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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日期:2023-04-01  海能达其他公告   海能达: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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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3-02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办公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4、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 5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

定以 2021 年 1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98.6 万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18 元/股。公司已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18 元/份调整为 6.169 元/份,并注销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391.8 万份,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

365 万份、因激励对象职务变更注销 20 万份、首次授予因业绩考核未达成注销 956.8万份、预留份额授予因业绩考核未达成注销 5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8.25 万份,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 80.75 万份、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注销 10 万份、因激励对象职务变更注销 7.5 万份(激励对象朱德友在公司监事会换届时担任监事,注销其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 4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3.5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460

人调整为 403 人,股票期权剩余 862.05 万份;预留份额授予激励对象由 13 人调整为

12 人,股票期权剩余 46.5 万份;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0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

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 6.16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情况



1、个人离职原因触发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或因个人不胜任岗位或绩效不合格被公司解聘等,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8 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80.75 万份予以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触发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等级分为 S(卓越)、A(优秀)、B(正常履职)、C(待改进)、D(不合格)。若考核结果等级为 B(含 B)

以上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的,可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当年可行权数量行权;考核结果等级为 B 以下的,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当年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统一由公司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8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未达到 B,同

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0 万份予以注销。



3、监事因参与激励计划所触发注销



因激励对象朱德友在公司监事会换届时担任监事,需注销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4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3.5 万份。



综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460 人调整为 403 人,股票

期权剩余 862.05 万份;预留份额授予激励对象由 13 人调整为 12 人,股票期权剩余

46.5 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律师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办理股份注销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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