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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日期:2024-02-09  宜宾纸业其他公告   宜宾纸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20240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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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邹燕主持,与会独立董事对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全体委员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全年生产经营计划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2024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邹 燕 周 在 峰 李 宇 轩

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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