(BorgWarner)、 法雷奥西门子(Valeo Siemens)、安川等量产供货。

产品大类 产品分类 示意图 主要客户

减震系列、安全 威巴克、哈金森、
汽车安全零部件 带部件、真空泵 帝倜阿尔、住友理
等零部件 工、大陆等

滤清器部件、变 派克、康明斯、曼
汽车动力零部件 速箱壳体、导轮、 胡等

阀板等零部件

电机系统、电控 博格华纳、法雷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系统、热交换系 西门子、安川等
统等零部件

2、工业类零部件

公司工业类零部件主要为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和信 息传输设备零部件。

产品大类 产品分类 示意图 主要客户

智能家居 三角架、马达端 博西集团、大金、
零部件 盖、空调压缩机等 域适都等

零部件

机器人关节、马达 施耐德、UR 机器
工业自动化及 电机、液压控制系 人、梅特勒-特利多
机器人零部件 统、精密衡器等零 等

部件

信息传输设备 微波放大器、基站 台扬科技、阿维亚
零部件 放大器、滤波器等 网络等

零部件

(三)主营业务发展历程

公司前身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7 月 1 日,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整体变更设立为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分类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从产品应用领域看,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之“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从生产工艺看,公司产品主要采用有色金属压铸及机加工制造技术,所属行业为“C33 金属制品业”。
(二)行业的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行业的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使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铸造行业及相关产业政策,指导产业投资及技术改造等,同时负责新建和在建项目的审批等。工业和信息化部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的标准以及准入条件,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行业管理和编制行业规划,协调相关政策;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中国铸造协会是全国铸造企业、地方社团组织及与铸造业务有关的企业、研究设计院所、大专院校等自愿结成的行业组织。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和宣传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行为,反对恶性的低价竞争和制造低劣产品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协助政府组织制定、修订压铸行业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压铸生产过程
的指导性文件;调查、搜集、整理国内压铸行业基本信息资料和国外精铸专业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为企业的发展和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供资料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中的汽车零部件生产,既受到压铸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影响,亦对汽车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十分敏感。目前,汽车工业向新能源转型,汽车轻量化作为提升续航里程的主要途径已成为未来发展趋势,而铝压铸件替代传统钢铁件是实现轻量化的重要手段。相关行业的主要扶持和鼓励政策及法律法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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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明确四点要求以帮助加速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产业 2020 年 行业的发展。具体目标包括到 2025 年将新
发展规划 10 月 国务院办公厅 的纯电动车的平均能耗降低到 12.0 千瓦时
(2021—2035 年)》 /100 公里,并将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新车总
销量的 20%。

工业和信息化 进一步强调了纯电驱动发展战略,提出至
《节能与新能源汽 2020 年 部指导、中国 2035 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比超过 50%,
车技术路线图 2.0》 10 月 汽车工程学会 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 100 万辆左右,
组织编制 节能汽车全面实现混合动力化,汽车产业
实现电动化转型。

《产业结构调整指 2019 年 国家发改委 将“车体、转向架、齿轮箱及车内装饰材
导目录》(2019 年本) 11 月 料轻量化应用”列为鼓励类产业。

交通运输部、 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进一步加大节
绿色出行行动计划 2019 年 国家发改委、 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行业
(2019-2022 年) 6 月 工信部等 运营补贴政策,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
12 部委 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
电动车。

《进一步优化供给 国家发改委会 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持续优化新
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2019 年 同工业和信息 能源汽车补贴结构;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 1 月 化部、商务部 代;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市场的实施方案 等 10 部委 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优化地方政
(2019 年)》 府机动车管理措施。

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新能源
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汽车产业投资管 2018 先进制造装备、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
理规定》 年12月 国家发改委 装备研发和产业化。主要包括:新能源汽
车领域重点发展非金属复合材料、高强度
轻质合金、高强度钢等轻量化材料的车身、
零部件和整车等。

确定未来汽车产品新能源化、轻量化智联
《汽车产业中长期 2017 年 国家发改委、 和网联的发展方向;目标规划通过未来十
发展规划》 4 月 科技部 年持续努力,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突
破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等先进汽车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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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轻量化新材料、高端制造装备等产业
链短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
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
系。

《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7 Al-Ca合金,Al-In合金,Al-V合金,Al-Ca-In
重点产品和服务指 年 1 月 国家发改委 合金,铝合金压铸材料产品等被列入《战
导目录》 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将“金属型压力铸造技术”、“铝及镁合
《工业“四基”发 2016 年 国家制造强国 金压力下铸造成形工艺(低压、半固态、
展目录(2016 年版)》 11 月 建设战略咨询 高真空压铸)”、“高强度铸材料”列入
委员会 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
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的发展目录。

提出重点发展“汽车发动机和内部结构件
《有色金属工业发 用精密锻件和铝硅合金压铸件”。此外,
展规划 2016 年 工信部 “在全社会积极推广轻量化交通运输工
(2016-2020 年)》 9 月 具”,如“新能源汽车、乘用车等”,“到
2020 年,实现铝在建筑、交通领域的消费
用量增加 650 万吨”。

推动智能家居工业向智能、绿色、健康方
《轻工业发展规划 2016 年 工信部 向发展。加快智能技术、变频技术、节能
(2016-2020 年)》 8 月 环保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应用、关键零
部件升级等核心技术突破。

科技部、财政 将“铝、铜、镁、钛合金清洁生产与深加
《高新技术企业认 2016 年 部、国家税务 工技术”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定管理办法》 2 月 总局 域,为高精度、高性能压铸件的生产提供
了市场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提出重点发展“镁、真空压铸和液压成形
关于实施增强制造 2015 年 发改委 等先进工艺技术。开展轻量化材料加工及
业核心竞争力重大 7 月 整车、零部件成型生产和检测能力建设”。
工程包的通知》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压铸行业市场概况

(1)压铸概述

压铸属于高效率金属成型工艺,压铸使用的金属材料主要为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和铜合金,由于铝合金压铸件在汽车行业被广泛使用,因此在压铸件中所占比重较高。

名称 主要特点 主要应用领域

铝合金 铝合金轻巧、耐磨性强,机械强度高,传 汽车、通讯基础设备、建筑等较
热及导电性能好,并可承受相对较高温度。 重及体积较大的配件。

镁合金 成型加工性能优良,切削加工性好,耐冲 小型电动工具、厨房电器、小型
击,减震降噪效果好,电磁屏蔽能力强, 的医疗仪器、3C 产品。


名称 主要特点 主要应用领域

可以重熔回收。

锌合金 在三种有色金属中最易压铸,其具备高韧 3C产品、建筑五金、玩具、家居
性、高冲击强度及较易电镀等特质。 用品。

铜合金 铜合金具有高强度、耐热、耐蚀等特质。 用来压铸仪器、仪表零件、水表
盖圈、轴承保持器及医用钳等。

(2)压铸行业市场概况

① 全球压铸行业市场概况

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业,压铸行业最早可追溯到 19 世纪初,伴随着印刷业的繁荣而逐渐兴起。20 世纪初,美国 H.H.Franklin 公司首先采用压铸工艺生产汽车的连杆支承架,开创了压铸件应用于汽车工业的先河,成为了压铸发展史的转折点,汽车工业逐步成为压铸件最大的应用行业。自 20 世纪中期至后期,压铸技术经历了不断的改革、演进与创新,呈现跨越式的发展。20 世纪 70 年代起,世界各工业发达国家在节能、低碳化背景下,对汽车减轻质量提出种种严格的要求,以铝合金制造汽车零部件成为汽车轻量化的战略方向。受此影响,世界各国铝压铸工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压铸工业与汽车工业的依存关系更为紧密。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汽车、智能家居、信息传输设备、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医疗设备等众多领域对精密压铸件的需求稳步增长,尤其是汽车铝压铸零部件的使用量大幅增加。

目前,发达国家压铸件市场成熟度较高。随着压铸设备和工艺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黑色金属铸件被铝合金等有色金属压铸件所替代。全球压铸件的生产和消费主要集中在中国、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发达国家在装备和技术水平上的领先优势,因此其压铸件一般以汽车、通讯、航空等高质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为主。发达国家的压铸企业数量较少,但是单个企业的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在资金、技术、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

② 我国压铸行业市场概况

我国压铸产业始于 20 世纪 40 年代中后期,至 20 世纪 80 年代,我国压铸产
业有了较大的发展,许多大型企业都有了一定规模的压铸车间,专业压铸厂相继在上海、北京、重庆、沈阳、大连、宁波等大中城市建立起来。20 世纪 90 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的压铸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压铸作为重要的金
属成形技术,已经渗透到各个应用领域,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行业。

进入 21 世纪,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汽车工业进入高速增长期,汽车相关压铸件产销量随之增长,目前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压铸大国。2019
年,我国铝(镁)合金铸件产量为 685.00 万吨,自 2014 年以来增长了 17.09%。
随着下游汽车、智能家居、信息传输设备、3C 产品等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压铸行业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数据来源:中国铸造协会

2、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最大的下游市场和发展支撑是汽车行业,因此汽车行业的发展对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市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汽车行业发展概况如下:

(1)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汽车行业经过不断的革新和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汽车行业具有技术要求高、综合性强、零部件数量多、附加值大等特点,在带动工业结构升级、相关产业发展以及全球 GDP 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近十年来,全球汽车工业步入成熟发展期。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对汽车产业带来一定冲击,2009 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均出现一定的下滑,2010 年至
2017 年期间,全球汽车产量由 7,761 万辆增长至 9,730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29%,全球汽车产业整体呈上升趋势。2018 年和 2019 年全球汽车产销量虽较
2017 年有一定的下滑,但仍维持高位。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汽车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萎缩。

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OICA)

从全球汽车发展格局来看,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市场已较为成熟,需求以车辆更新为主。相较于发达国家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汽车保有量较低,潜在市场需求大,是汽车行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国家。

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OICA)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汽车制造业相较全球发达国家市场发展较晚。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分工体系的确立和汽车制造产业的转移,我国汽车产业规模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由汽车生产大国向汽车产业强国转变。

我国自 2009 年首次超越美国,跃居成为全球第一汽车产销大国,此后连续
蝉联全球第一。在 2008 年至 2017 年期间,我国汽车产量从 934.51 万辆增加至
2,901.54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42%;我国汽车销量从 938.05 万辆增加至2,887.89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31%。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2018年至 2020 年产销量有所下降,但 2020 年汽车市场消费需求明显恢复,产销量降幅收窄。2021 年中国汽车销量 2,627.50 万辆,实现正增长,增幅 3.8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2 年中国汽车总销量为 2,750 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从长期来看,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汽车保有量是影响汽车销量的决定性因素。

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对比,中国汽车千人保有量低于平均水平。2019 年中国汽车保有量 2.6 亿辆,千人保有量仅为 186 辆,远低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千人
保有量 600-800 辆的平均水平。随着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城镇化的推进,我国汽车消费的刚性需求仍将保持,未来中国汽车保有量仍将增长。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或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测算,未来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将达到 300-500 辆左右,汽车保有量有望达到 4.35-7.25 亿辆。同时,在汽车存量市场,国内存量车置换率处于较低水平,根据美国汽车经销商协会发布的《2019 年美国汽车经销商协会年度报告》,美国存量车置换率为 43.70%,而国内存量车置换率不到 20%,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随着汽车增量消费上升以及存量置换需求增加,我国汽车销售仍具有较大市场提升空间。

政策层面,国家支持汽车消费政策频繁出台。2019 年至今,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进一步扩大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2019-2020 年》、《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包括老旧汽车报废补贴、取消或放宽限购、车辆购置税调整等诸多形式的汽车行业消费刺激政策。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预计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上述政策将对汽车行业带来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我国汽车行业长期来看存在较大增长空间。

3、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和汽车工业的发展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整车制造企业逐步由传统的垂直一体化的生产模式向以整车设计、开发、生产为核心的专业化模式转变。汽车零部件生产逐渐从整车制造企业中分离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的行业。近年来,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呈现以下特点:

① 产业逐步向新兴市场转移

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围绕整车市场的发展进行布局。目前,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汽车市场容量大,是整车消费的主要增长区域,吸引了许多国际汽车巨头布局,给本地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此外,中国、印度等国家劳
动力成本较低,出于成本因素考虑,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也加快了产业转移速度,向低成本国家和地区大规模转移生产制造环节,而且将转移范围逐渐延伸到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随着发展中国家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经验积累,汽车整车制造厂商的全球化采购趋势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② 主要由美国、日本和德国等传统汽车工业强国主导

目前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由美国、日本和德国等传统汽车工业强国主导。从企业分布来看,根据《美国汽车新闻》2019 年发布的《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三足鼎立”格局基本保持不变。其中,美国以
25 家入围排名榜首,日本以 23 家居次,德国以 20 家获得第三名,中国共有 7 家
企业入榜。由此可见,全球汽车零部件大型企业主要分布在欧美及日本,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发展较快,有望逐步打破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国际巨头垄断格局。

③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快速发展

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节能环保问题逐渐引起各国的重视。传统燃油汽车作为主要的能源消耗源和污染排放源,未来将被新能源汽车代替已经形成共识。为了应对能源与环保问题,各国纷纷发布汽车电动化的时间表并跟进发布补贴政策以推广新能源汽车。我国更是将新能源汽车作为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升级、实现汽车强国战略而大力扶持。

各国/地区禁售燃油车时间表

国家/地区 政策提出时间 禁售时间 禁售范围

中国 2020 年 2035 年 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

日本 2020 年 2030 年 全面停售燃油车

英国 2020 年 2035 年 汽油、柴油车

中国海南 2018 年 2030 年 汽油、柴油车

美国加州 2018 年 2029 年 燃油公交车

爱尔兰 2018 年 2030 年 汽油、柴油车

以色列 2018 年 2030 年 进口汽油、柴油乘用车

罗马 2018 年 2024 年 柴油车

法国 2017 年 2040 年 汽油、柴油车

印度 2017 年 2030 年 汽油、柴油车

中国台湾 2017 年 2040 年 汽油、柴油车


各国/地区禁售燃油车时间表

国家/地区 政策提出时间 禁售时间 禁售范围

苏格兰 2017 年 2032 年 汽油、柴油车

德国 2016 年 2030 年 内燃机车

荷兰 2016 年 2030 年 汽油、柴油乘用车

挪威 2016 年 2025 年 汽油、柴油车

巴黎、马德里、雅典、墨西哥城 2016 年 2025 年 柴油车

数据来源:公开信息查询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数量为 136.70 万
辆,近 5 年实现 27.95%的复合增长率,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数量为 352.10
万辆,较 2020 年增长 1.6 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 2022 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
500万辆。2020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新兴技术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带动相关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增加。

图:2016 年-2022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GGII,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以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市场的扩大,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持
续加大投资、开展技术升级,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也纷纷在国内建立合资或独资公司,从整体上带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与升级。2011 年至 2020 年
A 股汽车零部件企业营业收入由 2,035.05 亿元增长至 7,010.45 亿元,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 14.73%。近两年随着汽车行业整体增速放缓,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绩增速短期内小幅下降。

2011-2020A股汽车零部件企业营业收入

8,000.00 25.00%

7,000.00 20.00%

6,000.00

5,000.00 15.00%

4,000.00 10.00%

3,000.00 5.00%

2,000.00

1,000.00 0.00%

- -5.0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营业收入(亿元) 营业收入增长率(%)

数据来源:wind

(3)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① 轻量化趋势

轻量化是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作为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汽车轻量化已成为汽车制造工业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其核心在于在保证汽车安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整车的重量,从而减少燃料消耗以达到降低污染的目的。汽车轻量化的解决方案主要分为轻量化材料替代与结构设计优化。在轻量化材料替代方案中,铝合金、高强度钢是目前重要的轻量化材料。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中制定的轻量化发展目标,到2025 年比 2015 年减重比例提升至 20%,其制定的轻量化具体发展技术路线的情况如下:

指标 2025年 2030年

车辆装备质量 较2015年减重20% 较2015年减重35%


指标 2025年 2030年

铝合金 单车用铝量达到250kg 单车用铝量达到350kg

镁合金 单车用镁量达到25kg 单车用镁量达到45kg

高强度钢 第三代汽车钢应用比例达车身重 200MPA级以上钢材有一定比例
量30% 运用

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碳纤维使用量占车重2%,成本比 碳纤维使用量占车重5%,成本
上阶段降低50% 比上阶段降低50%

因此,随着单辆汽车的铝合金用量持续上升,铝合金汽车零部件市场前景广阔。

② 进口替代及全球化采购进一步深化

随着汽车制造工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增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开发和制造能力持续提升。依靠巨大的国内汽车市场规模以及成本优势,部分优质自主厂商凭借技术积累以及资本优势在高端技术上取得较大突破,进口替代将进一步深化。

随着全球汽车工业整车厂商与零部件厂商之间专业化分工进一步加强,汽车零部件全球采购体系逐步建立,各大汽车整车厂商及知名零部件厂商逐步降低零部件自制比率。而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配套能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在不断提高,凭借着成本优势,将充分受益于全球化采购趋势带来的市场机遇。

③ 汽车零部件向专业集成化、模块化供应

汽车零部件的集成、模块化是指将以往由多个零部件分别实现的功能,集成在一个模块组件当中,实现单个模块组件替代多个零部件的技术手段。汽车零部件的集成化、模块化能够提高整车装配效率,优化空间布局,改善整车性能。汽车零部件集成化、模块化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承担更多的产品、技术开发工作,实力强大的汽车零部件厂商凭借技术和产品优势,取得更多整车厂商的合作机会。
(四)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情况和市场化格局

发达国家的压铸企业数量较少,但是单个企业的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在资金、技术、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一般以生产汽车、航空等高质量
和高附加值的压铸件为主,在技术上领先于国内大多数汽车压铸件生产企业。
国内压铸行业的集中度较低,据中国铸造协会统计,国内压铸企业超过 3,000家,但绝大多数规模都比较小,市场竞争激烈。国内汽车压铸件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汽车领域企业的配套企业,从属于下游行业的集团公司;另一类是独立的汽车精密压铸件生产企业,专门从事汽车精密压铸件的生产,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随着行业的发展,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日渐激烈,本土汽车压铸件生产企业必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引进先进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才能在行业中保持自身的市场地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压铸行业的蓬勃发展,全球压铸件的制造逐渐呈现出向我国转移的趋势,我国精密压铸件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江苏、浙江、重庆等地,规模大、专业化的企业大部分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我国在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劳动力资源、产业链配套、政策支持等方面存在优势地位,以及国内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我国汽车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国际优秀企业的进入,促进了国内压铸件生产厂商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了行业的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三省、西南地区等压铸产业集群,其中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产业集群最为突出,这两个地区经济活跃、配套产业发达,地域优势明显,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缩小与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关键零部件制造领域的差距进而实现整车关键零部件自主配套的目标,逐步打破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国际巨头垄断格局。

2、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下游最大的应用领域为汽车零部件,市场供求状况受到汽车产销量的直接影响,同时还受汽车轻量化、进口替代和参与全球供应链配套需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1)汽车行业对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需求量巨大

2021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608.20 万辆和 2,627.50 万辆。目前汽车产
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之一,连续 10 多年产销量位居全球第一。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我国汽车行业长期来看存在较大增长空间,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作为汽车零部件的基础材料,将长期受益于汽
车产业的发展。

(2)汽车轻量化将进一步推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市场需求

环保和节能需求推动汽车轻量化快速发展,使得铝合金压铸件更多应用到汽车零部件当中,将持续增加对铝合金压铸件的市场需求。实验证明,汽车整车重量降低 10%,燃油效率可提高 6%-8%,汽车整车质量每减少 100 公斤,百公里油耗可降低 0.3—0.6 升,汽车轻量化也是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的重要手段。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为应用最广泛的轻量化金属材料,以铝代钢在汽车轻量化过程中已成为主要趋势,将进一步推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市场需求。

(3)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替代和出口量逐年上升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增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开发和制造能力持续提升,依靠国内巨大的汽车市场规模和成本优势,部分优质自主厂商逐步凭借技术积累以及资本优势获取高端技术,已由依赖进口逐步实现了国产零部件的进口替代。

近年来,全球各大汽车整车厂和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全球采购趋势进一步加强。而国内生产配套能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成本和效率的优势逐渐增大,导致国产汽车零部件出口量逐年增长。2009 年至 2019 年间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额由 129.59 亿美元上升至 530.3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6.95%。且主要以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及地区为主。

(4)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市场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作为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之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会对上下游产生巨大的变革。根据中汽协最新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354.5
万辆和 352.1 万辆,同比均增长 1.6 倍。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
的预测,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将实现对燃油车的逐步替代,渗透率稳步提升,至2025/2030 年我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至少达到 58%/83%。测算对应销量将分别至少达到 1,345 万辆、2,028 万辆。

新能源汽车对传统汽车零部件的使用与传统汽车整体差别不大,涉及冲压、焊装、涂装等工艺及相应的设备和输送装置等,但在电池、电动机、电控装置、高压线束等新增零部件方面则提出了更高的减震和减重要求。随着新能源汽车的
加快普及,新能源汽车自身对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需求同样能推动压铸行业的发展,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整体提升市场空间。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和市场份额

(1)全球范围内的主要汽车零部件企业

根据美国汽车新闻发布的 2021 年全球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2020 年百
强榜中销售额前十的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国内主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如下:
单位:亿美元

排名 公司 公司英文名 国家 2020年收入

1 罗伯特·博世 Robert Bosch GmbH 德国 465.15

2 电装 Denso Corp. 日本 411.27

3 采埃孚 ZF FriedrichshafenAG 德国 334.00

4 麦格纳国际 Magna International Inc. 加拿大 326.47

5 爱信精机 Aisin Seiki Co. 日本 319.35

6 大陆(康迪泰克) ContinentalAG 德国 296.83

7 现代摩比斯 Hyundai Mobis 韩国 250.74

8 佛吉亚 Faurecia 法国 175.85

9 李尔 Lear Corp. 美国 170.46

10 法雷奥 valeo 法国 169.46

17 延锋 Yanfeng 中国 121.83

42 北京海纳川 BHAP 中国 54.53

58 中信戴卡 CITIC Dicastal Co. 中国 33.84

74 德昌电机 Johnson Electric Group 中国 24.44

79 敏实集团 Minth Group 中国 19.35

81 五菱工业 Wuling Industry 中国 18.87

87 安徽中鼎密封件 Anhui Zhongding SealingParts Co. 中国 16.27
股份有限公司

97 德赛西威 Huizhou DesayAutomotive Co. 中国 9.86

数据来源:美国汽车新闻

2021 年全球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中,国内企业中除延锋汽车排名较高外,其余主要为外资企业。总体来说,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与国际巨头仍有一定的差距,只有部分企业凭借突出的研发实力和先进的制造工艺与上述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开展合作,从而进入全球汽车产业链的领先行列。

(2)目前从事与公司竞争企业的数量

压铸业是一个产业链跨度长、覆盖面宽的产业,据中国铸造协会统计,我国压铸企业超过 3,000 家,其产品应用领域十分广泛,行业内形成了多个细分市场领域,主要应用在汽车、3C 产品、通讯基础设备、家用电器、医疗设备等领域。其中,公司产品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同时还有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共同组成了多元化产品结构。

在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体系中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主要由大型的行业巨头所构成,其产业集中度远高于上游的二级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客户重叠的行业格局。由于汽车零部件产品细分领域众多,各细分零部件产品的技术特点、生产工艺、研发环节均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企业的优势细分领域均不尽相同。

公司与同行业其他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企业普遍存在客户重叠的情况,均与公司存在潜在的竞争关系,但在产品规格、应用范围均有差异,同行业企业在各自优势领域针对特定产品直接竞争的情况较少。其次,我国绝大多数压铸企业规模较小不具备进入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名录的资质,与公司不构成竞争。
由于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链管理名录及采购明细均不对外公布,故无法准确获得目前行业内从事与公司竞争企业的数量。

4、目标市场容量情况及未来增长趋势

(1)目标市场容量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年报 2021》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汽车市场总体保持
稳定,销量 2,531 万辆,全球汽车销量占比提高至 32.5%,连续 12 年蝉联全球第
一。2021 年我国汽车销量为 2,627.50 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 352.1 万辆,新能源
汽车销量连续 4 年超过 100 万辆,连续 7 年位居全球第一。


数据来源:中汽数据,东兴证券研究所

数据来源:DuckerFrontier,东兴证券研究所

根据东兴证券研究所的研究报告,近年来,我国的单车用铝量增长较快,但相较与北美等发达国家尚有显著的差距。预计到 2025/2030 年,我国单车用铝量将有望分别超过 220/250kg,基本上达到甚至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指标 乐观 中性 悲观

单车用铝量较2020年的CAGR 3% 2% 1%

单车用铝量(kg) 229.00 219.00 208.00

乘用车市场用铝量(万吨) 537.00 511.00 487.00

铝合金单价(万元/吨) 4.00 4.00 4.00


指标 乐观 中性 悲观

汽车铝合金市场规模(亿元) 2,148.00 2,044.00 1,948.00

铝合金市场规模较2020年的CAGR 6% 5% 4%

数据来源:中汽协、中汽数据、DuckerFrontier,东兴证券研究所

注:考虑乐观情况下,2025 年中国乘用车单车用铝量达到同期美国轻型车水平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快速提升和节能减排计划的持续推进,根据东兴证券研究所的研究报告预测,2025 年中国乘用车的单车用铝量将与 2020 年北美单车用铝量持平。对 2025 年国内铝合金市场进行敏感性测算,乐观/中性/悲观预期下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 2,148.00/2,044.00/1,948.00 亿元,对应 2020-2025 年的 CAGR 分别为 6%/5%/4%。综上,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容量巨大,未来有较大发展潜力。

(2)未来增长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城镇化率的提高,我国汽车保有量的稳步增长。近三十年来,我国汽车相关产业高速发展,整车产销量产从数十万辆到 2009 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汽车产销第一,汽车也从老百姓心目中的“奢侈品”转变为家家户户买得起、用得起的大众消费品。近年来,受国内消费低迷和中美贸易摩擦等不利影响,我国汽车市场增速有所放缓。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1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608.20 万辆和 2,627.50 万辆,较 2020 年上升 3.38%和 3.81%,同时连续十二年
保持全球第一。

资料来源:Wind


从长期来看,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较低的人均汽车保有量决定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仍有较大的潜在市场空间。随着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城镇化的推进,居民消费提升空间大,我国汽车消费的刚性需求仍将保持,未来中国汽车保有量仍将增长。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或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测算,未来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将达到 300-500 辆左右,汽车保有量有望达到 4.35-7.25 亿辆,有望长期保持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地位,对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的需求将会持续上升。

5、行业进入壁垒

(1)客户壁垒

全球各大整车制造商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拥有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通常情况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通过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汽车协会组织建立的零部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TS-16949)审核后方可成为整车厂或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候选供应商;其后,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按照各自建立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对上游供应商的各生产管理环节进行现场制造工艺审核和打分;最后,在相关配套零部件进行批量生产前还需履行严格的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并经过反复的试装和验证。一旦双方合作关系确立,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通常不会轻易变换其配套零部件供应商,行业下游严格的认证标准对汽车零部件行业新进竞争者形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2)技术壁垒

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形状复杂、材料性能和精度要求高,其生产过程中的零件设计、模具制造、压铸、精密加工、工艺优化等各环节均需要长期的技术积累。压铸企业需具备较强的材料开发与制备技术、压铸技术,甚至是产品方案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能力,才能满足整车厂商和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对产品的质量要求。

(3)资金壁垒

压铸行业资本投入大,投资回报期长,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巩固产品质量,保证技术领先。熔炼设备、压铸设备、模具生产设备、机加工设备、精密检
测设备购置费用高,尤其是生产高端精密零部件,为了保证产品的精度、强度、可加工性等技术指标达到较高的水平,需要高端的进口加工设备,价值较高,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对行业内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6、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汽车零部件压铸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效益,利润的变动趋势主要受到下游整车市场价格变化和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一方面,伴随整车价格变化,汽车零部件价格存在阶段性波动,新车型和改款车型上市初期,由于整车销售价格较高、利润空间较大,为其配套的零部件亦可达到较高的盈利水平。但替代车型的推出迫使原有车型降价,配套零部件的价格相应下降。另一方面,汽车零部件行业原材料成本占比较大,原材料主要为铝材,采购价格存在波动,如不能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转移至下游客户,行业利润空间将受到影响。此外,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品有较大部分用于出口,行业利润一定程度上受汇率波动的影响。

随着下游行业蓬勃发展,本行业需求增长,从而增加行业利润。同时,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阻碍新竞争者进入,进一步保障了行业利润水平。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汽车零部件制造水平是从汽车产销大国到汽车制造强国的必由之路。为此,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对汽车行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2)汽车轻量化推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市场需求

环保和节能需求推动汽车轻量化快速发展,使得铝合金压铸件更多应用到汽车零部件当中,将持续增加对铝合金压铸件的市场需求。实验证明,汽车整车重量降低 10%,燃油效率可提高 6%-8%,汽车整车质量每减少 100 公斤,百公里
油耗可降低 0.3—0.6 升,汽车轻量化也是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的重要手段。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为应用最广泛的轻量化金属材料,以铝代钢在汽车轻量化过程中已成为主要趋势,将进一步推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市场需求。

(3)产业转移及全球化采购

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趋势促成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产业转移和全球化采购现状。出于成本因素考虑,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了产业转移,向低成本国家和地区大规模转移生产制造环节,而且将转移范围逐渐延伸到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同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一方面可以借产业转移的机会学习国外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全球化采购的机会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2、不利因素

(1)国内零部件供应商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低

我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较低,整个行业内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相对较少。缺乏规模优势一方面将制约企业产能和技术投入,导致企业较难形成规模效应,难以达到经济效益的最优化,不利于竞争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导致零部件企业在与下游整车或一级供应商的博弈中不占优势,议价能力较弱。

(2)融资渠道有限

压铸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行业绝大多数企业为民营企业,资金实力较弱,普遍缺少权益性融资手段,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投入、自身经营资金积累和银行间接融资。单一的融资渠道导致企业对生产技术追求及产品研发方面的投入低,无法长期与上下游企业的发展保持一致,后续发展潜力受到影响。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持续加大重点技术攻关,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有了大幅提高。一方面,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加快自主研发平台建设,以企业研发中心为载体,构建了较为系统的开发流程,并
完善了生产管理、采购流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了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改进、产品质量检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了产品开发能力。另一方面,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高度重视技术设备的改造升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持续增加,不断的引进先进自动化、智能化制造设备。研发投入的增加和研发体系的完善有力推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研发能力。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品部分技术水平已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部分产品在产品性能、稳定性、使用寿命与国外产品仍然存在差距,行业内大部分企业处于由引进吸收阶段向自主研发阶段推进的过程中。

2、技术特点

压铸是用于生产汽车零部件常规的工艺,压铸工艺是将压铸机、压铸模和合金三大要素有机地组合而加以综合运用的过程。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模具设计、制造技术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模具设计

模具设计是决定模具本身质量和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是汽车零部件生产的重要前端程序。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要采用三维 CAD、仿真技术等从事模具设计,可以有效提高模具设计的精度和效率。

模具设计一般需要与下游客户配合开展,根据客户提供的需求参数进行量身定制,对模具设计的精度要求较高。而模具本身具有复杂的内部空间结构,且在后续产品成型过程中,会因为材料、环境、温度等因素发生微小形变。为实现零部件的精密制造,在模具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材料属性和环境等因素,这就加大了模具设计难度。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实践积累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能够凭借模具设计方面的优势,巩固市场地位。

(2)制造技术

汽车零部件的主要制造工艺技术包括压铸技术、机加工技术等,上述技术工艺用于改变金属材料的物理结构、力学性能,提升材料使用寿命、安全性和稳定性。汽车的安全运行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其安全性以汽车零部件质量为基础。因此,汽车零部件制造的关键是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基础制造工艺较为成熟,但不同企业制造技术水平存
在较大差异,具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在研发投入和工艺技术积累上处于领先水平。(七)行业的区域性、周期性、季节性特点

1、区域性

从压铸行业整体角度来看,压铸行业的区域性特征十分明显,在下游客户聚集、经济活跃、配套发达的区域容易形成产业集群。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三省、西南地区等压铸产业集群,其中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产业集群最为突出,这两个地区经济活跃、配套产业发达,地域优势明显。

2、周期性

由于压铸行业与上下游行业存在较大的关联性,行业具有跟上下游行业一致的周期性。上游行业主要是金属有色材料,因其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发生价格变动将导致压铸行业成本和产量的变动。下游行业主要是汽车、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通讯等行业,当宏观经济高速增长时,市场对固定资产的需求也随之高涨,行业内企业业绩改善明显;而当宏观经济景气低迷时,消费者对固定资产的需求减弱,行业将会遭到较大的冲击。相比于上下游行业,压铸行业受周期性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影响力差别较小。

3、季节性

压铸行业的季节性特征并不明显,其生产和销售受季节的影响较小。但是汽车压铸零部件行业的生产和销售受下游整车行业生产计划影响较大,国内外整车厂通常在每年四季度增加生产计划来应对春节或圣诞节假期产量减少的影响,使得该行业一季度的销售量普遍少于四季度的销售量。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行业上游原材料主要为铝材等,下游则为汽车零部件以及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等工业类零部件。

1、上游行业

铝合金压铸行业的原材料以铝材为主。铝是一种银白色的轻金属,其化合物在自然界中分布极广,地壳中铝元素的含量约为 8%,仅次于氧和硅,位居第三位。全球及我国铝产能规模较大,供应略大于需求,市场供应充足。受供给、需求、成本、库存等因素影响,铝材采购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铝材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有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海有色金属网铝锭(A00)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

2、下游行业

铝合金压铸产品最大的下游市场和发展支撑是汽车行业,因此,发行人所处
行业与下游汽车行业发展情况有较强关联性。下游汽车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发展以及行业政策驱动的影响,对汽车零部件行业需求产生直接传导作用。随着我国汽车产业逐步进入稳健发展阶段,以及国家各项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升级政策及汽车环保轻量化材料政策推出,未来我国汽车制造行业将进入高质量健康发展阶段。下游汽车产业稳定需求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稳步发展提供了市场基础。

国外市场方面,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金额不断提升,凭借成本优势、规模经济优势稳步发展并在全球市场中逐渐占据重要地位,全球汽车市场的稳步发展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带来了进一步驱动力。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公司深耕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领域多年,是国内主要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企业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和制造工艺,整体水平处于中国压铸行业前列。2015
年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压铸件企业 20 强”、 2019 年和 2021 年分别被中
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 50 强”。

公司主要客户为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大陆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凭借领先的研发能力、专业的管理团队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司连续多次被威巴克、大陆、住友理工、博西集团、大金等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核心产品汽车减震器零部件的技术水平和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客户威巴克、哈金森均为全球领先的汽车减震器一级供应商。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实现了多项技术和工艺突破,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电控系统、热系统等核心零部件已向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博格华纳、法雷奥西门子等量产供货,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是公司的重要战略方向。

工业压铸件领域,公司与博西集团、施耐德、UR 机器人等全球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数据,2020 年全球 49 个国家 2020 年总计生产汽
车 7,762.16 万辆。根据《工程技术》中《动力机械的减震设计及减震原理》,大多数汽车为了使车身在运行时更加平稳和顺畅,都会在悬架中安装减震装置,即
减震器。公司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为汽车减振器零部件,主要应用于发动机、车身及底盘悬挂减振系统等领域。通常来说,1 个发动机配备 2-4 个发动机减振
器,车身减震平均会用到 4 个减振器零部件。因此,1 辆汽车会用到 6-8 个减振
器零部件,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 2020 年共计销售车身减振器零部件 4,030.97万件,按一辆乘用车配置 7 个减振器零部件计算,可配备约 575.85 万辆乘用车,公司 2020 年车身减振器零部件销售量占全球市场份额约为 7.42%。

公司减震零部件市场排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汽车动力零部件和工业自动化零部件等其他零部件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
(二)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主要运用于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1、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文灿股份成立于 1998 年 9 月,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的发动机系统、变速箱系统、底盘系统、制动系统、车身结构件及其他汽车零部件。其主要客户包括大众、奔驰、宝马、奥迪等整车厂商,以及采埃孚(ZF)、博世(BOSCH)、大陆(Continental)、麦格纳(MAGNA)、法雷奥(VALEO)、本特勒(Benteler)等一级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文灿股份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为 603348。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6.03 亿元,净利润 0.90 亿元。

2、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鸿图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肇庆市,是华南地区规
模较大的精密铝合金压铸件专业生产企业。其主要客户包括通用、克莱斯勒、福特,广汽、吉利、长城等在内的整车(机)厂商,以及华为、中兴等通信设备厂
商。广东鸿图 2006 年 12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
002101。2020 年度营业收入 55.96 亿元,净利润 1.93 亿元。

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泉峰汽车成立于 2012 年 3 月,公司总部位于南京市,主营业务为汽车关键
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汽车传动零部件 和汽车引擎零部件等。其主要客户包括弗迪动力(比亚迪旗下企业)、蔚然动力 (蔚来旗下)、爱驰汽车、博世、博格华纳等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泉峰汽车
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 603982。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3.86 亿元,净利润 1.21 亿元。

4、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嵘泰股份成立于 2000 年 6 月,公司总部位于扬州市,主营业务为汽车关键
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 等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其主要客户包博世(BOSCH)、采埃孚(ZF)、蒂森克 虏伯(TK)、威伯科(WABCO)、博格华纳(BORGWARNER)、耐世特(NEXTEER)
等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嵘泰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
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 605133。2020 年度营业收入 9.91 亿元,净利润 1.28 亿元。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名称、资产规模、销售规模、经营状况及研发水平等方 面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年度 文灿股份 广东鸿图 泉峰汽车 嵘泰股份

2021 年末 593,212.49 762,687.34 349,002.06 216,728.28
资产规模 2020 年度 560,060.13 808,777.97 223,139.63 161,615.70
(总资产)

2019 年度 393,118.15 807,932.32 211,839.22 153,510.46

2021 年度 411,198.07 600,332.55 161,488.56 116,302.85
销售规模 2020 年度 260,256.89 559,602.61 138,575.68 99,112.97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153,771.01 590,631.66 125,052.03 99,087.22

2021 年度 9,716.82 34,674.45 12,187.24 10,061.74
经营状况 2020 年度 8,994.97 19,343.81 12,094.88 12,778.51
(净利润)

