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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11-22  融发核电其他公告   融发核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22.pdf

//正文核心内容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所必需的经验、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聘任徐广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聘任徐广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方玉诚 董和平魏利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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