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公告 > 深交所:台海核电_监管函

深交所:台海核电_监管函

日期:2023-06-14  融发核电其他公告   深交所:台海核电_监管函-20230614.pdf

//正文核心内容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徐广华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 2023〕 第 68 号

徐广华:

你曾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买入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融发核电”) 股票 10,000 股。你作为融发核电的董

事,你的配偶柳萍萍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卖出融发核电股票 123,000 股,成交金额 782,280 元; 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买入融发核电股票 10,000 股,成交金额 69,000 元;

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卖出融发核电股票 10,000 股,成交金额

69,800 元。柳萍萍的上述卖出、买入股票行为距离你和柳萍萍

前一次买入、卖出股票间隔不足六个月, 构成《证券法》第四十

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融发核电的董事,未能督促你的配偶合规交易融发核

电股票,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3.4.1 条、第 3.4.11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

2

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相关规定,合规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6 月 14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