2019 年度 7,103.45 8,524.62 8,589.08 15,829.94

2021 年度 2.92% 4.69% 7.72% 4.02%
研发水平 2020 年度 3.21% 4.68% 5.96% 4.00%
(研发费率)

2019 年度 4.06% 4.21% 6.36% 3.81%

共获得专利 累计共获得 共获得专利 共获得专利
研发水平 2021 年末 176 项,其中 授权专利 403 140 项,其中 99 项,其中
(专利情况) 发明专利 22 项 发明专利 6 发明专利 3
项,实用专利 项,实用新型 项,实用专利


指标 年度 文灿股份 广东鸿图 泉峰汽车 嵘泰股份

154 项 专利 134 项。 96 项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WIND 数据库查询公开披露信息。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汽车行业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具有较高的标准和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进入整车厂商或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链体系前须履行严格的资格认证程序,而这一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合作双方巨大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一旦双方确立供应关系,其合作关系一般比较稳定。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领域多年,依托在技术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成为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康迪泰克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并取得客户高度认可。在新客户拓展方面,公司已进入博格华纳、博世、采埃孚、三菱等行业前列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体系,并已实现批量供货。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研发与技术优势

铝合金精密压铸涉及产品方案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开发与制备、熔炼、压铸工艺技术等多个环节,每一环节对压铸件成品的性能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经验积累,公司拥有了一支专业、全面的技术人才队伍,并建立了高效的协同机制。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取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共 86 项,拥有上海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已形成多项核心生产工艺技术并应用在生产制造的各项工艺流程中。

在产品方案设计方面,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广泛参与到客户产品前期设计,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协助其进行产品开发和产品性能优化。在模具设计和制造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模具开发团队,先进的模具设计能力,可以对客户需求进行快速反应和持续改善。在材料开发与制备方面,铝合金具有密度低、机械强度高、环保可回收等优点,成为近年来主流车用轻量化替代材料。公司通过新材料、新工艺研究,积极开发可以替代铸钢的铝合金材料及压铸生产技术。压铸技术方面,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熟练掌握了真空压铸
技术、挤压技术、超低速、半固态等先进压铸技术。通过与客户多年的产品合作开发和技术交流,公司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3、精细化生产管理优势

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具有品种多、非标准化、多批次等特点,生产工序涵盖模具设计开发、熔炼、压铸、精密机械加工等多个环节,对精细化生产管理能力的要求较高。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具备了完善的系统化管理体系,将信息管理系统有机地融入到日常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了涵盖产品开发、采购、生产、销售、仓储、物流以及财务等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公司凭借精细化生产管理优势,有效提升生产效率,为公司生产稳定性和持续性提供了可靠保障。
4、先进装备及自动化生产的制造优势

公司先后引进欧洲、日本、美国等先进压铸、加工及检测设备,生产流程高度自动化。在压铸生产环节,配备了 125T 至 1,250T 各种型号压铸机,压铸车间配备自动控制系统、高效压铸机器人,具备较高的自动化生产能力,保证了生产过程稳定和高效;在加工生产环节,拥有 3 轴至 5 轴立式数控加工中心、精加工机器人等,加工设备为德国、日本进口,确保了加工精度和尺寸要求;并配置光谱仪、三坐标、工业 CT 等先进的进口检测设备,覆盖从原料检测到各生产阶段的过程管控,直至最终成品出厂,有效保证了产品品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高度自动化生产流程为公司生产性能稳定、品质可靠的产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多元化产品线优势

公司产品线丰富,目前形成了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同时还有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等多元化产品结构。

在汽车零部件板块,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均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公司核心产品汽车减震器零部件的技术水平和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主要客户威巴克、哈金森均为全球领先的汽车减震器一级供应商。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实现了多项技术和工艺突破,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电控系统等核心零部件已向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博格华纳、法雷奥西门子等供货。智能家居板块,公司与博西集团合作,向其供应洗衣机、冰箱相关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板块,公司与施耐德、欧姆龙、UR 机器人等合作,向其供应马达、感应器、机
器关节所需要的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板块,公司积极研发无线通讯、5G 通讯基站所需要的零部件。

公司凭借在模具设计、压铸、机加工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制造工艺,形成了以汽车零部件为核心的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公司一方面可以深入挖掘各业务领域的市场机会,同时可以根据下游各行业的景气周期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目前,公司各产品线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压铸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需不断投入资金以增强产品研发能力、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扩大产品生产线,从而提高配套服务能力。目前,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为股东投入、银行借款和自身积累,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融资渠道单一已经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公司亟需进一步扩展融资渠道,提升资金规模。

2、公司经营规模与跨国企业尚存在差距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作为汽车整车制造业的上游,产品需求持续扩大。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领域多年,具备一定技术实力,在技术研发以及生产工艺上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与客户始终保持深入、稳定的合作。但与跨国公司相比,公司规模仍较小,距行业全球百强企业在资产、收入规模上尚有一定差距。因此经营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以增强抗风险能力。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汽车类零部件和工业类零部件,其中汽车类零部件为核心业务。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情况参见本节“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工艺分为压铸工艺和机加工工艺,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压铸工艺流程图:


2、机加工工艺流程图:

3、压铸和机加工过程中主要工艺及具体内容情况如下:

主要工艺 具体内容

采用集中熔解炉,将铝合金熔解成生产需要的铝液,通过保温、除渣、除气等
熔炼 净化手段,使铝合金化学成分、含气量、氧化夹渣量、温度等满足技术标准及
生产工艺的需要。

通过高精度定量给汤设备,把符合要求的铝合金液体注入压铸机容杯,通过高
性能压力铸造机把铝合金液以高速状态注入压铸模具并在高压力保持下凝固
压铸 成型产品,辅助高真空压铸、局部挤压压铸、超级冷却等成型工艺,生产出高
致密、高强度、高加工精度的压铸件,并在全自动压铸岛内实现产品冷却、切
边等全过程的自动化生产。

机加工 采用气密性保护夹具,把产品固定在加工中心转台上,采用高精度内冷刀具,用
多轴联动加工中心按照编制好的程序自动完成产品需要的高精度功能性尺寸。

(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是以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应用开发为核心,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制造商。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大陆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此外,公司还通过佐藤向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住友理工进行销售。公司存在与客户采用寄售模式合作的情形,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将产品发运至寄售仓,客户根据生产需要从寄售仓提货并使用,双方按照使用数量和对账单进行结算。

(1)新客户开发方面

全球各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拥有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在获得新客户初步认可后,客户对公司资质进行审查评估;审查评估通过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定制新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具体开发方案和技术评估方案;项目开发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进行报价;报价通过后,获取开发订单,进行模具及配套工装的开发和产品试制;产品通过客户实验、验证、认可后,客户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小批量生产、中批量生产逐步过渡到大批量生产。

公司通常与客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以及年度(或季度)价格合同,对具体合作项目、产品供应等进行约定。

(2)既有客户的维护与开发方面

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和制造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与下游主要客户建立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其全球采购平台的优质供应商,在获得其既有产品订单的同时,不断获得新项目的订单。

(3)发行人主要贸易商客户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的营收情况,采用贸易商的原因,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① 发行人主要贸易商客户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的营收情况,采用贸易商的原因

贸易商客户佐藤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佐藤雅诗(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02-24

注册资本 20 万美元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 55 号第 6 层 635 室

经营规模 2021 年销售规模约 2 亿元

实际控制人 宫本晃宏

股权结构 SATOACE COMPANY LIMITED 持股 100%

光机电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以电子产品及光机
电科技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商务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机
经营范围 械器具及其相关零配件、贱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特种化学品
及易制毒产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
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佐藤主要向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住友理工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对佐藤实现的汽车安全零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3,503.27 万元、3,425.16 万元和 5,167.53 万元。通过佐藤销售主要系根据终端客户住友理工的要求,住友理工出于商业习惯、物流运输配套整合服务等角度考虑,通过中间商与公司进行交易,公司与佐藤 2006 开始合作,合作时间较长,已形成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

② 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予佐藤主要为减震等汽车安全零部件产品,公司销售的零部件产品均系按客户要求开发的模具基础上而生产的定制化产品,在规格型号、重量、参数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销售价格一般不具有可比性。报告期内,销售给佐藤的产品毛利率与该类型产品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毛利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佐藤 15.09% 17.50% 16.17%

汽车安全零部件毛利率 17.97% 21.43% 20.82%

差异 -2.88% -3.93% -4.65%

由上表可知,销售给佐藤的毛利率低于该类产品平均毛利率,佐藤作为中间商,需要赚取一定的利润,因此销售给佐藤的毛利率较低具有合理性。

③ 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A、查阅佐藤、住友理工的工商信息、股东信息情况,确认其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B、对佐藤、住友理工均进行了访谈,了解其与发行人的合作背景和交易情况,就该等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解,并取得了客户关于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确认函;

C、取得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问卷调查表,结合公开信息查询情况核查上述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对外投资、兼职情况等,确认该等主体与佐藤、住友理工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佐藤、住友理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材。公司与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铝材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安排生产采购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

铝材的采购定价方式主要以上海有色金属网现货铝价为基础确定采购价格。除合金铝之外,公司还采购部分锌锭、嵌件、五金件等配件。采购部根据订单需要选择供应商并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
具体的采购流程如下: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收到客户订单后,制定生产计划,安排车间组织生产。公司通过 ERP 管理系统统筹管理并跟踪订单、生产、库存及交付等各个环节,确保各环节以精细化、标准化作业模式生产,最大限度控制库存数量,减少生产资源的无效占用。公司生产流程详见“本节/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存在部分外协加工,主要是针对部分产品进行表面处理的辅助工序的加工,如电镀、喷涂等表面处理工序,辅助工序不属于生产过程中的核心工序。(四)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1、报告期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工序包括熔炼、压铸、机加工等,考虑实际各工序生

产设备及人员使用情况,其中压铸工序是发行人生产的主要瓶颈。因此,压铸设
备的利用率能够充分体现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设备类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理论运行时间(小时) 345,600.00 317,952.00 317,952.00

压铸设备 实际运行时间(小时) 314,565.12 270,414.57 271,793.58

产能利用率 91.02% 85.05% 85.48%

注 1:理论运行时间=压铸机台数*理论运行天数*理论每天运行工时。

2、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类零部件和工业类零部件,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汽车类零 5,850.29 5,711.04 97.62% 4,284.65 4,363.92 101.85% 4,258.42 4,249.48 99.79%
部件

工业类零 1,857.46 1,819.21 97.94% 1,830.77 1,852.73 101.20% 2,046.95 2,040.92 99.71%
部件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销售策略,报告期内整体产销率较高。

3、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类零部件 63,890.89 71.58% 46,116.47 67.25% 45,747.72 65.75%

工业类零部件 21,428.02 24.01% 18,929.84 27.61% 20,023.22 28.78%

模具 3,940.61 4.41% 3,526.65 5.14% 3,811.36 5.48%

合 计 89,259.52 100.00% 68,572.96 100.00% 69,582.30 100.00%

4、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 区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销售 65,072.39 72.90% 49,639.43 72.39% 48,445.41 69.62%

境外销售 24,187.13 27.10% 18,933.53 27.61% 21,136.89 30.38%

合 计 89,259.52 100.00% 68,572.96 100.00% 69,582.30 100.00%

5、主要产品销售均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汽车类零部件 11.19 10.57 10.77

工业类零部件 11.78 10.22 9.81

综 合 11.33 10.46 10.46

6、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2021 年度

1 威巴克 20,050.95 22.46%

2 哈金森 10,495.71 11.76%

3 博西集团 8,343.37 9.35%

4 帝倜阿尔 6,856.23 7.68%

5 康迪泰克 5,502.27 6.16%

小 计 51,248.53 57.42%

2020 年度

1 威巴克 15,343.67 22.38%

2 博西集团 9,257.24 13.50%

3 哈金森 7,663.71 11.18%

4 帝倜阿尔 6,657.37 9.71%

5 佐藤 3,631.41 5.30%

小 计 42,553.39 62.06%

2019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1 威巴克 15,054.85 21.64%

2 博西集团 9,807.63 14.10%

3 帝倜阿尔 8,854.99 12.73%

4 哈金森 6,269.97 9.01%

5 佐藤 3,756.72 5.40%

小 计 43,744.16 62.87%

注 1:公司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威巴克、哈金森、博西、帝倜阿尔等全球知名企业,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向其全球各地生产基地进行供货,主要客户及主要下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集团 公司名称 设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是否为境 行业地位及经营规模

名称 外客户

生产减震器、 VIBRACOUSTIC HONG K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 10,024.27 万元人 橡胶制品及上 ONG HOLDINGS LIMITE

限公司 1993/9/10 民币 述产品的零部 D 持股 55%;VIBRACOUST 否 总部位于德国,是科德宝集团
件、橡胶模、 IC WUXI HOLDING AB

热塑部件等 持股 45% 全资子公司,在汽车减震降噪

威巴 生产、销售汽 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系统开
克 威巴克(烟台)汽车零部 车用特种橡胶 Vibracoustic SE&Co.KG 持 发技术和减震零部件生产工
件有限公司 2008/12/15 960 万欧元 及其他防震产 股 99%;Vibracoustic SE 持 否 艺,在全球设有 24 个生产基
品等 股 1% 地。科德宝集团 2020 年销售

Vibracoustics Toluca SA 额 88.4 亿欧元

DE CV. 2018/2/22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是

Vibracoustic USAInc. 1989/6/22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是

制造高新技术 总部位于法国,为 TOTAL 集
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 1998/12/30 2,280 万欧元 橡胶产品、气 哈金森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否 团子公司,在全球 25 个国家
哈金 州)有限公司 雾剂密封件等 100% 拥有117个生产基地,在隔振、
森 各类密封件 降噪和动态密封领域处于全

PAULSTRA SNC 、 1978/12/4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是 球领先地位。道达尔集团 2020
Hutchinson Brasov 年销售额为 1,406.85 亿美元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 生产并销售家 博西家用电器投资(中国) 总部位于德国,博西智能家居
公司 2004/10/28 7,300 万美元 用电器和燃气 有限公司持股 100% 否 (中国)有限公司是世界排名
博西 用具 第三、欧洲排名第一的博世和
集团 生产和销售厨 BSH 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持股 西门子智能家居集团合资公
博西威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1994/12/14 2,927.5 万美元 具电器及其零 60%;博西家用电器投资(中 否 司,是全球知名白色家电制造
部件和配件 国)有限公司持股 40% 商。博西家电集团 2020 年销
售额 139 亿欧元

帝倜 青岛帝倜阿尔汽车配件有 2006/8/29 2,600 万美元 减震器等汽车 DTR AUTOMOTIVE COR 否 总部位于韩国,是韩国东亚工
阿尔 限公司 关键零部件 PORATION 持股 100% 业株式会社子公司,专业制造


集团 公司名称 设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是否为境 行业地位及经营规模

名称 外客户

生产 和销售汽车发动机、传动系
统、减震器等,主要客户为上
DTR CORPORATION 1971/6/23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是 海通用、一汽大众、长春奥迪、

DTR Mexico SAN Luis 长安福特、宝马等。帝倜阿尔
Potosi, S.A.DE.C.V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是 2020 年销售额 8,238.80 亿韩


汽车零部件、 总部位于日本,主要从事汽车
佐藤注 佐藤雅诗(上海)电子科 2005/2/24 20 万美元 电子产品、光 SATO ACE COMPANY LI 否 零部件、电子产品、机械器具
技有限公司 机电科技产品 MITED 持股 100% 等产品的国际贸易。2020 年销
贸易 售规模 1.2 亿元

Schneider Electric 1871/12/2 2,276,133,768.00 电气设备生产 未公开披露 是

Automation GmbH 欧元 与销售

SCHNEIDER ELECTRIC 2010/1/5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是

USA, INC

Schneider Electric Asia Pte 1996/11/25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是

Ltd

生产大型工程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 总部位于法国,是全球知名电
施耐 智能化柜式或 司持有股 90%;施耐德电气 气企业,全球能效管理和自动
德 施耐德(北京)中低压电 1997/11/6 700 万美元 抽 屉 式 断 路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否 化领域的专家。施耐德集团
器有限公司 器、工业用中 5%;北京亦庄投资有限公 2020 年销售额 303.97 亿美元
低压电力设备 司持股 5%

及零部件

生产低压空气

上海施耐德配电电器有限 断路器、低压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

公司 1995/11/14 1,100 万美元 盘柜(包括半 司持股 80%;上海地区你集 否

成品及零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

配件)


集团 公司名称 设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是否为境 行业地位及经营规模

名称 外客户

组装、测试、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

施耐德(无锡)变频器有 2001/12/17 150 万美元 维修变频器、 司持股 75%; SCHNEIDER 否

限公司 软启动器、 TOSHIBA INVERTERS SAS

电机 持股 25%

开发、设计、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

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 2004/2/24 3,000 万美元 生产、销售中 司持股 95%; 法国施耐德 否

设备有限公司 低压电气设备 电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研究、开发和

制造汽车用特 总部位于德国,是全球领先的
康迪泰克(中国)橡塑技 种橡胶管及管 AG(康迪泰克股 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根据《美
路、空气弹簧、ContiTech

康迪 术有限公司 2009/1/7 6,502.1 万美元 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否 国汽车新闻》发布的 2021 年
泰克 振动和噪声控 度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
制橡胶零部件 商百强榜,Continental 排名第
等 6 位,2020 年销售额 296.83

Contitech Mexicana SA de 1999/11/12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未公开披露 是 亿美元。

CV

注:公司销售给佐藤的产品终端客户主要为住友理工,住友理工系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根据《美国汽车新闻》发布的 2021 年度全球汽车零
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住友理工母公司住友电工排名第 12 位,2020 年销售额为 151.22 亿美元。


7、寄售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客户采用寄售模式合作的情形,寄售模式在汽车零部

件行业应用较为广泛,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文灿股份、泉峰汽车和嵘泰股份

为满足客户及时供货和库存管理要求亦采用寄售模式,公司采用寄售模式符合行

业惯例。

(1)报告期各期寄售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寄售收入分别为 14,220.78 万元、20,133.76 万元和 28,975.56 万

元,寄售客户为威巴克、哈金森、康迪泰克和梅特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寄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客户名称 种类 开始

时间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威巴克(无锡)减震 2017 9,357.53 32.29% 6,355.38 31.57% 5,804.77 40.82%
器有限公司 年

威巴克(烟台)汽车 汽车 2014 4,482.85 15.47% 3,477.68 17.27% 2,457.55 17.28%
零部件有限公司 零部 年

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 件 2016 8,811.25 30.41% 6,012.21 29.86% 3,141.49 22.09%
(苏州)有限公司 年

康迪泰克(中国)橡 2011 4,913.26 16.96% 3,080.95 15.30% 1,766.71 12.42%
塑技术有限公司 年

梅特勒-托利多(常 工业 2014

州)测量技术有限公 自动 年 911.56 3.15% 855.44 4.25% 696.81 4.90%
司 化及

梅特勒-托利多仪器 机器 2014

(上海)有限公司 人零 年 499.12 1.72% 352.10 1.75% 353.45 2.49%
部件

合计 28,975.56 100.00% 20,133.76 100.00% 14,220.78 100.00%

(2)报告期内寄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外部依据及收入变动原因

在寄售模式下,客户根据需求自行提货,客户提货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即收入

确认时点。公司根据客户实际提货数量及相应的对账单进行收入确认和货款结

算,收入确认的外部依据为客户对账单。

报告期内,公司寄售收入分别为 14,220.78 万元、20,133.76 万元和 28,975.56

万元,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寄售收入增长主要因威巴克、哈金森和康迪泰克在报

告期内收入增加,上述客户在报告期内合作项目较多,新产品逐渐进入量产期使

得销售增加。


8、发行人客户集中具有合理性,与行业经营特点一致,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发行人自身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威巴克、哈金森、博西、帝倜阿尔、佐藤、施耐德、康迪泰克,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分别为 62.87%、62.06%和 57.42%,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所致,符合行业特性,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领域,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汽车零部件产业具有单个企业的规模较大、市场集中程度较高的特点,而在国内市场,国际一级零部件供应商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公司,占据了主要市场份额。根据美国汽车新闻发布的 2020 年全球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前十名均为欧美、日本企业,前十名收入占百强收入比例约 40%。而汽车零部件领域又呈现高度分工的格局,各个细分领域如发动机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亦是高度集中。因此,以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主要客户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易形成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点,而公司主要客户为威巴克、哈金森、康迪泰克(大陆集团下属公司)等全球知名企业,该等客户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尤其是减震零部件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使得公司出现主要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情形。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客户集中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文灿股份 48.49% 50.31% 55.62%

广东鸿图 39.84% 37.80% 34.78%

泉峰汽车 69.55% 77.84% 77.21%

嵘泰股份 86.94% 85.71% 85.04%

本公司 57.42% 62.06% 62.87%

注:根据公开披露年报信息统计。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除广东鸿图外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均接近或超过 50%,泉峰汽车和嵘泰股份接近或超过 70%,广东鸿图除了汽车零部件业务外还有汽车改装业务、注塑制造业务,其收入规模较大且分散,因此客户集中度相对较低,公司客户集中度情况符合行业特性。


综上,下游全球整车制造行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集中度较高,是公司客户集中度高的主要原因,符合行业特性,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发行人自身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
(五)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铝材、锌材,采购金额和占采购总额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类别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采购金额 额比 采购金额 额比 采购金额 额比

铝材 39,549.25 74.01% 25,464.33 66.40% 25,009.30 65.02%

锌材 1,531.24 2.87% 1,357.05 3.54% 1,562.42 4.06%

小计 41,080.49 76.87% 26,821.37 69.94% 26,571.72 69.08%

(2)能源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能源 2021年 2020年度 2019年度

电费 1,654.01 1,386.58 1,487.70

燃气费 2,437.42 1,820.90 2,115.40

2、报告期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类型

2021 年度

1 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5,101.20 46.97% 铝材

2 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7,209.94 13.49% 铝材

3 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554.33 10.39% 铝材

4 南通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 1,387.73 2.60% 铝材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类型

5 江西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1,343.37 2.51% 劳务

合计 40,596.57 75.97%

2020 年度

1 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2,898.72 33.63% 铝材

2 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516.75 14.38% 铝材

3 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3,513.73 9.16% 铝材

4 博众优浦(常熟)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1,974.62 5.15% 铝材

5 宁波惠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623.41 4.23% 嵌件

合计 25,527.24 66.56%

2019 年度

1 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986.54 28.56% 铝材

2 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477.61 16.84% 铝材

3 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5,372.29 13.97% 铝材

4 宁波惠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024.51 2.66% 嵌件

5 昆山群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16.95 2.38% 铝材、锌


合计 24,777.90 64.41%

注:公司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采购金额数据;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实控人与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系父子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除实际控制人张东通过上海盈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58%股权外,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3、报告期外协采购情况

(1)外协加工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外协加工,主要是针对部分产品进行表面处理的辅助工序的加工,如电镀、喷涂等表面处理,辅助工序不属于生产过程中的核心工序。外协加工费金额较小,外协加工费及其占采购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涂装 1,167.46 888.78 944.6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电镀 220.94 200.82 234.31

其他 223.83 187.85 225.39

合计 1,612.24 1,277.45 1,404.34

占采购总额比 3.02% 3.33% 3.65%

报告期内,外协加工费整体占采购总额比例稳定,每种工序采购金额波动主要受当期生产产品工艺要求变化所致。其他工序主要为阳极氧化、皮膜以及点胶等表面处理工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加工工序加工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

年份 外协内容 涉及产品 金额 数量 占外协金额比例

工业类零部件 723.14 379.01 44.85%
涂装

汽车类零部件 444.32 85.02 27.56%
2021 年度 电镀 工业类零部件

220.94 387.03 13.70%

合计 1,388.40 851.06 86.12%

工业类零部件 570.14 337.38 44.63%
涂装

汽车类零部件 318.65 46.67 24.94%
2020 年度 电镀 工业类零部件

200.82 380.44 15.72%

合计 1,089.61 764.50 85.30%

工业类零部件 540.62 289.34 38.50%
涂装

汽车类零部件 404.02 58.24 28.77%
2019 年度 电镀 工业类零部件

234.31 466.80 16.68%

合计 1,178.95 814.38 83.95%

(2)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加工商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大外协加工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外协加工商 外协内容 外协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

苏州盛华聚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涂装 264.74 0.50%

2021年 上海宇泰金属加工厂 涂装 239.07 0.45%

度 上海亿国科技有限公司 涂装 168.80 0.32%

上海博依接插件模具有限公司 涂装 141.09 0.26%


年度 外协加工商 外协内容 外协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

昆山安吉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涂装 134.50 0.25%

小计 948.20 1.77%

上海亿国科技有限公司 涂装 222.00 0.58%

嘉善耀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涂装 137.55 0.36%

2020 昆山安吉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涂装 103.95 0.27%
年度 上海博依接插件模具有限公司 涂装 103.86 0.27%

上海隆升金属表面处理有 电镀 86.54 0.23%
限公司

小计 653.89 1.71%

上海亿国科技有限公司 涂装 218.51 0.57%

昆山安吉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涂装 176.63 0.46%

2019 上海博依接插件模具有限公司 涂装 135.61 0.35%

年度 上海隆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电镀 127.88 0.33%

嘉善耀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涂装 95.04 0.25%

小计 753.66 1.9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外协供应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加工商具体情况如下:

①苏州盛华聚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苏州盛华聚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0815721818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人代表 王凯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4 日

股权结构 王凯持有 50%股权 、黄天伦持有 50%股权

主营业务 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通信产品用腔体、盖板、IT 产品用冲压
件、工业用智能电表

经营规模 2021 年度收入约 1,200 万元

②昆山安吉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昆山安吉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3462654605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法人代表 顾健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9 日

股权结构 顾健持有 50%股权 、李强持有 50%股权

主营业务 金属制品及金属配件、五金机械、五金模具的研发、生产、加工、
销售

经营规模 2021 年度收入约 900 万元

③上海宇泰金属加工厂

名称 上海宇泰金属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834569201Y

注册资本 25 万元

法人代表 张远才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18 日

股权结构 张远才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 金属制品(除贵金属)、五金加工

经营规模 2021 年度收入约 800 万元

④上海博依接插件模具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博依接插件模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703345849A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人代表 胡卫红

成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10 日

股权结构 胡卫红持有 51%股权 、其他个人合计持有 49%股权

主营业务 接插件、机械设备、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

收入规模 2021 年度收入约 900 万元

⑤上海亿国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亿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LBXHX6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人代表 闵乾龙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2 日


股权结构 闵乾龙持有 45%股权 、高正芳持有 35%股权、杜建芳持有 20%股


主营业务 金属冲压、喷涂、表面处理

收入规模 2021 年度收入约 1,800 万元

⑥嘉善耀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嘉善耀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21MA2B843P9H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人代表 张孝云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27 日

股权结构 李存英持有 50%股权 、张孝云持有 50%股权

主营业务 汽车零部件及五金加工

收入规模 2020 年收入约 2,400 万元

⑦上海隆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隆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786717846H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法人代表 龚瑞根

成立日期 2006 年 3 月 22 日

股权结构 龚瑞根持有 50%股权 、俞美琴持有 50%股权

主营业务 金属表面处理

收入规模 2020 年收入约 5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商均已取得相应的生产资质。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核查。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被处罚单位 行政单位 处罚金额 处罚日期 文号

嘉善耀升电子科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 万元 2021-06-18 嘉环(善)罚字〔2021〕
技有限公司 25 号

除上述供应商外,其他主要供应商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形。上述供应商已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并缴纳罚款,其生产经营未受到影响。


4、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中各类原材料类别、数量及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主要为铝材、锌材、模具及其他,构成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数量(吨) 金额(万元) 数量(吨) 金额(万元) 数量(吨) 金额(万元)

铝材 19,839.45 35,662.19 16,332.64 23,234.86 16,543.88 23,129.90

锌材 747.23 1,530.27 779.22 1,333.27 852.14 1,580.61

模具 / 1,976.53 / 1,804.08 / 2,123.41

其他 / 4,648.09 / 3,989.62 / 3,902.00

小计 20,586.68 43,817.08 17,111.87 30,361.83 17,396.02 30,735.92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中主要为铝材,铝材占直接材料比例分别为 75.25%、
76.53%和 81.39%。

5、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动具有合理性,与产品结构、业务规模 变化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材和锌材,占采购总额比分别为 69.08%、
69.94%和 76.87%,铝材和锌材采购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吨) (万元) (吨) (万元) (吨) (万元)

铝材 22,938.44 39,549.25 18,845.86 25,464.33 19,022.71 25,009.30

锌材 744.84 1,531.24 789.62 1,357.05 844.99 1,562.42

合计 23,683.28 41,080.49 19,635.48 26,821.37 19,867.70 26,571.72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方式安排生产和采购,根据客户订单及生 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材
和锌材采购金额分别为 26,571.72 万元、26,821.37 万元和 41,080.49 万元,原
材料采购金额的波动主要受到业务规模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影响。

(1)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与公司业务规模匹配情况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41,080.49 26,821.37 26,571.72

采购数量(吨) 23,683.28 19,635.48 19,867.70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71,201.17 52,642.08 54,040.98

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 57.70% 50.95% 49.17%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铝材和锌材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49.17%、50.95%和 57.70%,2019 年和 2020 年占比较为稳定,2021 年受铝材价
格大幅上涨影响使得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较高。因此,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与公司业务规模匹配。

(2)与产能变化情况匹配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变动率 8.70% 0% 10.07%

产能利用率 91.02% 85.05% 85.48%

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变动率 20.61% -1.17% 5.18%

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动率 53.16% 0.94% 1.51%

报告期内, 2019 年和 2021 年产能小幅增加系压铸机数量增加所致。报告
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除 2020 年受疫情影响有所下滑外,其他年度产能利用率保持增长。

2019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增长 5.18%,采购金额增长 1.51%,主要系产能
及产能利用率较 2018 年提升使得公司生产规模增加所致。2019 年铝材采购单价较 2018 年下降使得 2019 年采购金额增长幅度低于采购数量增长幅度。

2020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下降 1.17%,采购金额增长 0.94%,主要系 2020
年产能与 2019 年相比未发生变化而产能利用率下降使得生产规模下降所致。
2020 年铝材采购单价较 2019 年上升使得 2020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增长而采
购数量下降。

2021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上升 20.61%,采购金额增长 53.16%,主要系
2021 年产销规模上升所致。2021 年营业收入为 91,628.91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
30.28%,产销规模的提升使得 2021 年产能利用率有所上升。2021 年铝材采购单价上升使得 2021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较大增长。

综上,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和金额与产能、产能利用率变化情
况匹配。

(3)生产周期、订单及备货情况

发行人生产流程包括熔炼、压铸、机加工、包装等,产品从物料投放、组织生产、质量检验到成品入库,生产周期一般在两周左右,生产周期较短。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订单或客户预测计划安排产品生产及交付,为确保交货的及时性,公司一般根据订单情况进行适当的备货。

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与收入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41,080.49 26,821.37 26,571.72

采购数量(吨) 23,683.28 19,635.48 19,867.70

收入金额(万元) 91,628.91 70,333.72 71,297.09

采购金额占收入金额比 44.83% 38.13% 37.27%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铝材和锌材采购金额占收入比例分别为 37.27%、
38.13%和 44.83%,2019 年和 2020 年占比较为稳定,2021 年受铝材价格大幅上
涨影响使得占比较高。因此,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与公司订单规模匹配。(六)安全生产

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各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均不涉及高危险作业工艺,公司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操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公司已取得监管单位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在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部门为安全生产的执行部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管理与生产人员。

在生产车间建设方面,公司根据工作环境特点,为操作人员配备了防护用具和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在安全意识方面,公司注重员工的培训,通过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不定期的火灾预防演习等方式,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提升安全意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进行了相应的检查,发行人接受主管部门检查后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该等事项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前述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发行人的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被检查 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主体 结论

1.未见高压房施工安全协议及

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交流记

录;

2.未见高压房施工外来人员的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未见外来作业人员资质把关

无锡市锡 备案手续;

山区锡北 2021 年 5 七项不 4.高压房内作业人员未正确佩 已整改完
晋拓材料 镇安全生 月 7 日 合格 戴相关防护用品; 成

产委员会 5.叉车司机(外来供应商人员)

未正确系带安全带和安全帽;

6.员工宿舍内部分应急照明

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识失

效,无法正常使用;

7.部分员工房间内存在手机充

电器,吹风机未及时拔除电源

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七)环境保护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
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有效治理和预防措施,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通
过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审。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公司制定并严格实施《环境运行控制程序》等内部管理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在环保方面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形。

1、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和处理情况


(1)废气:公司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熔化、压铸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为了进一步减少废气排放,公司将废气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标准后排放。

(2)废水:公司的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99-2009 规定,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经集中处理后,污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对当地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3)固体废物: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熔化炉渣、边角料、废机油等。熔化炉渣、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并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单独收集存于规定位置,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收集处理。经上述处理后,固体废物将得到妥善处理,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噪声: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首先,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其次,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以减小噪声的产生。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拟投资项目的环保设施设置合理、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量符合相关指标,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相匹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 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36,185.10 5,035.76 31,149.34 86.08%


类 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29,291.03 16,485.68 12,805.34 43.72%

运输工具 1,222.30 905.86 316.44 25.89%

电子设备及其他 1,360.30 1,064.30 295.99 21.76%

合 计 68,058.73 23,491.61 44,567.12 65.48%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原值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原值在 100 万以上的主要机器设备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类型 数量(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熔炼设备 9 1,349.43 154.80 11.47%

压铸设备 19 3,191.25 1,649.04 51.67%

机加工设备 18 3,379.73 1,092.11 32.31%

其他设备 6 1,382.23 498.96 36.10%

小 计 52.00 9,302.65 3,394.92 36.49%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房产共 3 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用途 权利
(m2) 限制

苏(2019)无锡市不动 江苏省无锡 工业、交

1 晋拓材料 产权第 0288461 号 市锡北泾祥 29,602.64 通、仓储 抵押
路 8 号

沪(2020)松字不动产 上海市松江

2 晋拓科技 权第 035366 号 区新浜镇林 9,023.00 厂房 抵押
天路 378 号

苏(2021)无锡市不动 江苏省无锡 工业用地

3 晋拓汽车 产权第 0165903 号 市锡北泾辉 154,996.87 /工业、交 抵押
路 18 号 通、仓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房屋建筑物外,公司尚有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尚未取得房产权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取得房产权证的两处房产情况如下:


所有 证载用

权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途/规划 实际用途
用途

晋拓 尚未取得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 13,222.00 m2 工业、 生产、办
科技 镇胡甪路 368 号 仓储 公、仓库

17,379.88 m2,其 生产、
晋拓 沪(2020)松字不动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 中8,356.88 m2未 工业 办公、
科技 产权第 035366 号 镇林天路 378 号 取得房产证 仓库、
员工宿舍

①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工业园区胡甪路 368 生产基地

2004 年,公司与上海鲁星工贸有限公司(新浜镇鲁星村集体企业)签订《房
地产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将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工业园区胡甪路 368 号
的土地及厂房转让予晋拓有限,土地面积 13,500 ㎡,厂房建筑面积 5,400 ㎡。胡
甪路 368 号生产基地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都市工业园区内,该工业园区于 2000 年开始建设,2004 年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控,使得园区内企业土地指标无法落实。
双方于 2004 年 7 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房地产转让协议书》中的土地转
让改为土地租赁,地上建筑物仍按协议规定条款执行。该部分受让建筑物的建设
已于 2003 年经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局、房地局、环保局等审批,并于 2004 年 7 月
经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消防验收,该部分建筑物的建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 续。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上述租赁土地上进行了扩建,扩建面积为 7,822
㎡,包括办公楼、厂房、仓库、食堂及其他附属设施,该部分建筑物未履行报建 审批手续,产权存在瑕疵。

②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工业园区林天路 378 号生产基地

2009 年 11 月 9 日,晋拓有限通过收购的方式取得上海冬候鸟服饰有限公司
(新浜镇经济联合社下属企业)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土地权证号 为“沪(2020)松字不动产权第 035366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地块上部分房屋 建筑物未办妥产权证书,未办妥产权证书建筑面积为 8,356.88 ㎡,包括厂房、仓 库等,该部分建筑物未履行报建审批手续,产权存在瑕疵。

(2)瑕疵土地、房产的面积占比,使用上述土地、房产产生的收入、毛利、 利润情况

①租赁集体土地面积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集体土地为胡甪路 368 号生产基地,土地面积为22,239.33 ㎡(33.359 亩),该地块无产权证书,公司拥有、租赁的全部土地面积
为 272,793.03 ㎡,租赁胡甪路 368 号集体土地占全部土地面积的比例为 8.15%,
占比较低。

② 瑕疵房产面积占比

报告期内,胡甪路 368 号生产基地瑕疵厂房建筑面积为 7,822 ㎡,林天路 378
号生产基地瑕疵房产建筑面积为 8,356.88 ㎡,瑕疵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 16,178.88㎡。公司拥有的全部建筑面积为 215,201.39 ㎡,瑕疵房产面积占比为 7.52%,占比较低。

③ 对收入、毛利、利润影响

瑕疵厂房大部分用于办公、员工食堂、仓库、员工宿舍,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如下表所示:

用 途 面积(㎡) 2021 年收入(万元) 2021 年毛利(万元)

生产用房 6,652.04 21,668.27 4,349.41

办公用房 2,457.00 - -

食堂用房 1,050.00 - -

员工宿舍 2,991.32 - -

仓库用房 3,028.52 - -

合 计 16,178.88 21,668.27 4,349.41

注:鉴于无法准确分摊期间费用,因此,无法准确确认对净利润影响。

瑕疵厂房大部分用于办公、员工食堂、仓库、员工宿舍,瑕疵生产用房对收入影响金额为 21,668.27 万元,占收入比为 23.65%,对毛利影响金额为 4,349.41万元,占比为 23.94%,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

综上,瑕疵房产面积占比为 7.52%,租赁集体面积土地占比为 8.15%,面积占比较低。瑕疵厂房大部分用于办公、仓库、宿舍等,对收入、毛利、净利润影响有限。因此,报告期内上述瑕疵厂房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3)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及房产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补办相关权属登记手续需要多久,下一步解决措施

① 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及房产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补办相关权属登记手
续需要多久

针对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公司已向政府部门申请协调解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9 年 5 月发文的《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2019 年第三期),会议要求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做好晋拓公司等三家拟上市公司所处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用地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政府部门正在推动公司产权证书的办理,尚无法准确预计补办相关权属登记手续的时
间。松江区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政府部门正在积极推
动产权证书的办理工作,预计产权证书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

