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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4-02-02  东兴证券其他公告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202.pdf

//正文核心内容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长李娟女士的履历等材料,认为其符合代为履行证券公司总经理职责的条件。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牛南洁先生的提名人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候选人简历,牛南洁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牛南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牛南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赖观荣 朱青

马光远 黄建华

瞿晓燕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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