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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东方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版)

日期:2024-02-29  东方集团其他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版)-20240229.pdf

//正文核心内容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波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所涉及的
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71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备查文件目录 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1年年度报告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审计报告原件。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年度、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指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润澜 指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 指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 指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银祥豆制品 指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东方银祥油脂 指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商业投资 指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开东方 指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金联供应链 指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港 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方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ORIENT GROUP IN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OG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明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康文杰 丁辰、殷勇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26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16层



电话 0451-53666028 0451-53666028

传真 0451-53666028 0451-53666028

电子信箱 dfjt@orientgroup.com.cn dfjt@orientgroup.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
层90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01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6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orient.com/

电子信箱 dfjt@orientgroup.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集团 600811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境内)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 16 号院 7 号楼 9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高世茂、霍耀俊

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履行持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续督导职责的保 28 层 A02 单元

荐机构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马辉、周宏科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6 年 5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2019年

减(%)

营业收入 13,724,186,139.13 14,699,189,863.26 -6.63 13,160,421,795.79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13,685,361,266.95 14,665,946,168.06 -6.69 13,118,262,198.94
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8,745,862.41 240,449,285.07 -814.81 583,628,76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66,327,565.62 61,455,435.53 -1,997.84 181,749,017.5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993,119.49 48,139,288.49 938.64 3,322,899,252.71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19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414,186,363.47 21,122,037,537.26 -8.09 21,016,239,832.28

总资产 44,300,763,694.50 46,895,791,760.79 -5.53 46,619,869,649.61

期末总股本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97 0.0657 -814.92 0.15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97 0.0657 -814.92 0.15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87 0.0168 -1,997.02 0.04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8 1.14 减少 9.62 个百分点 2.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5 0.29 减少 6.04 个百分点 0.87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910,973,166.77 3,554,990,183.94 3,432,609,857.61 3,825,612,93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114,623.99 66,421,812.71 15,804,144.94 -1,986,086,444.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5,190,556.34 58,417,944.33 6,756,112.40 -1,406,692,178.69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199,517.38 179,984,025.43 8,195,076.61 95,614,500.07

公司业绩季度波动的原因:

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前三季度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对部分存货、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对净利润的影响、以及报告期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1 年金额 (如适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469,562.94 382,279.25 232,633,628.0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11,459,037.21 18,348,496.92 11,033,125.89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3,131,630.19 4,732,520.66
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
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 -119,101,171.14 39,703,873.26 12,864,075.9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 2,082,904.27 12,000,000
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188,414,755.96 189,554,960.60 297,705,685.34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7,145,918.45 -6,592,241.63 -29,285,146.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49,989.86 89,287.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260,276.99 41,921,397.26 72,495,009.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2,543,807.64 25,785,943.58 67,309,133.75

合计 -552,418,296.79 178,993,849.54 401,879,745.87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99,094,576.28 205,163,912.92 -893,930,663.36 -108,874,873.50

其他债权投资 67,770,394.49 18,674,815.03 -49,095,579.46 -12,15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3,894,885.72 52,104,121.36 -1,790,764.36 7,078.12

投资性房地产 5,691,889,332.42 5,473,117,698.50 -218,771,633.92 -188,414,755.9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000,000.00 50,000,000.00

存货(被套期项目) 33,879,910.72 10,325,392.55 -23,554,518.17 -2,668,747.53

交易性金融负债 9,318,920.00 10,324,975.70 1,006,055.70 -3,241,876.86

合计 7,005,848,019.63 5,819,710,916.06 -1,186,137,103.57 -315,348,175.73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讨论与分析概述

2021 年,公司依据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聚焦品牌米销售渠道战略转型和农业科技研发,坚持以提供优质健康农产品为目标开展大米、杂粮、豆制品、食用油以及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等产品的生产销售,稳步开展大宗农产品购销业务。报告期,由于疫情持续叠加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物流运输成本增加以及下游客户需求疲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因素,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的整体销售规模和利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形势,公司管理层于报告期不断顺应市场变化,积极调整生产加工节奏和产品结构,严控成本费用,拓展融资渠道,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链上下游投入资源,重点拓展高水分植物蛋白肉、海水提钾等高附加值产业,落实公司“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为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转型发展夯实基础。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24 亿元,同比减少 6.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7.19 亿元,影响公司利润的的主要原因为: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本息导致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报告期实现净利润为-19.98 亿元。

公司房地产业务集中在北京地区,2021 年,由于房地产政策持续收紧导致全国及北京整体土
地拍卖市场趋势遇冷,自 2021 年 6 月后下滑趋势明显,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青龙湖 C 北地块连续
两次流拍,未能按原计划实现收入返还,同时,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收紧、三道红线以及信贷收紧使房地产企业面临较大压力,叠加疫情持续反复影响,大量住宅用地供应上市加剧住房销售压力,销售周期延长,市场分化严重,区域内竞品项目去化困难,均对国开东方一、二级土地开发项目、以及投资性房地产估值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国开东方现状,公司将致力于盘活存量资产、加快房地产业务资产变现。但由于受疫情持续反复、房地产调控政策、政府土地供应节奏以及市场因素等影响,国开东方仍存在存量资产处置和资金回笼未达预期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章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房地产业务内容。

二、主营业务讨论及分析

1、大米加工销售

2021 年,受疫情的持续影响,全国 KA 渠道销售疲软,公司快速反应及时转变战略方向,除
原有线上渠道外,在社区团购渠道持续发力。2021 年社区团购入驻平台包括美团优选、多多买菜、京喜拼拼、盒马、十荟团、橙心优选,网点覆盖 29 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公司针对社区团购渠道的特点和客户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在社区团购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截止 2021 年末,公司大米产品在美团优选平台销售额全国排名前五。

2021 年,公司大米加工销售实现营业收入 18.53 亿元,同比下降 33.78%,其中品牌米销售收
入 6.57 亿元,同比下降 32.75%,主要原因为 2021 年上半年大米消费需求降低,以及受疫情影响
线下商超业务量大幅缩减,对公司大米加工销售整体影响较大。油价上涨导致运输成本提高、行
业价格竞争进一步压缩利润率。公司将继续推进社区团购及其他新零售市场布局,公司建立了全国物流供应链标准化配送体系,打通了一件代发快递业务模式,为未来提升业务量做好准备。

