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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日期:2023-06-01  融发核电其他公告   台海核电: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20230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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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3-061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
董事徐广华先生之配偶柳萍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5
月 29 日、5 月 30 日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柳萍萍女士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 成交价格 成交金额
(股) (元/股) (元)

1 2023 年 5 月 23 日 卖出 123,000 6.36 782,280

2 2023 年 5 月 29 日 买入 10,000 6.90 69,000

3 2023 年 5 月 30 日 卖出 10,000 6.98 69,800

徐广华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选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配偶柳
萍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均为徐广华先生任职前,通过其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
持获得。其最后一笔增持股票行为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增持股数为

12,800 股,增持单价为 5.04 元/股。

2023 年 5 月 23 日,柳萍萍女士将 2022 年 11 月 23 日增持公司股份及之前
月份增持股份全部卖出,但与其最后一笔增持时间间隔未达到 6 个月,交易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2023 年 5 月 29 日,柳萍萍女士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股数为 10,000 股,
增持单价为 6.90 元/股,与其最后一笔减持时间间隔未达到 6 个月,交易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2023 年 5 月 30 日,柳萍萍女士减持本公司股票,减持股数为 10,000 股,
减持单价为 6.98 元/股,与其最后一笔增持时间间隔未达到 6 个月,交易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基于审慎性原则,柳萍萍女士 2023 年 5 月 23 日卖出、5 月 29 日买入、5
月 30 日卖出行为,均构成证券账户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其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为 17,696 元。计算公式:12800 股*(6.36-5.04)元/股+10000 股*(6.98-6.90)元/股=17,696 元人民币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上述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已全部上交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萍萍女士股票账户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徐广华先生及其配偶柳萍萍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和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柳萍萍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徐广华先生的配偶,其前述股票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2、经核查,徐广华先生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本次短线交易系柳萍萍女士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并非主观故意的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徐广华先生对于未能对其亲属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柳萍萍女士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
再次发生。徐广华先生及其亲属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
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3、公司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不断强化培训宣导,进一步督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徐广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上市公司的凭证。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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