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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3-12-07  珠海冠宇其他公告   珠海冠宇: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31207.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113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涉诉 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
告全部无效。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一被告。

涉诉金额:505 万元。

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独或合称“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 6 个 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案件进展并已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
中院”)送达的关于 ATL 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 称公司产
品涉嫌侵犯其 ZL201811308831.X 专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于
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 ATL “电化学装置”( 专利号:ZL201811308831.X)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 ATL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 500 万元;公司负担案件受理

费中的 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不服上述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上诉于最高人
民法院,目前该案件正处于二审阶段。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第 564970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上述 ATL 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的涉诉专利 ZL201811308831.X 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 ATL 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 6 个 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

(二)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案件进展并已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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