2、油脂加工销售

报告期,东方银祥油脂实现营业收入 32.86 亿元,同比增长 12.57%,实现净利润-0.93 亿元,
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全球通货膨胀和产地气候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料菜籽等进口价格大幅上涨,而产成品受到消费降级和政策影响,价格上涨比例不及原材料价格涨幅,进口油菜籽加工业务出现倒挂。东方银祥油脂在加工利润出现亏损后迅速采取措施调整加工节奏,减少原材料的采购,在四季度大幅降低加工量,避免了一定的亏损,同时采取包括提高贸易业务营收和利润;开拓棉籽进口渠道和加工能力;加速建设浓香油车间及高蛋白菜籽粕的加工改造;在国内磷脂加工业务和国产菜籽饼二次提油工艺上实现额外效益。

3、豆制品加工销售

报告期,银祥豆制品实现营业收入 1.40 亿元,同比下降 0.88%,实现净利润 1,350.69 万元,
同比下降 11.43%,营业收入和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导致部分月份存在客户及订单流失情况。报告期,银祥豆制品积极克服疫情及大豆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不利影响,继续打造豆制品火锅食材供应商。银祥豆制品目前与海底捞、锅圈食汇、朴朴电商、永辉、甘棠明善、美团、美菜等近百家优质大客户保持着稳定的供货关系。依托规格化的包装系列产品,银祥豆制品大力拓展电商渠道和商超渠道,全年新增合作电商 15 家,原合作客户朴朴电商实现 25%的销售增长,实现与大润发的福建全省深度合作,2021 年与头部火锅连锁企业海底捞国际及家庭火锅餐
饮巨头锅圈食汇均实现销售收入 50%的增长。2021 年 4 月 15 日,银祥豆制品再次荣膺“中国豆制
品行业品牌企业 50 强”。

4、农产品购销及供应链金融业务

报告期,公司开展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收储、产地购销、港口贸易、政策性竞拍和轮换,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稻谷、大豆、杂粮等。针对 2021 年玉米价格上涨、进口替代及南方销区客户需求降低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寻找产区下游客户,提升产区贸易量,保障收入规模;与供应链合作企业在产区建立合作库点,开展产区购销业务,同时增加下游饲料企业的合作。报告期,
公司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7.62 亿元,同比增长 8.62%,经营量近 400 万吨。
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目的为构建供应链金融业务管控平台,通过整合现有牌照资源,梳理农业板块各产业体系,形成初步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方案,携手东方粮油、东方数科启动科技监管研究及部署相关工作。

2021 年 8 月,公司全资公司东方粮仓与黑龙江省供销集团小康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
资设立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紧紧围绕“小康龙江、健康中国”的发展愿景,以品牌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为理念,以资本运营上市为目的,通过线上线下、内力外力、品牌大宗、产销两端、物流金融等产业和供应链的联通服务,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提高资产配置运营效率,增强行业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5、海水提钾项目研发

公司研发团队通过系列实验,在钾离子海水分离核心技术上取得关键突破。2021 年 12 月开
始不间断实验室数据监测,所取得结果远高于目前已查阅的行业相关文献对比数据,预计能够满足产业化转化要求。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海水提钾项目进行产业化论证,目前已在中试阶段,中试设备正在调试中。

2022 年 3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与河北工业大学、以及袁俊生教授
团队签署 20 万吨/年海水提取氯化钾工程《技术开发合同》。袁俊生教授团队曾参与多项海水提钾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在海水提钾工业化领域具备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产业化落地经验。袁俊生教授本人是教育部海水利用技术工程中心主任,教育部“海水资源高效利用化工技术”创
新团队带头人,中国无机盐协会钾盐(肥)分会副会长,曾任河北工业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公司本次与河北工业大学、以及袁俊生教授团队签署《技术开发合同》,旨在以公司现有的钾离子吸附技术、洗脱液循环技术和能源管理技术储备为基础,充分发挥后者工程建设设计经验和技术优势,加速推进首期 20 万吨/年海水提取氯化钾工程产业化路径设计和工程设计,并开展相关智能化工厂选址、建设及相关准备工作,推动海水提钾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落地。

6、农业食品科技研发

公司高水分植物肉生产项目一期已于2021年7月30日正式建成并于2021年第三季度实现投产,年生产加工能力 5000 吨,是全国第一条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生产线。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正处于市场培育优化阶段,与多家餐饮机构及经销商开展合作中。公司现推广上市及储备品种达 30
余种,并还在持续研发中。2021 年 8 月 3 日,黑龙江省科技厅发布了《2021 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
果转化项目拟支持名单的公示》,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顺利通过公示,成为 17 个入选项目中唯一的食品类项目。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大米加工

2021 年,国内外稻米价格低位震荡,其中国内市场供给充足,年底农户急于变现可能加快售粮节奏,价格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反弹多地学校提前放假导致集团性消费减少,终端需求有限,预计稻谷价格将围绕最低收购价波动,大米价格以稳为主。从市场竞争特点看,过去主要是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现在正逐步转向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在高端大米生产能力以及产业组织方式来看,现在传统产业供给能力大幅超过需求,产业结构必须优化升级。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与经济水平的提升以及物流运输的方便快捷,人们对于食品种类的选择方向扩大,相对青睐于更加精细化、健康化、营养化的食品。大米人均消耗量将有所减少,我国大米行业未来发展将趋向品牌化、餐饮化、功能化和食品化。

近些年我国有机产品生产面积及生产产量总体上均保持持续上升的趋势,随着我国农业生态化进程的明显加快,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或生态农业的转型也必将成为未来的趋势与方向,我国的有机农业与有机产业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未来十年,中国有机农业生产面积以及产品生产年均增长 20%-30%,在农产品生产面积中占有 1%-1.5%的份额,达到 1800-2300 万亩;有机食品出口占农产品出口比重将达到或超过 5%(以上数据来自中研网)。公司凭借稻花香核心生产基地的土地及种植优势,并于 2021 年初完成园区的生产设备升级改造,目前正在逐步提升产能,提高大米市场占有率。

2、豆制品加工

2021 年,随着消费者对新鲜食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促进短保生鲜豆制品消费的持续增长。受疫情局部散发的原因影响,大多数居民选择在家就餐,也促进生鲜豆制品的消费增长。虽然大豆价格一定幅度上涨,但规模豆制品加工企业前期部分囤积大豆缓解成本上涨压力。规模豆制品加工企业更加重视市场消费渠道、销售结构的变化研究,并针对不同的渠道研发创新适销对路的产品。总体规模豆制品加工企业全年销量有所增长。

