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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根据我们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我们认为其作为一家综合性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开展年度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孔英、张学斌、李强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