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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4-01-17  蕾奥规划其他公告   蕾奥规划: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40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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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13 号),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1.6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74,300,000.00 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5,699,343.1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
字(2021)第 016100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100.00 万元投入到新项目“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及四大应用技术研发项
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近日,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元) 用途

城市领域人
深圳市蕾奥规 中信银行股份 工智能大模
划设计咨询股 有限公司深圳 8110301081666 型及四大应
0.00

份有限公司 分行 666666 用技术研发
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丙方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及四大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承诺如有存单,在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季宏宇、刘溪和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420.00 万元(人
民币贰仟肆佰贰拾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接受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时,需要甲方、乙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或做出相关说明的,甲方、乙方应积极协助。

9、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1、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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