银祥豆制品将继续精耕生鲜豆制品市场,组建福州及泉州分配中心,开发闽西北市场,实现生鲜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继续引领福建生鲜豆制品市场。依托技术研发团队的创新能力,推出炸腐竹等新品,研发预制菜品类;丰富豆制品火锅食材,打造豆制品火锅食材专业供应商。

3、油脂加工

2021 年油脂加工行业均出现了原材料大幅上涨的情况,主要原料大豆、菜籽受通货膨胀和气候因素影响,价格上涨比例均超过 100%,而产成品受到消费降级和政策影响,价格上涨比例不超
过 50%,进口油脂加工行业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挂结构。由于上半年进口利润较好,行业集中采购了较多原料,供应体量基本和往年持平,而高价抑制原因和疫情对餐饮的影响,导致消费则开始出现明显下降,至 2021 年底,油脂消费平均下降 20%以上,油脂加工行业开始出现倒挂周期。
油脂加工行业是传统行业中的粮食行业,属于民生领域,行业的发展必然是可持续的,随着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油脂和蛋白的摄入量仍将不断增加向发达国家靠拢。国内油脂和蛋白供应缺口十分巨大,虽然会周期性的出现消费下降等因素导致的进口利润下降,但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消费市场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支撑进口油脂加工行业的利润,整体行业发展趋势依然乐观。东方银祥油脂作为以油菜籽加工为主的生产企业,连续数年加工量排名全国前列,生产技术和国内外采销渠道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配合油脂深加工——浓香油和菜籽脱皮技术——高蛋白菜粕的独到工艺补充,在未来行业发展中将具备更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更好的效益产出。

4、农产品购销

2021 年中国玉米市场呈现供应宽松的局面,玉米价格在涨至历史高位之后震荡下行,市场参与主体收购热情由年初的积极储备变为年底的谨慎操作。近年中国玉米总消费量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其中饲料玉米的需求先减后增,深加工需求先增后降。进口量增加也加大了玉米的总供应量。2020 年开始中国玉米的进口数量大幅增加,2021 年进口总量为 2835 万吨左右。进口玉米相对于国产玉米一直有一定价格优势,但受进口配额限制,进口依存度极低,仅作为部分企业的备用或过渡货源(以上数据来源为中国玉米网)。

2021 年传统的北粮南运粮食流通量缩减,南方进口替代较为明显,市场供需和流通格局发生变化,产地深加工企业和饲料企业需求增加,公司也相应的调整了收储销布局,扩大产地库点收储网点和收储量,增加产地销售能力。

5、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加快供应链金融发展、加强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的文件,鼓励完善产业链补齐短板发展,金融服务逐步向供应链倾斜。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单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金融创新工具在国家层面上得到高度的认可和扶持。2022 年 3 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 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导切实加大“三农”领域金融支持,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公司也一直将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作为促进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加速供应链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创新,为缓解公司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提供多种融资手段。

6、高水分植物蛋白肉

在美国、欧洲等地区,植物基食品已然成为饮食流行风潮。根据网络公开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食品饮料行业的同比年增长率为 2.9%,而植物肉行业为 15%,预计年复合增长率将逐步攀升。人造肉行业在中国尚处于初步发展培育阶段,国际多家知名食品企业纷纷入主中国市场,开始销售植物肉产品;国内多家传统食品企业孵化了旗下植物肉品牌,且出现了数十家植物肉品牌创业公司。公司旗下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经营主体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成功实现了植物基蛋白品质和口感的飞跃式提升,目前已形成一系列的具有国际级先进水准的植物基蛋白产品。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农产品购销等。依托东北粮食主产区和公司自建稻谷加工园区、以及油脂、豆
制品加工优势,结合仓储、物流、金融等农业供应链服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米、豆制品、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加工销售,大宗农产品购销,以及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服务。
1、大米加工销售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 13000 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自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除自种外,公司面向全国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采购地包括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福建等。

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体系,将产品 SKU 从年初的 200 多个优化至年底的 71 个核
心单品,其中高端及中高端产品销量提升 87%,占比从 14.8%提升至 24%。

2、油脂加工销售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菜籽油、浓香菜籽油(浓香散油和浓香包装油)、菜籽粕、磷脂油等加工业务,以及开展油脂油料贸易,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利润。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

3、豆制品加工销售

银祥豆制品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产一体化的专业设备。2022 年新增的炸腐竹项目将进一步延伸腐竹产业链,丰富豆制品火锅食材。公司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包括 10 大产品系列,166 支单品,品种丰富。其中,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等地市,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上海、北京、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等 20 余个省市。

4、农产品购销

公司开展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购销、港口贸易、政策性拍卖和轮换,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产地购销要依托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以及租赁库,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绥化、佳木斯、建三江、虎林等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港口贸易要以锦州港为核心,构建双向流动的物流通道,依托东北产区粮源优势,通过公路、铁路、集装箱等将不同地区的货物集中到港口,通过铁-海-铁、路海等多式联运的方式将东北的农产品销往南方饲料养殖及深加工终端企业。政策性拍卖和轮换业务主要是参与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或中储粮网竞拍采购原粮业务。公司在基础大宗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供应链平台建设上,通过与上游农业生产者、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融合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产区优势、物流网络优势和供应链金融优势,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打通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5、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

公司发力供应链金融,推动公司供应链金融服务转型。2021 年,公司加大对于供应链转型推进力度,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平台的调研,与厦门建发集团、黑龙江省供销集团、京东数科、中信梧桐港等供应链金融平台及金融科技公司开展全面合作,充分利用其流量优势和平台技术优势,搭建产品交易结构和风控模型,同时积极利用已有牌照撬动金融同业机构资金匹配资产。凭借合作伙伴成熟的供应链金融场景和历史良好资产表现,积极建立金融渠道资源优势,同时打造循环授信账户系统、风控系统、流量运营等核心能力,成为专业的优质供应链金融资产和资金连接器。通过合作,将上述金融资源和核心能力在合作机构落地,完成资金投放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6、农业科技研发

