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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4-01-18  绿岛风其他公告   绿岛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118.pdf

//正文核心内容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绿岛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47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341.3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33.68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 号)验证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过往“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 用状态的日期
金额 金额


1 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 2,094.41 1,972.86 94.20% 2022 年 6 月 30 日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033.95 872.95 17.34%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8,785.00 8,918.82 47.48% 不适用

4 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 8,400.00 3,477.87 41.40% 2024 年 6 月 30 日
生产线建设项目

5 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 5,600.00 1,866.73 33.33% 2024 年 6 月 30 日
地项目

合计 39,913.36 17,109.23 42.87% -

其中,“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已于 2022 年结项,其他项目的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研发
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研发及办公场所的建设及其装修、研发设备及配套办公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认可实验室及产品应用模拟中心的建设、与外部机构合作进行项目研发及外观设计、岗位人员的配置及培训等。该项目通过建设新型实验室、引进先进的设备仪器,为公司新产品研发提供硬件基础,以助力公司室内通风产品的新品推出及其迭代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完成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主体大楼建设及外部装修工作,将推动后续的设备采购、安装等一系列工作。自项目建设以来,在工程建筑方面,公司谨慎、合理、有序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障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细化管理,以控制整体施工成本;在研发设备采购方面,公司结合自身现有的研发设备水平和研发方向,综合考虑分析行业内的技术路线动态、市场最新的产品标准、用户需求的客观变化,为最终提高研发设备使用的效度,实现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后的长远、良好效果,争取更强的产品及硬件综合实力,在实验室设备的采购选择上保持审慎的态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因此,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及后续的研发设备采购等工作进度有所缓后,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后续公司将有序推动研发设备采购的应用分析、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实施必要性分析

1、为公司抓住消费升级的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技术支持

目前我国的通风系统产品的制造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其中大部分配件和半成品都可以方便地从上游的市场采购,进入门槛较低,同质化竞争激烈。随着国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对室内通风产品的稳定性、环保节能、空气净化功能和外观设计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最早于 1992 年投身室内通风系统领域,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室内通风
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近 30 年的发展,积累了较强的竞争实力。为了应对消费升级的挑战和发展机遇,有必要扩建公司的研发中心,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2、灵活应对市场变化

为了满足不同的应用场景,目前公司的产品种类已达数十种系列,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推进,气候变化和城市空气污染等不可控因素的演进,预计未来室内通风产品的需求、应用场景将更加多样化。

为了应对未来室内通风的多样化需求,公司需要扩建研发中心,提高技术研发的能力,针对行业内最新的前沿技术、不同的应用场景开设相应的研究课题、新品研发,灵活应对市场挑战。

3、为公司长期深耕室内通风行业提供科研助力

为了长期的品牌发展战略,公司做好了长期深耕室内通风行业的准备,现有的研发中心已设有焓差、风洞和噪音等实验室,并针对每一款新推出的产品做好全面的测试工作,积累了丰硕的技术成果和宝贵的产品性能测试数据。公司过往的科研积累对于生产工艺流程的改善、现有产品的升级、新产品的开发乃至销售渠道的开发合作,都是重要的助力。


随着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公司产能提升、产品品类丰富,与之相对应,扩建研发中心、提高科研助力才能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求。

(二)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

1、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提供政策保障

国家工信部 2021 年 11 月 15 日印发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指
出,要统筹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造,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 年 8 月 9 日印发的《广东省工业优势传统
产业转型升级“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大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核”“立柱”“强链”“优化布局”“品质”“培土”六大工程,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不断开创制造强省建设新局面。

综上,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适宜的政策环境。

2、现有的科研团队为项目开展提供保障

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基础扎实、经验丰富的科研团队,核心研发人员大部分拥有多年行业经验,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实验测试和创新能力,开发了多个系列产品,对行业发展动向、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前沿技术的发展方向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公司研发团队凭借多年的科研积累,获得了“广东省室内通风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荣誉,同时参与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交流换气扇及其调速器》(GB/T 14806-201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交流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049-2015)、《热回收新风机组》(GB/T 21087-2020)、《户用和类似用途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GB∕T40379-2021)、《电风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9-2021)等多项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在发挥行业影响力、推动行业
规范与进步的同时,有能力把握最新技术发展方向,进一步奠定行业优势地位。公司现有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3、健全的管理和外部合作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基础

公司在技术研发上取得良好的成果与其科学合理的研发组织管理和外部合作体系息息相关:在组织管理上,设有职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各职能部门能够沟通顺畅、高效合作;在项目管理上,明确项目实施流程和监管制度,建立了标准的研发设计管理模式,引进了行业先进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保证项目运行有条不紊;在人才培养和激励上,提供培训进修和外部学习交流机会,制定设计成果转化奖励制度,提高研发团队整体综合能力和研发设计的积极性。在外部合作上,与多家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公司研发团队及时了解最新产品使用场景;与多家高等院校、科学研究院以多种形式合作。

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科学的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将确保研发投入资源运用最大化,提高资源成果转化率,为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开展提供保障。

综上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其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研发
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受多方因素影响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 晓 刘 令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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