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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日期:2024-01-31  永创智能其他公告   永创智能: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0131.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4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依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前述对象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1,250 股 11,250 股 2024 年 2 月 2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天,公司未接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依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一回购。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生产管理人员周锋等 2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25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665,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308267),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25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82,340,487 0 482,340,48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573,150 -11,250 5,561,900



股份合计 487,913,637 -11,250 487,902,387



注:上述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参考本公告提交日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9 日)的

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安排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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