公司积极探索农产品加工的高附加值领域,推进农业及健康食品科技研发合作。其中,高水分植物肉项目目前处于市场培育优化阶段,以与餐饮企业合作为主,与多家餐饮机构及经销商开展合作中。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储备产品有 30 多个品类,其中 6 款产品(植物蛋白牛肉饼、植
物蛋白小酥肉、植物蛋白猪肉馅、植物蛋白鸡肉棒、植物蛋白炸鸡块)已经推向市场;2022 年计划全面拓展新零售渠道,开启 C 端渠道规划布局。公司基于“全脂稳定米糠”技术研发米糠粉产品,目前主要用于烘焙产品的添加,计划陆续推出包括米糠面包预拌粉、米糠蛋糕预拌粉等高附加值产品。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海水提钾项目产业化,加速推进首期 20 万吨/年海水提取氯化钾工程产业化路径设计和工程设计,并开展相关智能化工厂建设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落地。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托东北粮食大省的资源优势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标准、品牌等集结效应,逐步建立了“从育种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经营管理商业模式,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推出“天缘道”“天地道”“稻可道”品牌米、“银祥”品牌豆制品、品牌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为社会提供健康、安全的绿色有机食品和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自 2012 年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已六次荣登中国粮油榜,获得“中国十佳粮油集团”称号、“中国十佳粮油‘互联网+’探索企业”“中国十佳粮食产业发展标杆企业”“中国百佳粮油企业”等奖项。2018 年,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首次被认定为“农业产
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20 年 12 月再一次顺利通过监测。2020 年 12 月,东方集团粮油食品
有限公司经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推介,从千余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脱颖而
出,荣膺“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 100 强企业”。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获评为“第一批全国供
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成为全国 96 家示范企业之一,为唯一入选的黑龙江籍企业。

1、资源优势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率先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 13000 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是五常市首家进行土地流转并且是唯一一家流转面积过万亩的现代农业企业。除自有生产基地外,公司在品牌米原材料主要采购地五常、方正、肇源等地以及全国范围内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产地直采,保障产品品质。东方粮仓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与上游供应商开展稳定合作,所收获农作物根据订单合同和贸易购销方式定向供应东方粮仓。

2、科技创新优势

公司积极探索农业科技应用和健康食品研发,已获得和在申请的专利总数 15 个。公司在 2021
年 1 月成立了中国第一家高水分植物蛋白基企业——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集结了“研发-工艺-生产”植物蛋白基精深产研团队,于 2021 年 8 月落成了中国第一条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生产线。生产线所生产的高水分植物肉产品,全流程经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测定,其碳排放仅为动物肉碳排放量的 10%,蛋白的感官测试和消化吸收率和动物肉相当,大大提高了粮食的转化效率。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入选“2021 年度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为 17 个入选项目中唯一的食品类项目;经过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组严格鉴定,认定“福肴食品科技成果技术复杂度高、系统研制难度大,具有较高的自主创新性,项目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油脂加工技术方面,东方银祥油脂拥有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无偿授权的菜籽产业化脱皮技术排他独家使用权,已具备成熟的菜籽脱皮加工量产化的技术技能。“新型蛋白饲料资源及其加工技术”(油菜籽脱皮技术),结合剪切、挤压、搓碾和撞击等脱皮方法,在油菜籽脱皮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使油菜籽脱皮率达到 85%以上,脱皮加工量达到 1,500 吨/日,综合加工成本下降;所加工的去皮菜籽粕产品粗蛋白含量达 46%以上,并去除菜籽粕中大部分抗营养因子,
有望作为优质饲料蛋白替代豆粕,经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该技术符合饲料产业发展需求,技术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品牌及渠道优势

东方粮仓将“纯正五常米,有机自家种”作为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对市场需求和复购用户进行调研后发现超过 70%的复购用户主要评价是“口感好吃”,于是针对不同系列的产品特点进行推广,提出“好米天缘道,好吃到难忘的五常大米”等直播和团购活动。渠道方面,东方粮仓不仅在传统电商渠道如京东保持了大米前十品牌的地位,公司在新兴的社区团购渠道如美团优选和 MMC,也成为核心供应商或者战略合作伙伴。

银祥豆制品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产一体化专业设备,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包括 10 大产品系列,166 支单品,品种丰富。其中,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等地市,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广东、贵州、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等 20 余个省
份。2020 年 4 月 28 日,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经审定成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
会副会长单位。2021 年 4 月 15 日,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再次荣膺“中国豆制品行业品牌企
业 50 强”。

东方银祥油脂地处福建厦门,物流网络发达,产品销售可覆盖包括整个长江流域以及西南、西北在内 80%以上的菜油消费区,销售区域广。其中,四级菜籽油覆盖国内西北、西南、长江沿线、华东等 9 个省份,基本涵盖国内菜油主销区,同时与国内知名油脂品牌企业保持长期友好合作;菜籽粕销售以福建及周边临近省份为主,在区域菜粕供应端占主导地位。

4、农业供应链体系和金融服务优势

公司农业供应链服务基于公司健康食品以及原粮商贸流通两大业务为基础,充分发挥产区农产品资源优势、收储和商贸流通优势,垂直整合了产地生产种植、收购、仓储、物流运输到终端销售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紧密链接上游农业生产者、供应商、加工企业、流通企业、下游客户及相关参与者,实现量价互保,降低综合成本。公司现与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企业小康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合作,以降本服务为核心,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收储运销服务。通过产区采购与销区终端直通,减少中间环节,增强以锦州、营口、漳州港、蛇口、钦州、防城港为核心的仓储物流服务辐射能力,2021 年度公司供应链物流服务平台为上下游客户承
载年载运量 224.24 万吨,其中大豆 180.25 万吨,玉米 30.89 万吨,糙米 9.38 万吨,其他 3.72
万吨。

公司金融服务业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链条企业;坚持交易背景真实,严防风险;坚持交易信息可得,确保直接获取第一手的原始交易信息和数据;坚持全面管控风险,关注核心企业的风险变化,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检测上下游链条企业的风险。充分协同农业板块种植、贸易、加工、物流、销售一体化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加大商业模式创新,依托产业优势重点配置资源,实现收益和风险双匹配快速发展。

5、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优势

公司目前完成原粮贸易、成品米生产加工、成品米销售等公司主营业务的流程优化,并系统性的梳理优化公司供应链。销售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销售、供应商直发销售、客户代销、米卡销售、电商 2C 销售等业务模型。采购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采购、供应商直发采购、包材采购、委外采购等业务模型。库存层面建立了出入库、调拨、盘点等业务模型。同时完成了结算功能中台化设计方案。供应链中台+结算中台的方案可以完整支撑供应商、公司主体、客户物流和现金流对账线上流程,同时 ERP 系统也在研发实施国际领先的基于 ORACLE 数据平台改造升级,以支撑企业供应链内外多平台系统。


2021 年 2 月,公司与北京镭场景科技公司合资成立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聚
焦于大宗商品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基于公司供应链场景,通过物联网、AI、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手段,以云化服务帮助产业、金融解决现代农业增信、动产监管等难题,助力创新。东方数科“可信仓”产品系列,以低成本、快捷部署的方式对传统仓储业务实现数字化,提升行业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443.01 亿元,同比减少 5.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94.14 亿元,同比减少 8.09%。2021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24 亿元,同比减少 6.63%;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9 亿元,同比下降 814.81%。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724,186,139.13 14,699,189,863.26 -6.63

