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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日期:2024-02-08  瑞泰新材其他公告   瑞泰新材: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02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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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朱萍女士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2024-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人。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单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单锋先生(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单锋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同意接受此次提名。
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选举的独立董事就任前,朱萍女士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单锋先生:1975 年 7 月生,博士学历。单锋先生于 2001 年至今历任南京大
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曾在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目前在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单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单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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