② 下一步解决措施

A、公司存在替代土地、房产,瑕疵厂房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晋拓汽车新建的“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
建设项目”已建成完工,该项目房屋建筑面积 154,996.87 ㎡,该项目厂房已完工并取得产权证书,该项目的建成极大提升了公司现有产能。同时,2021 年 1 月,公司取得沪(2021)松字不动产权第 003289 号土地,土地面积 40,001.70 ㎡,该地块位于新浜镇工业园区(公司现有生产基地附近),该地块后续建成将作为公司上海总部基地和生产基地。上述生产基地能够承载公司现有产能,公司可在短时间内完成搬迁。因此,公司对胡甪路和林天路生产基地瑕疵厂房不存在重大依赖,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公司生产线主要设备为熔炼设备、压铸设备和机加工设备,如果面临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搬迁,经测算,搬迁周期预计 2 个月,预计搬迁成本 694.45 万元,
其中:装车费及卸车费 149.72 万元、运费 31.39 万元,安装及调试费 513.34 万
元。晋拓汽车的“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处于设备安装阶段,搬迁期间,可以充分利用晋拓汽车产能,减少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智拓投资、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已出具承诺:“本公司/本人将积极督促并协助发行人尽快取得所占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产权,如因上述产权瑕疵导致发行人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地上建筑物被拆除、无法正常使用、发行人被责令搬迁等而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或因上述产权瑕
疵给发行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对发行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全额补偿,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B、瑕疵厂房面临拆除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 2021 年 2 月 4 日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专项说明,胡甪
路 368 号的土地属于城镇建设用地,符合镇区发展规划,公司租赁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该地块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同意按现状继续使用,不会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该地块上房屋建筑物拆迁拆除。林天路生产基地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同意按现状继续使用,不会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该地块上房屋建筑物拆迁拆除。

根据 2021 年 1 月 27 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专项说明,胡甪
路 368 号的土地属于城镇建设用地,胡甪路和林天路生产基地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系历史原因产生,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免于行政处罚,近几年无市政动迁规划。

2022 年 3 月 23 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晋拓科技位于松江区
新浜镇工业园区胡甪路 368 号的土地属于松江区新浜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该用地属于城镇建设用地,晋拓科技租赁上述土地进行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近几年无市政动迁规划;晋拓科技位于松江区新浜镇工业园区胡甪路和林天路部分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系历史原因产生,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进行行政处罚,近几年无市政动迁规划。

综上,公司存在替代土地、房产,根据新浜镇人民政府和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瑕疵厂房面临拆除风险较小。因此,瑕疵房产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 4 宗,系出让地,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产权 不动产权证书号 坐落位置 面积(㎡)规划 取得 终止 权利
号 人 用途 方式 日期 限制

晋拓 苏(2019)无锡市 江苏省无锡市 2062 年 8

1 材料 不 动 产 权 第 锡北泾祥路 8 号 33,000.00 工业 出让 月 1 日 抵押
0288461 号

晋拓 苏(2021)无锡市 江苏省无锡市 2068 年 5

2 汽车 不 动 产 权 第 锡北泾辉路 18 163,730.00 工业 出让 月 28 日 抵押
0165903 号

晋拓 沪(2020)松字不 上海市松江区 2052 年

3 科技 动产权第 035366 新浜镇林天路 13,822.00 工业 出让 10 月 24 抵押
号 378 号 日

上海市松江区

新浜镇 21 街坊

晋拓 沪(2021)松字不 3/1 丘(松江区 2040 年

4 科技 动产权第 003289 新浜镇产业社 40,001.70 工业 出让 11 月 30 无
号 区 SJS80002 单 日

元 01-01 号

地块)

(2)资产抵押情况

公司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的作用、面积及面积占比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号 用途 宗地面积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房屋面积
(㎡) 比重 (㎡) 比重

苏(2019)无锡 工业、交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通、仓储 33,000.00 13.17% 29,602.64 13.76%
0288461 号
苏(2021)无锡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用地 163,730.00 65.35% 154,996.87 72.02%
0165903 号
沪(2020)松字 员工宿

不 动 产 权 第 舍、厂房、 13,822.00 5.52% 9,023.00 4.19%
035366 号 仓储

沪(2021)松字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用地 40,001.70 15.97% / /
003289 号

合计 250,553.70 100.00% 193,622.51 89.97%

2019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人子公司晋拓材料将持有的苏(2019)无锡市不
动产权第 0288461 号不动产权抵押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之签订编号为 31151194110059《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债权最高额 4,300 万元,抵
押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0 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晋拓
材料将持有的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288461 号不动产权抵押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之签订编号为 31151204100104 号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担保债权最高额 1,400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30 年

11 月 25 日。以上抵押权已办理抵押登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抵押权
项下借款余额为 3,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子公司晋拓汽车将持有的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
权第 0165903 号不动产权抵押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之签订
《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2029 年 12 月 4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17,652 万元。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将持有的沪(2020)松字不动产权第 035366 号不
动产权抵 押予上海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并与之 签订 编号 为
31151204110097《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债权最高额 10,000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20年11 月 6 日至 2030年 11 月5日。2021 年9 月17日,公司将持有的沪(2020)
松字不动产权第 035366 号不动产权抵押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之签订编号为 31141214110184《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债权最高额 12,000 万
元,抵押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2031 年 9 月 26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抵押权项下借款余额为 2,000 万元。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将持有的沪(2021)松字不动产权第 003289 号不
动产权抵押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之签订《抵押合同》,抵押
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6 年 9 月 26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借款
余额为 1,86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 44,295.17 万元,占总资产比
例为 32.72%。上述抵押并不影响公司对上述土地、厂房的占有、使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

(3)公司应对资产抵押风险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公司资产抵押风险来源于其债务风险,公司为积极应对债务风险,进而妥善处理资产抵押风险,已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断提升财务管控水平,科学制定偿债计划

公司在内部进一步提升财务管控水平,通过综合运用票据结算、加快客户回款等有效措施,不断做好资金预算精细化的管理,保障资金良好周转,并通过内部经营体系和激励制度的优化完善,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高各类资产的使用效
率和使用生命周期。

②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法规

公司在办理各项资金业务时,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内部管理要求,确保各项业务全流程合法合规,努力维护良好透明的银企合作生态,并保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③持续提高盈利能力,保持现金流稳定

长期而言,是否能够降低债务风险和抵押风险取决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稳定性。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偿债能力将同步提升。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15、1.17 和 1.14,速动比率分别为 0.87、0.93 和 0.83,
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51%、47.92%和 50.48%。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均维持在较好水平,公司流动比率维持在 1.00 以上的水平,短期偿债压力较小。

④适时偿还债务,持续优化债务结构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分别于 2019 年和 2020 年收到智拓投资和员工持股平台
出资款,公司偿还了股东借款、部分银行借款等短期债务,使得公司流动性风险进一步降低,公司债务结构将得到持续优化,缓解了偿债和资产抵押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的融资方式为银行借款,导致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情形,但通过采取前述各项措施妥善应对,将有效提升公司债务清偿能力,缓解公司债务风险以及对应的资产抵押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4)公司资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风险,符合《首发办法》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因前述资产抵押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① 公司抵押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未发生因主债权本息未及时清偿而被查封、冻结或司法拍卖的情形,符合资产完整性的要求;

② 公司已制定有效措施应对债务风险和资产抵押风险;

③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稳定良好,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218.38 万元、15,817.90 万元和 6,773.33 万元,可正常偿
还相应债务的到期利息;


④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按照融资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未出现到
期未偿还或逾期偿还大额金融机构债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不存在影 响其保证担保的不良信用记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客户及供应商体系稳定,具 有持续履约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资产抵押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其经营状况良好, 依 约履行相关协议并具有持续履约能力,公司资产抵押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资产权 属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发行障碍。公司的主 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符合《首发办法》的相关规定。

2、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的专利如下:

专利 专利 授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类型 专利号 公告日 权状 方式


1 生产减震器 晋拓科技 发明 ZL200910054999.7 2012-11-14 专利 原始
支架的模具 专利 维持 取得

工业滤座的 发明 专利 原始
2 模具及其使 晋拓科技 专利 ZL201110194959.X 2016-12-14 维持 取得
用方法

一种用于精

炼钛和钛合 上海大学、 发明 专利 原始
3 金熔液的电 晋拓有限 专利 ZL201210499982.4 2014-6-11 维持 取得
化学脱氧方



一种用于钛

及钛合金精 上海大学、 发明 专利 原始
4 密铸造的型 晋拓有限 专利 ZL201210499991.3 2016-1-20 维持 取得
壳及其制备

方法

用于钛及钛

合金精密铸 上海大学、 发明 专利 原始
5 造的 CaZrO3 晋拓有限 专利 ZL201210499809.4 2016-3-30 维持 取得
型壳及其制

备方法

汽车悬臂支 实用 专利 原始
6 撑件及其铸 晋拓科技 新型 ZL201320307837.1 2013-12-18 维持 取得
造模具

7 压铸模具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320309081.4 2013-12-18

新型 专利 原始


专利 专利 授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类型 专利号 公告日 权状 方式


维持 取得

用于生产盖

8 板的盖板型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320309058.5 2013-12-18 专利 原始
腔和包含其 新型 维持 取得
的盖板模具

9 钻孔攻牙机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320309056.6 2013-12-18 专利 原始
新型 维持 取得

10 连杆制造系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320307830.X 2013-12-18 专利 原始
统 新型 维持 取得

专用镗孔刀

及发动机连 发明 专利 原始
11 杆上的组装 晋拓科技 专利 ZL201410390444.0 2018-4-6 维持 取得
孔的加工方



12 汽车内芯件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520401547.2 2015-12-2 专利 原始
预压设备 新型 维持 取得

13 铆装监控设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620035509.4 2016-8-24 专利 原始
备 新型 维持 取得

14 转向器电刷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621058267.7 2017-3-29 专利 原始
外壳夹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15 机床加工设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621057590.2 2017-3-29 专利 原始
备 新型 维持 取得

16 压铸模具及 晋拓科技 发明 ZL201610832653.5 2018-7-20 专利 原始
其脱模方法 专利 维持 取得

17 工件加工夹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721153026.5 2018-4-3 专利 原始
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18 安全带卷带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721177098.3 2018-4-3 专利 原始
轮生产设备 新型 维持 取得

夹具及包含 实用 专利 原始
19 其的高频头 晋拓科技 新型 ZL201721923544.0 2018-9-25 维持 取得
加工设备

20 一种工件变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2022664142.1 2021-5-28 专利 原始
形检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21 模具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820353741.1 2018-12-18

新型 专利 原始


专利 专利 授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类型 专利号 公告日 权状 方式


维持 取得

22 模具滑块组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820857926.6 2019-1-8 专利 原始
件 新型 维持 取得

23 旋转吹气装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820858863.6 2019-1-18 专利 原始
置 新型 维持 取得

24 机床夹具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820505444.4 2019-1-8 专利 原始
新型 维持 取得

25 带排渣结构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920434833.7 2019-12-31 专利 原始
的压铸模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26 天侧防尘的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920654230.8 2020-2-7 专利 原始
压铸模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27 镗刀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921134971.X 2020-4-7 专利 原始
新型 维持 取得

28 滑动改良的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921339050.7 2020-6-5 专利 原始
压铸模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29 半真空压铸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921419407.2 2020-6-5 专利 原始
模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30 模具斜顶机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921419677.3 2020-6-5 专利 原始
构 新型 维持 取得

31 门铰链自动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921419408.7 2020-6-2 专利 原始
化组装设备 新型 维持 取得

用于油雾机 实用 专利 原始
32 的控制电路 晋拓科技 新型 ZL201921610991.X 2020-6-2 维持 取得
及油雾机

33 驱动电机壳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1921732411.4 2020-7-17 专利 原始
体深腔模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新能源汽车

电机外壳组 实用 专利 原始
34 件及包括其 晋拓科技 新型 ZL202020319134.0 2020-9-22 维持 取得
的新能源汽

车电机

利用压铸模 发明 专利 原始
35 具生产洗衣 晋拓材料 专利 ZL201410390445.5 2018-8-7 维持 取得
机三脚架的


专利 专利 授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类型 专利号 公告日 权状 方式


方法

三角架产品 实用 专利 原始
36 性能测试设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621418014.6 2017-7-25 维持 取得


37 三角架螺纹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1621418023.5 2017-7-25 专利 原始
钻孔装置 新型 维持 取得

38 可摆臂铝液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1621416787.0 2017-8-11 专利 原始
在线除气机 新型 维持 取得

一种压铸机 实用 专利 原始
39 中子控制装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621416759.9 2017-8-11 维持 取得


40 冲模废料回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1621418024.X 2017-8-11 专利 原始
收装置 新型 维持 取得

液压切边机 实用 专利 原始
41 动模板防滑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720037609.5 2017-8-8 维持 取得
装置

卫星接收器 实用 专利 原始
42 器件自动化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720037629.2 2017-8-11 维持 取得
生产设备

一种卫星接 实用 专利 原始
43 收器部件去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720037697.9 2017-9-1 维持 取得
毛刺设备

44 输送带分拣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1720037630.5 2017-12-29 专利 原始
设备 新型 维持 取得

一种专用检 实用 专利 原始
45 测产品变形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821068371.3 2019-2-26 维持 取得
的检具

一种皮带轮 实用 专利 原始
46 跳动检测装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821077968.4 2019-2-26 维持 取得


47 皮带轮跳动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1821078001.8 2019-3-1 专利 原始
检测工装 新型 维持 取得

一种用于铝 实用 专利 原始
48 合金压铸件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821078004.1 2019-3-1 维持 取得
的分拣装置

49 一种压铸件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1821077970.1 2019-4-26 专利 原始
分拣机 新型 维持 取得


专利 专利 授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类型 专利号 公告日 权状 方式


一种卫星接 实用 专利 原始
50 收器壳体的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821086232.3 2019-2-26 维持 取得
防错夹具

一种保温炉 实用 专利 原始
51 温度超限报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921488145.5 2020-6-16 维持 取得
警装置

52 一种自动扒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1921450719.X 2020-6-16 专利 原始
渣的保温炉 新型 维持 取得

一种带挤压

53 功能的铝合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1921449573.7 2020-6-16 专利 原始
金重力浇铸 新型 维持 取得
模具结构

三角架去毛 实用 专利 原始
54 刺装配体装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922414197.4 2020-10-2 维持 取得


一种重力浇 实用 专利 原始
55 铸涂料覆模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1922413735.8 2020-10-2 维持 取得


重力铸造产

56 品的浇口改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1922413269.3 2020-11-20 专利 原始
善重力浇铸 新型 维持 取得
设备

57 一种马达轴 晋拓汽车 实用 ZL202020340066.6 2020-10-2 专利 原始
长度检测机 新型 维持 取得

一种三脚架 实用 专利 原始
58 去除毛刺装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2020340498.7 2020-11-20 维持 取得


一种汽车零 实用 专利 原始
59 部件的焊装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2020340298.1 2020-11-20 维持 取得
夹具

一种壁挂炉 实用 专利 原始
60 节接头压铸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2020289845.8 2020-11-20 维持 取得
模具

61 一种盘类压 晋拓汽车 实用 ZL202020223360.9 2020-11-20 专利 原始
铸模具结构 新型 维持 取得

一种斜刀口 实用 专利 原始
62 式压铸件切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2020046551.2 2020-11-20 维持 取得
边机

63 一种精密冲 晋拓汽车 实用 ZL202020046434.6 2020-11-20 专利 原始
切模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专利 专利 授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类型 专利号 公告日 权状 方式


一种用于压 实用 专利 原始
64 铸件清洗机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2020047147.7 2020-11-20 维持 取得
的供水系统

一种防止二 实用 专利 原始
65 次加工的夹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1922488799.4 2020-10-2 维持 取得


一种内拉式 实用 专利 原始
66 压紧产配的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1922444097.6 2020-10-2 维持 取得
加工夹具

一种多段式 实用 专利 原始
67 快速锯切治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1922413245.8 2020-10-2 维持 取得


一种杠杆式 实用 专利 原始
68 压紧工件的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1922413244.3 2020-10-2 维持 取得
车床夹具

69 一种浮动夹 晋拓汽车 实用 ZL201922413412.9 2020-10-2 专利 原始
紧夹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一种用于毛

70 坯铸膜后自 晋拓汽车 实用 ZL202020847183.1 2021-2-23 专利 原始
动去毛刺装 新型 维持 取得


71 一种检测跳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2022664141.7 2021-6-18 专利 原始
动度的检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72 压铸模板组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2022702153.4 2021-7-9 专利 原始
件 新型 维持 取得

73 一种拉拔力 晋拓材料 实用 ZL202022970639.6 2021-8-20 专利 原始
测试工装 新型 维持 取得

74 一种定位铆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2022657316.1 2021-9-17 专利 原始
压工装 新型 维持 取得

逆变器水路

75 装置及包含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2120427241.X 2021-9-24 专利 原始
其的新能源 新型 维持 取得
汽车

全自动高压 实用 专利 原始
76 喷淋清洗设 晋拓科技 新型 ZL202120408761.6 2021-10-22 维持 取得


77 一种弯管组 晋拓科技 实用 ZL202023238252.8 2021-10-29 专利 原始
装用治具 新型 维持 取得


专利 专利 授权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类型 专利号 公告日 权状 方式


一种电子称 实用 专利 原始
78 显示屏壳体 晋拓科技 新型 ZL202120641780.3 2021-10-29 维持 取得
的加工治具

一种压铸机 实用 专利 原始
79 抽芯模具及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2022970673.3 2021-10-22 维持 取得
抽芯设备

一种钻深孔 实用 专利 原始
80 CNC 工装治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2022967067.6 2021-10-08 维持 取得


一种自带润 实用 专利 原始
81 滑的数控机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2022967126.X 2021-10-08 维持 取得
加工夹具

一种带侧滑 实用 专利 原始
82 块机构的切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2022970666.3 2021-11-19 维持 取得
边模

一种可旋转 实用 专利 原始
83 的翻边铆压 晋拓材料 新型 ZL202022975605.6 2021-12-03 维持 取得
治具

一种压铸产

84 品与流道分 晋拓汽车 实用 ZL202120141516.3 2021-12-03 专利 原始
离的锯切治 新型 维持 取得


一种压铸机 实用 专利 原始
85 边熔炉铝渣 晋拓汽车 新型 ZL202120503350.5 2022-01-18 维持 取得
冷却装置

86 一种产品自 晋拓汽车 实用 ZL202120141514.4 2022-01-18 专利 原始
动加工设备 新型 维持 取得

3、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注册商标 6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商标 权利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至 取得
图形 类别 方式

1 第 7 类 发行人 第 8444068 号 2024 年 4 月 6 日 原始
取得

2 第 7 类 发行人 第 8444084 号 2031 年 7 月 13 日 原始
取得

3 第 7 类 发行人 第 8444057 号 2031 年 7 月 13 日 原始
取得


序号 商标 商标 权利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至 取得
图形 类别 方式

4 第 12 类 发行人 第 8443993 号 2031 年 7 月 13 日 原始
取得

5 第 12 类 发行人 第 8444012 号 2031 年 7 月 13 日 原始
取得

6 第 12 类 发行人 第 8444016 号 2031 年 7 月 13 日 原始
取得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拥有软件著作权。

5、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取得 1 项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著作权名称 发表日期 登记号 证书编号 取得方式

1 发行人 晋拓+图形 2004 年 2011-F-036480 00036480 原始取得
12 月 1 日

6、域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 2 项域名,5 项商标域名,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域名 生效日期 到期日期 网站备案号

1 sh-jintuo.com.cn 2009 年 7 月 2 日 2024 年 7 月 2 日 沪 ICP 备
19000557 号-1

2 sh-jintuo.com 2005 年 6 月 22 日 2024 年 6 月 22 日 沪 ICP 备
19000557 号-2

3 晋拓.商标 2015 年 1 月 16 日 2024 年 12 月 11 日 -

4 晋拓官网.商标 2015 年 9 月 10 日 2025 年 9 月 1 日 -

5 中国晋拓.商标 2015 年 9 月 10 日 2025 年 9 月 1 日 -

6 Djintuo.商标 2015 年 1 月 16 日 2024 年 12 月 11 日 -

7 JINTUO.商标 2015 年 1 月 16 日 2024 年 12 月 11 日 -

8 jintuo.com.cn 2011 年 6 月 12 日 2025 年 6 月 12 日 沪 ICP 备
19000557 号-3

(三)租赁情况

1、房产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位置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租赁
(㎡) 用途

上海强懿实业有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 2022.6.15-

1 限公司 晋拓科技 镇天台路 102 号 6 号 1,100 2022.12.14 仓库
西侧

上海优懿公共租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 2021.11.4-2 员工
2 赁住房运营有限 晋拓科技 镇新绿路 500 弄 13 45 022.11.30 宿舍
公司 号 303 室

上海优懿公共租 上海市新浜镇新绿 2021.1.12- 员工
3 赁住房运营有限 晋拓科技 路 500 弄 15 号 25 自动续签 宿舍
公司 402/409 室

4 上海顶望汽车配 晋拓科技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 1,135 2022.6.14- 仓库
件有限公司 镇红牡丹路 135 号 2023.6.13

上述租赁物业中,晋拓科技与上海优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租赁的员 工宿舍为公租房,未取得房产证。

2、土地租赁情况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位置 租赁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注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

1 上海宏新经济 发行人 东至后港河,西至胡 33.359 亩 企业生产 2004.11. 1-
发展有限公司 甪路,南至晟禾公司, 及场地 2034.10.31
北至后港河

上海新浜资产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

2 经营管理有限 发行人 东至后港河,西至胡 33.359 亩 企业生产 2021.1.1-
公司 甪路,南至晟禾公司, 及场地 2025.12.31
北至后港河

注:2021 年 3 月,公司重新与上海新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新浜经
济联合社下属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与上海宏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新浜经济联合社下属企业)原租赁合同不再执 行。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技术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以及研发机制 的不断完善,增强公司技术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主要技术 技术特点 技术水平 所处阶段


序号 主要技术 技术特点 技术水平 所处阶段

通过在压铸过程中,抽除压铸模具型腔内的气

体而消除或显著减少压铸件内的气孔和熔解气

1 高真空压 体,提高内部质量。从而可以使部分特定零件 行业领先 批量生产
铸技术 达到热处理的效果,提高零部件的机械性能。

该技术在模具的密闭性、系统设备的匹配性以

及工艺控制等方面都有非常特别的要求。

采用国际上用于汽车结构压铸件的高延伸率合

金,保证产品的强度和高韧性;采用底部给汤

高延伸率 方式与底部除气,合金内部组织金相优化,以

2 合金应用 减少铝液的氧化和夹渣缺陷,提高产品的延伸 行业领先 批量生产
技术 率;针对常规材料进行合金元素的内部加严控

制,与此同时,部分材料通过热处理的特殊条

件达到更高的延伸率。

挤压压铸技术是在模具上增加一个挤压机构,对

3 挤压技术 产品的局部进行二次加压,从而保证该局部组织 行业领先 批量生产
致密的效果,解决产品局部壁厚位置内部缩孔。

针对高压压铸件高速充型过程存在由于卷气导

致的铸件强度及延伸率低问题,超低速层流压

铸填充成型工艺,辅助模温控制技术,使铝合

超低速层 金在高固相状态充型并凝固,生产的压铸件具

4 流压铸 备可固溶处理、高强度、高延伸率特性,尤其 行业领先 批量生产
技术 适用于壁厚大、机械强度要求高的承载类汽车

支架产品,此状态零部件可进行热处理提高机

械性能,替代传统采用锻造或低压铸造工艺生

产的汽车零部件。

对铝合金铸件进行多种浇铸系统的设计,运用

仿真数字 模流软件(Anycasting)/FLOW-3D,通过观察金

5 化模拟分 属液进入型腔后的流动方式和凝固规律,预测 行业领先 批量生产
析技术 充型时间、凝固时间、对产生缺陷的部位,对

比各种浇铸系统设计对铸件成形产生的影响,

并提出更为合理的设计。

在铝液进入型腔后,通过高压控制模块把水流

6 高压点冷 压入冷却水管,以解决模具局部细长孔型或镶 行业领先 批量生产
技术 件部位温度不均衡的问题。避免产品局部因温

度过高,出现热裂、粘铝、缩孔或变形等问题。

在液态金属凝固时进行搅拌,在一定冷却速度

下获得约 50%甚至更高固相组分的浆料,然后

通过压铸使浆料成形的技术。由于半固态金属

在搅拌时已有 50%的熔化潜热散失悼,所以降

7 半固态压 低了浇注温度,大大减少了对压室、压铸型腔 行业领先 批量生产
铸技术 和压铸机的热冲击,因而可以提高压铸模的使

用寿命。半固态金属粘度比液态金属大,内浇

口处流速低,因而充填时少喷溅,无湍流,卷

入的空气少;由于半固态金属收缩小,所以铸

件不易出现疏松、缩孔,铸件质量高。

(二)公司研发情况

1、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进展情况

1 驱动电机控制系统零部件项目 达到量产,并实现批量销售 样品阶段

2 发动机及变速箱支架项目 达到量产,并实现批量销售 样品阶段

3 汽车雨刮器零部件项目 达到量产,并实现批量销售 样品阶段

4 散热系统零部件项目 达到量产,并实现批量销售 样品阶段

5 机器人转臂零部件项目 达到量产,并实现批量销售 样品阶段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研发费用 3,844.44 2,893.22 3,039.91

营业收入 91,628.91 70,333.72 71,297.09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4.20% 4.11% 4.26%

(三)技术创新机制

1、研发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研发机构以技术部和生产技术部为核心,涉及到公司的模具设计部、实验室等多个部门,形成了一条系统化的研发体系,完备的研发机构设置是保持技术创新的机构保障。公司制定《项目开发制度》,对研发项目的提出、立项、评审、实施和验收等相关工作做出规定,特别是明确了公司的研发目标取决于市场的需求,从制度上保证公司研发工作与行业发展新趋势及客户现实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

2、激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研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研发项目的高质、高效完成,奖励研发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公司于《研发部管理制度》中制定了研发相关的激励制度。人力资源部结合项目开发时效性、量产评审合格
率、生产制程能力、产品良品率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和发放。

3、人才引进与保留机制

铝合金压铸行业要求对材料、模具、压铸工艺、机加工艺、设备等全面掌握的技术人才,这些高素质复合型技术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公司通过不断健全组织管理制度,为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发展机遇,为员工提供发挥才智、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

4、保密机制

技术创新需要大量的研究工作,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研究成果,其中一部分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进行保护,有些只能以非专利技术的形式存在,因此保密工作对于公司保持技术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司在与员工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中包含了相关保密条款,并经常在业务学习过程中进行保密教育。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子公司,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简介”。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未受到当地主管机关的处罚。
九、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秉持着“专注、专业、精益求精、一以贯之的工匠精神”的质量方针,严格遵守和执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执行的主要通用质量标准如下:

序号 名称 代码

1 ISO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2015

2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IATF16949:2016

3 德国汽车工业协会 VDA6.3 过程审核 VDA6.3

4 德国汽车工业协会 VDA6.5 产品审核 VDA6.5

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公司根
据客户的特殊要求,针对每个产品制定了各自的质量控制体系。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产品质量,建立了包括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的质量管理优势体现在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两方面。一方面,公司全面规范地建立并完善了质量管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及各岗位的职责,并将全面质量管理理念覆盖至从产品及模具设计、材料采购、试生产、正式投产、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公司与下游厂商建立了完备的质量反馈体系,公司客户会对公司产品、生产线进行检测、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的产品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较强的执行力度,公司通过了 IATF16949 和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具有很强竞争优势。
(三)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由品质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服务。本着让客户满意的目标,公司对客户提出的产品质量异议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公司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均能通过良好的售后服务机制顺利解决,并以此进一步提高顾客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过重大质量纠纷,也未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十、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公司是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已获得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78 项。并于 2013 年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上海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 年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压铸件企业 20 强”、2018 年获批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2019 年和 2021 年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 50 强”、“优质压铸件金奖”、“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荣誉。

综上,发行人名称中冠以“科技”字样符合实际情况。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租赁或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权属清晰,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出,其任职、兼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独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会计人员均系专职工作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业务独立方面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五)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公司具有独立设立、调整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不存在主要股东的干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同业竞
争关系

1 海缔锡 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持股 房产出租 无

100%

2 德恩合伙 实际控制人张东夫妇合计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无

持有 100%出资份额

3 锡海合伙 实际控制人张东夫妇合计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无

持有 100%出资份额

4 磐铸合伙、锡厦合 实际控制人张东担任普通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 无

伙、沁锡合伙 合伙人 不存在实际经营业务

5 磐晋合伙、昭质合 实际控制人何文英担任普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 无

伙、铸磐合伙 通合伙人 不存在实际经营业务

6 晋拓国际科技 实 际 控 制 人 张 东 持 有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无

100%出资份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不存在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智拓投资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郑重承诺:

(1)本企业以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若公司的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权益或利益;

(3)凡是本企业获知的与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企业将及时通知公司;

(4)本企业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从事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5)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张东、何文英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郑重承诺:

(1)本人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若公司的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
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权益或利益;

(3)凡是本人获知的与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通知公司;

(4)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从事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5)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智拓投资 控股股东

张东、何文英 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晋拓材料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晋拓汽车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上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晋拓香港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晋拓法艾根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无锡法艾根 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海缔锡 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持有其 100.00%出资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锡海合伙 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合计持有其 100.00%出资额

德恩合伙 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合计持有其 100.00%出资额

磐铸合伙、锡厦合伙、沁锡合伙 实际控制人张东担任普通合伙人

磐晋合伙、昭质合伙、铸磐合伙 实际控制人何文英担任普通合伙人

晋拓国际科技 实际控制人张东担任董事并持有其 100.00%出资额

(四)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除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之外,本公司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报告期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与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智拓投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前述关联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晋速荣合伙 孙邱钧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 1%出资额,实
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合计持有其 99.00%出资额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蔚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蔚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蔚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蔚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磁通磁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詹铭持股 13.64%,并担任监事

上海上磁磁性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詹铭持股 13.64%,并担任监事

(六)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主要关联方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备注

智拓金属 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公司 该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注销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备注

晋拓电子 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公司 该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注销

晋拓国际 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公司 该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注销

江阴顺拓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东之弟张军 张军与其配偶秦小芳已于 2018 年
与其配偶秦小芳曾控制的公司 12 月对外转让该公司股权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 独立董事王蔚松曾担任独立董事 已于 2019 年 3 月离任

股份有限公司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王蔚松曾担任独立董事 已于 2020 年 6 月离任

公司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 独立董事王蔚松曾担任独立董事 已于 2021 年 1 月离任

有限公司

商兆义 曾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已于 2020 年 11 月离职

侯 强 曾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已于 2020 年 9 月离职

崔道国 曾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已于 2021 年 8 月离职



厦门市湖里区何宇 监事林顺安之妻弟何宇鹏曾经营 该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注销

鹏食品店 的个体工商户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1)与江阴顺拓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与江阴顺拓发生关联交易,2018 年与其发生关联采购金额为 187.04 万元。公司向江阴顺拓采购的材料主要为壳体、盖板等半成品压铸件,公司向江阴顺拓采购的主要原因系:①江阴顺拓地理位置与公司较近,沟通及物流效率较高。②江阴顺拓同为压铸件生产企业,主要经营家用电器压铸件产品,其产品性能符合公司质量标准,为公司合格供应商。③客户订单集中时,公司自有员工和设备产能难以满足订单需求,公司会对外采购少量半成品。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向江阴顺拓采购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18 年,公司向江阴顺拓采购金额为 187.04 万元,占 2018 年营业成本比例
为 0.35%,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2018 年 12 月起,江阴顺拓与公司不再进行交易。

(2)关联采购的公允性

公司向江阴顺拓采购商品的价格,均为公司通过综合评估、比价,并经双方

协商确定,与市场同类商品采购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

利益输送。公司 2018 年向江阴顺拓采购的主要产品与其他提供同类型产品的供

应商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江阴顺拓 其他提供同类型产

主要采购产品 主要产品型号 品的供应商 价格

采购 单价 采购 单价 差异

金额 (元/件) 金额 (元/件)

线性开关壳体 010104A153-0101-a 93.97 1.61 88.75 1.67 -3.51%

线位开关头部 010105A099-0901-a 26.22 1.11 33.27 1.06 4.07%

盖板 010104A153-0102-a 13.19 0.26 5.07 0.26 -0.49%

公司向江阴顺拓采购的主要产品与其他提供同类型产品的供应商采购价格

差异均在 5%以内,属于正常浮动。关联采购有公允性,上述关联方不存在为公

司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48.80 456.85 402.52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形,主要系发行人

正常融资需求中根据融资交易惯例而产生。经核查,相关关联方未就下述担保行

为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合同 最高额债 主债权期间或 履行
序号 担保人 担保权人 担保期限 编号 合同名称 权/主债权 合同编号 情况
(万元)

上海农村商 个人最高 2020 年 11 月

1 张东、 业银行股份 2020/11/26- 3115120441 额保证担 1,400.00 26日至2030年 正在
何文英 有限公司 2030/11/25 0104 保函 11月25日发生 履行
的一系列债权

2 张东、 上海农村商 2020/11/6- 3115120441 个人最高 10,000.00 2020 年 11 月 6 正 在


担保合同 最高额债 主债权期间或 履行
序号 担保人 担保权人 担保期限 编号 合同名称 权/主债权 合同编号 情况
(万元)

何文英 业银行股份 2030/11/5 0097 额保证担 日至2030年11 履行
有限公司 保函 月 5 日发生的

一系列债权

编号为

上海农村商 311572045700

3 张东、 业银行股份 2020/10/27- 3115120429 个人保证 10,000.00 88 的《长期股 正在
何文英 有限公司 2029/12/4 0088 担保函 东资产借款合 履行
同》下的一系

列债权

编号为

上海农村商 311511945700

4 张东、 业银行股份 2019/12/2-2 3115119429 个人保证 21,000.00 77 的《长期股 正在
何文英 有限公司 029/12/4 0077 担保函 东资产借款合 履行
同》下的一系

列债权

编号为

上海农村商 311511945700

5 张东 业银行股份 2019/12/2- 3115119427 权利质权 7,000.00 77 的《长期股 正在
有限公司 2029/12/4 0077 合同 东资产借款合 履行
同》下的一系

列债权

上海农村商 个人最高 2019 年 10 月

6 张东、 业银行股份 2019/10/11- 3115119441 额保证担 4,300.00 11日至2029年 正在
何文英 有限公司 2029/10/10 0059 保函 10月10日发生 履行
的一系列债权

编 号 为

GLDK-3392-2

张东、 中国建设银 GLDK-339 自然人保 018XB006 的 履行
7 行无锡锡山 2018/9/4- 2-2018XB0 3,500.00 《人民币流动

何文英 支行 2019/9/13 06 证合同 资 金 贷 款 合 完毕
同》下的一系

列债权

上海农村商 个人最高 2018 年 1 月 5

8 张东、 业银行股份 2018/1/5- 3115118441 额保证担 5,300.00 日至 2028 年 1 正在
何文英 有限公司 2028/1/4 0004 保函 月 4 日发生的 履行
一系列债权

编号为

上海农村商 311511540100

9 张东 业银行股份 2015/4/7- 3115115427 权利质权 3,500.00 49 的《上海农 履行
有限公司 2018/2/9 0049 合同 商银行借款合 完毕
同》下的一系

列债权

上海农村商 个人最高 2021 年 9 月 27

10 张东、 业银行股份 2021/9/17- 3114121441 额保证担 12,000 日至 2031 年 9 正在
何文英 有限公司 2031/9/26 0184 保函 月 26 日发生的 履行
一系列债权

11 张东、 上海农村商 2021.10.11- 3114121429 个人最高 2,000 编号为 正在
何文英 业银行股份 2022.10.10 0204 额保证担 311412140102 履行


担保合同 最高额债 主债权期间或 履行
序号 担保人 担保权人 担保期限 编号 合同名称 权/主债权 合同编号 情况
(万元)

有限公司 保函 04 的《上海农

商银行借款合

同》下的一系

列债权

编号为

上海农村商 个人最高 311412145701

12 张东、 业银行股份 2021.9.27-2 3114121429 额保证担 5,000 80 的《上海农 正在
何文英 有限公司 026.9.26 0180 保函 商银行借款合 履行
同》下的一系

列债权

编号为

310101202200

张东、 中国农业银 2022.5.29-2 3100520220 最高额保 01332 的《中国 正在
13 何文英 行股份有限 024.5.28 000123 证合同 6,750 农业银行流动 履行
公司 资金借款合

同》下的一系

列债权

2、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资金拆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资金拆入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2021年度

张 东 100.00 - 100.00 -

智拓投资 - 50.00 50.00 -

2020年度

张 东 600.00 300.00 800.00 100.00

2019年度

张 东 1,500.00 9,200.00 10,100.00 600.00

何文英 - 2,500.00 2,500.00 -

注:发行人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对上述资金往来计算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因临时周转资金产生资金往来。公司逐步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规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为应付张东 100 万元,已于 2021 年初归还。

3、员工购房借款

① 员工借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购房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 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 末 账龄

2020年度

何鹭雅 12.09 - 12.09 - 3-4年

2019年度

许春艳 1.80 - 1.80 - 3-4年

高玉东 5.50 - 5.50 - 3-4年

何鹭雅 46.53 - 34.44 12.09 3-4年

何宇鹏 0.60 - 0.60 - 3-4年

2018年度

许春艳 4.20 - 2.40 1.80 2-3年

高玉东 10.50 - 5.00 5.50 1-2年

何鹭雅 61.55 - 15.02 46.53 1-2年

何宇鹏 1.70 - 1.10 0.60 3-4年

刘如明 3.43 - 3.43 - 2-3年

发行人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骨干人才,同时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提升员工的归属感,针对核心骨干员工提供免息购房借款这项员工福利。在不影响发行人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投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首次购房的经济支持,缓解员工首次购房时的经济困难。员工借款均系发行人员工借款,不存在非员工借款的情形,员工借款资金均用于员工购买住房。

为加强资金管理,发行人 2017 年终止员工购房借款政策,自 2018 年开始不
再为员工提供新增借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结清了前期员工借
款,此后发行人未曾发生过此类借款。