营业成本 13,443,858,721.21 14,240,673,139.82 -5.60

销售费用 104,266,014.40 157,515,392.30 -33.81

管理费用 298,208,023.28 311,054,647.71 -4.13

财务费用 1,037,310,439.20 810,805,061.64 27.94

研发费用 5,715,585.67 2,015,838.49 18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993,119.49 48,139,288.49 93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3,631,748.18 730,608,197.82 216.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4,619,424.60 -100,125,284.36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品牌米业务销售精减传统商超渠道,转型社区团购等新零售业态,运营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优化人员结构及办公场地支出相应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地产板块融资成本增加及项目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粮油业务板块库存周转加快、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本期理财等相关业务收回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公司债及子公司国开东方偿还项目借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0.35 亿元,同比减少 2.12%,主营业务成
本 148.02 亿元,同比减少 0.96%。其中,大米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8.53 亿元,同比减少
33.78%,主营业务成本 18.70 亿元,同比下降 31.77%,变动主要原因为 2021 年上半年大米消费
需求降低,以及受疫情影响线下商超业务量大幅缩减,对公司大米加工销售整体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报告期油价上涨导致运输成本提高、行业价格竞争进一步压缩了大米加工销售的利润率。

公司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47 亿元,同比增长 101.55%,主营业务成本
0.62亿元,同比增加167.30%,变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国开东方二级开发项目实现收入0.35亿元,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房屋建造成本。

其他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62 亿元,同比增长 37.29%,主营业务成本 0.10 万元,同比增
长 60.39%,变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东方金融中心租赁收入增长。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减(%) 减(%) (%)

农 产 品 加 13,576,484,133.77 13,343,405,673.45 1.72 -11.61 -10.72 减少 1.12
工销售 个百分点

土 地 及 房 46,885,536.29 61,664,563.04 -31.52 101.55 167.30 减少 32.35
地产开发 个百分点

其他 61,991,596.89 10,189,938.17 83.56 37.29 60.39 减少 2.37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减(%) 减(%) (%)

大 米 加 工 1,852,759,729.48 1,869,661,049.62 -0.91 -33.78 -31.77 减少 2.98
销售 个百分点

油 脂 加 工 3,420,892,568.95 3,272,406,822.33 4.34 -4.32 -2.33 减少 1.95
销售 个百分点

其 他 农 产 8,302,831,835.34 8,201,337,801.50 1.22 0.95 1.33 减少 0.37
品销售 个百分点

土 地 及 房 46,885,536.29 61,664,563.04 -31.52 101.55 167.30 减少 32.35
地产开发 个百分点

其他 61,991,596.89 10,189,938.17 83.56 37.29 60.39 减少 2.37
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占 本期金额较上 情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总成本比例 年同期变动比 况
目 (%) (%) 例(%) 说


农产品 原材料、直 13,343,405,673.45 99.46 14,184,043,473.49 99.79 -5.93

加工销 接人工、制

售 造费用

土地及 房屋建造成

房地产 本 61,664,563.04 0.46 23,069,065.27 0.16 167.30

开发


其他 物业管理 10,189,938.17 0.08 6,353,057.22 0.04 60.39

分产品情况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占 本期金额较上 情
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总成本比例 年同期变动比 况
目 (%) (%) 例(%) 说


大米加 原材料、直

工销售 接人工、制 1,869,661,049.62 13.94 2,740,227,628.32 19.28 -31.77

造费用

油脂加 原材料、直

工销售 接人工、制 3,272,406,822.33 24.39 3,350,461,611.58 23.57 -2.33

造费用

其他农 原材料、直 8,201,337,801.50 61.13 7,396,886,533.08 56.94 10.88

产品销 接人工、制

售 造费用

土地及 房屋建造成

房地产 本 61,664,563.04 0.46 23,069,065.27 0.16 167.30

开发

其他 物业管理 10,189,938.17 0.08 6,353,057.22 0.04 60.39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256,351.17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18.6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

金额: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品种

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 747,702,078.99 玉米

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467,734,113.19 玉米

福建闽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60,639,663.48 玉米

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 456,688,142.96 玉米

大连家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30,747,706.62 玉米、大豆

合计 2,563,511,705.24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441,072.48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4.6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金额: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采购品种

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853,758,900.96 进口油菜籽、玉米、红高
粱、菜粕

大连良运集团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749,220,182.13 玉米、大豆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816,840,897.18 菜籽油、玉米


大连和益粮油有限公司 560,774,301.88 玉米

公主岭市富邦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430,130,533.33 玉米

合计 4,410,724,815.4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管理费用 298,208,023.28 元,同比减少 4.13%,主要为公司优化人员结构及办公场地支出 相应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 104,266,014.40 元,同比减少 33.81%,主要为公司品牌米业务销售精减传统商超渠道, 转型社区团购等新零售业态,运营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1,037,310,439.20 元,同比增加 27.94%,主要为公司地产板块融资成本增加及项目利 息收入减少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5,715,585.67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5,715,585.6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0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2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2.73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0

硕士研究生 6

本科 11

专科 7

高中及以下 3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 岁以下(不含 30 岁) 6

30-40 岁(含 30 岁,不含 40 岁) 9

40-50 岁(含 40 岁,不含 50 岁) 6

50-60 岁(含 50 岁,不含 60 岁) 5

60 岁及以上 1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297,345,859.85 711,497,266.30 -58.21% 主要为往来款结

关的现金 算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456,763,287.02 873,149,798.26 -47.69% 主要为往来款结

关的现金 算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603,707,735.42 71,503,846,188.28 -40.42% 主要为本期理财

规模减少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主要为联营企业

金 300,547,553.53 633,797,480.86 -52.58% 民生银行分红款

减少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258,782,211.28 70,937,848,924.67 -43.25% 主要为本期理财

规模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本期 上期

期末 期末 本期期末

数占 数占 金额较上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 上期期末数 总资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产的 产的 动比例

比例 比例 (%)

(%) (%)

交易性金融资 205,163,912.92 0.46 1,099,094,576.28 2.34 -81.33 主要为基金赎回所致



预付款项 360,109,041.94 0.81 531,557,226.34 1.13 -32.25 主要为预付账款结算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 775,050,402.77 1.75 53,000,000.00 0.11 1,362.36 主要为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
非流动资产 期存单报表项目调整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54,448,851.25 0.57 844,451,841.93 1.80 -69.87 主要为国债逆回购减少所致

