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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境内同步披露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日期:2024-02-02  青岛银行其他公告   青岛银行:境内同步披露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20240202.pdf

//正文核心内容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后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同步披露公告的规定,特将该公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同步披露,供参阅。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截至月份: 2024年1月31日 状态: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4年2月1日



I. 法定/注册股本变动



1. 股份分类 普通股 股份类别 H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3866 说明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2,291,945,474 RMB 1 RMB 2,291,945,474

增加 / 减少 (-) RMB



本月底结存 2,291,945,474 RMB 1 RMB 2,291,945,474

2. 股份分类 普通股 股份类别 A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2948 说明 於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3,528,409,250 RMB 1 RMB 3,528,409,250

增加 / 减少 (-) RMB



本月底结存 3,528,409,250 RMB 1 RMB 3,528,409,250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 RMB 5,820,354,724



II. 已发行股份变动



1. 股份分类 普通股 股份类别 H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3866 说明



上月底结存 2,291,945,474



增加 / 减少 (-)



本月底结存 2,291,945,474



2. 股份分类 普通股 股份类别 A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2948 说明 於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



上月底结存 3,528,409,250



增加 / 减少 (-)



本月底结存 3,528,409,250



III. 已发行股份变动详情

(A). 股份期权(根据发行人的股份期权计划) 不适用

(B). 承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的权证 不适用

(C). 可换股票据(即可转换为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 不适用

(D). 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股份所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包括期权(但不包括根据股份期权计划发行的期权) 不适用



(E). 已发行股份的其他变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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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有关香港预托证券(预托证券)的资料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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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确认

我们在此确认,据我们所知所信,发行人在本月发行的每项证券(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披露)已获发行人董事会正式授权批准,并在适用的情况下:

(注2)

(i) 上市发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发行应得的全部款项;

(i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资格」项下所规定有关上市的一切先决条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证券上市买卖的正式函件内所载的所有条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属相同(注3);

(v)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规定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的全部文件已经正式存档,而一切其他法律规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确实所有权文件按照发行条款的规定经已发送/现正准备发送/正在准备中并将会发送;

(vii) 发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购买或同意购买的全部物业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该等物业的购买代价已予缴付;及

(viii) 有关债券、借贷股份、票据或公司债券的信托契约/平边契据经已制备及签署,有关详情已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如法律如此规定)。

备注:

因本银行是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法定股本」之概念不适用。於第一部分所填写的资料即本行的「已发行股本」。



呈交者: 张巧雯



职衔: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员)







1.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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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 至 (viii) 项为确认内容的建议格式,可按个别情况予以修订。如发行人早前已就某证券发行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作出有关确

认,则不需要於此报表再作确认。



3. 在此「相同」指:



· 证券的面值相同,须缴或缴足的股款亦相同;



· 证券有权领取同一期间内按同一息率计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时每单位应获派发的股息/利息额亦完全相同(总额及净额);及



· 证券附有相同权益,如不受限制的转让、出席会议及於会上投票,并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权益。



4. 如空位不敷应用,请呈交额外文件。



5. 如购回股份:



· 「可发行股份将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应理解为「所购回的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



· 「可发行股份的证券代号(如已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应理解为「所购回股份的证券代号(如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



· 「可发行股份分类」应理解为「所购回股份分类」;及



· 「发行及配发日期」应理解为「注销日期」



6. 如赎回股份:



· 「可发行股份将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应理解为「所赎回的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



· 「可发行股份的证券代号(如已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应理解为「所赎回股份的证券代号(如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



· 「可发行股份分类」应理解为「所赎回股份分类」;及



· 「发行及配发日期」应理解为「赎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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