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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水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日期:2023-08-26  巴安水务其他公告   巴安水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6.pdf

//正文核心内容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与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

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监发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审慎对待关于
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及时披露信息,充分揭示并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
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担保决策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阎敏 胡馨文 杨建劳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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