② 员工借款相关制度

员工借款相关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主要内容

(1)年限要求:在公司连续服务满叁年(含)以上

借款人资格 (2)职级要求:员工职级为课长以上

(3)绩效要求:前 1 年度评级为合格及合格以上


项目 主要内容

(4)购房要求:购房时间为一年以内或者有购房计划,若申请时
尚未购房,申请成功后三个月以内需要补交购房资料。

用途 购买首套房产

(1)资格审批:员工申请住房借款需提交年限、职级、评级等信
息,同时需要提交购房合同作为附件,人事专员检查以上信息与实
际情况是否一致,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后提交批人事部负
申请程序 责人审批,并依次经由人事部负责人、借款人部门直属领导及公司
总经理审批后,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

(2)放款审批:财务部通过检查员工住房借款合同、员工住房借
款审批记录确认是否满足放款条件,核对无误后通知出纳放款。

额度 根据员工月收入金额的 10 倍确定借款额度,如超过该额度需要公
司副总经理以及总经理审批。

利息 无息

发行人与符合条件的申请借款员工签订借款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
借款金额及还款周期等,还款方式为自发放借款的次月开始每月从
还款期限、还款保障税后工资中扣取固定金额的还款额或者每年一次(每年约定时间以
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偿还)大额还款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协议约
定借款员工主动申请离职或由于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供职于公司,借
款员工应在办理离职前还清全部借款。

③ 员工借款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以借款方式支付薪酬奖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上述员工提供借款未计提或者收取利息费用。假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对上述资金拆借进行测算,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相
关资金占用利息分别为 3.87 万元、2.59 万元以及 0.57 万元,金额较小。

该部分员工借款旨在为员工提供资助,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公司人才团队的凝聚力。发行人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以借款方式支付薪酬奖金的情况。

4、关联方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股权转让交易情况如下:

年份 股权受让方 股权出让方 目标股权 股权价款
(万元)

2019 年 智拓投资 晋拓科技 海缔锡 100%股权 2,300.00

关联方股权转让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产重组情况”。


5、关联方代收代付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代收代付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说明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晋拓国际 代收货款 - - 85.15

张东 代收房租 - - 101.88

(1)代收货款及代付薪酬

①代收货款及代付薪酬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海外客户将货款支付予关联方晋拓国际的情形。截至2019 年末,相关款项均已结清。

关联方晋拓国际原系公司海外贸易平台,为规范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未与其发生销售和采购往来,但部分客户在付款时因操作习惯的缘故,仍将公司销售款支付予晋拓国际,导致形成关联方代收货款,晋拓国际已于 2020 年 7 月完成注销。

②晋拓国际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7 年 9 月 5 日

注销时间:2020 年 7 月 7 日(2019 年末提出注销申请)

注册资本:5 万美元

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

主要生产经营地:境外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工业零部件进出口,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张东持有其 100%股权

注销原因:为规范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③晋拓国际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晋拓国际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 34.39
净资产 已注销 已注销 34.39
净利润 17.90

报告期内,晋拓国际无实际经营业务,2019 年年末资产主要系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2019 年收入均为理财收入及汇兑损益,费用主要为银行手续费。
(2)代收房租

2019 年,公司将位于洞泾沈砖公路的房产出租,租金由实际控制人张东代为收取后转回发行人,导致形成关联方代收房租情形。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关联方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何鹭雅 - - 12.09

张东 - 116.06 965.05
其他应付款

何文英 - - 35.3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为发行人鼓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购房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张东及何文英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包括资金往来款及利息、股权转让款及报销款等。发行人与关联方晋拓国际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晋拓国际代公司支付日本籍员工福田佳昌外币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五、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制度安排

公司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现有关联交易均有利于本公司的业务开展。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决策、监督体系,以确保关联交易按照公允价格进行,平
等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一)《公司章程》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四十一条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写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驶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对于符合本章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标准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三)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四)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五)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并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股东行使表决权;

(六)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总经理有权批准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
的交易,或 300 万元以下。

属于总经理批准的关联交易,应由第一时间接触到该事宜的相关职能部门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对该等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定价的公平性进行审查。如上述交易中涉及需由总经理进行回避的关联交易,则应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有权批准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1、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3、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公司与相关方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且达到上述第 1 项或第 2 项标准。

(三)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

1、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2、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公司与相关方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且达到上述第 1 项标准。

公司对符合上述第 1 项标准的关联交易还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

(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十七条 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公司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此做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人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中说明并公开披露。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公司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全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交易不真实、定价不公允及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日常经营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9月和2021年10月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 3 月,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公司采取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信息披露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已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以外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企业在发行人中的地位谋求与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如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决议。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

1、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下同)、及本人和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以外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谋求与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如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相应的权利及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和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
及其控股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 6 年,其他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张 东 男 中国 董事长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何文英 女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孙邱钧 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詹 铭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王蔚松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张 东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9
年至 1996 年担任上海照相机总厂技术员,1997 年至 2000 年担任上海富正金属
制品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1 年至 2019 年担任上海智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04 年至 2020 年 5 月担任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
大学兼职教授。

何文英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出生,专科学历。1994
年至 1997 年担任上海民兴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7 年至 2000 年担任上
海富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 2019 年担任上海智拓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监事,2004 年至 2020 年 5 月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邱钧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专科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4 年 3 月担任深圳群力五金有限公司质量体系专员;1994 年 4 月至
1996 年 3 月于上海紫贝电子电讯有限公司任质量经理助理;1996 年 5 月至 1996

年 8 月于上海西门子汽车电机有限公司任供应商质量管理;1996 年 10 月至 1999
年 2 月于上海篮亚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部经理;1999 年 2 月至 2009 年 9 月于
ASC Signal Corp.任供应链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晋拓科技 LNB 项
目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晋拓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詹 铭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华
中科技大学本科。1985 年 8 月至 1997 年 10 月于上海磁性器材厂,历任助理工
程师、厂研究所开发工程师、车间工艺技术主管、车间主任、一分厂厂长;1997
年 10 月至 2002 年 4 月于上海上磁磁性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2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磁通磁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0 年 5 月起,担任晋拓科技独立董事。

王蔚松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生,同济大学管理学博
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1978 年至 1982 年同济大学工学学士毕业,
1985 年至 1988 年同济大学工学硕士毕业,2000 年至 2003 年同济大学管理学博
士毕业。1982 年至今担任过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2020 年 5月至今担任晋拓科技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高玉东 男 中国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林顺安 男 中国 监事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许春艳 女 中国 监事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高玉东 先生:中国国籍,曾用名牛玉东,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本
科学历。2006 年 3 月起,历任晋拓科技品质管理部主任、课长、副经理、经理;
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晋拓科技任品管管理部课长;2013 年 3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晋拓科技品质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晋拓科技品质
管理部高级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晋拓科技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林顺安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厦门麦当劳餐饮有限公司任营运店经理;2011 年 3 月
至 2013 年 11 月任厦门福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任营运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于金钱豹国际美食百汇有限公司任营运区域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于上海东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任营运总监;2020 年 3 月至今任晋拓科技行政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晋拓科技监事。

许春艳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 年出生,大专学历,2004
年 10 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管理部统计员、物流部课长和物流经理;2020 年 5 月
至今担任晋拓科技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何文英 女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孙邱钧 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5 月-2023 年 5 月

邱兴忠 男 中国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21 年 8 月-2023 年 5 月

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何文英 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的相关
内容。

孙邱钧 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的相
关内容。

邱兴忠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9
年 7 月至 1997 年 3 月历任江阴铁合金厂技术员、工程师;1997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历任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质量主管;2014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担任无锡文德智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1 年 5 月起担任晋拓科技担任财务部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晋拓科技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如下:


张 东 先生: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福田佳昌 先生:日本国籍,1956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0 年至 2006 年任
冈部工业株式会社技术部工厂长;2006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住友理工株式会
社采购部课长;2016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技术部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1 张 东 董事长 18.49

2 何文英 董事、总经理 12.32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及亲属关系 直接持股公 在直接持股企业 间接持股 合并持股
司名称 出资比例(%) 比例(%)比例(%)

智拓投资 55.00 34.82

磐铸合伙 52.97 0.52

张 东 董事长 35.77
锡厦合伙 33.85 0.33

沁锡合伙 10.24 0.10

智拓投资 35.00 22.16

磐晋合伙 14.07 0.14

何文英 董事、总经理 23.17
昭质合伙 40.58 0.40

铸磐合伙 48.81 0.48

孙邱钧 董事、副总经理 磐铸合伙 20.29 0.20 0.20

张海云 监事高玉东 铸磐合伙 6.80 0.07 0.07
之配偶

刘如明 监事许春艳 锡厦合伙 8.74 0.09 0.09
之配偶

何鹭雅 监事林顺安 铸磐合伙 2.40 0.02 0.02
之配偶


姓名 职务及亲属关系 直接持股公 在直接持股企业 间接持股 合并持股
司名称 出资比例(%) 比例(%)比例(%)

张军 实际控制人张东 沁锡合伙 52.50 0.51 0.51
之弟

何绍荣 实际控制人何文英 磐晋合伙 67.50 0.66 0.66
之弟

何绍葵 实际控制人何文英 磐铸合伙 0.58 0.01 0.01
之兄

张天宇 实际控制人之子 智拓投资 5.00 3.17 3.17

张心怡 实际控制人之女 智拓投资 5.00 3.17 3.17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抵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报告期内持有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变动情况。

序 股东名 持股比例(%)

号 称 目前 2022 年 2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8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张东 54.26 54.24 54.24 54.22 60.00

2 何文英 35.50 35.46 35.44 35.39 40.00

3 孙邱钧 0.20 0.20 0.20 0.20 -

4 张海云 0.07 0.07 0.07 0.07 -

5 何鹭雅 0.02 0.02 0.02 0.02 -

6 刘如明 0.09 0.09 0.09 0.09 -

7 张天宇 3.17 3.17 3.17 3.17 -

8 张心怡 3.17 3.17 3.17 3.17 -

9 张军 0.51 0.51 0.51 0.51 -

10 何绍荣 0.66 0.66 0.66 0.66 -

11 何绍葵 0.01 0.01 0.01 0.01 -

注:张海云系公司监事高玉东配偶、刘如明系公司监事许春艳配偶、何鹭雅系公司监事林顺安配偶、张天宇及张心怡系实际控制人张东夫妇之子女、张军系实际控制人张东之弟、何绍荣系实际控制人何文英之弟、何绍葵系实际控制人何文英之兄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除发行人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智拓投资 11,000.00 55.00

锡海合伙 1,200.00 50.00

晋速荣合伙 3,920.00 98.00

德恩合伙 2,352.00 98.00

张东 董事长 磐铸合伙 529.65 52.97

沁锡合伙 102.44 10.24

锡厦合伙 338.47 33.85

上海盈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0.00 19.19

晋拓国际科技 5 万美元 100.00

智拓投资 7,000.00 35.00

锡海合伙 1,200.00 50.00

晋速荣合伙 40.00 1.00

何文英 董事、总 德恩合伙 48.00 2.00
经理

磐晋合伙 140.75 14.07

昭质合伙 405.84 40.58

铸磐合伙 488.06 48.81

董事,副 晋速荣合伙 40.00 1.00
孙邱钧 总经理

磐铸合伙 202.91 20.29

上海磁通磁业有限公司 30.00 13.64
詹铭 独立董事

上海上磁磁性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6.82 13.64

除本招股意向书已经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依据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发行人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市场平均薪酬水平等领取薪酬,薪酬总额由基本年薪和奖金组成。报告期内,随着治理结构的逐步健全,发行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确定机制进行了逐步完善。2020 年 5 月,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021 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薪酬(税前)

张 东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102.90

何文英 董事、总经理 100.98

孙邱钧 董事、副总经理 99.58

詹 铭 独立董事 8.00

王蔚松 独立董事 8.00

高玉东 监事 21.03

林顺安 监事 21.80

许春艳 监事 22.56

邱兴忠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8.11

崔道国 前董事会秘书、前财务总监 31.52

福田佳昌 核心技术人员 38.55

注:崔道国于 2021 年 8 月离职。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除发行人之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
司关系

智拓投资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

磐铸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股东

沁锡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股东

锡厦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股东

张东 董事长 上海市压铸技术协会 秘书长 -

中国铸造协会 副理事长 -

上海大学 兼职教授 -

上海电机学院 兼职教授 -

晋拓国际科技 董事 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企业

智拓投资 执行董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

德恩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企业

董事、总 锡海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
何文英 经理 人控制的企业

磐晋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股东

昭质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股东

铸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股东

孙邱钧 董事、副 晋速荣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
总经理 人投资的企业

上海磁通磁业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监事 无

詹铭 独立董事 上海上磁磁性器材有限责任

公司 监事 无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王蔚松 独立董事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

公司

除以上人员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兼职。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近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长张东与总经理何文英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近亲属
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与公司签署的协议情况
(一)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
本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廉洁协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

序号 期间 人员 变动原因

1 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 何文英 -

2 2020 年 5 月至今 张东、何文英、孙邱钧、 股份公司成立

詹铭、王蔚松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的变动情况

序号 期间 人员 变动原因

1 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 张东 -

2 2020 年 5 月至今 高玉东、林顺安、许春艳 股份公司成立

(三)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序号 期间 人员 变动原因

1 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5 月 张东 -

2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张东、崔道国 财务总监变动

3 2020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 何文英、孙邱钧、侯强、 股份公司成立
商兆义、崔道国

4 2020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 何文英、孙邱钧、崔道国、 副总经理离职
商兆义

5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8 月 何文英、孙邱钧、崔道国 董事会秘书离职

6 2021 年 8 月至今 何文英、孙邱钧、邱兴忠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离职

注:商兆义于 2020 年 9 月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股份公司设立所致的正常人员变动,公司核心管理层始终保持稳定。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第九节 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规范、有效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作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成立后,先后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累计投票知道》等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制度的建立及其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和履行职责,未出现违法违
规现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功能完善。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股东享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此外,《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发生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4)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等程序和决议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股东大会的制度健全及规范运作,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的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2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审议除需由股东大会批准以外的担保事项;

(16)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目前,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跟踪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宣。公司战略委员会由张东、何文英、孙邱钧、詹铭、王蔚松组成,张东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张东、王蔚松、詹铭组成,王蔚松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提名委员会由詹铭、何文英、王蔚松组成,詹铭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制订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蔚松、何文英、
詹铭组成,王蔚松担任召集人。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始终规范运行,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各董事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事会制度,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并对董事、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每届任期为3 年,可连选连任。公司不存在聘请外部监事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3 次监事会,监事会始终规范运行,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各监事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审查关联交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特别职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现有 2 名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为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行使职权,公司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具体如下: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2、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勤勉尽责,均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期出席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并能从各自专业角度对发行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案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发展提出了很多意见与建议,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董事会秘书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并组织制定、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5)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采取相关补救措施;

(7)负责公司股东资料及相关会议资料管理工作,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应如实地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0)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登记报备工作、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11)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并及时披露或澄清

(12)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介绍情况、提供资料,并做好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工作;

(13)《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筹备董事会、股东大会,确保了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依法召
开,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有关信息,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 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不规范事项

历史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设立及存续期间存在的不规范事项如下:

被检查 后续处理 是否受
序号 主体 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方式 到过行
政处罚

上海市松江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1 发行人 区建设和交 2012 年 6 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 缴纳罚款 是
通委员会 月 19 日 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未办理施 25 万元

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上海市松江 已整改完

2 发行人 区安全生产 2017 年 4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成,缴纳 是
监督管理局 月 6 日 罚款 7 万



上海市松江 1.电梯,32103101172006041114 未定

区市场监督 期检验; 否,不
3 发行人 管理局新浜 2018 年 1 2.电梯,32103101172012090050 未定 已整改 存在被
市场监督管 月 24 日 期检验; 完成 处罚
理所 3.电梯,32103101172012090051 未定 风险
期检验。

1.电动单梁起重机,

41703101172007100172 安全检验合

上海市松江 格标志显示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否,不
区市场监督 2018 年 4 2.电动单梁起重机, 已整改 存在被
4 发行人 管理局新浜 月 9 日 41703101172016040002 安全检验合 完成 处罚
市场监督管 格标志显示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风险
理所 3.电动单梁起重机,

41703101172007100171 安全检验合

格标志显示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无锡市安全 一名特种(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已整改完

5 晋拓 生产监督管 2018 年 5 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 成,并缴 是
材料 理局 月 10 日 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纳罚款

1.50 万元

1.企业去毛刺、打磨、抛丸等作业场

所干式除尘系统阻火、隔火设施设置

不规范;

2.企业粉尘集尘管道法兰接口处未

上海市松江 设置防静电跨接; 否,不
6 发行人 区安全生产 2018 年 7 3.企业抛丸车间外侧电机不防爆,电 已整改 存在被
监督管理局 月 6 日 机表面粉尘未及时清理; 完成 处罚
4.企业抛丸车间外侧闲置设备设施 风险
表面粉尘未及时清理,附近地面亦有

粉尘堆积;

5.企业集尘设备吸风口未设置金属

固体、石块等杂物分拣装置;


被检查 后续处理 是否受
序号 主体 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方式 到过行
政处罚

6.企业集尘设备卸灰口区域积尘较

多,该区域通风状况良好,易引起二

次扬尘;

7.企业集尘设备卸灰口未卸薄弱环

节设置不规范

8.企业未设置粉尘清理相关规章制

度。

1.未见高压房施工安全协议及安全

施工方案,安全交流记录;

2.未见高压房施工外来人员的安全

教育培训记录;

3.未见外来作业人员资质把关备案

无锡市锡山 手续; 否,不
晋拓 区锡北镇安 2021 年 5 4.高压房内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相 已整改 存在被
7 材料 全生产委员 月 7 日 关防护用品; 完成 处罚
会 5.叉车司机(外来供应商人员)未正 风险
确系带安全带和安全帽;

6.员工宿舍内部分应急照明灯、安全

出口疏散指示标识失效,无法正常使

用;

7.部分员工房间内存在手机充电器,

吹风机未及时拔除电源的情况。

注: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系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前身,上海市松 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上海市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前身。

发行人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施工

2012年6月19日,上海市松江区交通和建设委员会出具第2820120062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晋拓有限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 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上海市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 六条第(六)项,《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作出责令改正、警告、 罚款 25 万元的行政处罚。”

前述建筑物指的是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工业园区林天路 378 号生产基地的
部分厂房和仓库,建筑面积为 8,356.88 ㎡,该部分建筑物未履行报建审批手续, 产权存在瑕疵。发行人收到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相关罚款已全部缴纳。 对于林天路上述建筑物产权上的瑕疵,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出具专项说明,同意按现状继续使用,不会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该地块上房屋建筑物拆迁拆除。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 2021 年 1月 27 日出具专项说明,林天路生产基地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免于行政处罚,近几年无市政动迁规划。

因此,根据相关单位出具专项说明,该等瑕疵房产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免于行政处罚,近几年无市政动迁规划。

2、发行人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2017 年 4 月 6 日,上海市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第 2120170018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晋拓有限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打磨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柒万元的行政处罚。”

发行人已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并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1)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员工;2)对岗前和在岗人员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强化职业病防护知识和能力,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知水平;3)加强防护用品的佩戴检查, 确保超标岗位人员实际接触的危害水平低于国家限值。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出具的([沪松]安监管复查[2017]第 010-034 号)整改复查意见书,确认发行人已对面临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告知结果,为劳动者配备了劳防用品。

发行人上述不规范事项系发生在报告期前,公司已缴清罚款,且已通过处罚机关的整改验收。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3、发行人子公司晋拓材料特种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

晋拓材料因一名特种(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出具了锡安监管支罚〔2018〕03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 1.50 万元。

晋拓材料已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数额对个人罚款为 2 万元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为 5 万元以上罚款;根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属于从轻处罚情形,因而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同时,晋拓材料取得了无锡市锡北区锡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

晋拓材料上述处罚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恶劣,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晋拓材料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已进行整改或缴纳罚款,相关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相关违规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期之前:针对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新浜镇镇政府和松江区政府办公室已出具专项说明:该等瑕疵房产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免于行政处罚,近几年无市政动迁规划;针对上海市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无锡市锡北区锡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
三、本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近三年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一)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自查和评估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由于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为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转贷的情形,不存在现金收款的情形。公司存在现金付款等内控不规范情形,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情形已完成整改,前述情形的内控措施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不会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付款

(1)现金付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金额分别为 328.63 万元、80.01 万元和 16.41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司日常费用报销 - 68.58 220.92

食堂费用 - - 81.64

其他 16.41 11.43 26.07

合计 16.41 80.01 328.63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公司日常费用报销

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快费用报销速度,存在用现金支付员工报销款的情形。该费用包括员工差旅费、公司运输车队的油费及过路费以及日常办公费用等。目前,公司严格控制现金报销,已不存在现金支付报销款的情形,所有费用报销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②食堂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食堂存在向当地个体工商户购买大米、鲜肉等粮食等情形,为支付方便,而采用现金付款的性质。目前,公司为加强现金管理,已不存在现金支付食堂费用的情形。

③其他

其他零星费用系公司节假日组织晚会、节日活动等支付的小额采购款等。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金额较小,且逐年下降,公司现金支付相关不规范情形已整改。

2、个人账户收款

2019 年实际控制人张东代收房租金额为 101.88 万元。公司将位于洞泾沈砖
公路的房产出租,由于承租人为个体经营者,考虑对方转账方便性,对方将租金先直接转账至实际控制人张东账户,张东代为收取后转回公司,导致形成关联方代收房租情形。公司已对该情形进行了整改,2020 年之后,公司不存在代收房租的情形。

3、公司相关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已整改,并已建立针对性的内控措施切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支付和个人账户收款相关不规范情形已整改。为规范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收支行为,公司修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经营取得的各项现金收入必须当日或次日全部交送出纳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截流或挪用。出纳员收到现金款项,要当面点清,并辨别钞票真伪,若发现假币予以没收。现金收妥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超过 5,000 元以上的收款必须通过银行对公账户收取。

②所有现金支付款项,必须在见到终审人签字后,方可支付。出纳付款前须对付款单据的金额进行再次复核,收款人收款后须在付款单据上签收,出纳办妥付款后须在付款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签名。

③严格执行每周统一的报销付款制度,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支付。


④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

⑤不得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为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出纳须在每日工作结束后盘点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人民币一万元,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盘点发现溢缺,应立即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对现金无故短缺,出纳要负赔偿责任。财务负责人日常对库存现金也要进行不定期检查,月度终了必须盘点。

⑥出纳员对保险柜密码要严格保密,并保管好钥匙,不得随意将密码和钥匙转交他人。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并要两套钥匙分两地存放。要定期修改保险柜密码。

⑦出纳须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每笔收付款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还须编制资金收支日报表,且月末须与会计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综上所述,公司现金支付和个人账户收款相关不规范情形已整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并有效运行。
(二)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 0489 号《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晋拓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据其计算。
一、最近三年会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129,777.80 105,574,018.73 30,675,170.33

应收票据 1,121,000.00 2,753,523.39 9,576,879.33

应收账款 314,063,402.17 230,631,750.16 238,117,063.79

应收款项融资 7,352,473.84 6,978,836.99 7,942,189.69

预付款项 6,798,334.93 3,874,798.94 4,705,371.02

其他应收款 1,675,000.69 1,346,904.03 1,349,103.19

存货 143,227,172.43 95,852,039.02 97,124,480.12

其他流动资产 17,068,564.56 11,020,686.39 10,156,919.80

流动资产合计 540,435,726.42 458,032,557.65 399,647,177.2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45,671,234.91 185,999,772.90 204,451,874.55

在建工程 245,752,911.99 346,341,339.45 136,222,192.40

无形资产 94,689,912.21 99,174,758.18 65,785,378.17

长期待摊费用 - - 157,040.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93,690.50 9,706,279.03 9,623,111.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17,841.24 9,720,671.68 15,393,064.84

使用权资产 798,249.6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3,223,840.47 650,942,821.24 431,632,662.26

资产总计 1,353,659,566.89 1,108,975,378.89 831,279,839.53


项 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161,547.23 60,068,444.45 93,135,996.53

应付票据 26,860,000.00 4,300,000.00 -

应付账款 262,521,437.00 284,218,732.70 208,760,045.04

预收款项 - - 4,527,108.47

合同负债 670,779.14 737,745.20 -

应付职工薪酬 18,409,262.29 15,025,027.40 16,699,454.43

应交税费 16,899,948.69 12,497,050.60 8,799,992.99

其他应付款 1,007,974.51 2,214,032.30 10,675,051.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183,015.49 1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1,180,000.00 2,414,072.15 5,046,430.79

流动负债合计 475,893,964.35 391,475,104.80 347,644,080.0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641,536.08 - -

长期借款 198,685,620.79 132,035,775.86 35,290,713.03

递延收益 8,129,622.42 7,907,333.80 3,732,219.3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456,779.29 139,943,109.66 39,022,932.35

负债合计 683,350,743.64 531,418,214.46 386,667,012.4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3,856,000.00 203,856,000.00 168,000,000.00

资本公积 309,492,648.34 309,492,648.34 -

盈余公积 30,416,553.40 21,241,405.18 35,309,925.74

未分配利润 116,096,421.09 42,967,110.91 241,302,901.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59,861,622.83 577,557,164.43 444,612,827.09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0,447,200.4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0,308,823.25 577,557,164.43 444,612,827.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53,659,566.89 1,108,975,378.89 831,279,839.5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 916,289,056.62 703,337,246.11 712,970,907.63

营业成本 734,578,716.31 543,360,105.42 557,186,892.22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税金及附加 3,394,268.87 2,886,532.69 2,605,763.80

销售费用 8,679,157.34 8,097,600.98 17,934,672.40

管理费用 34,433,744.43 29,334,896.46 30,985,083.01

研发费用 38,444,395.19 28,932,169.09 30,399,104.01

财务费用 8,471,930.34 4,950,855.97 9,079,559.27

其中:利息费用 8,241,089.94 4,130,263.34 7,881,122.83

利息收入 794,486.02 374,056.67 374,009.64

加:其他收益 2,689,696.67 8,529,514.01 1,893,489.30

投资收益(损失以“-” - 508,736.64 243,241.51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4,203,121.73 330,428.56 -1,052,264.71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2,464,079.84 -1,388,182.59 -1,109,407.89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4,048.81 - 2,803,442.88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84,295,290.43 93,755,582.12 67,558,334.01

加:营业外收入 4,068,652.40 42,061.27 4,800.00

减:营业外支出 915,361.58 229,537.36 266,782.05

三、利润总额 87,448,581.25 93,568,106.03 67,296,351.96

减:所得税费用 6,696,922.43 10,623,768.69 7,190,300.65

四、净利润 80,751,658.82 82,944,337.34 60,106,051.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2,304,458.40 82,944,337.34 60,106,051.31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1,552,799.58 - -
“-”号填列)

五、综合收益总额 80,751,658.82 82,944,337.34 60,106,051.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 82,304,458.40 82,944,337.34 60,106,051.31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1,552,799.58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 0.43 -
/股)

(二)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 0.43 -
/股)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852,181,932.71 720,368,514.95 637,714,876.51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254,345.46 9,943,151.61 4,448,646.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3,296,662.31 13,267,815.22 2,216,276.43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5,732,940.48 743,579,481.78 644,379,799.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599,030,408.22 412,102,920.60 387,193,476.37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52,622,095.07 118,238,597.44 136,789,690.31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691,932.71 21,788,054.87 23,836,527.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0,655,184.34 33,270,928.31 34,376,331.8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7,999,620.34 585,400,501.22 582,196,026.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7,733,320.14 158,178,980.56 62,183,773.14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150,000.00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1,892,000.00 82,529,667.85 98,444,974.8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2,000.00 82,529,667.85 98,444,974.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268,137,125.03 193,553,205.29 145,660,663.33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500,000.00 88,360,000.00 97,00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8,637,125.03 281,913,205.29 242,660,663.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66,595,125.03 -199,383,537.44 -144,215,688.53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200,000.00 60,000,000.00 98,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4,290,000.00 196,570,000.00 151,23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3,000,000.00 117,000,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490,000.00 259,570,000.00 366,230,000.00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0,000,000.00 123,000,000.00 11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4,027,941.33 17,824,821.88 63,985,681.13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3,147,910.00 11,033,786.66 154,000,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75,851.33 151,858,608.54 328,985,681.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9,314,148.67 107,711,391.46 37,244,318.87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700,295.32 -717,986.18 290,824.00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60,247,951.54 65,788,848.40 -44,496,772.52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6,464,018.73 30,675,170.33 75,171,942.85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6,216,067.19 96,464,018.73 30,675,170.33
余额
(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952,242.26 87,010,449.46 28,529,378.28

应收票据 1,121,000.00 2,231,060.07 5,131,968.28

应收账款 276,711,912.54 210,298,818.15 240,815,417.58

应收款项融资 7,352,473.84 6,978,836.99 4,922,459.25

预付款项 4,036,339.21 2,323,380.21 3,415,567.45

其他应收款 207,968,219.40 93,952,889.52 67,469,072.73

存货 102,916,903.84 76,346,140.61 75,321,744.51

其他流动资产 4,937,220.76 552,583.37 1,107,063.46

流动资产合计 647,996,311.85 479,694,158.38 426,712,671.5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85,523,978.47 167,523,978.47 167,523,978.47

固定资产 85,530,622.36 89,626,497.08 100,373,225.94

在建工程 38,394,824.68 8,530,624.66 3,996,334.59

使用权资产 798,249.62 - -

无形资产 34,913,059.11 37,929,325.79 3,026,261.10


项 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长期待摊费用 - - 128,773.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7,990.07 3,387,899.51 2,846,394.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59,921.35 2,557,461.14 2,493,832.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1,078,645.66 309,555,786.65 280,388,800.51

资产总计 999,074,957.51 789,249,945.03 707,101,472.0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112,963.89 20,023,527.78 53,077,452.09

应付票据 26,860,000.00 4,300,000.00 -

应付账款 176,712,629.16 149,046,459.33 138,950,294.67

预收款项 - - 14,067,427.13

合同负债 596,620.68 737,745.20 -

应付职工薪酬 12,510,609.77 10,837,329.63 13,310,574.54

应交税费 9,659,881.18 10,682,259.03 7,207,920.94

其他应付款 2,338,534.61 3,873,252.01 12,659,180.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183,015.49 - -

其他流动负债 1,180,000.00 1,891,608.83 5,046,430.79

流动负债合计 318,154,254.78 201,392,181.81 244,319,280.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944.17 - -

租赁负债 641,536.08 - -

递延收益 6,924,255.42 6,855,278.40 3,732,219.32

非流动负债合计 8,166,735.67 6,855,278.40 3,732,219.32

负债合计 326,320,990.45 208,247,460.21 248,051,499.8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3,856,000.00 203,856,000.00 168,000,000.00

资本公积 309,492,648.34 309,492,648.34 -

盈余公积 16,940,531.87 7,765,383.65 21,833,904.21

未分配利润 142,464,786.85 59,888,452.83 269,216,068.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2,753,967.06 581,002,484.82 459,049,972.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99,074,957.51 789,249,945.03 707,101,472.05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 813,107,519.05 620,176,399.01 638,969,284.61

营业成本 649,169,289.16 488,440,663.10 489,031,864.80

税金及附加 1,553,912.84 1,392,067.24 1,090,893.89

销售费用 6,363,760.00 6,771,276.59 14,760,320.17

管理费用 25,105,176.27 23,791,554.89 21,825,550.68

研发费用 25,929,770.95 19,721,906.18 22,706,629.72

财务费用 2,063,527.95 3,033,836.26 7,429,420.72

其中:利息费用 1,651,724.91 2,290,956.81 6,398,589.23

利息收入 731,091.01 331,905.42 273,470.40

加:其他收益 2,192,978.41 6,107,953.68 1,358,608.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508,736.64 2,749,361.36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841,121.09 -362,776.75 -1,107,646.35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2,130,676.17 -1,041,047.87 -844,466.86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100,129,214.22 82,237,960.45 84,280,460.84

加:营业外收入 4,058,652.40 42,061.00 4,800.00

减:营业外支出 722,141.04 162,078.00 166,782.05

三、利润总额 103,465,725.58 82,117,943.45 84,118,478.79

减:所得税费用 11,714,243.34 10,165,430.88 10,461,588.08

四、净利润 91,751,482.24 71,952,512.57 73,656,890.71

五、综合收益总额 91,751,482.24 71,952,512.57 73,656,890.71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18,359,668.61 614,768,787.41 568,080,672.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8,998,144.52 1,312,977.09 4,448,646.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32,049.94 12,563,505.50 1,586,680.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9,789,863.07 628,645,270.00 574,115,999.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11,488,835.63 369,247,950.94 358,713,701.91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09,686,577.49 93,189,481.04 100,434,515.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122,855.02 17,656,017.84 20,511,212.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571,065.84 24,872,114.89 35,139,340.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5,869,333.98 504,965,564.71 514,798,770.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20,529.09 123,679,705.29 59,317,229.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50,000.00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32,000.00 136,632,818.70 153,644,974.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682,000.00 136,632,818.70 153,644,974.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5,006,834.36 45,070,756.02 16,143,924.2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000,000.00 - 117,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860,000.00 172,325,879.06 160,488,059.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866,834.36 217,396,635.08 293,631,983.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184,834.36 -80,763,816.38 -139,987,008.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98,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8,600,000.00 50,000,000.00 7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000,000.00 161,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600,000.00 133,000,000.00 335,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83,000,000.00 7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166,587.34 11,690,119.22 62,575,884.1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7,910.00 31,233,786.66 145,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314,497.34 125,923,905.88 284,075,884.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85,502.66 7,076,094.12 51,424,115.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883,115.20 -620,911.85 291,013.99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861,917.81 49,371,071.18 -28,954,649.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900,449.46 28,529,378.28 57,484,027.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38,531.65 77,900,449.46 28,529,378.28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04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1、产品销售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情况

(1)了解、评估并测试晋拓科技与收入确认相关的
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查阅公司销售合同并对管理层进行访谈,结合
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以及现行会计政策,选
取样本检查合同,分析检查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条
件、方法及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月度收入波动分
报告期内,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 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毛利率与各比较期间比较分
度和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析等分析程序;
69,582.30 万元、68,572.96 万元和 (4)对报告期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明细、89,259.52 万元,主要为汽车类零部 销售合同/客户订单、收银单据、出库单/发货单、销件、工业类零部件收入。鉴于产品销 售发票、对账单、签收单、中间仓对账单、报关单等售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 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从而申报会计师将产品销售收入确 (5)结合应收账款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各年度
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销售额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6)对主要客户开展实地走访,访谈了客户向晋拓
科技公司采购产品内容、金额及合作期限等信息以评
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
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8)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
报与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2、应收账款的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情况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1)了解和测试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
为 25,104.99 万元、24,369.37 万元及 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情况

33,129.51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减值政策以及现余额为1,293.28万元、1,306.20 万元、 行会计政策,评估晋拓科技公司应收账款减值政策是1,723.17 万元。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 否谨慎;
备的计提,管理层基于交易对手的财 (3)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应务状况,对应收账款获取的担保、应 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减值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账款的账龄、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 计提是否充分;
和历史还款记录进行评估。计提坏账 (4)根据应收账款账龄表查证大额、长账龄客户信准备需要采用重大的会计估计,包括 用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对客户的信用风险、历史还款记录和 况;针对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与管理层相关人存在的争议的考虑,同时考虑应收账 员讨论其可收回性,了解客户还款计划或其他相关信款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因此 息,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申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 (5)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是否按照
为关键审计事项。 应收账款减值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
准确。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号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1 无锡晋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 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 上海上晋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发有限 是 是 是

公司

4 晋拓科技(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 上海海缔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否 否 否

6 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江苏智拓投资有限公司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
议》,公司将持有上海海缔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智拓投资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2 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1 年 1 月,公司、无锡承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法艾根汽车有限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
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无锡承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法艾根汽车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分别为 1,800.00 万元、750.00 万元、450.00 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 60.00%、25.00%、15.00%,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本申报财务报表的实际会计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境外子公司晋拓科技(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

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
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
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
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五)长期股权投资”或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可供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以下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五)收入”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
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 1)、2)情形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
计政策部分)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 1)或 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五)收入”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 1)、2)、3)情形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
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
“(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所述的财务
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
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十)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十一)应收款项减值

1、应收票据减值

公司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
分)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
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2、应收账款减值

公司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
分)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账款

3、应收款项融资减值

公司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
分)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4、其他应收款减值

公司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
分)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十二)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模具按照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十三)合同资产(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公司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
分)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十四)合同成本(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
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
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
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六)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 (%) (%)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0-31.67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 5.00 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

当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2)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
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 3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九)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土地使用权 预计受益期限 20-50

软 件 预计受益期限 3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
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2019-2020 年度,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三)合同负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二十四)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五)收入

(以下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政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以下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4)当期未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合同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确认当期合同收入;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
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确认当期合同费用。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确认当期合同费用。
5)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实施新收入准则前后,各类
产品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销售商品的收入主要分为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销售收入和模具收入:

(1)铝合金压铸制品

铝合金压铸制品主要包括汽车零部件、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

境内销售:① 非寄售模式下:以产品交付予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签收单为收入确认时点;② 寄售模式下:客户根据需求自行提货,公司根据客户实际提货数量及相应的对账单进行收入确认和货款结算。

境外销售:①非寄售模式下,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般为 FOB 模式结算,该模式下,以产品报关离境为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② 寄售模式下:客户根据需求自行提货,公司根据客户实际提货数量及相应的对账单进行收入确认和货款结算。

(2)模具

根据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具完工并进行试样、在取得客户 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时确认模具收入。
(二十六)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
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
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
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八)租赁

(以下与租赁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

1、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的确认条件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固定资产”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下与租赁有关的会计政策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
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
“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终止经营

1、终止经营的条件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三十)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说明

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
表日,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2019-2020 年度,本公司根据原租赁准则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2018 修订)》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
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5、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
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公允价值”。
(三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 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
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 注1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
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注2

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

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 注3

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注4

(财会[2017]22号),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 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修订)》(财
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 注5

赁准则。

注 1: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详
见下表:

单位:万元

修订前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财务报表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财务报表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7,517.19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7,517.19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493.95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685.19 按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且其变动计入其 191.24
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9,847.92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9,847.92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94.32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94.32

短期借款 摊余成本 8,800.00

短期借款 摊余成本 8,812.40
应付利息 摊余成本 12.40

在首次执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报表项目 原金融工具准则列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示的账面价值 列示的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7,517.19 - - 7,517.19

