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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12-05  神农集团其他公告   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05.pdf

//正文核心内容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和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开展套期保值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变更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且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的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客户、合作养殖户正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俊
黄松
龙超

2023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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