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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3-12-13  冠农股份其他公告   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213.pdf

//正文核心内容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600251)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目 录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议案 1:关于修订《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
议案 2:关于修订《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与会者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会议期间,与会者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自觉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书面表决方式,大会将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汇总统计和
核对。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发布的《新疆冠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3-102)。监票员将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两项议案。

八、会议议案详见本会议资料。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违反本会议须知、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十二、公司不向与会者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三、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议案 1:

关于修订《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原《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的《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议案 2:

关于修订《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的《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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