应收票据 685.19 - -191.24 493.95

应收账款 19,847.92 - - 19,847.92

应收款项融资 - - 191.24 191.24

其他应收款 494.32 - - 494.32


注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按照规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注 3: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
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按照规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
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注 4: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 年 1 月 1 日执
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注 5: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
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
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
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 685.19 493.95 -191.24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191.24 191.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800.00 8,812.40 12.40

其他应付款 6,891.14 6,878.74 -12.40

其中:应付利息 12.40 - -12.40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调整数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452.71 - -452.71

合同负债 不适用 449.10 449.10

其他流动负债 - 3.61 3.61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 685.19 493.95 -191.24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191.24 191.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300.00 5,307.75 7.75

其他应付款 7,097.08 7,089.34 -7.75

其中:应付利息 7.75 - -7.75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调整数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1,406.74 - -1,406.74

合同负债 不适用 1,402.41 1,402.41

其他流动负债 - 4.33 4.33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 17%、16%、13%(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原适用 17%税率的,调整为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 16%的税率计缴;自 2019 年 4 月 1 日
中产生的增值额 起,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
税政策,退税率为 13%-16%。

从价计征的, 2019 年以后按房

房产税 产原值一次减除 30.00%后余值 1.2%、12%

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

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00%、16.50%、20.00%、25.00%

注 1:报告期内,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

无锡晋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0%

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5.00%

上海上晋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20.00%

晋拓科技(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50%

上海海缔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5.00%

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00%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
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1006199),有效期:三年;

子公司无锡晋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
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4967),有效期:三年。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高新复审已结束公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上海上晋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无锡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依据前述文件内容:上海上晋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无锡晋拓法艾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减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发生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八、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中汇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晋拓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0492 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0 - 280.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668.97 856.21 189.83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0.87 12.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67 -22.01 -26.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12.17

小 计 582.89 885.08 467.82

所得税影响额 96.71 134.47 70.2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86.18 750.61 397.6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86.18 750.61 397.6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4,912.98 万元,具体构
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库存现金 2.40

银行存款 3,619.21

其他货币资金 1,291.37


项目 金额

合 计 4,912.98

(二)应收票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票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商业承兑汇票 118.00

账面余额小计 118.00

减:坏账准备 5.90

合 计 112.10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 118.00 5.90 5.00%

合 计 118.00 5.90 5.00%

(三)应收账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3,129.51 万元,账面价
值为 31,406.34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目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3,129.51 100.00% 1,723.17 5.20% 31,406.34

合 计 33,129.51 100.00% 1,723.17 5.20% 31,406.34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2,656.93 98.57% 1,632.85 5.00%

1-2年 370.10 1.12% 37.01 10.00%

2-3年 55.12 0.17% 16.53 30.00%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3-4年 21.18 0.06% 10.59 50.00%

5年以上 26.19 0.08% 26.19 100.00%

合 计 33,129.51 100.00% 1,723.17 5.20%

(四)应收款项融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 735.25 万元,全部为银
行承兑汇票,无已质押应收款项融资。
(五)预付款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673.80 99.11%

1-2 年 6.04 0.89%

合 计 679.83 100.00%

(六)存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14,627.05 万元,账面价值为
14,322.72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666.40 - 1,666.40

在产品 3,755.52 - 3,755.52

产成品 6,589.19 304.33 6,284.85

低值易耗品 2,615.94 - 2,615.94

合 计 14,627.05 304.33 14,322.72

(七)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1,459.81


项目 金额

预付费用 247.05

合 计 1,706.86

(八)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年)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 36,185.10 5,035.76 31,149.34

机器设备 3-10 29,291.03 16,485.68 12,805.34

运输设备 4 1,222.30 905.86 316.44

电子设备及其他 3-5 1,360.30 1,064.30 295.99

合计 68,058.73 23,491.61 44,567.12

(九)在建工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1,701.50

设备安装工程 19,690.09

晋拓总部及研发基地工程 3,083.14

其他零星工程 100.57

合 计 24,575.29

(十)无形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价值为 9,468.99 万元,具体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年)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0-50 10,250.72 882.79 9,367.93

软 件 3 717.68 616.62 101.06

合计 10,968.40 1,499.41 9,468.99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 1,509.37 万元,主要
由资产减值准备、未抵扣亏损、递延收益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构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坏账准备 269.06

存货跌价准备 45.65

未抵扣亏损 1,053.63

递延收益 121.94

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 19.08

合 计 1,509.37

(十二)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1,121.78 万元,为公
司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
十、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金额

抵押及保证借款 6,000.00

信用借款 5,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16.15

合 计 11,016.15

(二)应付票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686.00

合 计 2,686.00

(三)应付账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金额

1 年以内 25,496.26

1-2 年 519.80

2-3 年 215.99

3 年以上 20.09

合 计 26,252.14

(四)合同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金额

预收合同款项 67.08

合 计 67.08

(五)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短期薪酬 1,754.6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86.25

合 计 1,840.93

(六)应交税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所得税 437.08

增值税 1,090.75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5.21

土地使用税 15.96

房产税 24.02

城市维护建设税 8.02

教育费附加 3.80

地方教育附加 2.54

印花税 2.62

合 计 1,689.99

(七)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为 100.80 万元,主要为尚未
支付的费用或报销款。
(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800.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8.30

合 计 3,818.30

(九)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已背书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118.00

合 计 118.00

(十)长期借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质押、抵押及保证借款 16,712.00

保证借款 3,097.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59.56

合 计 19,868.56

(十一)递延收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 121.10

小企业技术改造中央资金项目 23.69

清洁生产补助项目 68.56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31.92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8.43

工业互联网补贴项目 225.00

技术创新补贴项目 102.22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111.95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111.50

研究中心补助 8.59

合 计 812.96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股本 20,385.60 20,385.60 16,800.00

资本公积 30,949.26 30,949.26 -

盈余公积 3,041.66 2,124.14 3,530.99

未分配利润 11,609.64 4,296.71 24,130.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5,986.16 57,755.72 44,461.28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73.33 15,817.90 6,218.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59.51 -19,938.35 -14,421.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1.41 10,771.14 3,724.4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0.03 -71.80 29.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24.80 6,578.88 -4,449.68

十三、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借款 借款到期日

余额

无锡晋拓材料科技有 上海农商银行 3,000.00 2022/11/3-2022/12/2
限公司 松江支行

晋拓科技股份 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 上海农商银行 21,749.00 2022/4/27-2029/6/4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松江支行

上海晋拓法艾根汽车 上海农商银行 1,000.00 2022/10/10
部件有限公司 松江支行

合计 25,749.00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抵押权人 抵押标的物 抵押物账面 抵押物账面 担保借款 借款到期日
原值 价值 余额

晋拓科技 上海农商 上海市松江区 2022/10/14-20
股份有限 银行松江 新浜镇林天路 9,163.34 7,631.08 3,860.00 23/3/26
公司 支行 378号;沪


担保单位 抵押权人 抵押标的物 抵押物账面 抵押物账面 担保借款 借款到期日
原值 价值 余额

(2020)松字不

动产权

第035366号、晋

拓科技以沪

(2021)松字不

动产权第

003289号提供

抵押

编号为苏

无锡晋拓 上海农商 (2019)无锡市 2022/11/3-202
材料科技 行松江 不动产权 6,322.12 4,467.79 3,000.00 2/12/2

有限公司 支行 第0288461号的

房地产

编号为苏

无锡晋拓 上海农商 (2018)无锡市 2022/6/4-2029/
汽车部件 银行松江 不动产权第 33,184.17 32,196.30 17,652.00 6/4

有限公司 支行 0086497号的土

地和在建工程

合 计 48,669.63 44,295.17 24,512.00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立的未履行完毕的不可撤销保函情况
单位:万元

开立银行 保函受益人 保函类别 保函金额 到期日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 履约保函 556.80 2024-12-17

公司松江支行 镇财政所

十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1.14 1.17 1.15

速动比率(倍) 0.83 0.93 0.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66% 26.39% 35.0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0.48% 47.92% 46.5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0.15% 0.41% 0.75%
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9 2.84 3.10

存货周转率(次) 5.98 5.44 5.4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3,448.56 12,809.36 10,631.91
元)


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利息保障倍数(倍) 6.90 11.38 9.5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0.33 0.78 0.37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0 0.32 -0.26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合计/母公司资产合计

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当年折旧提取数+当年无形资产摊销额+当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数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权益(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0% 17.15% 1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12.52% 15.60% 16.4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0.40 0.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0.38 0.39 -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0.40 0.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0.38 0.39 -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十五、公司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出具《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
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0]第 0105 号),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晋拓有限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目的系为晋拓有限拟变更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参考,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1 月 30 日。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 45,334.87 万元,评估价值为 53,563.12 万元,评估增值 8,228.25 万元,
增值率为 18.15%。
(二)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之“(一)历次验资情况”的相关内容。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等进行了讨论与分析,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内容及本次发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本节讨论与分析所用的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资料。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主要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54,043.57 39.92% 45,803.26 41.30% 39,964.72 48.08%

非流动资产 81,322.38 60.08% 65,094.28 58.70% 43,163.27 51.92%

资产总计 135,365.96 100.00% 110,897.54 100.00% 83,127.9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83,127.98 万元、 110,897.54 万元和
135,365.96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在建工程投入的增加,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金额均保持了持续增长趋势,其中,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建设,使得公司报告期内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增长较快,且占总资产的比例逐年提升。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912.98 9.09% 10,557.40 23.05% 3,067.52 7.68%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票据 112.10 0.21% 275.35 0.60% 957.69 2.40%

应收账款 31,406.34 58.11% 23,063.18 50.35% 23,811.71 59.58%

应收款项融资 735.25 1.36% 697.88 1.52% 794.22 1.99%

预付款项 679.83 1.26% 387.48 0.85% 470.54 1.18%

其他应收款 167.50 0.31% 134.69 0.29% 134.91 0.34%

存货 14,322.72 26.50% 9,585.20 20.93% 9,712.45 24.30%

其他流动资产 1,706.86 3.16% 1,102.07 2.41% 1,015.69 2.54%

流动资产合计 54,043.57 100.00% 45,803.26 100.00% 39,964.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内上述三项资产之和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1.56%、94.33%和 93.71%。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2.40 0.05% 10.29 0.10% 8.78 0.29%

银行存款 3,619.21 73.67% 9,636.11 91.27% 3,058.73 99.71%

其他货币 1,291.37 26.28% 911.00 8.63% - -
资金

合计 4,912.98 100.00% 10,557.40 100.00% 3,067.5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 3,067.52 万元、10,557.40 万元和
4,912.98 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较2018 年大幅下降,主要系当期新建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相关的资本性支出较高所致。2020 年末,随着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完成,收到员工持股平台的增资款,公司货币资金金额有所增加。2021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下降主要系子公司晋拓汽车的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结算支出增加所致。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以及为取得出让土地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2021 年 12 月末,因公司更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对应存入的保证金金额增加,使得当期末其
他货币资金余额增加。

公司的货币资金存在受限情形,具体受限制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734.57 215.00 -

保函保证金 556.80 696.00 -

合计 1,291.37 911.00 -

公司 2019 年末货币资金不存在受限情形。公司保函保证金主要为取得出让
土地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金余额上升主要系公司更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承兑银行 期末受限金额 应付票据金额 保证金比例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590.97 1,968.00 30.00%
司上海松江支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 143.60 718.00 20.00%


合计 734.57 2,686.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215.00 430.00 50.00%
份有限公司新浜支行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①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科目 明细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 94.41 926.69

商业承兑汇票 118.00 190.47 32.63

应收票据 账面余额小计 118.00 284.88 959.32

坏账准备 5.90 9.52 1.63

账面价值小计 112.10 275.35 957.69

应收款项 银行承兑汇票 735.25 697.88 794.22
融资

合计 847.35 973.23 1,751.91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计划用于背书或贴现且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报表中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其他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仍作为应收票据核算。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 6 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9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公司主要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但同时亦存在与威巴克、哈金森等客户部分交易采用票据结算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
分别为 957.69 万元、275.35 万元和 112.10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 794.22
万元、697.88 万元和 735.25 万元。2020 年和 2021 年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之
和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将收到的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使得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低。

②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针对银行承兑汇票,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发生逾期不能兑付的可能性小,风险较低,公司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所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单位多为大型企业,资金实力较强,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由应收账款转为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按照首次确认应收账款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③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明细项目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
金额 金额 金额 认金额 金额 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960.06 - 1,199.63 85.50 1,046.20 482.20

商业承兑汇票 - 118.00 - 154.47 - 22.44

合计 1,960.06 118.00 1,199.63 239.97 1,046.20 504.64

公司用于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中,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其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或供应商,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由信用等
级不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贴现或背书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 33,129.51 24,369.37 25,104.99

减:坏账准备/信用损失准备 1,723.17 1,306.20 1,293.28

应收账款净额 31,406.34 23,063.18 23,811.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3,811.71 万元、23,063.18 万元和
31,406.3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当期收入规模相匹配,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①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 33,129.51 24,369.37 25,104.99

营业收入 91,628.91 70,333.72 71,297.09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36.16% 34.65% 35.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5,104.99 万元、24,369.37 万元和
33,129.5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21%、34.65%和 36.16%,较为稳定,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左右,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

②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账 龄 2021.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2,656.93 98.57% 1,632.85 5.00%

1-2 年(含 2 年) 370.10 1.12% 37.01 10.00%

2-3 年(含 3 年) 55.12 0.17% 16.53 30.00%

3-4 年(含 4 年) 21.18 0.06% 10.59 50.00%


5 年以上 26.19 0.08% 26.19 100.00%

合 计 33,129.51 100.00% 1,723.17 5.20%

账 龄 2020.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3,572.56 96.73% 1,178.63 5.00%

1-2 年(含 2 年) 667.91 2.74% 66.79 10.00%

2-3 年(含 3 年) 83.83 0.34% 25.15 30.00%

3-4 年(含 4 年) 18.88 0.08% 9.44 50.00%

5 年以上 26.19 0.11% 26.19 100.00%

合 计 24,369.37 100.00% 1,306.20 5.36%

账 龄 2019.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4,941.55 99.35% 1,247.08 5.00%

1-2 年(含 2 年) 104.62 0.42% 10.46 10.00%

2-3 年(含 3 年) 22.62 0.09% 6.79 30.00%

4-5 年(含 5 年) 36.19 0.14% 28.96 80.00%

5 年以上 - - - 100.00%

合计 25,104.99 100.00% 1,293.28 5.15%

报告期公司 1 年以内(含 1 年)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分别达 99.35%、96.73%
和 98.57%,账龄结构较为健康。

③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比较分析

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文灿股份 1.13% 6.95% 11.06% - 23.01% 4.34%

广东鸿图 0.26% 5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正常类 0.10% - - - - -
泉峰 关注类 5.21% 78.03% - - - -
汽车

损失类 - 100.00% 100.00% 100.00% - -

嵘泰股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本公司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最新年度报告或招股意向书。

由上表可知,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
异。

④ 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 账龄情况 占应收账款余
余额 额比例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 4,615.17 1 年以内 13.93%

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 4,258.73 1 年以内 12.85%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2,593.05 1 年以内 7.83%

佐藤雅诗(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917.88 1 年以内 5.79%

康迪泰克(中国)橡塑技术有限公司 1,911.35 1 年以内 5.77%

小 计 15,296.19 46.1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 账龄情况 占应收账款余
余额 额比例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2,554.70 1 年以内 10.48%

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 2,521.85 1 年以内 10.35%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 2,466.18 1 年以内 10.12%

佐藤雅诗(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02.22 1 年以内 6.16%

康迪泰克(中国)橡塑技术有限公司 1,304.95 1 年以内 5.35%

小 计 10,349.90 42.46%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 账龄情况 占应收账款余
余额 额比例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3,011.04 1 年以内 11.99%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 2,996.46 1 年以内 11.94%

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 2,138.95 1 年以内 8.52%

DTR CORPORATION 1,502.67 1 年以内 5.99%

佐藤雅诗(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66.11 1 年以内 5.44%

小 计 11,015.23 43.88%

报告期各期末,除佐藤系住友理工的代理贸易商外,公司其余应收账款前五
大客户均为全球知名的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家电制造商。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资质及信用情况良好,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73.80 99.11% 373.70 96.44% 424.05 90.12%

1-2 年 6.04 0.89% 13.78 3.56% 46.49 9.88%

合 计 679.83 100.00% 387.48 100.00% 470.5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470.54 万元、387.48 万元和 679.83 万
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公司向供应商预先支付的模具款、材料款以及预付的电费、燃气费等。2021 年末,公司预付模具款增加,使得当期末的预付款项余额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以内账龄的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超过 9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预付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预付款
项余额比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迦勒精密模 预付模具款 217.25 1 年以内 31.96%
具厂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预付燃气费 114.71 1 年以内 16.87%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预付电费 67.27 1 年以内 9.90%

大纪(佛山)经贸有限公司 预付材料费 38.53 1 年以内 5.67%

苏州嘉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预付模具款 23.99 1 年以内 3.53%

小 计 461.75 67.92%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押金保证金 72.65 80.45 114.45

出口退税款 - 6.11 -


款项性质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暂借款 159.07 104.21 114.53

其他 0.61 1.79 17.65

账面余额小计 232.33 192.55 246.62

减:坏账准备 64.83 57.86 111.71

账面价值小计 167.50 134.69 134.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4.91 万元、134.69 万元
和 167.50 万元,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款、暂借款等。

押金保证金主要系天然气押金以及公司向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工业区管委会支付的土地保证金,2020 年,公司收回土地保证金 50 万元,导致当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有所下降。

暂借款主要包括员工借款、备用金。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收回借款,使得
2019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大幅减少。截至 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发行人的暂
借款余额为少量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 坏账准备
款余额比 期末余额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押 金 61.80 26.60% 46.10

云永生 暂借款 54.00 23.24% 3.85

刘朋 暂借款 28.17 12.12% 1.41

吴风烂 暂借款 18.14 7.81% 0.91

胡启波 暂借款 15.35 6.61% 0.80

小 计 177.45 76.38% 53.06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 2021.12.31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 1,666.40 - 1,666.40 11.63%

在产品 3,755.52 - 3,755.52 26.22%


产成品 6,589.19 304.33 6,284.85 43.88%

低值易耗品 2,615.94 - 2,615.94 18.26%

合 计 14,627.05 304.33 14,322.72 100.00%

存货项目 2020.12.31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 1,039.14 - 1,039.14 10.84%

在产品 2,069.13 - 2,069.13 21.59%

产成品 4,691.97 349.83 4,342.14 45.30%

低值易耗品 2,134.80 - 2,134.80 22.27%

合 计 9,935.03 349.83 9,585.20 100.00%

存货项目 2019.12.31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 867.55 - 867.55 8.93%

在产品 1,791.96 - 1,791.96 18.45%

产成品 5,618.57 328.78 5,289.79 54.46%

低值易耗品 1,763.16 - 1,763.16 18.15%

合 计 10,041.23 328.78 9,712.4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712.45 万元、9,585.20 万元和
14,322.72 万元,2019 年至 2020 年末存货余额较为稳定,2021 年末,受到公司
销售规模增长和铝材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存货余额总体有所上升。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① 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A、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867.55 万元、1,039.14 万元和 1,666.40
万元,主要系公司生产所需的铝材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存货的比例较低,原因系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分布于长三角地区,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的距离较短。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及预期价格走势进行原材料采购,较短的运输半径有利于公司保持较低的原材料库存,以减少资金占用成本。
B、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的金额分别为 1,791.96 万元、2,069.13 万元和
3,755.52 万元。公司在产品主要系正在制造但尚未完工的产品,2019 年至 2020年金额保持相对稳定,2021 年末,因公司当期销售规模增长和铝材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在产品余额有所增长。

C、产成品

公司的产成品主要包括各类压铸件产成品以及与客户单独结算的模具。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产成品金额分别为 5,289.79 万元、4,342.14 万元和 6,284.85 万元,
公司产成品变化主要受下游客户阶段性需求波动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多为全球知名的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家电制造商,下游客户严格实施采购预测并能及时将相应采购计划通知公司。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建立已久,能够根据下游客户采购计划合理进行生产安排。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产销规模下降使得产成品余额减少,2021 年下游汽车市场出现恢复性增长,公司产销规模明显增加,2021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30.28%,同时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上涨,使得2021年末产成品余额出现增长。

D、低值易耗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低值易耗品金额分别为 1,763.16 万元、2,134.80 万元和
2,615.94 万元,主要为包装物、生产用的刀具、工装夹具以及尚未摊销完毕的生产型模具等,报告期内低值易耗品金额增长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致。

②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 2021.12.31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原材料 1,666.40 - -

在产品 3,755.52 - -

产成品 6,589.19 304.33 4.62%

低值易耗品 2,615.94 - -

合 计 14,627.05 304.33 2.08%

存货项目 2020.12.31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原材料 1,039.14 - -

在产品 2,069.13 - -

产成品 4,691.97 349.83 7.46%

低值易耗品 2,134.80 - -

合 计 9,935.03 349.83 3.52%

存货项目 2019.12.31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原材料 867.55 - -

在产品 1,791.96 - -

产成品 5,618.57 328.78 5.85%

低值易耗品 1,763.16 - -

合 计 10,041.23 328.78 3.27%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328.78 万元、349.83 万元和 304.33 万
元。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将测算结果与账面结果进行对比,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照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存货正常销售,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较低。
③ 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存货余额的明细构成、金额及占比

A、原材料

单位:万元

原材料

期间 明细

金额 占比

铝材 1,609.15 96.56%

2021 年末 锌材 57.25 3.44%

小计 1,666.40 100.00%

铝材 982.86 94.58%

2020 年末 锌材 56.28 5.42%

小计 1,039.14 100.00%

铝材 835.04 96.25%

2019 年末 锌材 32.51 3.75%

小计 867.55 100.00%

B、在产品和产成品


单位:万元

在产品 产成品

期间 明细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件 2,552.77 67.97% 3,259.84 49.47%

工业件 1,202.75 32.03% 1,383.85 21.00%
2021 年末 销售型模具

/ / 1,945.50 29.53%

小计 3,755.52 100.00% 6,589.19 100.00%

汽车件 1,464.93 70.80% 2,092.79 44.60%

工业件 604.2 29.20% 646.67 13.78%
2020 年末 销售型模具

/ / 1,952.51 41.61%

小计 2,069.13 100.00% 4,691.97 100.00%

汽车件 1,289.81 71.98% 2,558.74 45.54%

工业件 502.15 28.02% 972.85 17.31%
2019 年末 销售型模具

/ / 2,086.98 37.14%

小计 1,791.96 100.00% 5,618.57 100.00%

C、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主要为生产型模具、包装物等,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低值易耗品

期间 明细

金额 占比

生产型模具 1,638.77 62.65%

2021 年末 包装物及其他 977.17 37.35%

小计 2,615.94 100.00%

生产型模具 1,553.84 72.79%

2020 年末 包装物及其他 580.96 27.21%

小计 2,134.80 100.00%

生产型模具 1,476.77 83.76%

2019 年末 包装物及其他 286.38 16.24%

小计 1,763.16 100.00%

④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及对应的存货减值准备金额


单位:万元

库龄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原材料

1 年以内 1,666.40 1,039.14 867.55

账面余额 1,666.40 1,039.14 867.55

存货跌价准备 - - -

账面价值 1,666.40 1,039.14 867.55

在产品

1 年以内 3,755.52 2,069.13 1,791.96

账面余额 3,755.52 2,069.13 1,791.96

存货跌价准备 - - -

账面价值 3,755.52 2,069.13 1,791.96

产成品

1 年以内 6,437.49 4,567.95 5,502.10

1 年以上 151.70 124.02 116.47

账面余额 6,589.19 4,691.97 5,618.57

存货跌价准备 304.33 349.83 328.78

账面价值 6,284.85 4,342.14 5,289.79

低值易耗品

1 年以内 2,306.13 1,781.94 1,548.15

1 年以上 309.81 352.86 215.00

账面余额 2,615.94 2,134.80 1,763.16

存货跌价准备 - - -

账面价值 2,615.94 2,134.80 1,763.16

⑤ 报告期内,退换货、产品质量纠纷、残次产品情况,存货价值是否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库龄 1 年以上存货的具体内容与形成原因

A、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金额分别为 110.62 万元、84.93 万元和 107.01 万元,
金额较小。主要系销售的部分产品存在外观瑕疵或规格不符合客户要求等问题所致,一般为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划痕、裂纹、锈迹等瑕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退换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退换货产品 数量 金额 单价
名称 (万件) (元/件)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 三角架、电机壳 1.54 53.21 34.64
公司 等

康明斯滤清系统(上海)有 滤罐、滤座等 0.51 20.93 41.04
限公司

昆山钜全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法兰、电机等 0.56 9.45 16.91

青岛帝倜阿尔汽车配件有限 壳体 0.18 6.75 37.49
公司

2021 上海建伍电子有限公司 功放、家用电器 0.10 5.60 56.00
年度

德尔福(上海)动力推进系 壳体 0.12 4.55 37.92
统有限公司

法雷奥汽车内部控制(深圳) 盖子 0.73 3.48 4.77
有限公司

上海本菱涡旋压缩机有限公 壳体、高压盖 0.10 3.04 30.38


合计 3.84 107.01 27.90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 三角架、电机壳 1.87 60.29 32.24
公司 等

德尔福(上海)动力推进系 壳体 0.21 13.43 63.95
统有限公司

鸿城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接线盒 0.28 5.43 19.39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 端盖 0.19 3.16 16.63
2020 公司

年度 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壳体 0.10 1.62 16.20
有限公司

上海龙野机电有限公司 浮子盖、工业电 0.04 0.49 12.25
机等

市光法雷奥(佛山)汽车照 散热片 0.06 0.51 8.50
明系统有限公司

合计 2.73 84.93 31.11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机壳、音箱等 5.66 74.31 13.13
限公司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 三角架、电机壳 1.23 28.65 23.29
2019 公司 等

年度 德尔福柴油系统(烟台)有

限公司研发中心 叶片泵 0.03 7.66 255.33

合计 6.92 110.62 15.99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存在退换货的情形,退换货客户较为分散,主要涉及的客户包含博西集团、康明斯、威巴克、法雷奥等,发出及退换时间在同一报告期,金额较小。

B、报告期内,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均合作良好,未发生过产品质量纠纷。

C、报告期内,残次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残次品对外进行销售的情形。公司从进料、生产、出库全流程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进料阶段:公司品管部对主要原材料铝材、锌材的化学成分、外观进行抽查,针对委外加工入库的结构件,公司对外观、尺寸进行检查;生产阶段:公司建立了生产自检流程规范,各工序的生产人员需要对上道工序流转的产品的外观、尺寸进行检查,同时品管部定期对产线上的产品进行定量抽查;入库检测:品管部门对入库产成品进行外观、尺寸、包装的检查;发货出库检测:按照 GP12 检测要求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测。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外销售的产品中不存在残次品的情况,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公司一般返修、回炉重新制造等。

D、存货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分布、期后销售及周转情况整体较好,存货情况与公司经营模式相匹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充分计提了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公司存货不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

E、库龄 1 年以上存货的具体内容与形成原因

产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库龄 1 年以上产成品金额和占比较小,主要为部分用于售后服务的产成品。主要系公司产品种类较多,部分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保留少量备货以用于售后服务所致。

低值易耗品:报告期各期末,库龄 1 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主要为生产型模具。该类生产型模具成本按照工作量法进行摊销,故库龄较长。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1,459.81 1,020.38 908.18

预付费用 247.05 81.69 107.51


款项性质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 计 1,706.86 1,102.07 1,015.6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015.69 万元、1,102.07 万
元和 1,706.86 万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和预付费用。2019 年起,公司因新建 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新增了相应的设备和工程施工的采 购,使得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持续增加。2021 年末预付费用增加主要系上 市审计费、律师费增加。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44,567.12 54.80% 18,599.98 28.57% 20,445.19 47.37%

在建工程 24,575.29 30.22% 34,634.13 53.21% 13,622.22 31.56%

使用权资产 79.82 0.10% - - - -

无形资产 9,468.99 11.64% 9,917.48 15.24% 6,578.54 15.24%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5.70 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9.37 1.86% 970.63 1.49% 962.31 2.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1.78 1.38% 972.07 1.49% 1,539.31 3.57%

小 计 81,322.38 100.00% 65,094.28 100.00% 43,163.2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上述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4.17%、97.02%和 96.66%。

(1)固定资产

①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原值合计 68,058.73 39,013.43 38,073.98

房屋及构筑物 36,185.10 9,512.92 9,512.92

机器设备 29,291.03 27,079.02 26,392.58

运输工具 1,222.30 1,113.30 1,033.68


项目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电子设备及其他 1,360.30 1,308.19 1,134.79

二、累计折旧合计 23,491.61 20,413.45 17,628.79

房屋及构筑物 5,035.76 3,950.52 3,498.73

机器设备 16,485.68 14,694.22 12,571.87

运输工具 905.86 809.94 705.97

电子设备及其他 1,064.30 958.78 852.22

三、账面价值合计 44,567.12 18,599.98 20,445.19

房屋及构筑物 31,149.34 5,562.41 6,014.19

机器设备 12,805.34 12,384.80 13,820.71

运输工具 316.44 303.37 327.71

电子设备及其他 295.99 349.40 282.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445.19 万元、18,599.98 万
元和 44,567.12 万元,2020 年账面价值略有下降主要受计提折旧影响所致。2021年,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厂房部分建设完毕,随着厂房转固,公司房屋及构筑物金额大幅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随之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构成,其中,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占固定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60%、66.59%和 28.73%。报告期内,为实现业务扩张并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先后引进欧洲、日本等先进压铸、加工及检测设备,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并提升制造水平和能力,实现生产流程高度自动化。2021 年末,随着房屋及构筑物金额大幅增加,公司机器设备的比例有所下降。

②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单位:年

名 称 房屋及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文灿股份 15-40 5-10 4-5 2-5

广东鸿图 20-35 12 8 5

泉峰汽车 20 10 5 5

嵘泰股份 20 3-10 4 3-5

本公司 20 3-10 4 3-5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或招股意向书整理


经比较,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③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转至

工程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 期末余额
无形资产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 26,184.10 2,122.73 26,605.32 1,701.50
设项目

设备安装工程 8,294.17 12,281.14 885.22 19,690.09

晋拓总部及研发基地工程 130.73 2,971.20 18.80 3,083.14

零星工程 25.14 142.28 66.86 100.57

合 计 34,634.13 17,517.35 27,576.19 24,575.2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 12,867.72 13,316.38 - 26,184.10
设项目

设备安装工程 754.50 7,719.21 179.55 8,294.17

晋拓总部及研发基地工程 - 130.73 - 130.73

零星工程 - 25.14 - 25.14

合 计 13,622.22 21,191.46 179.55 34,634.1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 48.30 12,819.42 - 12,867.72
设项目

设备安装工程 96.70 678.32 20.52 754.50

零星工程 3.81 57.76 61.56 -

合 计 148.80 13,555.50 82.08 13,622.22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近年来,受汽车工业轻量化驱动,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市场前景广阔。公司把握传统制造业产业升级的机会,打造生产制造的全线智能化体系,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生产配套能力、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因此,公司规划并投资汽车轻
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情况良好,未发 现重大减值因素。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 厂房部分建设完毕,已转入固定资产,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主要为尚在建设中的生 产线和配套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情形。2019 年 12 月,晋拓汽车与上
海农商银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为 21,000 万元,用于汽车轻量
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专项借款于 2020 年和 2021 年所产生的利
息资本化金额分别为 445.68 万元和 563.46 万元。

(3)使用权资产

公司于 2021 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021 年末,公司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为 79.82 万元。
(4)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9,367.93 98.93% 9,680.48 97.61% 6,244.34 94.92%

软件 101.06 1.07% 237.00 2.39% 334.20 5.08%

合 计 9,468.99 100.00% 9,917.48 100.00% 6,578.5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578.54 万元、9,917.48 万元
和 9,468.99 万元,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和外购软件构成。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3,338.94 万元,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购置
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的 60 亩土地,用于研发中心及后续生产项目建设。

(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绿化费 - - 2.83

软件维护费 - - 12.88

合 计 - - 15.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 15.7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
主要包括工厂绿化费用和软件维护费。至 2020 年末已全部摊销完毕。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坏账准备 269.06 197.10 192.57

存货跌价准备 45.65 52.47 49.32

未抵扣亏损 1,053.63 575.57 655.86

递延收益 121.94 118.61 55.98

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 19.08 26.87 8.58

合 计 1,509.37 970.63 962.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962.31 万元、970.63 万元
和 1,509.37 万元,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未抵扣亏损、递延收益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造成。2021 年公司未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较大,主要系晋拓汽车未弥补亏损导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539.31 万元、972.07 万元
和 1,121.78 万元,主要为公司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2021 年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高,主要系晋拓汽车的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预付生产设备款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90 9.52 1.6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723.17 1,306.20 1,293.2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4.83 57.86 111.71

存货跌价准备 304.33 349.83 328.78

合 计 2,098.23 1,723.41 1,735.41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959.32 万元、284.88 万元和 118.00
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32.63 万元、190.47 万元和 118.00 万元。公
司对于 1 年以内账龄的商业承兑汇票按 5%计提坏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
票据坏账余额分别为 1.63 万元、9.52 万元和 5.90 万元。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723.17 1,306.20 1,293.28

小 计 1,723.17 1,306.20 1,293.28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64.83 57.86 111.71

小 计 64.83 57.86 111.71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原材料 - - -

在产品 - - -

产成品 304.33 349.83 328.78

低值易耗品 - - -

小 计 304.33 349.83 328.78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将测算结果与账面结果进行对比,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照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负债主要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47,589.40 69.64% 39,147.51 73.67% 34,764.41 89.91%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负债 20,745.68 30.36% 13,994.31 26.33% 3,902.29 10.09%

负债总计 68,335.07 100.00% 53,141.82 100.00% 38,666.7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8,666.70 万元、53,141.82 万元和
68,335.07 万元,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对应的借款金额和应付账款余额相应增加。同时,因长期借款余额增长较大,公司 2019 年起,非流动负债占比持续增加。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1,016.15 23.15% 6,006.84 15.34% 9,313.60 26.79%

应付票据 2,686.00 5.64% 430.00 1.10% - -

应付账款 26,252.14 55.16% 28,421.87 72.60% 20,876.00 60.05%

预收款项 - - - - 452.71 1.30%

合同负债 67.08 0.14% 73.77 0.19% - -

应付职工薪酬 1,840.93 3.87% 1,502.50 3.84% 1,669.95 4.80%

应交税费 1,689.99 3.55% 1,249.71 3.19% 880.00 2.53%

其他应付款 100.80 0.21% 221.40 0.57% 1,067.51 3.07%

一年内到期的非 3,818.30 8.02% 1,000.00 2.55%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18.00 0.25% 241.41 0.62% 504.64 1.45%

流动负债合计 47,589.40 100.00% 39,147.51 100.00% 34,764.4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构成,上述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86.84%、89.04%和 83.96%。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抵押及保证借款 6,000.00 6,000.00 9,300.00

信用借款 5,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16.15 6.84 13.60

合 计 11,016.15 6,006.84 9,313.60

发行人的短期借款主要为抵押及保证借款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
款余额分别为 9,313.60 万元、6,006.84 万元和 11,016.15 万元,系公司日常经营
周转所发生的借款。公司短期借款均在正常信用期内,无逾期情况。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0 万元、430.00 万元和 2,686.00 万元。2020
年起,为节约资金成本,公司开始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2021 年公司增加了应付票据的使用,应付票据余额大幅增长。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按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25,496.26 97.12% 27,615.28 97.16% 20,261.88 97.06%

1-2 年 519.80 1.98% 646.62 2.28% 513.48 2.46%

2-3 年 215.99 0.82% 96.50 0.34% 32.09 0.15%

3 年以上 20.09 0.08% 63.48 0.22% 68.55 0.33%

合 计 26,252.14 100.00% 28,421.87 100.00% 20,876.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0,876.00 万元、28,421.87 万元和
26,252.14 万元,2020 年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增加了大量工程建设和相关设备的采购,使得应付账款相应增加。2021 年末,随着工程款逐步结算使得应付账款余额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账龄一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设备款及应付工程款,应付账款账龄 1 年以上主要构成及未支付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账龄 1 年以 款项性质

上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无锡市龙珠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130.49 模具尾款

2 上海一达机械有限公司 126.26 设备尾款

3 宁波市北仑区大碶昌宝模具厂 59.81 模具尾款

小计 316.56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上海震界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56.38 设备尾款

2 南通高新工业炉有限公司 146.87 设备尾款

3 山善(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128.69 设备尾款

小计 531.9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无锡市龙珠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200.21 模具尾款

2 上海一达机械有限公司 113.19 设备尾款

小计 313.40

如上表所示,公司一年以上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主要为:

①设备尾款

宁波铝台精机有限公司、上海铸博工贸有限公司及上海一达机械有限公司等供应商系公司设备供应商。公司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约定部分设备质保金与设备调试完成,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并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款。由于部分设备尚未完成验收,故该款项尚未支付。

②模具尾款

无锡市龙珠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模具供应商,公司模具结算条款为产品批量生产后支付剩余的 10%款项。由于部分模具对应产品尚未完成量产,故部分模具款尚未完成支付。

(4)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452.71 万元、73.77 万元
和 67.08 万元,金额较小。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短期薪酬 1,754.68 1,499.82 1,594.2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86.25 2.68 75.68

合 计 1,840.93 1,502.50 1,669.95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年末已计提但暂未支付的员工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险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669.95 万元、1,502.50 万元和 1,840.93 万元,其变动趋势与公司人员规模变化和薪酬水平相匹配。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所得税 437.08 656.50 191.51

增值税 1,090.75 412.86 616.6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5.21 145.31 19.85

土地使用税 15.96 14.58 14.58

房产税 24.02 13.14 26.53

城市维护建设税 8.02 3.74 5.62

教育费附加 3.80 1.60 2.72

地方教育附加 2.54 1.07 1.81

印花税 2.62 0.91 0.63

环境保护税 - - 0.14

合 计 1,689.99 1,249.71 880.00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应交所得税、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880.00 万元、1,249.71 万元和 1,689.99 万元。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00.80 221.40 1,067.51

合 计 100.80 221.40 1,067.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067.51 万元、221.40 万元和
100.80 万元,应付利息为短期借款应付利息,其余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往来款 - 104.35 979.22