其他债权投资 18,674,815.03 0.04 67,770,394.49 0.14 -72.44 主要为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值减少所致

商誉 482,237,091.25 1.09 84,576,168.80 0.18 470.18 主要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企业
合并所致

长 期 待 摊 费 21,750,301.25 0.05 106,279,564.07 0.23 -79.53 主要为执行新租赁准则转入
用 使用权资产核算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 267,417,364.29 0.60 780,471,753.64 1.66 -65.74 主要为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
产 期存单报表项目调整所致

应付账款 669,534,642.74 1.51 397,127,143.88 0.85 68.59 主要为应付原粮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520,477,144.67 1.17 821,018,873.70 1.75 -36.61 主要为预收粮款结算所致


其他应付款 2,052,993,997.67 4.63 1,467,473,042.30 3.13 39.90 主要为计提山东天商和解款
项所致

主要为将于一年内到期长期
长期借款 1,508,101,100.00 3.40 3,757,082,000.00 8.01 -59.86 借款调整至一年内到期非流
动负债所致

主要为将于一年内到期应付
应付债券 1,790,748,611.39 3.82 -100.00 债券调整至一年内到期非流
动负债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72,025,282.30 注

存货 2,369,333,405.90 抵押借款、开立保函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45,050,402.77 质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149,074,553.26 质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 5,473,117,698.50 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420,379,216.01 抵押借款、用于其他担保

无形资产 206,851,635.74 抵押借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6,910,353.33 质押借款

合计 26,442,742,547.81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91,185,444.45 253,02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 40,000,000.00

履约保证金 793,940.29 50,286,074.77

借款及保函保证金 379,298,654.01 520,253,733.05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47,490.35 100,973,719.52

其他 699,753.20 3,598,097.29

合计 872,025,282.30 968,131,624.63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房地产业务

一、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国开东方是公司旗下的房地产板块子公司,目前开发项目全部集中在北京市西南六环外的青龙湖区域,主要业务包括在该区域内的土地一级开发、二级房地产项目开发、文旅产业资源整合。报告期,国开东方经营方向仍是延续加快现有项目的销售,多渠道推介促进沉淀资产处置,以期加快现金回流,缩减债务,加快收缩房地产业务规模。

报告期,国开东方一级开发土地未能按预期成交,前期开发成本未能返还,收益未能实现。二级开发项目的投资收益下降,主要因为商品房调控政策持续收紧、房地产企业资金融资监管新规施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等原因影响,去化周期拉长,以及建设周期延长、建材价格上涨以及优化周边配套导致的开发建造成本、财务成本的增加。未售的商办类二级开发项目,以及未开发的商办用地由于使用年限缩短,和商办类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低,导致商办土地和项目估值下降。另外,由于疫情持续,对酒店业的运营带来负面影响,酒店类资产成交价格呈下降趋势,也造成国开东方投资性房地产估值下降。受上述原因影响,2021 年度,国开东方实现净利润为-19.98亿元,主要为对存货、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财务费用增加和投资性房地产估值下降所致;实现营业收入 5,815.39 万元,主要为实现二级开发销售收入所致。

二、行业政策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一)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

2021 年房地产政策方面,总体仍坚持房住不炒,上半年地方政策高频化、精准化,根据克尔瑞机构的统计,在原政策基础上,73 省市有 249 次政策加码。随着多家知名房企陆续爆雷,政策从控制风险到产生风险,最后定调良性循环、“稳预期”、部分城市发布“限跌令”,到年末房地产被重新定调为“支柱产业”。

市场供需方面,据克尔瑞统计,2021 年全国新房供应量显著下降,降至 3 年新低,但一线“坚
挺”,三四线分化。新房销售规模突破 18 万亿元再创新高,但上半年火热,下半年冷清,市场分化较大,一线城市大增,三四线城市显著回调。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超 5 亿平米,销售下行导致住宅、办公库存同比增长。房价持续下行,一线高位回落、二线加速下跌、三四线降幅居首。全国土地购置面积同比下降 11.2%,全国土地出让方式转为每年约 3 次的集中供应,首轮土拍地王频出、热度高涨,到下半年土拍速冻,二、三轮集中供地“由夏入冬”,国央企托底成主流。
房地产规模房企整体目标完成情况远不及历史同期,年度业绩压力较大。克尔瑞统计,逾 7成百强房企业绩同比增长,但负增长企业数量明显增加,TOP30 房企保持规模优势,百强门槛较去年基本持平,进百强的当年全口径销售金额接近 250 亿元,权益销售金额接近 170 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级开发业务中,国开东方 C 北地块随 8 月北京第二批次土地集中供应上市,由于受到下半
年地产政策持续收紧,房企的土地竞买资金受限且观望情绪渐浓,全国及北京市整体土地拍卖市
场骤冷,与年初土地市场的热烈形成鲜明对比,本次共出让 43 宗地,其中 26 宗土地流拍,C 北
地块也成为流拍土地之一。2021 年 11 月北京通过先预公告转正式挂牌方式供应土地,仅供应 12宗,C 北地块未能成交二次流拍。目前,C 北地块仍是丰台区重点供应地块,国开东方积极配合政府,协调各方资源招商引资,争取 C 北地块尽早成交,并收回一级开发成本。

二级开发项目方面,2021 年房住不炒的房地产主基调不变,购房政策并未放松,加上土地大量供应加剧了市场竞争,同时市场分化严重。青龙湖区域商业配套和人气尚待提升,客户以刚需和刚改为主,区域内的项目去化较难。国开东方对参股开发项目将通过加大对操盘合作方的管理,重视客户渠道的拓宽,提升客户来访量,加快推进 2 个期房项目的去化。商办项目和剩余商办用地的销售和转让,继续通过广泛推介,不拘泥于合作开发、定制开发、直接转让等方式加快回现。

文旅产业资源整合方面,主要是加快乐高乐园的落地,使得前期投资尽早回收。乐高乐园项 目近 2 年一直是北京市重点发展项目,国开东方多次和房山区政府、英国默林集团中方代表沟通, 达成引进中方主要投资人的共识,房山区政府也根据潜在投资人需求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开东方 将继续与各投资人深度协作,尽早达成乐高乐园的正式合作。

