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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日期:2023-07-04  中亦科技其他公告   中亦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30704.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301208 证券简称:中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00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78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70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66,7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50,000,000 股变更为66,666,7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666,7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00%。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7,78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70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00 户。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

的各项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类别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根据承诺相关内容,万庆所持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75.00 万股股份、潘桂兰所持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0.00 万股股份、陈大习所持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5.00 万股股份的锁定期为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月 6 日,并将于 2023 年 7 月 7
股份限售、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日上市流通。股东已严格遵守
自愿锁定 万庆、潘桂兰、陈大习 承诺,该承诺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履行完毕。

股份承诺 1、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根据承诺相关内容,万庆、潘
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桂兰、陈大习为现任公司监事。
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因此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将于2023年7月7日上市流通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 其所持股份的 25%,剩余股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将继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构对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有其他要求, 锁定。股东已严格遵守承诺,
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及 后续将持续履行。

减持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深圳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股份限售、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根据承诺相关内容,陈大习所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持 5.00 万股股份、陆凯所持
自愿锁定 陈大习、陆凯、张明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5.00 万股股份、张明所持 5.00
股份承诺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 万股股份的锁定期为 2022 年 7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6 日,并
个月内新增受让取得的 3.00 万股股份 将于 2023 年 7 月 7 日上市流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自公司首次 通。股东已严格遵守承诺,该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承诺于2023年7月6日履行完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 毕。

司回购。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

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

行相应调整。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深圳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股份限售、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 6 根据承诺相关内容,张国锋所
个月内新增受让取得的 2.00 万股股份 持 8.00 万股股份的锁定期为
自愿锁定 张国锋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自公司首次 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股份承诺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月 6 日,并将于 2023 年 7 月 7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 日上市流通。股东已严格遵守
司回购。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承诺,该承诺于 2023 年 7 月 6
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日履行完毕。

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

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

行相应调整。

龚学廷、李刚、王宇、李一芃、

谭伟、张丽平、陈志范、薛敏、

赵斌、李健东、孙石磊、侯磊、

关芳婷、洪颖、黄本巨、李超、

李喆、刘春凤、张冰斌、李瑞

龙、刘鹏瑞、刘天伟、刘树昌、

周永康、于谭、邓东生、海鹏、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深圳
李发强、史信红、谭学垣、杨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兴铭、崔嵩、李强、刘非、刘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根据承诺相关内容,该部分股
股份限售、 佳、任旭杰、张占龙、陈婉盈、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为 2022
自愿锁定 金山、李鑫、王俊涛、张雷、 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6日,
张鑫静、林彬、杨凡、豆大伦、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相关法律法规 并将于2023年7月7日上市流
股份承诺 李庶斌、陈震宇、徐海、邬燕 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 通。股东已严格遵守承诺,该
飞、曹文、陈宏义、张慧、周 承诺于2023年7月6日履行完
荣华、高舟舟、林浩南、李泉、 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 毕。

任宁、蔡明、王思瑜、朱其飞、 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卞其龙、陈少春、陆海林、偶

天喆、王树坤、夏卿、殷旭敏、

蔡宁徽、路遥、王桂婷、王军、

祝晓冬、潘旭东、林放、曲波、

李海峰、李红骞、马策、朱永


平、贵华军、孟楠、熊伟、熊

沁铠、杨栋、陈永球、石东湘、

陈姗、黄川、林锏、胡昕明、

王远军、叶璐璇、姜沛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发前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7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670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00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万庆 750,000 750,000 注 1

2 龚学廷 750,000 750,000

3 李刚 300,000 300,000

4 豆大伦 300,000 300,000

5 林放 250,000 250,000

6 陈永球 250,000 250,000

7 李庶斌 230,000 230,000

8 陈震宇 200,000 200,000

9 曲波 200,000 200,000

10 徐海 200,000 200,000

11 王宇 200,000 200,000 注 2

12 李一芃 150,000 150,000

13 谭伟 100,000 100,000

14 邬燕飞 100,000 100,000

15 李海峰 100,000 100,000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6 潘桂兰 100,000 100,000 注 3

