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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3-08-04  光华股份其他公告   光华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04.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3 年 8月 3日(星期四)14:30

②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月 3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 3-1 号公司会
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孙杰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 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5,006,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2238%。

①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9 人,持有或代表 公司 股份
88,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7500%;

②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006,5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738%;

③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11,006,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988%。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孙杰风先生、姚春海先生、张宇敏先生、朱志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孙杰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10%。

表决结果:孙杰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姚春海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10%。

表决结果:姚春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宇敏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10%。

表决结果:张宇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朱志康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10%。

表决结果:朱志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卫国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顾建汝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顾建汝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褚国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褚国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孙卫国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孙卫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陈霞利女士、姚金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陈霞利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陈霞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姚金海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姚金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帅棋、钟离心庆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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