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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4-01-18  绿岛风其他公告   绿岛风: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18.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议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对上述第 12、13 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达到 5%,且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30 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3:30-16:00。(信函方式以 2024 年 1 月 30 日 16: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 号

联系人:朱道、金圣涵 联系电话:0750-5605598

联系传真:0750-5415555(备注:证券部收) 邮政编码:529200

联系邮箱:5605598@nedfon.com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2、附件 3。
特此通知。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1043;投票简称:绿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
席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

2026 年)>的议案》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
传真方式交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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