17 张丽平 100,000 100,000

18 陈志范 100,000 100,000

19 张国锋 100,000 80,000 注 4

20 薛敏 80,000 80,000

21 赵斌 80,000 80,000

22 李健东 80,000 80,000

23 孙石磊 80,000 80,000

24 侯磊 80,000 80,000

25 张明 80,000 50,000 注 5

26 陆凯 80,000 50,000 注 6

27 陈大习 80,000 50,000 注 7

28 曹文 50,000 50,000

29 陈宏义 50,000 50,000

30 关芳婷 50,000 50,000

31 洪颖 50,000 50,000

32 黄本巨 50,000 50,000

33 李超 50,000 50,000

34 李红骞 50,000 50,000

35 李喆 50,000 50,000

36 刘春凤 50,000 50,000

37 石东湘 50,000 50,000

38 张冰斌 50,000 50,000

39 张慧 50,000 50,000

40 周荣华 50,000 50,000

41 陈姗 50,000 50,000

42 高舟舟 50,000 50,000

43 黄川 50,000 50,000

44 李瑞龙 50,000 50,000

45 林浩南 50,000 50,000

46 刘鹏瑞 50,000 50,000

47 刘天伟 50,000 50,000

48 马策 50,000 50,000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49 任宁 50,000 50,000

50 朱永平 50,000 50,000

51 林锏 50,000 50,000

52 刘树昌 50,000 50,000

53 周永康 50,000 50,000

54 李泉 50,000 50,000

55 于谭 50,000 50,000

56 蔡明 50,000 50,000

57 邓东生 30,000 30,000

58 海鹏 30,000 30,000

59 胡昕明 30,000 30,000

60 李发强 30,000 30,000

61 史信红 30,000 30,000

62 谭学垣 30,000 30,000

63 王思瑜 30,000 30,000

64 王远军 30,000 30,000

65 杨兴铭 30,000 30,000

66 叶璐璇 30,000 30,000

67 朱其飞 30,000 30,000

68 卞其龙 30,000 30,000

69 崔嵩 30,000 30,000

70 陈少春 30,000 30,000

71 李强 30,000 30,000

72 刘非 30,000 30,000

73 刘佳 30,000 30,000

74 陆海林 30,000 30,000

75 偶天喆 30,000 30,000

76 任旭杰 30,000 30,000

77 王树坤 30,000 30,000

78 夏卿 30,000 30,000

79 殷旭敏 30,000 30,000

80 张占龙 30,000 30,000

81 蔡宁徽 30,000 30,000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82 陈婉盈 30,000 30,000

83 贵华军 30,000 30,000

84 姜沛 30,000 30,000

85 金山 30,000 30,000

86 李鑫 30,000 30,000

87 路遥 30,000 30,000

88 孟楠 30,000 30,000

89 王桂婷 30,000 30,000

90 王军 30,000 30,000

91 王俊涛 30,000 30,000

92 熊沁铠 30,000 30,000

93 熊伟 30,000 30,000

94 杨栋 30,000 30,000

95 张雷 30,000 30,000

96 张鑫静 30,000 30,000

97 祝晓冬 30,000 30,000

98 林彬 30,000 30,000

99 潘旭东 30,000 30,000

100 杨凡 30,000 30,000

合计 7,890,000 7,780,000

注 1:股东万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1250%,由于万庆先生为现任公
司监事,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 25%。

注 2:股东王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3000%,由于王宇先生为现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 25%。

注 3:股东潘桂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1500%,由于潘桂兰女士为现
任公司监事,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 25%。

注 4:股东张国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1500%。其中该股东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 6 个月内新增受让取得的 2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030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注 5:股东张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1200%。其中该股东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 6 个月内新增受让取得的 3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045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注 6:股东陆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1200%。其中该股东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 6 个月内新增受让取得的 3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045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注 7:股东陈大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1200%。其中该股东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 6 个月内新增受让取得的 3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045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由于陈大习女士为现任公
司监事,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 25%。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同时担任公司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除履行相关承诺外,其减持行为还应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
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
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50,000,000 75.0000 -7,505,000 42,495,000 63.7425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0000 +275,000 275,000 0.4125

首发前限售股 50,000,000 75.0000 -7,780,000 42,220,000 63.33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66,700 25.0000 +7,505,000 24,171,700 36.2575

三、总股本 66,666,700 100.0000 - 66,666,700 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出具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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