2022 年,预计“房住不炒”,“四限”、去杠杆、房产税等长效机制的底层政策逻辑不会改
变。但支持居民按揭,满足购房合理需求,改善房企债务危机、并购贷等助力优质房企率先发展 等会有一定的政策红利。国开东方将积极把握政策及市场窗口期,继续提高运营管控效率,积极 去化,通过合作、转让、资源整合等方式,加快成本回收和现金回流,进一步降低债务规模。

三、房地产业务具体经营信息

1、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前期累计结转收 报告期确认收
(亿元) (亿元) 入金额(亿元) 入金额(亿元)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 32.32 29.33

心区 B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31.91 0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 24.86 26.42

心区 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 37.58 8.35 0 0

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

合计 94.76 64.10 31.91 0

核心区 C 南侧地块已于 2018 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 B 地块、核心区 C 北侧地块的入市供应相
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其中,核心区 B 地块已具备入市条件,根据市政府 2022 年供地时序择机入市;
核心区 C 地块北侧已完成现场拆迁、成本审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11 月 19 日挂牌公示,2022
年 3 月 14 日再次预公告挂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成交。

国开东方于 2017 年度取得丰台区政府关于青龙湖地区南一区、南二区、南三区、北一区、北
二区、北三区分期授权批复,北京市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同意棚改南一区、南二区纳入 2020
年北京市棚改实施计划,2020 年 4 月国开东方与王佐镇政府签订棚改实施协议。现棚改项目授权 已过有效期,目前正在申请授权延期,同时,国开东方也在寻求棚改项目合作单位,计划后续共 同开发。

2、土地二级开发项目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在建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建设 规划计 在建 已竣 是/否涉及 合作开
序 项目 用地 总建筑面积 容建筑 建筑 工面 项目总 项目已 合作开发项 发项目
号 面积 面积 面积 积 投资额 投资额 目 的权益
占比

1 A01、A02 A01 8.85 21.45 26.40 —— 5.67 28.40 23.99 否 ——
地块 A02 6.68 16.40 0.23 16.17 21.46 27.97

2 A03、A04 A03 6.82 10.32 15.50 —— 5.82 13.57 10.22 否 ——
地块 A04 7.27 11.71 —— 8.56 24.48 20.33

3 翡翠西湖 22.62 56.50 25.00 41.35 1.86 108.00 93.47 是 60%

4 熙湖悦著 13.00 44.16 21.05 36.24 —— 82.00 87.85 是 40%

合计 65.24 160.54 87.95 77.82 38.08 277.91 263.83 —— ——

(2)2021 年度项目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项目 经营业态 可售 已售 累计签约 前期累计结 报告期结转

面积 面积 金额 转收入金额 收入金额

自住型商品房 7.7 7.7 13.2 12.5 0

1 A01、A02 地块 LOFT 6.1 5.92 18.06 16.77 0.21

其他(包含库房、商业 2.75 1.34 0.41 0.46 0.14

及车库)

2 A03、A04 地块 公寓 5.2 5.2 14.4 13.9 0


合计 21.75 20.16 46.07 43.63 0.35

A01 地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
目已于 2018 年度完成交房,配套幼儿园已于 2019 年 6 月移交丰台区教委。A02 地块包含西山湖
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
目、西山国际中心项目已于以前年度完成交房。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西阙台项目共 14 橦楼,
目前有 13 橦完成竣备,剩余 1 橦未完成竣备,未完成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

A03、A04 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 F3 其它类多功能用地。A03 地块已完
成 4 栋酒店式公寓及 1 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 地块主要已建设内容为东方安颐酒店项目(运
营中)。

(3)其他参与开发的在建项目情况

截止 2021 年末,国开东方合作开发项目包括二期地项目(翡翠西湖)、青龙头项目(熙湖悦著)。

二期地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包含 R2 二类居住用地、B4 综合性商业金融服
务业用地、A61 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 基础教育用地、S4 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已于 2018 年
10 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0055 地块自持商业完成竣备,其他在建中,除少
部分外,其他均已结构封顶,累计签约金额约 70.1 亿元。

青龙头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包含 R2 二类居住用地、A33 基础教育用地。
项目共分为洋房和中下跃两类产品,总可售面积为 30.6 万平米(不含车位)该项目已于 2019 年
6 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签约金额约 36.2 亿元。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权益法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其 期末余额 备期末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的投资损益 调整 动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他 余额

一.合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 26,449,058.52 107,540.44 26,556,598.96

发有限公司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 70,549.75 39,085.48 109,635.23

限公司

共青城琴丝竹投资管理合 19,017,922.16 -19,017,922.16

伙企业(有限合伙)

小计 45,537,530.43 -19,017,922.16 146,625.92 26,666,234.19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957,441,962.30 14,270,202.53 -345,537.95 971,366,626.8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25,392,261.21 19,420,925.10 -717,501.60 268,516.90 -6,163,560.02 1,038,200,641.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13,542,780,241.87 907,940,836.76 65,318,037.47 19,802,358.84 -272,664,947.20 14,263,176,527.74



Orient Art Limited 117,356,261.27 250.05 -3,352,580.00 114,003,931.32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 3,000,000.00 -945,367.47 2,054,632.53

有限公司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 357,216,041.82 7,768,328.34 1,903,715.99 -70,573,439.50 296,314,646.65

限公司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 27,980,361.39 -27,980,361.39

有限公司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权益法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其 期末余额 备期末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的投资损益 调整 动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他 余额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 9,621,395.87 1,282,943.21 10,904,339.08

限公司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 15,000,000.00 -103,670.26 14,896,329.74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 5,697.73 5,697.73

理有限公司

小计 16,037,788,525.73 18,000,000.00 921,659,784.60 62,806,133.91 -50,502,563.76 -278,828,507.22 16,710,923,373.26

合计 16,083,326,056.16 18,000,000.00 -19,017,922.16 921,806,410.52 62,806,133.91 -50,502,563.76 -278,828,507.22 16,737,589,607.45

2. 长期股权投资说明

注 1: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滨湖恒兴、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
大承诺事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股份 报告期 使用资金数 期末股份 产生的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期末公允价
名称 数量 买入数 量 数量 收益 情况 值



方正证券 707,812 707,812 -1,790,764.36 5,549,246.08

浙商银行 90,800 90800 -52,664.00 317,800.00

邮储银行 139,311

一鸣食品 293

已售出股 25,201 280,167.28 286,476.61



合计 938,216 25,201 280,167.28 798,612 286,476.61 -1,843,428.36 5,867,046.08

衍生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期末余额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损益

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4,586,640.00 -5,909,984.39 -5,909,984.39
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负债) 自有资金 10,324,975.70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因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
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 92%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
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7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10 月 6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豁免公司对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联合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2022 年 1 月 12 日,因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