股权转让款 - - -

其他 100.80 117.05 88.28

合计 100.80 221.40 1,067.51

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往来款、股权转让款等,其他项目主要为报销款。其中,往来款主要系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张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款项,股权转让款系发行人自张东、何文英收购晋拓材料、上海上晋所需支付的款项。报告期内,随着公司 2019 年度与张东、何文英结算股权转让款,并逐渐清理借款,其他应付款余额逐年减少。2020 年末的往来款余额系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张东的资金往来款,已于 2021 年初支付完毕。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为尚未支付的费用或报销款。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0 万元、1,000.00 万元和
3,818.30 万元,主要为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504.64 万元、241.41 万元和
118.00 万元,主要系已背书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所对应的采购款。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19,868.56 95.77% 13,203.58 94.35% 3,529.07 90.44%

租赁负债 64.15 0.31% - - - -

递延收益 812.96 3.92% 790.73 5.65% 373.22 9.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45.68 100.00% 13,994.31 100.00% 3,902.2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3,902.29 万元、13,994.31 万元
和 20,745.68 万元,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质押、抵押及保证借款 16,712.00 11,989.00 3,523.00

保证借款 3,097.00 1,191.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59.56 23.58 6.07

合 计 19,868.56 13,203.58 3,529.07

2019 年起,公司开始“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分别于 2019 年和 2020 年取得上海农商银行长期固定资产借款,用于专项支付厂房建设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报告期内,随着项目建设推进,借款余额逐渐增加。
(2)租赁负债

2021 年起,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021 年末,公司确认的租赁负债为 64.15 万元。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373.22 万元、
790.73 万元和 812.96 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技术改造项目补贴款,相关补贴均与资产相关,公司于收到补贴款后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根据相关资产的折旧年
限进行摊销。2020 年末,公司递延收益较 2019 年末增加 417.51 万元,主要是因
为公司积极推动智能制造产业化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结构件制造等技术改造,于2020 年度取得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专项补贴 225.00 万元、技术创新补贴项目 130.00 万元和重点技术改造资金 114.00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性质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111.50 - - 与资产相关
项目

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专 225.00 225.00 - 与资产相关
项补贴

技术创新补贴项目 102.22 116.72 - 与资产相关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111.95 105.21 - 与资产相关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31.92 37.44 16.71 与资产相关

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 121.10 152.73 184.37 与资产相关

小企业技术改造中央资金项 23.69 51.74 79.79 与资产相关


清洁生产补助项目 68.56 79.01 78.27 与资产相关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8.43 22.89 14.09 与资产相关

研究中心补助 8.59 - - 与资产相关

合 计 812.96 790.73 373.22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14 1.17 1.15

速动比率(倍) 0.83 0.93 0.87

资产负债率(合并) 50.48% 47.92% 46.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15、1.17 和 1.14,速动比率分别为
0.87、0.93 和 0.83,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51%、47.92%和 50.48%。公司各
项偿债指标均维持在较好水平,公司流动比率维持在 1.00 以上的水平,短期偿债压力较小。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分别于 2019 年和 2020 年收到智拓投资和员工持股平台出资款,公司偿还了股东借款、部分银行借款等短期债务,使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渐改善,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偿债能力不断提升。

2、与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的比较情况如下:

流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文灿股份 1.20 1.18 2.37

广东鸿图 1.48 1.16 1.17

泉峰汽车 1.38 1.78 2.32

嵘泰股份 2.33 1.01 0.85

平均值 1.60 1.28 1.68

本公司 1.14 1.17 1.15

速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文灿股份 0.93 0.95 2.11

广东鸿图 1.05 0.86 0.88

泉峰汽车 0.96 1.33 1.76

嵘泰股份 1.69 0.72 0.64

平均值 1.16 0.97 1.35

本公司 0.83 0.93 0.87

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文灿股份 54.18% 53.92% 42.31%

广东鸿图 33.31% 39.38% 40.85%

泉峰汽车 47.47% 30.10% 30.86%

嵘泰股份 23.86% 47.27% 50.97%

平均值 39.71% 42.67% 41.25%

本公司 50.48% 47.92% 46.51%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整理。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其中,广东鸿图于2006 年上市并进行了多轮股权融资,文灿股份、泉峰汽车、嵘泰股份先后于 2018年、2019 年和 2021 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改善了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提高且资产负债率降低。而发行人在未上市前,融资渠道相对有限,日常经营和业务扩张的资金需求更多通过银行借款进行补充。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存货整体周转情况如下所示: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9 2.84 3.10

存货周转率(次) 5.98 5.44 5.4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0、2.84 和 3.19,2020 年,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度公司销售规模提升,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快,使得 2019 年和 2020 年的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增加幅度较大。2021 年,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且保持了较好的客户回款,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46、5.44 和 5.98,公司存货管理能力良
好,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2、与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文灿股份 4.39 4.31 4.01

广东鸿图 3.94 3.59 3.61

泉峰汽车 3.80 3.91 3.43

嵘泰股份 3.27 2.92 3.48


平均值 3.85 3.68 3.63

本公司 3.19 2.84 3.10

存货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文灿股份 6.94 6.26 5.81

广东鸿图 5.19 4.60 4.94

泉峰汽车 3.22 3.62 3.54

嵘泰股份 3.51 3.74 3.90

平均值 4.72 4.56 4.55

本公司 5.98 5.44 5.46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公司年度报告与招股意向书整理。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均值,主要是因公司客户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之间信用期存在差异。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较高,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处于合理区间内。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营业收入 91,628.91 30.28% 70,333.72 -1.35% 71,297.09

营业成本 73,457.87 35.19% 54,336.01 -2.48% 55,718.69

营业利润 8,429.53 -10.09% 9,375.56 38.78% 6,755.83

利润总额 8,744.86 -6.54% 9,356.81 39.04% 6,729.64

净利润 8,075.17 -2.64% 8,294.43 38.00% 6,01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 8,230.45 -0.77% 8,294.43 38.00% 6,010.61
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分别为 71,297.09 万元、
70,333.72 万元和 91,628.91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6,010.61 万元

和 8,294.43 万元和 8,230.45 万元。2020 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收入略有下降,
但受益于社保减免政策以及政府补助增加等因素,公司净利润依然保持了增长趋势。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 30.28%,但受到主要原材料铝材采购价格上涨影响,净利润略有下降。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及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89,259.52 97.41% 68,572.96 97.50% 69,582.30 97.59%

其他业务收入 2,369.38 2.59% 1,760.77 2.50% 1,714.79 2.41%

合 计 91,628.91 100.00% 70,333.72 100.00% 71,297.0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9,582.30 万元、68,572.96 万元和
89,259.52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59%、97.50%和 97.41%,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销售、房屋租金收入等。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性质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类零部件 63,890.89 71.58% 46,116.47 67.25% 45,747.72 65.75%

工业类零部件 21,428.02 24.01% 18,929.84 27.61% 20,023.22 28.78%

模具 3,940.61 4.41% 3,526.65 5.14% 3,811.36 5.48%

合 计 89,259.52 100.00% 68,572.96 100.00% 69,582.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主要以汽车类零部件产品为主,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其收入分别为 45,747.72 万元、46,116.47 万元和 63,890.89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5.75%、67.25%和 71.58%。公司的汽车类零部件产品主要为汽车安全零部件产品、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产品。公司已与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大陆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达成长期合作协议,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不断进行新项目的开发并实现量产,发行人汽车类零部件产
品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的工业类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和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类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分
别为 20,023.22 万元、18,929.84 万元和 21,428.02 万元,占主营业务销售的比重
分别为 28.78%、27.61%和 24.01%。对于工业类零部件产品,公司主要聚焦于博西集团、施耐德等知名国际企业。2020 年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收入下降,因公司将业务重心集中于少数核心客户和高附加值业务,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业务的主要客户数量与销售收入逐年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收入分别为 3,811.36 万元、3,526.65 万元和 3,940.61 万
元。公司针对与客户单独签订销售合同并进行结算的模具,于试制样品经客户确认并取得 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后,确认模具收入。

3、按销售区域分类构成分析

(1)销售区域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65,072.39 72.90% 49,639.43 72.39% 48,445.41 69.62%

境外 24,187.13 27.10% 18,933.53 27.61% 21,136.89 30.38%

合 计 89,259.52 100.00% 68,572.96 100.00% 69,582.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内销为主,各期内销收入金额分别为48,445.41万元、49,639.43 万元和 65,072.3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69.62%、72.39%和 72.90%,报告期内总体保持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 21,136.89 万元、18,933.53 万元和
24,187.1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38%、27.61%和 27.10%,2020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与占比较 2019 年均出现了下降,主要因当期新冠疫情对海外汽车行业造成的冲击较为明显。公司的海外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企业,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生产基地,在中国疫情有效防控的情况下,为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公司客户将更多通过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进行采购,因此,公司的
外销金额有所下降。2020 年下半年,随着新冠疫情基本得到有效防控以及全球汽车产业链的复苏,公司的订单逐渐恢复。2021 年,随着威巴克、法雷奥等客户的海外分支机构采购需求增长,公司外销收入有所回升。

(2)境外各国销售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所面对的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电气设备制造商,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生产基地,发行人向其中国的分支机构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还向其海外分支机构供货。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覆盖 20多个国家及地区,其销售收入按国家或地区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国家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墨西哥 8,593.47 35.53% 8,083.49 42.69% 9,109.85 43.10%

美国 4,324.13 17.88% 2,922.11 15.43% 3,214.32 15.21%

新加坡 2,148.52 8.88% 1,860.07 9.82% 1,883.85 8.91%

法国 2,367.11 9.79% 1,048.92 5.54% 2,306.54 10.91%

西班牙 1,488.07 6.15% 1,233.58 6.52% 1,286.08 6.08%

丹麦 1,217.17 5.03% 658.33 3.48% 650.18 3.08%

其他国家 4,048.66 16.74% 3,127.02 16.52% 2,686.07 12.71%
及地区

合 计 24,187.13 100.00% 18,933.53 100.00% 21,136.89 100.00%

海外销售的国家主要集中于墨西哥、美国、新加坡、法国和西班牙,上述国家占海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22%、80.01%和 78.23%,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销售分国家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墨西哥

墨西哥是全球主要汽车生产国之一,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签订,汽车制造业已成为墨西哥的支柱产业之一,全球范围内多家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墨西哥设立生产基地。发行人于墨西哥的主要客户包括威巴克、帝倜阿尔等。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于墨西哥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2021 年度,发行人销售至墨西哥的产品收入保持较为稳定。

2、美国


发行人位于美国的客户既包括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威巴克、派克,也包括知名电气设备供应商艾默生(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EMR)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较小,2019 年度与 2020 年度,发行人于美国的销售收入保持稳定。2021 年度,随着艾默生的采购量增加,发行人于美国的销售收入有所增长。

3、新加坡

报告期内,发行人面向新加坡销售的客户主要为施耐德,施耐德通过其设立于新加坡的采购中心完成对发行人的采购。报告期内,发行人于新加坡的销售收入总体保持稳定。

4、法国

法国是法雷奥、哈金森等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总部所在地,发行人凭借良好的行业口碑及出色的技术、服务能力,分别于 2018 年和 2016 年与上述客户建立合作关系,经过发行人不断推进新产品研发并实现量产,2019 年度与 2021年度,发行人对于法国实现的销售收入均出现了快速增长。2020 年,受全球范围的新冠疫情影响,PAULSTRA SNC(法国哈金森)减少了采购量,并将一部分产业链转移至受疫情影响较小的地区,故发行人当年度对法国的销售收入出现下降。

5、西班牙

发行人面向西班牙销售的主要客户为 SumiRikoAVS Spain S.A.U.,系住友理
工注册于西班牙的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防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于西班牙的销售收入总体保持稳定。

6、丹麦

发行人面向丹麦销售的主要客户为 UR 机器人,2019 年与 2020 年销售额较
为稳定;2021 年度,受益于后疫情时代工业投资、固定投资的回暖,公司机械臂等产品的销售额快速增长,于丹麦的销售额亦呈快速增长趋势。

(3)境外销售主要客户情况

① 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各期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共涉及六家客户,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集团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威巴克于 2012 年由科德宝集团(Freudenberg Group)和特瑞堡集团
(Trelleborg AB)共同设立,2016 年特瑞堡将所持股权转让予科德
1 威巴克 宝后,威巴克成为德国科德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科德宝创始于 1849
年,是一家全球化技术集团。威巴克作为其子公司致力于汽车减震
控制领域,主要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减震系统产品,在汽车减震
降噪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系统开发技术和减震零部件生产工艺。

总部位于韩国,是韩国东亚工业株式会社子公司,专业制造和销售
2 帝倜阿尔 汽车发动机、传动系统、减震器等,是通用、大众、福特、广汽菲
克、奥迪、宝马、路虎、沃尔沃等知名汽车主机厂的配套供应商。

住友理工于 1929 年成立于日本,是全球范围内橡胶减震产品的顶级
3 住友理工 供应商。在汽车领域,主要生产汽车用减震器和各种汽车用胶管,
产品供货于丰田、本田、日产等日本著名汽车厂家,并远销欧美各
地。

施耐德成立于 1836 年,总部位于法国吕埃,是全球能效管理领域的
4 施耐德 领导者,主要业务及产品涵盖住宅及小型建筑业务、能效楼宇业务、
配电产品设备、配电及能源自动化产品、关键电源与制冷产品、工
业自动化产品等。

哈金森成立于 1853 年,总部位于法国,是道达尔集团子公司,在全
5 哈金森 球 25 个国家拥有 117 个生产基地,在隔振、降噪和动态密封领域处
于全球领先地位。

艾默生于1890年在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成立,世界500强企业,
6 艾默生 在世界范围为客户提供自动化解决方案和商住解决方案,产品包括
电机、电器组件,测量仪表,流体控制和气动装置等。

② 发行人与境外主要客户的定价公允

公司产品按市场化原则定价,综合考虑成本、产品技术含量、客户采购数量、市场竞争情况、产品毛利率等综合因素确定报价,并通过客户的竞价系统与其他供应商共同竞价,由客户确定最终合作主体及成交价格。公司境外客户主要为知名跨国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电气设备制造商,产品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及行业惯例,定价公允。

由于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不同型号产品在具体规格、构造、工艺难度、生命周期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产品价格与第三方不具有可比性。

③ 境外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前五大外销客户成立时间较早,且大多为全球化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电气设备制造商,系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发行人与上述主要境外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贸易政策、汇率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① 贸易政策与贸易环境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境外销售主要集中于墨西哥、美国、新加坡、法国、西班牙、丹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与上述国家的贸易政策与贸易环境情况如下:

国家 贸易政策 贸易环境

两国经贸部门也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 2013 年,中国和墨西哥建立全面战略伙
议,如《中国商务部与墨西哥经济部关 伴关系,开启了两国关系发展的新时代。
于加强贸易救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目前中国是墨西哥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墨西哥 (2013 年 6 月 4 日)、《中国国家发 重要的进口来源国和出口目的国等。
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墨西哥合众国财政 2020 年,墨西哥是中国在拉美第二大贸
和公共信贷部关于设立政府间高级投 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三大进
资工作组促进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口来源国。中墨贸易额达 608.5 亿美元,
(2013 年 9 月 5 日)等 同比增长 0.2%。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2020》美国排名第六,同时也是世界上
自 2018 年 7 月 6 日美国对华第一 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同时也是我国最大
批 340 亿美元商品加征 25%关税以 的出口国和贸易顺差来源国。2019 年,
来,中美关税摩擦已经持续了超过两 美国 GDP 为 21.4 万亿美元,同比增长
美国 年,美国先后公布 4 个对华加征关税 2.3%,人均 GDP 为 6.51 万美元。目前美
清单。自 2018 年 2 月底开始,中美 国与我国存在一定的贸易摩擦的情形,
双方共进行了十三轮经贸磋商。 自 2018 年以来美国政府陆续对来源于我
国的出口商品加征关税,受此影响,2019
年我国对美出口总额 4,185.09 亿美元,
同比下降 12.5%。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2020》新加坡排名第二,亚洲第一。目
前中新两国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多、层级
中国与新加坡于 2008 年 10 月签署了 高、领域广,已建立了多个副总理级经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协定》,新 贸合 作机制,以及涉及商务政策磋商、
加坡是首个同中国签署全面自贸协定 双向投资、劳务合作、服务贸易等诸多
新加坡 的东盟国家。根据协定,新加坡已于 领域的部际合作机制,为双边经贸合作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全部自中国进 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此外,新加坡
口商品关税;中国也于 2010 年 1 月 1 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平台优势明
日前对 97.1%的自新加坡进口产品实 显,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新加坡设立
现零关税。 区域总部乃至国际总部,与新加坡企业
“联合走出 去”,开展对“一带一路”
沿线第三国的投资合作。可以预期,中
新双边贸易关系将持续加深。

2003 年和 2014 年,中国政府先后发表 是欧盟主要成员国之一.法国出口在世界
了两份对欧盟政策文件,为促进中欧关 贸易中占第四位,居美国,德国和日本之
系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2018 年是中 后,在国际市场上占有 5.6%的份额。法国
法国 国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 15 周 是中国在欧盟内第三大贸易伙伴、第三
年、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机制建立 大实际投资来源国、第三大技术引进国。
20 周年。中国政府制订第三份对欧盟 中国是法国亚洲第一大、全球第六大贸
政策文件,旨在与时俱进、继往开来, 易伙伴。2020 年,中法双边贸易额 666.5
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深化中欧全面战略 亿美元、同比增长 1.6%,其中中方出口


国家 贸易政策 贸易环境

伙伴关系的方向、原则和具体举措,推 额 369.6 亿美元、同比增长 12%,进口额
动中欧关系取得更大发展。通过中欧联 296.9 亿美元、同比下降 8.9%。

合海关合作委员会对合作加强指导和 西班牙是世界第 11 大商业服务出口国,
协调,全面落实《中欧海关协定》等文 商品贸易占第 18 位。现在许多投资者将
件,推进知识产权边境执法、“安智 西班牙作为国际贸易平台:70%的外国公
贸”、“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贸易 司通过西班牙出口至第三方市场。2021
西班牙 统计、打击瞒骗、固废监管、进出境动 年 1-6 月中国对西班牙出口商品总值为
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安全、食品安全 1,591,645.39 万美元,相比 2020 年同期
监管等领域合作,积极研究开展跨境电 增长了 377,370.79 万美元,同比增长
商监管等新领域合作。 31.3%;中国自西班牙进口商品总值为
639,520.85 万美元,相比 2020 年同期增
长了178,653.05万美元,同比增长38.4%。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2020》丹麦营商环境的综合得分居全球
并列第三、欧洲第一。2020 年中国对丹
丹麦 麦出口商品总值为 746,756 万美元,相比
2019 年增长了 71,973 万美元,同比增长
10.6%;2020 年中国自丹麦进口商品总值
为 600,814.7 万美元,相比 2019 年增长
了 105,035 万美元,同比增长 21.2%。

资料来源:《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2020》、商务部网站

报告期内存在贸易政策变动的主要为美国。公司销往美国的产品主要为汽车类零部件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出口美国收入 4,324.13 2,922.11 3,214.32

营业收入 91,628.91 70,333.72 71,297.09

销售占比 4.72% 4.15% 4.51%

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地区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为 5%以下,总体较低,美国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1)美国贸易摩擦的具体情况

2018年以来,中国与美国贸易摩擦加剧,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政策。中美贸易摩擦即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政策的发展历程如下:

时间 主要事件

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 500 亿
2018 年 6 月 美元商品加征 25%的关税,其中对约 340 亿美元商品自 2018 年 7
月 6 日起实施加征关税措施。

2018 年 8 月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二批对价值 160 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
征关税的清单,加征 25%关税。


时间 主要事件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外宣布向中国实施征收价值约 2,000 亿美元
的正式贸易关税清单。

2018 年 9 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
皮书,旨在澄清中美经贸关系事实,阐明中国对中美经贸摩擦的政
策立场,推动问题合理解决。

2018 年 12 月 中美两国元首会晤,达成共识,停止相互加征新的关税。

2019 年 2 月 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推迟 3 月 1 日上调中国输美商品关税的计划。

2019 年 4 月 刘鹤副总理应邀访美,在华盛顿举行第九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

美方将对 2,000 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的关税从 10%上调至
2019 年 5 月 2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
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在 G20 大阪峰会上,中美领导人同意中美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
2019 年 6 月 基础上重启经贸磋商。美方表示不再对中国出口产品加征新的关
税。两国经贸团队将就具体问题进行讨论。

美方拟对 3,000 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 10%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 8 月 3 日后新成交的美国农产品采购暂不
2019 年 8 月 排除进口加征关税,中国相关企业已暂停采购美国农产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 5,078 个税目、约 750
亿美元商品,加征 10%、5%不等关税。

美方宣布将提高对约 5,500 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税率。

美商务部发布公告,称自 10 月 31 日起对中国 3,000 亿美元加征关
2019 年 10 月 税清单产品启动排除程序。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

中美双方就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双方约定各自尽
2019 年 12 月 快完成法律审核、翻译校对等必要的程序,并就正式签署协议的具
体安排进行协商。

中美双方签订中美贸易协定,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
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
2020 年 1 月 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等章节。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美方将
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
到降的转变。

美国政府自 2018 年 9 月 24 日起对约 2,000 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 10%关税,
并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对 2,000 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的关税从 10%上调至
25%。发行人向美国客户出口销售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属于铝制品,亦被包含于上述两次加征关税产品清单。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美国加征关税措施未再进一步演变。

2)美国贸易摩擦在报告期内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美国的客户主要为威巴克、派克和艾默生,出口销售
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威巴克 汽车安全零部件 1,429.62 1,738.04 2,423.98

派克 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 1,251.12 935.30 687.55

艾默生 智能家居零部件 1,407.75 213.38 13.59

其他 235.64 35.39 89.20

合计 4,324.13 2,922.11 3,214.32

占营业收入比例 4.72% 4.15% 4.51%

注:公司客户主要为跨国企业,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向其全球各地机构进行销售,出口至美国的威巴克、派克和艾默生相应主体如下:①“威巴克”系 Vibracoustic USAInc.的简称;
②“派克”系 Parker Hannifin Corporation PNEUMATIC DIVISION、Parker Hannifin Corporation
Hydraulic & Fuel Filtration Div(HFF)、Parker Hannifin Hydraulic Pump and Power Systems
Division 等公司的统称;③“艾默生”系 WHITE-RODGERS 的简称。

报告期内,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影响较小,具体分析如下:

A、发行人出口美国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美国收入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4.51%、4.15%及4.72%,占比较低,且发行人一般以FOB模式与客户进行结算,美国进口关税由客户自身承担。因此,美国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B、发行人出口美国收入未因贸易摩擦而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美国收入金额分别为3,214.32万元、2,922.11万元和4,324.13万元,2020年受海外疫情影响略有下降,2021年恢复增长。发行人出口美国的客户主要为威巴克、派克和艾默生,威巴克和派克为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艾默生为全球知名自动化及电气设备供应商。经过长期的合作,发行人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行业口碑、突出的产品开发能力以及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派克和艾默生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对出口美国威巴克的销售收入下降,主要系受海外新冠疫情的影响,威巴克更多通过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完成采购并进行生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威巴克全球范围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5,054.85万元、15,343.67万元及20,050.95万元,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趋势。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关系稳定、出口美国收入持续增加,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C、发行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a、在美国政府加征关税措施颁布以来,公司与客户充分谈判,针对加征的关税由客户自身承担;b、基于公司客户均为全球知名企业,一般在全球各地有生产基地,公司保持与客户充分沟通,根据客户需求可向其全球其他分支机构进行销售,以应对贸易政策变动的不确定性。c、加大与客户在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合作,保持与客户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

综上,发行人出口美国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关系稳定、出口美国收入持续增加,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② 汇率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其中以美元为主。近年来我国央行不断推进汇率的市场化进程、增强汇率弹性,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有望进一步提高,央行干预的减少或将加大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从汇率弹性看,2020 年人民币对美元的一年期历史波动率是 4.2%,与 2019 年相比,提高了 0.4 个百分点。但与欧元、日元、英镑等主要货币相比,人民币保持了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美元及欧元汇率波动情况如下:


③ 对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除美国外,发行人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未出现贸易摩擦,相关贸易政策、贸易环境、汇率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中美双方针对贸易摩擦已进行了多次磋商,目前双方关系较为缓和。发行人对美国地区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为 5%左右,总体占比较低,影响程度有限,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1)汽车类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类零部件产品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安全零 51,787.45 81.06% 39,540.91 85.74% 38,813.40 84.84%
部件

汽车动力及 12,103.44 18.94% 6,575.56 14.26% 6,934.32 15.16%
其他零部件

合 计 63,890.89 100.00% 46,116.47 100.00% 45,747.72 100.00%

1)汽车安全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安全零部件的收入分别为 38,813.40 万元、39,540.91 万
元和 51,787.45 万元,是公司汽车类零部件产品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占汽车类
零部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84%、85.74%和 81.06%。

公司主要为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大陆等客户供应减震系 列产品,具体包括减震内芯、减震悬置等。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安全零部件产品 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为威巴克、哈金森、住友理工等客户提供的新产品于 报告期内相继实现量产,销量增加,带动公司相关业务的销售收入实现增长。
2)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的收入分别为 6,934.32 万元、6,575.56
万元和 12,103.44 万元,占汽车类零部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16%、14.26%和 18.94%。公司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主要围绕派克、康明斯、三菱等客户提供滤 清器、变速箱壳体、驱动系统等零部件,2020 年对三菱等客户的销售收入下滑 使得该类业务收入有所下降。2021 年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系新客户销售放量:1) 法雷奥系报告期内新开拓的客户,公司向法雷奥提供的导轮零部件、车灯散热器
零部件等新产品相继实现量产,当期对法雷奥的收入由 2020 年的 275.42 万元增
加至 2021 年的 2,684.71 万元,带动当期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的收入占比提升。
2)博格华纳系报告期内新开拓的客户,公司向博格华纳提供的新能源汽车逆变
器等新产品实现量产,当期对博格华纳的收入由 2020 年的 249.32 万元增加至
2021 年的 1,537.02 万元,带动当期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的收入占比提升。

同时,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机遇,致力于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电控 系统等汽车驱动系统零部件产品的开发,实现了多项技术和工艺突破,目前已向 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法雷奥西门子、博格华纳等量产供货。

(2)工业类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类零部件产品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智能家居零部件 10,405.80 48.56% 9,744.01 51.47% 10,095.89 50.42%

工业自动化及机 9,789.21 45.68% 7,918.39 41.83% 7,543.42 37.67%
器人零部件

信息传输设备零 1,233.01 5.75% 1,267.44 6.70% 2,383.91 11.91%
部件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 计 21,428.02 100.00% 18,929.84 100.00% 20,023.22 100.00%

1)智能家居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零部件收入分别为 10,095.89 万元、9,744.01 万元
和 10,405.80 万元,主要是公司为博西集团、艾默生、大金等客户提供的洗衣机、
冰箱、空调等产品的相关零部件。报告期内,智能家居零部件收入较为稳定。

2)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收入分别为 7,543.42 万元、
7,918.39 万元和 9,789.21 万元,主要是为施耐德、梅特勒、为达电子、UR 机器
人等客户提供其工业自动化产品相关的零部件。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相关业
务的收入较为稳定。2021 年,伴随工业设备投资力度加大而带来的下游采购需
求扩张,为达电子和 UR 机器人当期的采购量增长,使得公司工业自动化及机器
人零部件收入占比提高。

3)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

报告期内,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收入分别为 2,383.91 万元、1,267.44 万元和
1,233.01 万元,主要为微波放大器等信息基站设备的零部件产品收入。信息传输
设备零部件收入规模较小,公司对于该业务领域主要聚焦于少数核心客户和高附
加值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收入有所下滑。

5、分季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年度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2021 年度 17,050.97 19.10% 23,415.96 26.23% 21,460.56 24.04% 27,332.04 30.62%

2020 年度 11,285.92 16.46% 15,360.41 22.40% 18,969.70 27.66% 22,956.93 33.48%

2019 年度 16,060.85 23.08% 16,093.65 23.13% 17,563.77 25.24% 19,864.03 28.55%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所属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公
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较低,主要受春节影响,下游客户需求以及自身生产时间相较于其他季度较低。2020 年度第一季度收入较其他年份较低,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及其主要客户开工时间比往年较晚,故收入较低。2020 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下游市场需求恢复性增长。2021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提升主要系四季度汽车芯片供应得到缓解,下游市场生产和销售规模增加。

6、汽车类零部件业务收入与整车市场的匹配情况

汽车行业高度分工,形成了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多层次分工格局。公司作为二级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通过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康迪泰克等一级供应商客户向下游整车厂进行供应,该等客户均系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下游覆盖多个终端车型品牌。对于其中的部分订单,公司可以根据客户提供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或与客户沟通等方式获知该项目所对应的整车厂品牌或车型,但也存在因部分订单未包含相关信息,无法对应至终端车型的情形。

公司已通过查询客户往来订单、询问客户等方式,将所生产的主要汽车类零部件与最终适用的整车品牌或车型进行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与下游整车品牌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类零部件收入按整车品牌划分,主要整车品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整车品牌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收入 变动额 销售收入 变动额 销售收入

通用 10,881.41 587.04 10,294.37 -1,831.85 12,126.23

日产 8,264.25 2,347.22 5,917.03 -186.65 6,103.68

大众 7,754.74 505.47 7,249.27 -687.28 7,936.55

福特 4,690.03 1,380.14 3,309.89 1,017.30 2,292.59

奔驰 3,179.85 809.86 2,369.99 -537.93 2,907.92

现代 2,357.26 957.33 1,399.93 1,203.99 195.94

中国重汽 2,193.59 -509.77 2,703.36 964.00 1,739.36

蔚来 1,905.15 1,208.16 696.98 519.64 177.34

克莱斯勒 1,826.98 678.50 1,148.48 -250.52 1,399.00


整车品牌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收入 变动额 销售收入 变动额 销售收入

长城 1,763.37 1,514.04 249.33 214.20 35.13

吉利 1,607.12 526.27 1,080.85 -314.97 1,395.82

奥迪 1,503.27 83.40 1,419.87 -235.35 1,655.22

小计 47,927.02 10,087.66 37,839.35 -125.42 37,964.78

汽车类零部件 63,890.89 17,774.42 46,116.47 368.75 45,747.72
收入合计

占比 75.01% / 82.05% / 82.99%

报告期内,上述整车品牌于国内的终端销量统计如下:

单位:万辆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别克 82.87 -10.58% 92.67 6.95% 86.65
通 雪佛兰 26.93 -13.32% 31.07 -36.72% 49.10


凯迪拉克 23.31 1.35% 23.00 8.24% 21.25

日产 95.09 -11.36% 107.28 -7.16% 115.55

大众 217.84 -17.34% 263.54 -16.86% 316.99

福特 27.47 7.30% 25.60 10.58% 23.15

奔驰 59.82 -6.63% 64.07 7.92% 59.37

现代 36.06 -32.75% 53.62 -24.95% 71.44

中国重汽 40.73 -16.69% 48.89 59.72% 30.61

蔚来 9.29 108.76% 4.45 121.39% 2.01

长城 128.10 14.80% 111.59 5.40% 105.87

吉利 132.80 0.59% 132.02 -3.04% 136.16

奥迪 64.35 -1.88% 65.58 5.77% 62.00

数据来源:搜狐汽车网、整车公司官网

发行人产品配套车型广泛,覆盖德系、日系、美系、韩系等各大整车系列,主要包括通用、大众、日产、福特、奔驰、重汽、奥迪、现代、蔚来、长城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终端品牌收入波动与品牌终端销量变动趋势或增速存在差异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发行人向该终端整车品牌的销售收 整车品牌终端销售量变动率

终端整车品牌 入变动率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通用 5.70% -15.11% -9.29% -6.54%

日产 39.67% -3.06% -11.36% -7.16%

大众 6.97% -8.66% -17.34% -16.86%

福特 41.70% 44.37% 7.30% 10.58%

奔驰 34.17% -18.50% -6.63% 7.92%

现代 68.38% 614.47% -32.75% -24.95%

中国重汽 -18.86% 55.42% -16.69% 59.72%

蔚来 173.34% 293.02% 108.76% 121.39%

长城 607.24% 609.74% 14.80% 5.40%

吉利 48.69% -22.57% 0.59% -3.04%

奥迪 5.87% -14.22% -1.88% 5.77%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部分整车品牌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因发行人产品销售除受到整车品牌的终端销量影响外,还会受到如下因素影响:
新客户开发影响:汽车行业对于零部件产品安全性要求较高,全球各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拥有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和流程,公司一旦进入客户供应体系,公司将获得较为稳定的订单来源,使得收入增长。

产品生命周期影响:汽车零部件产品存在一定时间周期,新产品进入量产阶段后收入会快速增长,在生命周期的后期销量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下游客户市场份额的影响:汽车行业高度分工,形成了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多层次分工格局。公司作为二级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通过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康迪泰克等一级供应商客户向下游整车厂进行供应,该等客户均系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下游覆盖多个终端车型品牌。下游一供客户市场份额的波动亦将影响公司产品销量。

汽车轻量化影响:随着汽车轻量化、节能化和环保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汽车零部件以铝代钢的渗透率明显提升,目前中国汽车平均用铝量为 130kg/辆左右,相比欧美差距较大,根据汽车工程协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预计到 2025/2030 年,我国单车用铝将超过 250/350kg。因此,即使在 2025 年汽
车铸件市场没有增长的前提下,铝合金零部件受轻量化替代因素的推动仍将保持10%以上增长,根据 Lotus Engineering 对车型减重的分析,汽车主要减重部分在车身和底盘,而公司减震相关产品为底盘相关部件,轻量化替代趋势明显。

具体品牌分析如下:

① 通用

公司主要通过帝倜阿尔、威巴克、哈金森、法雷奥等一级供应商向通用品牌供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通用品牌销售规模变动趋势与整车销量趋势基本一致。通用雪佛兰系列最近三年销量分别为 49.10 万辆、31.07 万辆、26.93 万辆,使得通用品牌车型的终端销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受此影响,发行人对通用品牌车型的相关产品收入亦在报告期内有所下降。

除雪佛兰外,公司与上述客户在通用 C1XX 平台、9BUX 平台、9BQX 平台
等其他通用汽车平台有多款新产品正在开展合作。其中,9BUX 平台零部件系公司新开发的产品,于 2021 年实现量产后,产品收入有所增加。C1XX 平台主要用于生产凯迪拉克 XT5、XT6 等车型,报告期内相关车型的销售情况良好,凯
迪拉克品牌销量于 2020 年和 2021 年分别增长 8.24%和 1.35%。另外,哈金森和
法雷奥均为公司近几年开发的新客户,随着新产品逐渐实现量产,其产品收入随之增加。新产品进入量产阶段、新客户的开发以及主力车型凯迪拉克的销量增长,使得公司 2021 年通用品牌车型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有所回升。

② 日产

公司主要通过威巴克、佐藤等一级供应商向日产品牌供货。2020 年发行人对日产品牌销售规模变动与整车销量波动趋势一致。2021 年,公司对日产品牌的销售额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1)经典车型轩逸和天籁终端零售表现较好,
天籁车型 2021 年销量为 16.24 万辆,较上一年度增长 33.33%,使得公司日产品牌
的产品收入增长。2)公司于 2019 年与佐藤就日产旗下主力 SUV 产品新逍客/新奇骏开始合作,2020 年和 2021 年新产品销量放量保持增长,报告期内新逍客/
新奇骏 SUV 相关零部件产品收入分别为 26.60 万元、583.10 万元和 1,307.58 万
元,增幅明显。

③ 大众


公司主要通过威巴克、住友理工、捷豹等一级供应商向大众品牌供货。2020年度,公司对大众汽车品牌销售规模变动与整车销量波动趋势一致。2021 年度,公司运用于大众 MEB 新平台的产品逐渐进入量产阶段,MEB 平台系大众旗下专门用于生产电动汽车的平台,对应大众 ID.3、ID.4、斯柯达 Enyak Iv 等车型。2021年度,公司 MEB 新产品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1,080.11 万元,使得当期公司对大众品牌的产品收入有所增长。

④ 福特

公司主要通过哈金森、威巴克等一级供应商向福特品牌供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福特品牌的销售额与福特品牌的终端销量均保持了持续增长,变动趋势一致,但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增长率较高,主要系哈金森销售增加所致,公司 2016年开始与哈金森开展合作,由于产品量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需经过前期的模具开发、产品开发、样品测试、客户验收等,公司多款新产品在 2018 年开始供货,并在报告期内逐步实现放量使得销售增加。2020 年公司对哈金森实现量产
的主要新产品为 3201~3203 系列、3207 和 3704 系列等减震支架,该等新产品销
售增加 1,364.09 万元,使得 2020 年发行人对福特品牌的销售金额增长。2021 年
度,公司对哈金森相关产品的销售额持续扩大。相关产品用于林肯飞行家、福特福克斯等具体车型,报告期内销量情况良好。另外,公司与威巴克合作的福特野
马汽车等产品于 2021 年进入量产阶段,如 9103 系列减震支架销售额增加 226.42
万元,使得当年公司福特品牌产品的销售额进一步增长。

⑤ 奔驰

公司主要通过威巴克、哈金森等一级供应商向奔驰品牌供货。2020 年发行人对奔驰品牌的销售下降 18.50%,该品牌终端销售增长 7.92%。主要受PAULSTRA SNC(法国哈金森)和 Trelleborg Automotive Mexico(墨西哥威巴克)销售影响。受海外新冠疫情影响,对 PAULSTRA SNC(法国哈金森)和Trelleborg Automotive Mexico(墨西哥威巴克)销售额均有所下降,使得 2020年发行人对奔驰品牌的销售下降。2021 年度,公司对奔驰产品的销售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1)海外疫情好转,需求增加。报告期内,奔驰相关零部件的外销
金额分别为 1,828.71 万元、939.66 万元和 1,479.35 万元,销售对象均为
PAULSTRA SNC(法国哈金森)和 Trelleborg Automotive Mexico(墨西哥威巴
克),疫情好转后海外市场恢复明显。2)新增客户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麦格纳开展了合作,2021年新产品产生销售收入493.74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 154.10%,增幅明显。上述因素使得公司 2021 年奔驰销售
收入波动与终端销售趋势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⑥ 现代

