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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3-12-09  本川智能其他公告   本川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09.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5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2月 26 日(星期二)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月 26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

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 12月25日上午9:00—下午 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3 年 12 月 25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
函或者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9 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3490987

传 真:0755-23490981

电子邮箱:security@allfavorpcb.com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上述证件或证明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代理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64

2、投票简称:本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 12月 26日,即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以下称为受托人)代表 □本人□本公司 出席贵公司 2023年 12月 26日

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按照 □本人□本公司 于下表所列示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

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 □本人□本公司 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

□享有并且可以□不享有且不可以 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

□本人 □本公司 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时止)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7:00 之前
以信函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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