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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2-11-30  南方精工其他公告   南方精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30.pdf

//正文核心内容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系列的拓展及应用,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及关联方全部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文化 陈 议 刘雪琴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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