公司主要通过威巴克向现代品牌供货。现代品牌相关产品 2019 年开始产生收入,系发行人与威巴克合作的新项目,主要用于捷尼赛思车型,捷尼赛思是现代旗下的高端品牌,目前未在国内进行生产,系进口车型。捷尼赛思面向全球市场,在韩国、北美等市场销售情况较好,2021 年在北美市场销量较上一年度增长 202.86%。因此,尽管现代品牌在中国的销量总体下降,公司产品收入仍能够保持增长。

⑦ 中国重汽

公司主要通过哈金森、康迪泰克、康明斯等一级供应商向中国重汽品牌供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中国重汽品牌销售规模变动与整车销量波动趋势一致。

⑧ 克莱斯勒

公司主要通过帝倜阿尔和威巴克向克莱斯勒品牌供货,克莱斯勒旗下相关车型均未在国内进行生产,主要在国外生产和销售,克莱斯勒品牌主要面向北美市
场,2021 年在北美市场销量为 11.50 万辆,较上一年度增长 4.11%。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主要与威巴克就克莱斯勒-道奇公羊车型进行合作,2021 年开始,公司与帝倜阿尔就克莱斯勒 WL 新平台开始量产,使得 2021 年销售收入有所增加。

⑨ 长城

公司主要通过博格华纳向长城汽车供货,主要用于新能源车型,具体产品为逆变器壳体等。随着公司的产品得到博格华纳的认可,并于 2021 年实现量产,公司当年度用于长城汽车的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⑩ 蔚来

公司主要通过康迪泰克向蔚来品牌供货。蔚来品牌相关产品 2019 年开始产
生收入,系发行人与康迪泰克合作的新项目,随着新能源汽车终端销量快速提升,蔚来品牌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⑪ 吉利

公司主要通过哈金森向吉利汽车供货,主要用于 CMA 平台,该平台主力车型为领克。报告期内,领克终端零售销量分别为 12.81 万辆、17.55 万辆和 22.18万辆,保持稳定增长。公司 2020 年对吉利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产品迭代使得 010101A155-0103~4 两款产品销售下降所致。2021 年随着迭代更新产品量产,销量回升。

⑫ 奥迪

公司主要通过威巴克向奥迪品牌供货。2020 年发行人对奥迪品牌的销售金
额下降 14.22%,主要系受奥迪 Q5 车型于 2018 年改款影响,原有产品无法搭载
于新款 Q5L,原产品威巴克 3201 系列支架、7401 系列内芯产品接近项目周期结束而销量下降所致。2021 年度,奥迪品牌终端零售较稳定,公司对奥迪品牌相关零部件销售额略有增长,主要系 2021 年受主要原材料铝材价格上涨使得产品价格上调所致。

(2)公司营业收入与下游终端车型的匹配关系、车型的换代和更新情况

公司统计了主要终端车型所对应公司产品于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其中,由于公司部分产品用于整车生产平台,在汽车生产平台化发展的趋势下,无法对应至具体车型,故按整车平台列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具体车型/平台对应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车型/平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通用 D2UC 平台 4,231.85 5,471.46 7,723.79

通用 C1XX 平台 3,013.94 2,273.90 1,896.30

大众 MQB 平台 3,872.86 3,984.29 4,808.53

大众 MEB 平台 1,259.23 250.79 48.10

日产轩逸 1,492.67 1,107.10 647.09

日产天籁 1,618.83 826.77 724.82

日产新逍客/新奇骏 1,307.58 583.10 26.60


车型/平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代-捷尼赛思 2,028.11 1,306.93 193.77

蔚来 ES 系列 1,905.15 696.98 177.34

长城欧拉 1,763.37 249.33 35.13

奔驰 MFA2 平台 1,257.74 1,059.33 1,510.46

吉利 CMA 平台 1,310.04 1,035.58 1,040.09

林肯 SUV 1,127.20 704.25 47.11

奥迪 A4L、Q5 590.11 552.65 688.68

奥迪 A6L 661.30 546.37 439.73

克莱斯勒-道奇公羊 879.67 1,004.25 1,299.30

福特-福克斯/福睿斯 858.36 649.93 41.13

小计 29,178.01 22,303.01 21,347.97

汽车类零部件收入合计 63,890.89 46,116.47 45,747.72

占比 45.67% 48.36% 46.66%

经查询全球汽车信息平台网站 Mark Lines,上表中具体平台和所对应车型的推出时间与更新换代的情况如下:

① 通用 D2UC 平台

D2UC 是通用汽车旗下的紧凑型车平台,可用于别克英朗、别克凯越、别克昂科威、雪佛兰探界者、雪佛兰科鲁兹等,应用广泛。因所涉及的车型较多,不断有新车型投入生产,相较于单款车型的生命周期,公司产品更容易受到别克、雪佛兰品牌终端市场的销量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这两款平台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呈下滑趋势,与对应品牌在报告期内的总体销量变动情况保持一致。

② 通用 C1XX 平台

通用 C1XX 平台是通用集团于 2013 年推出的中大型前驱、四驱平台,该平
台主要车型为 XT5、XT6 等。凯迪拉克 XT 系列系中型跨界 SUV,于 2016 年起
在上海通用的凯迪拉克工厂投入生产,2025 年之前暂无改款或换代的计划,短期内车辆型号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与通用 C1XX 平台相关的产品收入持续增长。而凯迪拉克的销量明显好于通用的其他车型,公司的收入变动趋势与凯迪拉克的销量波动保持一致。

③ 大众 MQB 平台、大众 MEB 平台


MQB 平台是大众集团于 2007 年推出的横置发动机模块化平台,该模块化平
台在大众旗下品牌中得到极为广泛的应用,并生产从 A00、A0、A 到 B 四个级别的车型。具体车型包括大众朗逸、大众迈腾、大众高尔夫、大众途观、斯柯达明锐等。报告期内,公司与 MQB 平台相关的产品销售收入出现下滑,与大众整体销量匹配。同时,公司运用于 MEB 平台的产品收入快速提升。2021 年度,公司运用于 MEB 新平台的产品逐渐进入量产阶段, MEB 平台系大众旗下专门用于生产电动汽车的平台,对应大众 ID.3、ID.4、斯柯达 Enyak Iv 等车型。2021年度,公司 MEB 新产品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1,008.44 万元,新产品的量产使得对应车型的具体产品收入实现增长。

④ 日产轩逸

轩逸是一款较为经典的紧凑级三厢车型,自 2006 年推出后畅销多年,现款
车型于 2019 年 7 月上市,旧车型依然作为轩逸经典款继续销售,2025 年之前暂
无改款或换代的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与轩逸相关的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因该产品系公司与威巴克合作的新项目,故量产后收入快速增长。

⑤ 日产天籁

日产天籁在国内的中型轿车市场一直有着很高的知名度,2003 年天籁车型
推出后,分别于 2008 年、2012 年进行了升级换代,第四代天籁于 2018 年 12 月
上市。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天籁车型的相关产品收入保持持续增长,与该款车型在国内的销售情况保持一致。

⑥ 日产新逍客/新奇骏

日产新逍客/新奇骏是东风日产旗下的主力 SUV 产品,公司于 2019 年与佐
藤就日产旗下 SUV 领域产品开始合作,2020 年和 2021 年新产品销量放量保持
增长。

⑦ 现代-捷尼赛思

捷尼赛思属于现代旗下,品牌诞生于 2015 年,是一款中型运动三厢车,2017年 9 月上市,在韩国生产,因属于新款车型,在报告期内整体销量呈持续增长趋势。该款车型在 2023 年之前暂无改款或换代的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与捷尼赛思相关的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因该产品系公司与威巴克在 2019 年合作的新
项目,故量产后收入快速增长。

⑧ 蔚来 ES 系列

蔚来ES系列主要包括ES6和ES8两款产品,系蔚来推出的纯电动智能汽车,
ES6 于 2018 年 12 月正式上市,ES8 于 2017 年 12 月正式上市,该两款车型终端
销售情况较好,暂无改款或换代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蔚来车型的相关产品
收入分别为 177.34 万元、696.98 万元和 1,905.15 万元,同期蔚来销量分别为 2.01
万辆、4.45 万辆和 9.29 万辆,二者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⑨ 长城欧拉

欧拉汽车是长城旗下电动车品牌,创立于 2018 年。车型推出后于销量 2020
年和 2021 年均实现了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有关长城车型的相关产品收入系与博格华纳新开发的项目,量产后销售额呈持续增长趋势,与车型的终端销售情况亦保持一致。

⑩ 奔驰 MFA2 平台

MFA2 平台是奔驰 2011 年推出的紧凑型前驱车平台,主要适用车型包括
CLA、GLA 等,公司所供产品与奔驰品牌匹配的车型较为广泛。对应车型的具体生产基地多分布于国外,公司相关产品主要亦销往客户的海外分支机构。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海外收入下降。2021 年度,受海外疫情好转以及新客户麦格纳销售增加影响,公司对其销售收入有所增加。

⑪吉利 CMA 平台

吉利 CMA 平台是 2016 年 10 月推出的新一代汽车平台,由沃尔沃主导、吉
利与沃尔沃共同研发的首个中级车基础模块架构。CMA 平台可覆盖由 A0 到 B级产品的开发。具体产品包括沃尔沃 XC40、领克 01、领克 02、领克 03、领克05、星越、星瑞等车型。报告期内,吉利领克系列终端零售分别为 12.81 万辆、
17.55 万辆和 22.18 万辆,保持稳定增长。除 2020 年因部分产品迭代收入出现下
滑外,公司对吉利相关产品销售保持增长。

⑫ 林肯 SUV 车型

林肯的 SUV 车型主要包括飞行家、航海家和冒险家等几款车型,其中,飞
行家与冒险家均于 2020 年上市,相关车型均在 2023 年之前暂无改款或换代的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林肯车型的相关产品收入分别为 47.11 万元、704.25 万
元和 1,127.20 万元,该项目系公司与哈金森合作后新开发的项目,量产后销售额呈持续增长趋势。

⑬ 奥迪 A4L、Q5 与奥迪 A6L

奥迪 A4L 是一款三厢车, 2009 年开始推出中国专用长轴距版,现有车型于
2016 年 9 月上市,2024 年之前暂无改款或换代的计划。Q5 系奥迪旗下一款中型
跨界 SUV,自 2018 年 1 月起改款为 Q5L。奥迪 A6L 是一款中国专用的长轴距
版中型三厢车,新车型于 2019 年 1 月上市,此前分别于 2005 和 2012 年推出了
新版本,2025 年之前暂无改款或换代的计划。

奥迪品牌车型报告期内在国内的销售情况较为良好,受奥迪 Q5 车型于 2018
年改款影响,原有产品无法搭载于新款 Q5L,使得部分产品收入出现下滑。2021年度,奥迪品牌终端零售较稳定。

⑭ 克莱斯勒-道奇公羊

道奇是克莱斯勒的旗下品牌,发行人所供产品主要用于道奇公羊这一款皮卡
车型,现有车型在 2018 年推出,在 2023 年前无改款或换代的计划,预计于 2024
年投产新的纯电版本。该项目系公司与威巴克合作,报告期内销量有所下降。
⑮ 福特-福克斯/福睿斯

福特-福克斯/福睿斯系福特旗下的紧凑型车,福克斯 2005 年在中国推出后,
分别于 2012 年和 2019 年进行了升级换代,福睿斯 2014 年上市,在 2023 年之前
暂无改款或换代的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有关福特-福克斯/福睿斯车型的相关产品收入系与哈金森新开发的项目,量产后销售额呈持续增长趋势。

综上,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与其对应的主要终端品牌及具体车型整体的产销变动趋势基本匹配,存在部分差异主要系新客户或新产品量产所致。此外,还受市场份额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稳定的产品质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并配套市场畅销的主流
车型,不断获得客户的新项目订单,使公司总体销售收入水平保持稳步增长。因此,存在部分差异具有合理性。

(3)车型更新换代对发行人的影响较小

汽车产品的发布周期大体符合 6 年大换代、3 年中期改款、年年有新款的规
律。大换代就是全新的产品设计,涉及长宽高、轴距、发动机排量、悬挂形式等最基本的整车参数与布局的变化,还包含全新造型、底盘、动力、电器系统的升级;中期改款通常仅涉及前后保险杠、格栅的重新造型、灯具的升级、内饰局部精致化;而每年发布的新款则基本只是配置的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汽车减震器零部件主要系通过减震降噪,改善汽车行驶的安全性、平顺性和舒适性,通用性较强。一般可同时适用于某整车品牌下同一平台的各种车型,且汽车制造有向平台化发展的趋势,这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所生产的汽车零部件的适用范围。车型年度改款并不会对公司产品的适用性产生影响,公司可以持续稳定地供货。

此外,轻量化是汽车零部件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铝合金作为汽车轻量化主要材料,其使用量逐步提升,铝合金零部件的整体市场规模在不断的扩大。而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将受益于轻量化的发展。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具体需求及时调整产品设计,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要。因此,车型换代更新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4)年降政策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部分项目与客户约定了年降条款,年降周期一般为其生命周期前三年,年降比例一般为 1%-5%,在一定期限后年降政策不再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间年降产品占比及价格年降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年降产品销售额 18,087.32 20,595.99 18,592.92

占同类产品销售额比例 28.31% 44.66% 40.64%

年降金额 461.65 464.72 423.73

年降比例 2.55% 2.26% 2.28%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年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50% 0.66% 0.59%

由上表可见,年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 1%,对整体销售额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新客户、新产品的拓展,降低年降产品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71,201.17 96.93% 52,642.08 96.88% 54,040.98 96.99%

其他业务成本 2,256.70 3.07% 1,693.93 3.12% 1,677.71 3.01%

合 计 73,457.87 100.00% 54,336.01 100.00% 55,718.6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维持在 96%以上,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类零部件 51,370.87 72.15% 35,732.99 67.88% 35,710.13 66.08%

工业类零部件 17,804.49 25.01% 15,033.05 28.56% 16,187.58 29.95%

模具 2,025.81 2.85% 1,876.04 3.56% 2,143.27 3.97%

合 计 71,201.17 100.00% 52,642.08 100.00% 54,040.9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54,040.98 万元、52,642.08 万元和
71,201.17 万元,主要由汽车类零部件产品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各项业务的构成与变动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43,817.08 61.54% 30,361.83 57.68% 30,735.92 56.88%

直接人工 9,786.00 13.74% 7,350.95 13.96% 8,233.27 15.24%

制造费用 17,598.09 24.72% 14,929.30 28.36% 15,071.78 27.89%

小 计 71,201.17 100.00% 52,642.08 100.00% 54,040.9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总体较为稳定,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为直接材料,系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各种原材料,具体为公司生产所采购的铝材、锌材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 30,735.92万元、30,361.83 万元和 43,817.08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56.88%、57.68%和 61.54%,2019 年和 2020 年,直接材料的金额和占比较为稳定。2021年,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材价格上涨,使得当期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上升。

公司直接人工系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2020 年度,公司直接人工金额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主要受疫情期间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社保减免的减负政策,降低了公司社保支出。2021 年直接人工支出增加但占比下降,主要系原材料铝材价格上涨使得直接材料占比上升所致。

制造费用系公司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生产费用,主要包括生产管理人员工资及社保、能源费、机器设备折旧等。2020 年度,因生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能源费的减少,使得当年度制造费用较 2019 年度下降。2021 年,因疫情而出台的社保减免政策取消,直接人工与生产管理人员薪酬均有所增加。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各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汽车类 12,520.02 69.33% 19.60% 10,383.48 65.18% 22.52% 10,037.59 64.59% 21.94%
零部件

工业类 3,623.54 20.07% 16.91% 3,896.79 24.46% 20.59% 3,835.64 24.68% 19.16%
零部件

模具 1,914.79 10.60% 48.59% 1,650.61 10.36% 46.80% 1,668.09 10.73% 43.77%

合 计 18,058.35 100.00% 20.23% 15,930.88 100.00% 23.23% 15,541.32 100.00% 22.3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 15,541.32 万元、15,930.88 万元和

18,058.35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34%、23.23%和 20.23%,2019 年和

2020 年较为稳定,2021 年,当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材的价格持续上涨,虽然公

司已与客户积极协商,产品价格根据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在季度或半年度过后进行

了调整,但因调价的滞后性,短期内造成公司营业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的情形,

故公司当期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3.00%。

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汽车类零部件业务,其毛利占比分别为 64.59%、65.18%

和 69.33%,报告期内保持稳定。

2、分业务毛利率分析

(1)汽车类零部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类零部件业务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汽车安全零部件 51,787.45 17.97% 39,540.91 21.43% 38,813.40 20.82%

汽车动力及其他 12,103.44 26.54% 6,575.56 29.02% 6,934.32 28.23%

零部件

合 计 63,890.89 19.60% 46,116.47 22.52% 45,747.72 21.94%

① 汽车安全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安全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 20.82%、21.43%和 17.97%,

2019 年和 2020 年毛利率较为稳定。2020 年度,新冠疫情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减负政策,社保费用的减免和燃气费下降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下降,使得当年度毛利率提升。2021 年,受铝价上涨影响,部分客户的调价存在滞后性,公司汽车安全零部件毛利率下降 3.46%。

② 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28.23%、29.02%和
26.54%,2019 年和 2020 年毛利率较为稳定,2021 年毛利率下降 2.48%,下降幅
度相对较小主要系法雷奥、博格华纳的多款新产品相继实现量产,汽车动力及其
他零部件销售收入由 2020 年的 6,575.56 万元增加至 2021 年的 12,103.44 万元,
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提振了该业务的毛利率,使得该业务毛利率较 2020 年下降幅度相对较小。

(2)工业类零部件业务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智能家居零部件 10,405.80 12.91% 9,744.01 17.17% 10,095.89 16.68%

工业自动化及机 9,789.21 19.77% 7,918.39 23.44% 7,543.42 20.51%
器人零部件

信息传输设备零 1,233.01 27.98% 1,267.44 29.01% 2,383.91 25.37%
部件

合 计 21,428.02 16.91% 18,929.84 20.59% 20,023.22 19.16%

① 智能家居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零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16.68%、17.17%和 12.91%,2019 年和 2020 年毛利率较为稳定。2021 年,受铝价上涨影响,且智能家居零部件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所以相关业务的毛利率下滑较为显著,较 2020年度下降 4.26%。

② 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20.51%、23.44%和 19.77%。2020 年毛利率上升 2.93%,主要系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以小件为主,成本结构中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较高,2020 年疫情期间,人工成
本支出减少对该类业务毛利率贡献较为明显。2021 年,受铝价上涨影响,公司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毛利率下降 3.66%。

③ 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25.37%、29.01%和27.98%,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聚焦核心客户和高附加值产品,减少了部分低毛利产品的销售,因此,在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收入下降的同时,业务毛利率提升。2021 年,受铝价上涨影响,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毛利率下降。

(3)模具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模具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3,940.61 3,526.65 3,811.36

成本 2,025.81 1,876.04 2,143.27

毛利率 48.59% 46.80% 43.77%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毛利率分别为 43.77%、46.80%和 48.59%,高于产品毛利率。发行人在精密压铸行业的长期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模具设计、开发和制造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故模具产品的溢价相对较高,模具毛利率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业务采取“一模一价”的定价策略,不同模具之间价格和毛利率均有所差异。模具产品是公司按照客户要求设计和定制的,每套模具均有其独特性和专用性,各模具间由于工艺复杂程度、开发周期、材料耗用等差异较大,造成不同模具之间价格和毛利率均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35%、5.01%、4.30%,模具业务的毛利占比较小,其波动情况对发行人整体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各期,公司模具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文灿股份 未披露 45.49% 63.98%

嵘泰股份 61.60% 54.22% 60.67%

发行人 48.59% 46.80% 43.77%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广东鸿图与泉峰汽车未单独列示模具销售收入及毛利率;
文灿股份 2021 年年报未披露模具毛利率。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文灿股份与嵘泰股份的模具销售毛利率水平亦较高,并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与该等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模具销售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4)其他业务收入的毛利率情况及波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销售、房屋租金收入等,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废料 2,185.75 - 1,692.32 - 1,598.56 -

其他 183.63 61.36% 68.45 97.65% 116.23 31.90%

合 计 2,369.38 4.76% 1,760.77 3.80% 1,714.79 2.16%

报告期内,公司废料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渣、锌渣等,公司每月将废料出售予主要供应商。公司根据每月废料销售单价、数量确认废料销售收入,废料销售成本根据收入金额结转,按零毛利率确认,分别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因此,报告期内,废料销售毛利率为 0。

报告期内,扣除废料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16%、0.10%、0.20%,整体占比较低。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分析

(1)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文灿股份 18.50% 23.56% 23.89%

广东鸿图 20.07% 22.19% 25.40%

泉峰汽车 20.80% 26.06% 25.13%

嵘泰股份 25.14% 32.06% 34.90%

平均值 21.13% 25.97% 27.33%

公 司 20.23% 23.23% 22.34%


由于汽车零部件种类繁多,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的不同导致行业内不同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毛利率略低于平均水平但整体处于合理水平。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销售模式、产品类别、原材料价格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 销售模式 产品类别 原材料价格

文灿股份 汽车类压铸件与非汽车类

压铸件

广东鸿图 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精密铝合金压铸件、汽车

与国内外知名汽车 内外饰件、专用车产品

泉峰汽车 零部件供应商或整 汽车零部件、家电零部件 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
车厂商建立合作关

嵘泰股份 系 汽车类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公 司 汽车类零部件、工业类零

部件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模式、产品类别、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不存在重大差异,但毛利率却存在差异,其具体原因如下:

(1)汽车零部件种类繁多,各企业产品种类不同,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

汽车行业作为全球支柱性行业,汽车产销量及零部件需求量巨大。汽车零部件产品种类繁多,不同产品由于应用系统、规格型号、生产工艺等方面的不同,产品毛利率会有所不同;同一应用系统内的零部件产品也存在不同型号、尺寸、工艺难度等,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发行人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减震产品等汽车安全零部件以及滤清器等汽车动力零部件,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文灿股份的优势产品为车身结构件,嵘泰股份于汽车转向系统零部件这一细分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广东鸿图和泉峰汽车的产品在具体应用中也各有侧重,且泉峰汽车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同属于汽车类零部件的产品,发行人收入占比较高的汽车安全件零部件毛利率相对较低,而汽车动力及其他零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28.23%、29.02%和 26.5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

② 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各自细分领域具有竞争优势

汽车行业经过长期发展,目前形成了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
件供应商、三级零部件供应商等多层次分工的行业格局。整车厂与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以知名跨国企业为主,而基于国内零部件企业的成本优势,国内部分具有较强技术水平的二级零部件供应商已经能够配套全球知名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并参与到汽车行业的全球供应链条中。此类二级零部件供应商通过在各自零部件细分领域的长期耕耘和持续改进,建立了较强的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选取的可比公司均为业内知名企业,通过深耕行业多年,面向的主要客户大多为全球顶级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各自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文灿股份主要产品为发动机系统(发动机缸体)、变速箱系统(变速箱壳体)、车身结构件(车门框架、前后梁及侧梁等)等;泉峰汽车主要产品为汽车传动零部件(盘毂、定子、变速箱阀体等)、汽车引擎零部件(正时链轮、壳体等);嵘泰股份主要产品为汽车转向系统(转向长壳体、转向管柱、伺服壳体等)、汽车传动系统(分动箱的箱体、变速箱的箱体等);广东鸿图主要产品为汽车饰件、发动机和变速箱壳体。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在减震这一细分领域已充分建立了竞争优势,但发行人在其他业务领域的产品布局、渠道开发以及客户积累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报告期内,发行人成功开拓的新客户中,即包括法雷奥、博格华纳等这一全球排名前十的顶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并已逐渐实现量产。

此外,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更大,易于获取生产规模优势,同时在采购端也具备更强的议价能力,成本优势更为显著。

(2)毛利率改善措施

为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发行人在产品开发、渠道建设等方面均采取了相应措施:

① 实现产品更新迭代,优化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一直处于升级迭代的过程中。汽车类产品中,发行人基于在减震产品深厚的技术积淀,增加了对威巴克、哈金森、住友理工等客户新产品的供应,通过这部分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推动汽车类零部件整体收入和毛利率的增长。工业类产品中,发行人保持业务多元化的同时,聚焦于高毛利与
高附加值的业务,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毛利率水平和收入结构。

② 加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的拓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抓住新能源汽车终端需求快速发展的机遇,配套开发了新能源电机、电控、热系统等多款零部件产品,并成功开发了法雷奥、博格华纳等知名一级供应商客户,通过一级供应商客户在比亚迪、长城汽车、蔚来、理想等新能源终端车型实现定点量产,进一步提振了汽车类产品的收入占比与毛利率水平。

③ 持续研发投入,不断研发新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技术投入,研发技术投入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专业技术水平,有助于公司业务开拓,增强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议价能力,提高毛利率水平。此外,本次募集资金实施项目中即包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若能够顺利实施,可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在铝合金压铸件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在技术改进创新、产品设计与工艺开发、产品合金特性、产品性能检测等方面提供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高效技术创新平台,使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不断创新。

(3)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文灿股份 18.50% -5.06% 23.56% -0.33% 23.89%

广东鸿图 20.07% -2.12% 22.19% -3.21% 25.40%

泉峰汽车 20.80% -5.26% 26.06% 0.93% 25.13%

嵘泰股份 25.14% -6.92% 32.06% -2.84% 34.90%

平均数 21.13% -4.84% 25.97% -1.36% 27.33%

公 司 20.23% -3.00% 23.23% 0.89% 22.34%

发行人根据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起将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式,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销售费用重分类的起始年度前后不一,为增强报告期内数据的可比性,按同一口径,将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自 2019 年至 2021 年运输费用均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后的毛利率变动趋势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文灿股份 18.50% -5.06% 23.56% 1.49% 22.07%

广东鸿图 20.07% -0.91% 20.98% -3.04% 24.03%

泉峰汽车 20.80% -2.74% 23.54% 1.02% 22.52%

嵘泰股份 25.14% -6.92% 32.06% -1.77% 33.83%

平均数 21.13% -3.91% 25.04% -0.58% 25.61%

公 司 20.23% -3.00% 23.23% 2.21% 21.02%

① 2020 年度与 2019 年度的比较分析

2020 年度,主要受益于当期因疫情期间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社保减免、燃气费减免等减负政策,降低了公司社保支出、燃气费支出,使得发行人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较上年度有所增长,变动趋势与文灿股份和泉峰汽车保持一致。与广东鸿图、嵘泰股份毛利率变动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广东鸿图公开披露资料,其 2017 年收购的重要子公司宁波四维尔 2019 年起个别生产基地开始出现亏损,并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宁波四维尔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开始大幅下降,对广东鸿图 2020 年毛利率变动产生一定影响;嵘泰股份 2020 年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客户年降以及海外子公司受疫情影响停产,产能利用率下降所致。

② 2021 年度与 2020 年度的比较分析

2021 年度,主要受原材料铝材价格上涨影响,发行人毛利率减少 3.00%,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毛利率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嵘泰股份 2021 年毛利率减少 6.92%,下降较大,根据其公开披露,其 2021 年与客户的产品调价较滞后,客户的按年补偿差价至 2022 年初结算使得 2021 年毛利率大幅下降。文灿股份2021 年毛利率减少 5.06%,下降较大,根据其年报披露,主要受境外疫情反复影响,部分高毛利率产品延期实施所致。针对铝材价格上涨,2021 年发行人积极与客户进行协商调价,缩短了调价周期,降低了发行人因原材料上涨造成的经营风险。

综上,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且变动趋势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及其他经营成果变化情况分析

1、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867.92 0.95% 809.76 1.15% 1,793.47 2.52%

管理费用 3,443.37 3.76% 2,933.49 4.17% 3,098.51 4.35%

研发费用 3,844.44 4.20% 2,893.22 4.11% 3,039.91 4.26%

财务费用 847.19 0.92% 495.09 0.70% 907.96 1.27%

合 计 9,002.92 9.83% 7,131.55 10.14% 8,839.84 12.4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8,839.84 万元、7,131.55 万元和 9,002.9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40%、10.14%和 9.83%,报告期内,因财务费用波动,及 2020 年度起销售运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的影响,导致期间费用占比产生变化。

(1)销售费用

①销售费用构成与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及出口代 - - - - 915.87 51.07%
理服务费

职工薪酬 617.96 71.20% 565.85 69.88% 583.56 32.54%

业务招待费 92.18 10.62% 86.04 10.63% 176.35 9.83%

广告宣传费 32.84 3.78% 35.25 4.35% 30.03 1.67%

折旧及摊销 41.07 4.73% 32.34 3.99% 28.52 1.59%

差旅费 20.90 2.41% 20.80 2.57% 45.89 2.56%

其他 62.97 7.25% 69.48 8.58% 13.25 0.74%

合 计 867.92 100.00% 809.76 100.00% 1,793.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793.47 万元、809.76 万元和 867.92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2%、1.15%和 0.95%,2020 年和 2021 年,因当年度
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运输费及出口代理服务费金额 854.33 万元及 1,206.13 万元,如继续作为销售费用
核算,则 2020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 1,664.09 万元,2021 年的销售费用为 2,074.0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6%和 2.26%,较为稳定。

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运输费及出口代理服务费、业务招待费等构成,报告期内,上述费用占销售费用比例各期均超过 80%。

职工薪酬为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等支出。报告期内销售人员
薪酬分别为 583.56 万元、565.85 万元和 617.9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
的职工薪酬保持总体稳定。

运输费及出口代理服务费系公司将产品运抵客户或其指定地点过程中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及公司海外销售所承担的出口代理服务费。公司的主要内销客户集中在长三角地区,针对距离较近的客户,公司自行组建了运输车队负责运输,自有车队的运输费用相对较低。2020 年起,相关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产品销售成本核算。

②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文灿股份 1.27% 1.50% 4.41%

广东鸿图 3.39% 6.10% 6.33%

泉峰汽车 0.52% 2.93% 3.05%

嵘泰股份 1.47% 1.45% 2.52%

平均值 1.66% 3.00% 4.08%

公 司 0.95% 1.15% 2.52%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整理。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于部分年度与泉峰汽车、嵘泰股份较为接近。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东鸿图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其销售费用中仓储服务费用和物料包装费较高,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度广东鸿图仓储服务费用和物料包装费之和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8% 、3.59% 和2.49%,而发行人及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关费用较少。


③ 销售人员薪酬及其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人员薪酬 617.96 565.85 583.56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人) 45.00 46.00 44.00

高层(人) 2 2 2
销售人员职级 中层(人) 7 7 7
分布

普通(人) 36 37 35

销售人员平均薪酬 13.73 12.30 13.26

注:销售人员平均人数系按照当年 1 月到 12 月工资计入销售费用口径相关员工人数平
均值统计。

2020 年,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低于 2019 年,主要系 2020 年
疫情期间国家和地方出台一系列社保减免政策,当年度社保支出减少使得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有所下降。

2021 年,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高于 2020 年,主要系 2021 年 1
月起,社保费用不再减免,使得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支出上升。

(2)管理费用

①管理费用构成与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019.49 58.65% 1,565.33 53.36% 1,853.65 59.82%

办公费 431.50 12.53% 403.07 13.74% 430.02 13.88%

折旧及摊销 467.98 13.59% 343.58 11.71% 290.82 9.39%

中介服务费 281.27 8.17% 382.51 13.04% 193.07 6.23%

交通差旅费 64.88 1.88% 25.83 0.88% 67.32 2.17%

其他 178.24 5.18% 213.18 7.27% 263.62 8.51%

合 计 3,443.37 100.00% 2,933.49 100.00% 3,098.5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098.51 万元、2,933.49 万元和 3,443.37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5%、4.17%和 3.76%,公司管理费用相对稳定,
2021 年管理费用率下降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所致,2021 年销售收入较 2020年增长 30.28%,而管理费用为相对固定支出,规模效应促使管理费用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中介服务费和办公费等费用所构成。上述四项费用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9.32%、91.85%和 92.94%。

2020 年度,因社保减免及管理人员人数减少,职工薪酬金额较 2019 年度有
所下降,2021 年,因管理人员数量增加以及疫情而出台的社保减免政策取消,职工薪酬占管理费用的比例提高;折旧及摊销主要系办公设备和软件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2021 年,折旧摊销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例提高,主要因公司 2020 年末新购置土地开始计提摊销;中介服务费主要系公司聘请会计师进行年报审计以及向律师等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及相关差旅费与招待费,因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开
展 IPO 尽调并于 2020 年度筹备 IPO 申报工作,导致当年中介服务费用较高。
②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文灿股份 6.95% 9.30% 5.82%

广东鸿图 4.11% 5.23% 4.99%

泉峰汽车 6.06% 6.05% 5.99%

嵘泰股份 9.50% 9.64% 8.16%

平均值 6.66% 7.56% 6.24%

晋拓科技 3.76% 4.17% 4.35%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一方面系公司管理架构扁平化、生产运营管理较为集中,且不存在境外经营实体,配套的人员费用和相应支出较少;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较少,故相应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金额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与广东鸿图较为接近。泉峰汽车 2019 年上市后,上市相关费用以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其管理费用率增加。文灿股份和嵘泰股份管理费用率较高,其中,文灿股份 2020 年度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原因
为公司当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重组费用较高。嵘泰股份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其子公司数量较多,且涉及跨国和跨地区经营,对经营管理要求较高、配套管理及行政人员数量较多,管理及行政人员职工薪酬支出以及其他日常经营管理支出均较高。

③ 管理人员薪酬及其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管理人员薪酬 2,019.49 1,565.33 1,853.65

管理人员平均人数(人) 115.00 103.00 112.00

高层(人) 11 11 11
管理人员职级 中层(人) 25 20 19
分布

普通(人) 79 72 82

管理人员平均薪酬 17.56 15.20 16.55

注:管理人员平均人数系按照当年 1 月到 12 月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口径相关员工人数平
均值统计。

2020 年,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低于 2019 年。主要原因为:1)
2020 年疫情期间国家和地方出台一系列社保减免政策,当年度社保支出减少使得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有所下降;2)2020 年公司管理人员数量较 2019 年减少 9人,人数减少使得管理费用薪酬总额下降。

2021 年,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高于 2020 年,主要原因为:1)
2021 年 1 月起,社保费用不再减免,使得平均薪酬支出上升。2)2021 年公司管理人员数量较 2020 年增加 12 人,人数增加使得管理费用薪酬总额上升。

(3)研发费用

①研发费用构成与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095.08 54.50% 1,609.73 55.64% 1,759.98 57.90%

直接材料 1,374.22 35.75% 885.65 30.61% 943.59 31.04%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折旧与摊销 250.40 6.51% 267.67 9.25% 285.70 9.40%

其他 124.74 3.24% 130.17 4.50% 50.65 1.67%

合 计 3,844.44 100.00% 2,893.22 100.00% 3,039.91 100.0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系从事研发工作人员工资、研发领用的材料及所用设备折旧摊销等。公司为保持在精密压铸领域的技术优势以及产品持续升级创新,于报告期内持续保持研发,公司对压铸工艺中的高真空压铸技术、高延伸率合金应用技术等生产技术进行攻关,并拟不断开发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039.91 万元、2,893.22 万元和 3,844.44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6%、4.11%和 4.20%,公司的研发费用总体较为稳定。2021 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新增定点项目增加,公司加大了对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投入。

②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文灿股份 2.92% 3.21% 4.06%

广东鸿图 4.69% 4.68% 4.21%

泉峰汽车 7.72% 5.96% 6.36%

嵘泰股份 4.02% 4.00% 3.81%

平均值 4.84% 4.46% 4.61%

晋拓科技 4.20% 4.11% 4.26%

数据来源:根据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③ 研发人员薪酬及其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人员薪酬 2,095.08 1,609.73 1,759.98


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人员平均人数(人) 182.00 167.00 169.00

高层(人) 4 4 4
研发人员职级 中层(人) 59 52 55
分布

普通(人) 119 111 110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11.51 9.64 10.41

注:研发人员平均人数系按照当年 1 月到 12 月工资计入研发费用口径相关员工人数平
均值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分别为 1,759.98 万元、1,609.73 万元和 2,095.08
万元。报告期研发费用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逐步增加,对研发人员及绩效加强激励所致。2020 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较 2019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0年疫情期间,国家和地方出台社保减免政策使得社保支出减少所致。2021 年随着研发人员数量增加以及社保减免政策取消,研发人员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均有所提升。

④ 公司职工薪酬与同地区公司或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A、公司员工平均工资与同地区平均工资对比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司所有职工平均工资 11.28 10.03 10.84

上海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 8.01 6.42
平均工资

江苏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 6.38 5.83
平均工资

注:上海地区平均工资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为上海市统计局。江苏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为江苏省统计局。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高于所在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

B、公司职工平均工资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类别 文灿 广东 泉峰 嵘泰 可比公司 本公司
股份 鸿图 汽车 股份 平均值

销售人员 22.02 / 21.23 20.39 21.21 13.73

2021 年度 管理人员 37.37 45.76 18.55 15.37 29.26 17.56

研发人员 7.96 8.44 17.63 12.38 11.60 11.51


年度 类别 文灿 广东 泉峰 嵘泰 可比公司 本公司
股份 鸿图 汽车 股份 平均值

销售人员 14.42 26.50 19.15 13.39 18.37 12.30

2020 年度 管理人员 23.00 41.84 20.55 13.06 24.61 15.20

研发人员 3.99 7.42 17.21 9.01 9.41 9.64

销售人员 8.60 29.77 21.02 11.90 17.82 13.26

2019 年度 管理人员 15.71 31.65 20.16 12.87 20.10 16.55

研发人员 6.29 7.37 16.92 10.66 10.31 10.41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广东鸿图 2021 年审计报告及年度报告未披露销售人员薪酬。

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文灿股份和嵘泰股份较为接近,
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内,2021 年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低于行业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嵘泰股份,低于广东鸿图、泉峰汽车和文灿股份,广东鸿图、泉峰汽车和文灿股份上市时间较早,业务规模较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水平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高于文灿股份、广东鸿图和嵘泰股份,低于泉峰汽车,处于合理水平。

综上,发行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薪酬高于所在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费用 824.11 413.03 788.11

减:利息收入 79.45 37.41 37.40

汇兑损益 70.03 95.20 23.29

手续费支出 32.50 24.26 133.96

合 计 847.19 495.09 907.96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 907.96 万元、495.09 万元和 847.19 万元,
主要由利息费用、利息收入、汇兑损益、银行手续费构成。

