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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11-21  莱茵生物其他公告   莱茵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21.pdf

//正文核心内容

独立董事意见

桂 林莱茵生物科技股 份有 限公司独立 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若晨先生、刘红玉女士、李雷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王若晨先生、刘红玉女士、李雷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王若晨先生、刘红玉女士、李雷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丽娟 连漪 李存洁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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