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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新潮能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日期:2023-08-31  新潮能源其他公告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31.pdf

//正文核心内容

公司代码:600777 公司简称:新潮能源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潮能源 600777 新潮实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丁思茗

电话 010-8793480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0楼

电子信箱 xcny@xinchaoenergy.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3,878,881,798.28 31,318,500,770.10 8.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9,081,667,958.87 16,892,916,037.31 12.96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988,904,648.79 4,268,923,946.66 -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51,008,725.36 1,614,081,581.96 -28.6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145,854,659.14 1,603,602,704.01 -28.5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181,289,107.54 3,533,940,989.79 -9.98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5891 12.4027 减少5.8136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93 0.2373 -28.6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693 0.2373 -28.66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4,28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性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数量

数量

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 未知 6.39 434,343,434 434,343,434 无 0
(有限合伙)

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 未知 5.51 374,579,124 0 质押 374,579,124
(有限合伙) 冻结 374,579,124

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 未知 4.04 274,757,575 0 质押 274,757,340
公司 冻结 274,757,575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未知 3.52 239,669,362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3.42 232,475,748 0 无 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2.36 160,351,300 0 无 0

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 未知 2.08 141,188,958 0 质押 141,188,958
(有限合伙) 冻结 141,188,958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1.84 124,983,627 0 无 0
-传统二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1.46 99,136,729 0 无 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未知 1.38 93,848,838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明 与不在上表的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
一致行动人;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不在上表

的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以
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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