公司的利息支出系银行借款利息和占用股东借款所支付的资金占用费,2019年度因银行借款和股东借款金额较高,当期利息费用金额较大。2020 年度随着
公司将股东借款和部分银行借款归还,公司的利息支出有所下降。2021 年随着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厂房部分完工,专项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终止资本化,计入财务费用核算使得利息支出增加。

公司汇兑损益主要是应收账款产生,公司的海外客户大部分以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公司自海外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结汇期间,公司因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由于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呈整体下降趋势,使得公司报告期内产生汇兑
损失分别为 23.29 万元、95.20 万元和 70.03 万元。

公司手续费支出主要包括转账手续费及其他银行手续费,2019 年度,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协议并开通“企业现金管理系统”服务,导致当期银行手续费金额较高。

2、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70.96 66.50 55.09

房产税 110.97 62.92 77.65

土地使用税 64.32 62.43 67.09

教育费附加 40.21 36.91 30.08

印花税 24.98 31.45 12.10

地方教育附加 26.80 24.61 16.82

环保税 0.54 2.33 0.66

车船使用税 0.64 1.52 1.08

合 计 339.43 288.65 260.58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 260.58 万元、288.65 万元和
339.43 万元。公司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主要是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根据当年应缴流转税税额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 121.27 99.79 72.3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47.70 753.16 117.04

合 计 268.97 852.95 189.3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189.35 万元、852.95 万元和 268.97 万元,
系公司取得的各项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主要政府补助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新浜镇 2020 年度优秀企业 28.00 - -

企业个税扶持补贴 20.00 243.00 -

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专项 20.00

补贴

区现代产业(工业)发展资金 14.00 - -

稳岗补贴 27.35 189.56 14.72

机电市场多元化专项补贴 17.44 - -

技术创新补贴 - 70.00 -

区政府质量奖 - 50.00 -

职工职业培训补助 - 47.44 27.02

个税手续费返还 15.69 36.58 -

无锡市技改扶持资金 - 33.37 -

专利资助费 - 20.00 -

专精特新企业补贴 - 20.00 -

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技术 - 15.00 -
改造综合奖补专项资金

市场多元化补助 - 13.83 16.62

无锡市第三批科技发展项目资 - 5.00 40.00


优秀企业奖励 - 5.00 7.00

研究开发奖励 - - 10.00

知识产权补助 - -

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 - - -

零星补助 5.22 4.39 1.68

递延收益摊销 121.27 99.79 72.31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 计 268.97 852.95 189.35

报告期各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金额 668.97 856.21 189.83

利润总额 8,744.86 9,356.81 6,729.64

政府补助金额/利润总额 7.65% 9.15% 2.82%

报告期各期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2%、9.15%和7.65%。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贴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扣除政府补助后公司净利润依然呈现稳健的增长趋势,政府补助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公司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严重依赖。

4、投资收益

2019 年度,公司处置子公司海缔锡实现投资收益 12.17 万元以及银行理财产
品收益 12.16 万元。2020 年度,公司其他投资收益均系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50.87 万元。2021 年,公司主要以协定存款的方式进行资金管理,未购买理财产品,故当期投资收益金额为 0 万元。

5、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62 -7.89 23.8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16.97 -12.91 -221.8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97 53.85 92.83

合 计 -420.31 33.04 -105.23

注:坏账损失计提列示负数,坏账损失冲回列示为正数。

公司 2019 年起适用新的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金融资产坏账损失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小。2021 年应收账款信用损失金额增加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公司客户主要为威巴克、哈金森、博西等全球知名企业,实际发生坏账可能较小。


6、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246.41 -138.82 -110.94

合 计 -246.41 -138.82 -110.94

注: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列示负数,冲回列示为正数。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 110.94 万元、138.82 万元和
246.41 万元,存货跌价损失金额较小。

7、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 280.34 万元、0 万元和-1.40 万元。2019
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 280.34 万元,系通过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实现。

8、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0.48 万元、4.21 万元和 406.87 万元。
2021 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当年收到上市政府补助 400 万元。

9、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对外捐赠 36.00 16.20 25.50

固定资产报废 26.28 - -

其他 29.26 6.75 1.18

合 计 91.54 22.95 26.6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26.68 万元、22.95 万元和 91.54 万元,
主要是公司向高等院校或红十字等慈善机构等作出的捐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10、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208.43 1,070.69 1,051.49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递延所得税费用 -538.74 -8.32 -332.46

合 计 669.69 1,062.38 719.03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719.03 万元、1,062.38 万元和 669.69 万
元,当期所得税费用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利润规模的提升,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五)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0 - 280.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668.97 856.21 189.83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0.87 12.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67 -22.01 -26.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12.17

小 计 582.89 885.08 467.82

所得税影响额 96.71 134.47 70.2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86.18 750.61 397.6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86.18 750.61 397.6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397.62 万元、750.61 万元和 486.18 万
元。2019 年度,发行人确认的非经常性收益主要包括收到政府补助,以及处置子公司股权时产生的投资收益。2020 年度,公司收到的稳岗补贴、个税扶持补贴等政府补助金额较高,因此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2021 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包括上市补助、新浜镇优秀企业奖励、个税扶持补贴等。
三、现金流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73.33 15,817.90 6,218.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59.51 -19,938.35 -14,421.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1.41 10,771.14 3,724.4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0.03 -71.80 29.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24.80 6,578.88 -4,449.6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46.40 3,067.52 7,517.19

期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3,621.61 9,646.40 3,067.52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5,218.19 72,036.85 63,771.4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25.43 994.32 444.8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9.67 1,326.78 221.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573.29 74,357.95 64,437.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9,903.04 41,210.29 38,719.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262.21 11,823.86 13,678.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69.19 2,178.81 2,383.6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65.52 3,327.09 3,437.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799.96 58,540.05 58,219.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73.33 15,817.90 6,218.3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218.38 万元、15,817.90 万元和 6,773.33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增长,且保持了较好的销售回款。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5,218.19 72,036.85 63,771.49

营业收入 91,628.91 70,333.72 71,297.0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 0.93 1.02 0.89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比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0.89、1.02 和 0.93,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低于营业收入的情形,主要系公司存在收到客户的票据后直接背书支付采购货款的情形,且当期票据背书金额较大。公司主要客户为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大陆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销售回款较为及时,公司销售获取现金流的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8,075.17 8,294.43 6,010.61

加:资产减值损失 246.41 138.82 110.94

信用减值损失 420.31 -33.04 105.23

固定资产折旧 3,424.76 2,785.27 2,867.59

使用权资产折旧 19.96 - -

无形资产摊销 434.88 238.54 212.4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70 34.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1.40 - -280.34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6.28 0.56 0.5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94.14 508.23 811.4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87 -24.3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38.74 -8.32 -332.4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983.92 -11.57 234.3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9,565.35 960.69 -4,503.43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8,439.31 3,079.24 1,044.02
列)

其他 -121.27 -99.79 -7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73.33 15,817.90 6,218.38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
利润。2020 年度,公司的回款情况得到改善,并加强了应付账款管理,所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的能力较强,盈利质
量较高。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5.00 -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20 8,252.97 9,844.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20 8,252.97 9,844.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6,813.71 19,355.32 14,566.07
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 8,836.00 9,7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863.71 28,191.32 24,266.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59.51 -19,938.35 -14,421.57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421.57 万元、-19,938.35 万元和-26,659.5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赎回到期理财产品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建长期资产和购买理财所支付的现金。2021 年,公司主要以协定存款的方式进行资金管理,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与流出金额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持续购置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以扩大生产规模。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20.00 6,000.00 9,8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429.00 19,657.00 15,123.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 11,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49.00 25,957.00 36,623.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000.00 12,300.00 11,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02.79 1,782.48 6,398.57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79 1,103.38 15,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7.59 15,185.86 32,898.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1.41 10,771.14 3,724.43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24.43 万元、10,771.14 万元和 13,931.4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股东增资、银行借款和关联方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归还关联方借款及股利分配。报告期内,公司经历了数次增资扩股,并于2019 年起因新建“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增加了银行贷款,故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高。2021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款项系子公司晋拓法艾根收到的少数股东出资款,以及为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而增加的银行借款。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重大资本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现业务快速发展,购置土地和机器设备,并新建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在建工程余额持续增加,成为公司资本性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4,566.07 万元、19,355.32 万元和 26,813.71 万
元。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相关说明。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重大对外担保、重大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六、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与实际生产经营模式相匹配,运营能力不断提高。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未来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将更加趋于合理,盈利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募集资金增加的资本金和未来发展增加的滚存利润,将大幅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及建成初期,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因为募投项目达产进度而有所降低,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全面达产,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产品产能,提升研发能力,增加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1、受汽车工业轻量化驱动,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全球各国对汽车排放标准不断提升,从技术层面看,燃油发动机减排的空间已有限,通过减少车身自重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油耗、减少碳排放,汽车轻量化已经成为汽车节能减排最直接的解决方法之一。铝合金因其较低的密度和优异的性能,能在大幅度降低车身重量的同时保障汽车行驶的安全性,已成为各大汽车制造企业优先选择的零部件新型材料。公司产品为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在汽车零部件轻量化背景下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2、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持续盈利提供有力保证

汽车制造行业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控制十分严格,该体系中各级供应商对其下属供应商在产品质量、技术指标和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较高。整车制造商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有着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通常情况下,配套零部件供应商需通过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协会组织建立的零部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长期严格的审核后,方可进入整车零部件供应商体系。一旦双方合作关系确立,通常不会轻易变换其配套零部件供应商。

公司坚持“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宗旨,不断完善品质管控和管理的规范性,先后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 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持续不断改进,使得公司具备了进
入全球汽车零部件采购系统的竞争力,并通过与众多全球知名零部件厂商的长期紧密合作,配合客户规范运作的要求,从研发设计、工艺改进、技术创新、精细管理每一个环节保证卓越品质,从参与产品的先期研发、生产、交付直至售后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方位服务,具备多品种多系列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形成了较大的竞争优势。因此,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持续盈利提供有力保证。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后,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公司业务发展水平和资金实力,巩固和发展公司的技术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七、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在谋求发展的同时,一贯重视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根据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制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红回报规划》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股票 6,795.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到“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以推动和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增加,若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净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上年度水平,致使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长期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能力、产品品质、产品种类等方面得到了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大陆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高度认可。近年来,随着全球汽车及零部件市场的快速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及主要设备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为改变现有局面,同时考虑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在稳步提升现有产品产能和盈利的情况下,提高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产能比例,实现公司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丰富和升级。

2、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市场的竞争力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与消费市场和全球最重要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这为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成长壮大及进一步参与国际分工和持续提升整体竞争力提供了保障。近十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无论从生产能力、产品品种上,还是从管理与技术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整车厂商基于优化产业链、控制生产成本的目的,推行整车制造的全球分工协作战略和汽车零部件的全球采购战略,将部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转移至中国,为本土自主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了发展机遇。


公司作为国内较大的汽车铝合金零部件制造企业,凭借地缘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把握住市场发展机遇,力争占据国内市场更大份额。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生产配套能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成本和效率的优势更加突出,同时在与知名厂商合作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在压铸、模具设计、机加工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制造工艺,公司形成了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同时还有智能家居零部件、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零部件、信息传输设备零部件等的多条产品线多元化产品结构。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将稳步提升公司产能,增强公司的研发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对经营业绩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影响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
(四)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淀和人才储备,公司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建设了技术团队,并且拥有一大批从业时间较长、经验丰富的生产人员。为保证管理的一致性、运作的效率,募投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将以内部培养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公司将从高等院校及社会招聘市场进行公开招聘,对新招聘各专业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均应达到规定学时的岗前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后方能上岗。保证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从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合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公司在新技术、新工艺和材料应用方面实现了诸多技术创新,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技术研发领域,公司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公司是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的方式,已取得权利证
书的专利 86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78 项。先进的技术水平和成
熟的生产工艺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宗旨,通过与行业内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厂的密切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管理及生产经验,不断巩固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积累了众多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业务覆盖全球汽车市场,主要客户包括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大陆等,充足的客户和订单储备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市场需求保障。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情况”。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上述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迹象表明公司所处的行业处于重大波动或者出现明显下滑,未出现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创新制造为动力”的经营理念。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公司的工艺、质量、客户等优势,依靠技术进步,丰富产品结构,壮大主业,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公司将不断优化治理结构,通过各项经营战略的实施,在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与客户群体等方面构建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力争成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保持领先地位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企业。
(二)业务发展目标

未来三年,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同时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推向市场。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国内外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发展计划

为实现公司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制定了如下发展计划:
(一)业务拓展计划

1、公司将继续重点保持并加深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企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以现有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为基础,做好产品技术交流等售前服务以及售后服务,提高原有客户满意度,并积极开拓发展北美、欧洲、日韩全球区域的新客户,抓住行业高速发展的机遇,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龙头地位。

2、未来公司将抓住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以客户需求为
导向,努力提高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效率,提高国内外市场新客户的开拓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其专业水平、服务意识和市场洞察能力,使公司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研发、生产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二)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将围绕自身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作为技术创新导向,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把握汽车轻量化发展的趋势,持续开展行业领先技术、工艺的研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创造更高的品牌价值。
(三)人才培养计划

1、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持续优化薪酬及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2、公司将积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管理要求。重点关注项目储备人才、管理人才、专业人才以及科研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的同时,加强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方案的执行,明确了各级管理者在后备人才培养中的责任,规范了后备人才培养流程,完善了后备人才的考核、激励机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保障。

3、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建立了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内部培训主要以企业内部的岗位技能、安全生产、环保知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及各类规章制度等进行培训;外部培训主要侧重于管理、技术等岗位人员,以提升业务能力,促进公司管理水平和研发能力的不断提升。同时,公司针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入职培训,提高新员工的职业素养。
(四)内部治理计划

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契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指导、监督作用,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

(五)资金筹集计划

资金紧张是长期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将结合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和公司业务实际发展状况,在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持公司健康的资本结构,为实现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及实现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如期完成,募集资金能够按时到位,拟投资的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形成经营能力;

(2)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产业政策和社会环境等,没有发生不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3)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支持政策无重大变化;

(5)没有无法预测或不可抗拒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目前公司业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将进行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上述项目的实施仅依赖公司自身经营积累是远远不足的,必须依靠资本市场来获取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2)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人才支持,随着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对研发、生产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将显著增加。公司现有人员在数量及专业技能方面将不能完全满足发展的需求,公司需进一步加快内部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的力度,才能保持持续发展,进而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和募集资金运用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所制定的,是对现有业务的扩充和提升。上述发展规划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公司业务发展,优化产品品种结构,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质量和规模,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和品牌影响力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 6,795.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运用,依据轻重缓急将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备案批 项目环评情况
金金额 文

智能汽车零部件生 锡山行审备 锡行审环许
1 产项目[注] 48,038.92 32,428.68 〔2020〕55 〔2021〕4068 号


2020-310117 备案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00.00 3,712.77 -36-03-0094 202131011700000
62 072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3,400.00 - -

合 计 58,538.92 39,541.45 - -

注: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总投资额为 20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
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预计投资总额为 48,038.92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2,428.68 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 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加快项 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 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 集资金置换届时已累计投入的自筹资金。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资金使用 计划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查阅了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查阅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取
得的项目备案、项目环评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权属证明、针对发行人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进行了网络检索,查找是否存在公开披露的违法违规情况,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资的记录,实地查看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实施的地点和先期投入的情况,确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发行人募集投资项目已取得当地发改部门备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备案),并获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在具体使用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扩大市场区域、市场容量和服务质量,可以拓展公司的产业链,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施上述项目是必要的,可行性的。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提升,扩大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完善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的必要性

(1)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长期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能力、产品品质、产品种类等方面得到了威巴克、哈金森、帝倜阿尔、住友理工、大陆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高度认可。近年来,随着全球汽车及零部件市场的快速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及主要设备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为改变现有局面,同时考虑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在稳步提升现有产品产能和盈利的情况下,提高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产能比例,实现公司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丰富和升级。

(2)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市场的竞争力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与消费市场和全球最重要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这为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成长壮大及进一步参与国际分工和持续提升整体竞争力提供了保障。近十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无论从生产能力、产品品种上,还是从管理与技术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整车厂商基于优化产业链、控制生产成本的目的,推行整车制造的全球分工协作战略和汽车零部件的全球采购战略,将部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转移至中国,为本土自主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了发展机遇。

公司作为国内较大的汽车铝合金零部件制造企业,凭借地缘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把握住市场发展机遇,力争占据国内市场更大份额。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生产配套能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成本和效率的优势更加突出,同时在与知名厂商合作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3)建设智能工厂,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及核心竞争力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汽车轻量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整车企业对配套零部件产品的技术含量,以及耐压、精度和低耗能等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在选择供应
商时,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制造能力、供货能力和成本控制都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制造企业需具备较强的材料开发与加工技术、压铸技术,甚至是前端产品方案设计、模具设计能力,才能满足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对产品综合要求。

公司拟通过无锡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把握传统制造业产业升级的机会,打造生产制造的全线智能化体系。本次项目公司将以智能化、模块化、标准化等作为生产线建设的方向,引进高端的熔炼设备、压铸设备、机加工设备以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减少原材料消耗率,最大幅度的减少作业人员,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保证产品的精度、强度、可加工性等技术指标达到较高的水平,为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2、项目的实施的可行性

(1)受汽车工业轻量化驱动,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全球各国对汽车排放标准不断提升,从技术层面看,燃油发动机减排的空间已有限,通过减少车身自重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油耗、减少碳排放,汽车轻量化已经成为汽车节能减排最直接的解决方法之一。铝合金因其较低的密度和优异的性能,能在大幅度降低车身重量的同时保障汽车行驶的安全性,已成为各大汽车制造企业优先选择的零部件新型材料。

根据2017年11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对我国车辆整备质量和单车铝合金用量也制定了未来的发展目标,到 2020 年汽
车重量比 2015 年减轻 10%,到 2025 年在 2015 年基础上进一步减重 20%,作为
轻量化最主要的铝合金材料,2025 年达到 250kg。未来,轻量化铝合金材料在汽车上的使用范围以及用量将进一步扩大,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铝合金压铸件在汽车行业上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保障。

(2)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快速发展,为汽车铝合金压铸件行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

电池续航里程较短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主要途径一是电池技术发展,二是减轻整车重量。目前减轻车身重量增
加续航里程是新能源汽车发展重要的手段。从现有技术手段来看,使用铝制零部件实现汽车轻量化是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趋势。而且,新能源汽车对于车身重量的要求较传统能源汽车更为严格,以特斯拉(TESLA)Model S 为例,其电池重量超过 500kg,而传统汽车的发动机总重量一般为 80-160kg。一辆 70L 汽油的汽车行驶里程可达 700-900Km,而载有 500kg 电池的电动车续航里程仅400Km 左右。因此,新能源汽车更多采用较轻的铝合金零部件,特斯拉(TESLA)Model S 系列车型中 95%结构采用铝合金材料。随着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的发展,加大汽车铝合金压铸件比例是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的主要措施,铝合金压铸件未来市场需求巨大。

(3)完备的资质及客户认证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汽车制造行业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控制十分严格,该体系中各级供应商对其下属供应商在产品质量、技术指标和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较高。整车制造商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有着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通常情况下,配套零部件供应商需通过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协会组织建立的零部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长期严格的审核后,方可进入整车零部件供应商体系。一旦双方合作关系确立,通常不会轻易变换其配套零部件供应商。

公司坚持“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宗旨,不断完善品质管控和管理的规范性,先后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 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持续不断改进,使得公司具备了进入全球汽车零部件采购系统的竞争力,并通过与众多全球知名零部件厂商的长期紧密合作,配合客户规范运作的要求,从研发设计、工艺改进、技术创新、精细管理每一个环节保证卓越品质,从参与产品的先期研发、生产、交付直至售后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方位服务,具备多品种多系列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形成了较大的竞争优势。因此,完备的资质及客户认证将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证。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晋拓汽车,晋拓汽车是公司于 2018
年 4 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本项目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48,038.92 万元,建设期为 18 个月,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32,428.68 万元。

本项目投资建成并达产后,进一步提高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生产能力。同时,公司通过引进自动化设备和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最大幅度的减少作业人员,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2、项目投资建设方案

本项目总投资 48,038.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

1 固定资产投资 42,456.49 88.38%

1.1 生产设备 39,691.02 82.62%

1.2 配套设备 2,765.47 5.76%

2 信息化系统投资 279.70 0.58%

3 铺底流动资金 5,302.73 11.04%

合 计 48,038.92 100.00%

本项目拟新增生产设备投资 39,691.02 万元,主要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 投资设备名称 数量(台)
(台)

一 生产设备 / 二 加工设备 /

1 集中熔化设备 23 1 CNC 设备 20

2 定量保温设备 24 2 研扫设备 8

3 机边保温设备 4 3 立式加工中心 106

4 压铸设备 62 4 卧式加工中心 65

5 模温机 51 5 CNC 车床 36

6 高压点冷机 51 6 气密测试设备 22

7 真空阀 157 7 浸渗设备 3

8 半固态设备系统 8 8 摩擦焊设备 18

9 喷雾机 53 9 切削液回收设备 218

10 取件机 53 10 三坐标测量仪 13

11 产品冷却 52 11 涂装设备 3

12 压铸岛辅助设备 52 12 电泳设备 2


序号 投资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 投资设备名称 数量(台)
(台)

13 切边机 65 13 皮膜设备 6

14 X 探伤设备 13 14 精密检测仪 14

3、项目产品内容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汽车动力零部件、汽车安全零部件。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项目设计产能规模(万件/年)

电池、电机、电控系 20

统零部件

1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车灯散热器零部件 120

摄像头零部件 120

舒适系统零部件 80

阀体 80

2 汽车动力零部件 阀板 80

导轮 80

3 汽车安全零部件 减震系列 600

4、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类零部件和汽车动力系统部件。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的相关内容。

5、项目技术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

本项目拟生产产品应用的相关技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七、(一)主要产品技术情况”的相关内容。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

本项目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铝材、辅材等,该等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同时,通过多年的合作,公司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起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具有多年稳定、良好的合作经验,可保障本项目原材料、辅材的供应。

(2)主要燃料供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天然气,市场供应较为稳定。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18 个月,计划分 6 个阶段实施完成,包括:设备招标和
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试运行、人员招聘培训、全线试生产、竣工验收阶段。

实施进度(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设备招标和采购
设备安装
设备调试及
试运行
人员招聘培训
全线试生产
竣工验收、正式
投产

8、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泾辉路 18,用地面积 163,730m²,拟建筑面积约 163,420m²,包含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及其他辅助用房,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9、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锡山行审备〔2020〕55 号)。

10、环境保护

本项目已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锡行审环许〔2021〕4068 号)。

11、经济评价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预计每年增加营业收入(不含税)51,200.00 万元。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87%,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7.31 年(含 18 个月建
设期),经济评价可行。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了使公司研发环境、研发人员等方面满足企业未来中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研发创新的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公司拟用募集资金3,712.77 万元投资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 SJS80002 单元(01-01)地块(约 60 亩)规
划建设厂房、厂房配套建筑、研发综合楼建筑面积共计 39,091.86 ㎡,其中公司拟用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研发综合楼,建筑面积共计 8,090.28 ㎡,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实验设备、系统软件等;同时在重点研发课题上引进一批高水平研发人才,配套扩充研发队伍的整体规模,使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不断提高,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项目旨在完善和加强公司在铝合金压铸件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新建研发中心在技术改进创新、产品设计与工艺开发、产品合金特性、产品性能检测等方面提供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高效技术创新平台,使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不断创新。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项目投资建设方案

项目总投资 5,500.00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1,224.00 万元,信息化系统投资
392.68 万元,土建装修及配套工程投资 3,883.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占比

1 固定资产投资 5,107.33 92.86%

1.1 设备投资 1,224.00 22.26%

1.2 土建装修及配套工程投资 3,883.33 70.60%

1.2.1 土建投资 2,427.08 44.13%

1.2.2 装修及配套工程 1,456.25 26.48%

2 信息化系统投资 392.68 7.14%

合计 5,500.00 100.00%


3、研发方向

技术研发中心建成后,公司将从整体发展战略出发,重点对以下领域进行研 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拟达到目标

①适合压铸填充性能特点的高强度铝合金;②

铝合金熔炼过程的除渣、脱氢处理工艺;③大

型薄壁汽车结构件模具设计及温度场平衡控 批量推广应
1 高强度汽车结构件开发 制;④解决结构件压铸缺陷的辅助高真空及局 用及大批量
部挤压工艺应用;⑤压铸结构件的固溶及人工 产品生产
时效工艺;⑥保证压铸工艺条件的辅助周边设

备与工艺。

①改善强度与延伸率的微量元素范围,变质元

素成分范围及变质处理方式;②不同合金元素 批量推广应
2 高性能压铸铝合金材 对强度与延伸率的影响;③改善铝合金脱模效 用及大批量
料开发及应用研究 果的化学成分研究;④铝合金压铸工艺性能试 产品生产
验与研究;⑤针对强度相关与韧性相关不同要

求压铸铝合金材料。

①机器人去毛刺用浮动刀具结构研究与寿命 批量推广应
3 压铸件机器人工艺开发 提升;②组合式去毛刺夹具;③断刀在线检测 用及大批量
与刀具冷却装置;④去毛刺节拍与压铸节拍的 产品生产
匹配及单元设计。

基于精准的 CAD/CAE/CAM 模具开发与设 批量推广应
4 高精密铝合金压铸模具 计,仿真模拟不同工艺参数对铸件质量的影 用及大批量
设计与开发 响,加强结构设计、优化设计参数,提高压铸 产品生产
件可靠性和降低产品成本。

产品加工流程精益化、 公司产品具有多品类、多批次、小批量特点, 批量推广应
5 一体化、智能化研发 进行新产品生产工艺开发,提高生产效率、降 用及大批量
低废品率。 产品生产

4、项目选址

项目拟建厂房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 SJS80002 单元(01-01)地块,用地
面积 40,001.7m²,约 60 亩,拟建建筑面积约 39,091.86m²,其中公司拟用募集资
金拟投资建设研发综合楼,建筑面积共计 8,090.28 ㎡,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场地。 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18 个月,计划分 6 个阶段实施完成,包括:项目考察、
设计阶段;土建施工阶段;场地装修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设备购买与调试阶段; 人员招聘培训阶段。


项目计划 项目建设期(18 个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项目考察、
设计
土建施工
装修及配套
工程
设备购买与
调试
人员招聘培训

6、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国家代码:2020-310117-36-03-009462)。

7、环境保护

该 项 目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已 完 成 备 案 , 备 案 号 :
202131011700000072。

8、经济评价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通过公司未来整体的经济效益体现。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3,40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满足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从 2019
年的 71,297.09 万元,增加至 2021 年的 91,628.91 万元。由于业务规模增长而使
公司资金需求较大,加之公司近年来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为新增厂房的建设投入较大资金,报告期内公司自身营运资金需求量持续增加。因此,公司亟需提高营运资金规模,以匹配生产经营的稳步增长。

(2)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设备、厂房等投入要求较高,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大量融资的支撑。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0.48%,对公司后续通过增加负债的方式筹措营运资金带来一定限制。采取股权融资方式补充营运资金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使公司的资本结构更加合理,增强公司的业务竞争综合实力。

3、公司对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式,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4、资金需求测算

假设前提: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1,297.09 万元、70,333.72 万元和
91,628.91 万元,2020 年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下降 1.35%,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30.28%。假设 2022 年-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每年增长 10%,则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E 2023 年 E 2024 年 E

营业收入 100,791.80 110,870.98 121,958.07

(2)假设公司的经营性流动资产/营业收入、经营性流动负债/营业收入的比
例与 2021 年相同。预测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的流动资金占用额,具体测算过
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1 年 2022 年 E 2023 年 E 2024 年 E

营业收入 100.00% 91,628.91 100,791.80 110,870.98 121,958.07

经营性流动资产 51.57% 47,256.24 51,981.86 57,180.05 62,898.05


经营性流动负债 28.65% 29,005.22 28,877.36 31,765.09 34,941.60


流动资金占用额(①-②) 18,251.02 23,104.50 25,414.95 27,956.45


2022 年-2024 年预计新增流动资金占用额=2024 年流动资金需求-2021 年流
动资金需求=9,705.43(万元)

经测算,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的流动资金缺口(即新增流动资金占用额)
为 9,705.43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5、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从而降低营运风险。

6、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水平,强化公司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随着新建项目加速投产,公司现金流和盈利水平增长将得到有力支撑,促使公司加快形成自主发展的良性循环。此外,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负债规模,增强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八、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资产规模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将大幅增加,短期内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同时,公司资本结构优化,财务风险降低,利用财务杠杆进行融资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对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增强公司规模和实力,提升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业务结构更加合理,盈利能力将显著增强,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2、对各期折旧摊销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各期会新增一定的折旧摊销,但占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因此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发挥,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逐步减小。

3、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出现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收益水平,因此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恢复到较高的水平。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依据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 5 月,晋拓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股利分配的决议,向两位公司股东
张东、何文英分配股利,金额为 6,000 万元。

2020 年 9 月,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公司股东智拓投资、张东、何文英分配股利,金额为 1,000 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情况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具备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充分披露原因。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况、现金流以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发放现金股利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殊情况是指:

(1)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研发支出等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

(3)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每股净资产偏高、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30%。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在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公司因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度报告和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9、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份回购政策》,发行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前提,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发生下述特殊情况之一不进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外,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公司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 70%;

(3)公司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少于 0.1 元。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且超
过 5,000 万元。

3、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由董事会根据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行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其在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财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信息披露部门及负责人

发行人设立证券事务部,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部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邱兴忠

电话:021-57894780

传真:021-57894781

互联网网址:www.sh-jintuo.com

电子邮箱:webmaster@jintuo.com.cn
二、重大合同
(一)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签订正在履行的主要销售框架性合同、协议或具体同等性质的文件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签订时间 产品类别 合同类型

1 威巴克(无锡) 2014 年 9 月 5 日 汽车类零部件 框架协议

2 威巴克(烟台) 2013 年 2 月 26 日 汽车类零部件 框架协议

3 哈金森 2016 年 6 月 22 日 汽车类零部件 框架协议


序号 客户名称 签订时间 产品类别 合同类型

4 博西集团 2021 年 1 月 1 日 工业类零部件 框架协议

5 帝倜阿尔 2019 年 6 月 1 日 汽车类零部件 框架协议

6 佐藤 2019 年 8 月 10 日 汽车类零部件 框架协议

7 施耐德 2020 年 3 月 1 日 工业类零部件 框架协议

(二)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签订正在履行的主要采购框架性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 合同有效期 合同类型
标的

1 年,期满前六个

1 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 2020 年 1 月 1 日 铝材 月,合同双方未通 框架协议
有限公司 过文件做出变更或

终止,延长有效

1 年,期满前六个

2 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 2020 年 3 月 5 日 铝材 月,合同双方未通 框架协议
有限公司 过文件做出变更或

终止,延长有效

1 年,期满前六个

3 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 2020 年 3 月 3 日 铝材 月,合同双方未通 框架协议
限公司 过文件做出变更或

终止,延长有效

1 年,期满前六个

4 博众优浦(常熟)汽 2020 年 1 月 17 日 铝材 月,合同双方未通 框架协议
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过文件做出变更或

终止,延长有效

宁波惠元精密机械有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

5 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2 日 嵌件 持续有效,直至根 框架协议
据本协议终止。

1 年,期满前六个

6 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 2020 年 1 月 2 日 铝材 月,合同双方未通 框架协议
限公司 过文件做出变更或

终止,延长有效

1 年,期满前六个

7 昆山群杰金属制品有 2020 年 1 月 2 日 铝材、 月,合同双方未通 框架协议
限公司 锌材 过文件做出变更或

终止,延长有效

1 年,期满前六个

8 南通鸿劲金属铝业有 2020 年 1 月 4 日 铝材 月,合同双方未通 框架协议
限公司 过文件做出变更或

终止,延长有效

(三)重大设备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签订正在履行的 1,000 万以上重大设备
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合同内容

1 大连巨坤建设工程 23,955.52 2019 年 5 月 8 日 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
有限公司 地土建、安装等

2 领臻(上海)建设工 8,182.19 2021 年 7 月 1 日 晋拓科技新建生产及辅
程有限公司 助用房

3 领臻(上海)建设工 1,817.81 2021 年 7 月 1 日 晋拓科技研发中心建设
程有限公司

4 苏州爱迪克国际贸 1,308.00 2021 年 3 月 30 日 机床采购

易有限公司

(四)重大最高额融资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最高额融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被授 最高额融 最高额融资

序号 信人 授信人 合同编号 资额度 期间 担保方式

(万元)

1 、 晋 拓 科 技 以 沪
(2020)松字不动产
1 晋拓 上海农村商业 31151184 5,300 2018.1.5-20 权第035366号提供抵
有限 银行松江支行 170004 28.1.4 押担保;

2、张东、何文英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1、晋拓科技以沪(20
20)松字不动产权第 0
2 晋拓 上海农村商业 31151204 10,000 2020.11.6-2 35366 号提供抵押担
科技 银行松江支行 170097 030.11.5 保;

2、张东、何文英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1、苏(2019)无锡市
不动产权第 0288461
3 晋拓 上海农村商业 31151204 1,400 2020.11.26- 号房产抵押;

材料 银行松江支行 170104 2030.11.25 2、晋拓科技、张东、
何文英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1、苏(2019)无锡市
不动产权第 0288461
4 晋拓 上海农村商业 31151194 4,300 2019.10.10- 号房产抵押;

材料 银行松江支行 170059 2029.10.10 2、晋拓科技、张东、
何文英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5 晋拓 上海农村商业 31141214 12,000 2021.9.27-2 1、晋拓科技以沪(20


被授 最高额融 最高额融资

序号 信人 授信人 合同编号 资额度 期间 担保方式

(万元)

科技 银行松江支行 170184 031.12.13 20)松字不动产权第 0
35366 号提供抵押担
保;

2、张东、何文英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五)重大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抵押/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 下:

债务 抵押 最高债 抵押项下的

序号 人 抵押权人 人 合同编号 权金额 主债权期限 抵押物

(万元)

晋拓材料以苏
晋拓 上海农商行 晋拓 31151194 2019.10.10- (2019)无锡市
1 材料 松江支行 材料 110059 4,300 2029.10.10 不动产权第 02
88461 号房产
抵押

晋拓科技以沪
2 晋拓 上海农商行 晋拓 31151204 10,000 2020.11.6- (2020)松字不
科技 松江支行 科技 110097 2030.11.5 动产权第 0353
66 号提供抵押

晋拓汽车以苏
晋拓 上海农商行 晋拓 31151194 2019.12.5- (2021)无锡市
3 汽车 松江支行 汽车 080077 21,000 2029.12.4 不动产权第 01
65903 号提供
抵押

晋拓材料以苏
晋拓 上海农商行 晋拓 31151204 2020.11.26- (2019)无锡市
4 材料 松江支行 材料 110104 1,400 2030.11.25 不动产权第 02
88461 号房产
抵押

晋拓科技以沪
5 晋拓 上海农商行 晋拓 31141214 12,000 2021.9.17- (2020)松字不
科技 松江支行 科技 110184 2031.9.26 动产权第 0353
66 号提供抵押

晋拓科技以沪
6 晋拓 上海农商行 晋拓 31141214 9,000 2021.9.27- (2021)松字不
科技 松江支行 科技 080180 2026.9.26 动产权第 0032
89 号提供抵押

(六)重大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 1,000 万元(含)以上的借款合
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 合同 借款

贷款行 贷款人 合同编号 类型 金额 借款期限 余额 担保方式

(万元) (万元)

晋拓 311412140 借款 2,000.00 2021.11.4- 2,000.00 1、苏(2019)无
材料 10225 协议 2022.11.3 锡市不动产权第
0288461 号房产抵
晋拓 311412140 借款 2021.12.3- 押;

材料 10247 协议 1,000.00 2022.12.2 1,000.00 2、晋拓科技、张
东、何文英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1、晋拓科技以沪
(2020)松字不动
晋拓 311412140 借款 2021.10.15- 产权第 035366 号
科技 10184 协议 2,000.00 2022.10.14 2,000.00 提供抵押担保;
上海农 2、张东、何文英
村商业 提供连带责任保
银行股 证

份有限 1、张东、何文英、
公司 晋拓科技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2、张东以 7,000
晋拓 311511945 借款 21,000.00 2019.12.5- 17,652.00 万存单提供质押
汽车 70077 协议 2029.12.4 保证;

3、晋拓汽车以苏
(2021)无锡市不
动产权第 0165903
号提供抵押

晋拓 311512045 借款 2020.10.28- 晋拓科技、张东、
汽车 70088 协议 10,000.00 2030.10.27 4,097.00 何文英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晋拓 Z2107LN1 借款 2,000.00 2021.8.3- 2,000.00 无

交通银 科技 5699231 协议 2022.7.22

行股份 晋拓 Z2108LN1 借款 2,000.00 2021.9.1- 2,000.00 无

有限公 科技 5621185 协议 2022.7.22

司 晋拓 Z2109LN1 借款 1,000.00 2021.9.28-2 1,000.00 无

科技 5642998 协议 022.9.27

上海农

村商业 晋拓法 311412140 借款 2021.10.11- 晋拓科技、张东、
银行股 艾根 10204 协议 2,000.00 2022.10.10 1,000.00 何文英提供连带
份有限 责任保证

公司

1、晋拓科技以沪
上海农 (2021)松字不动
村商业 晋拓 311412145 借款 2021.9.27-2 产权第 003289 号
银行股 科技 70180 协议 9,000.00 026.9.26 1,860.00 提供抵押

份有限 2、张东、何文英
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



合同 合同 借款

贷款行 贷款人 合同编号 类型 金额 借款期限 余额 担保方式

(万元) (万元)

中国农

业银行 晋拓科 310101202 借款 3,000.00 2022.5.31-2 3,000.00 张东、何文英提供
上海松 技 20001332 协议 023.5.30 连带责任保证

江支行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关联方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刑事诉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东 何文英 孙邱钧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詹铭 王蔚松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高玉东 林顺安 许春艳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何文英 孙邱钧 邱兴忠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协办人签名:

杨步钒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谢林雷 杨博文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李军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人已认真阅读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李 军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唐秀红 朱莹洁

负责人: _____________

马靖云

年 月 日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章祥 葛朋

_____________

郑振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章祥 葛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七、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章祥 葛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八、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周璇 邓嘉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

钱幽燕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网址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 和下午 1:30-4:30,到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公司网站:www.sh-jintuo.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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