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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05-26  义翘神州其他公告   义翘神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26.pdf

//正文核心内容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和《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房屋的租赁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尹师州 喻长远 尤勇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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