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2-001)。

除上述公告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2021 年 9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2022 年 2 月 12 日、2022 年 3 月 12 日、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标的资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

成。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及时协调控股股东方及中介机构开

展相关工作,如有新的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投资

有限公司 92%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

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经营 持股比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范围 例(%)

锦州港股份有 港口 200,229.15 1,846,262.62 1,179,847.16 293,256.06 12,052.47
限公司 作业 15.39

中国民生银行 银行 4,378,241.85 695,278,600.00 636,624,700.00 16,880,400.00 3,485,3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业 2.92

银监

东方集团财务 会批 30.00 300,000.00 967,318.44 643,529.56 9,544.80 4,756.73
有限责任公司 准的

业务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 经营 持股比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范围 例(%)

东方集团粮油 粮油 100 150,000.00 920,698.02 731,704.37 1,264,749.24 7,654.34
食品有限公司 购销

东方集团商业 投资 100 736,000.00 1,828,824.57 1,610,722.18 12,515.81 -223,580.58
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特殊而重要。稳定用地、金融等政策,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乡村多元价值,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培育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上下游主体有效衔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作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十佳粮食产业发展标杆企业,东方粮油建立了从育种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经营管理商业模式,并坚持以“为社会提供健康、安全的绿色有机食品和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为核心目标,深耕育种,严把质量,从源头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粮油。公司将紧抓机遇,以园区加工为引擎,发挥从产区到销区、田间到餐桌的“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粮食产业体系优势,致力于打造“大粮食”“大产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新发展格局。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理念

公司奉行“东方世界,世界东方”的东方目标,“刚健、务实、探求、超越”的东方精神,“视野决定战略,战略决定未来;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发展;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扛指标。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理念。

2、经营模式和发展目标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依托黑龙江作为粮食大省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和资源优势,已逐步建立集种植基地、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农副食品加工销售、粮油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同时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方式整合优质资源,实现产业链延伸。公司以作为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为契机,通过与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和资源共享,开展金融服务、数据服务、交易服务、物流服务等多元化供应链服务,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实现从传统粮油贸易向农业供应链整合服务商转型。公司以“大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念,长期支持开发高附加值农产品及健康食品,并已形成多个具有高科技代表性的产品,公司将积极顺应销售市场趋势,不断完善优化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公司计划实现经营收入 180 亿元,实际实现营业收入 137.24 亿元,未达到原计划的
原因主要为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部分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延期入市所致。

2022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155 亿元,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以及预计一级
土地开发项目入市后收到成本返还。

公司计划经营举措如下:

1、基于市场需求,重塑和完善品牌米产品结构及价格体系,制定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矩阵。以公司自有物流货运公司和经授信的物流主体联合打造物流中转站,以点辐射带动周边及沿线仓
储节点,形成贯通产业上下游的标准化、智能化物流仓储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构筑大米、玉米、面、油及其他农副产品的物流通道。

2、通过资源整合,集成加工、销售和运输规模,实现通道成本大幅度降低,赢得市场主动性和话语权。积极探索与优质农业企业开展股权合作,以股权为纽带,不断丰富现代农业板块的经营品种,促进现有产业发展,实现资源、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效益。

3、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将基于科技赋能,重点推进农业产业链体系内授信模式,即扩大参与主体授信的授信获取能力,支持供应商货押业务的拓展。聚焦农业全产链,贯穿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流程,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产业金融生态链,实现金融服务与实体产业的融合发展。公司将依托东方数科、民生电商的科技支撑,以及类金融牌照体系,继续做好农业供应链金融系统建设,同时做好与供应链相关的各类资金方及金融科技平台的对接,提供适合公司应用的供应链金融方案。

4、继续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链上下游投入资源,夯实基础,并在公司现有研发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拓展高水分植物蛋白肉、预制菜研发、海水提钾、大豆深加工等,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投资力度和成果转化。

5、针对房地产业务现状,公司将尽全力盘活和剥离存量土地资产,收回项目投资,加快资产变现和减少损失。2022 年国开东方仍会坚持降低债务规模,加快前期投资的回收的经营目标。同时继续控制管理成本,并及时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及时优化组织架构。一级开发主要是促成 C北地块尽快上市成交,并取得一级开发成本返还,完成区域收尾市政工程并收回剩余一级开发成本返还。棚改项目完成成本梳理,配合区政府要求转让给新的开发企业,并收回前期投资。继续开展资产处置,广泛接触各类潜在投资机构,寻求资产转让或新增融资。加快二期地(翡翠西湖)、青龙头(熙湖悦著)的去化速度,敦促操盘方分配项目盈余资金。继续与区政府、默林集团沟通,积极引进实力投资机构,促成乐高乐园确定中方主要投资人,以便公司尽早回收前期投资。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内粮食资源供给丰富,但粮食价格受到境外局部战争影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进口商品价格连带波动,粮食价格存在持续维持高位运行风险。同时,受疫情持续的影响,区域粮食流动性会出现短期限制,导致区域阶段性供给不平衡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将积极寻求新业务品种,新渠道客户,稳抓产区粮源基地开展订单业务,并结合期货套保等金融工具做好避险,构建稳固的抗风险能力。

2、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由于国内人造肉市场尚处于培育期,受疫情影响,市场增长速度可能会放缓;由于植物基食品相关技术属于合成生物学,需要有加大的资金投入及较长的研发周期,所以企业收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方面,由于金融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监管和各地疫情管控政策影响较大,当前金融领域整体存在投资减弱、不良资产、债券违约等累积风险,存在融资需求下降、贷款不良率升高等风险。同时,供应链金融市场基础较差,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低于城市,农业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经济状况易受到农业生产周期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逾期率升高,出现信用风险。有鉴于此,公司将积极关注农业行业发展及生产情况,不断进行金融创新,选择处于上行阶段、发展态势好、安全性相对较高的行业、项目,并有针对性的在客户筛选、增信措施、贷后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数据金融和信息技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4 、房地产业务方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影响、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企业资金融资监管、以及预期客流下降等原因,国开东方商办资产处置仍面临较高难度。土地集中供应政策,会导致新增项目集中上市,产品和市场竞争激烈,不利于区域二级开发项目的去化,国开东方存在土地开发项目周期延长、资金回笼未达预期等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国开东方将采取包括加快推介、资产合作或转让等积极措施加快商办类资产变现。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公司依法保障股东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保障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开通网络投票,并同时披露重点关注事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
(2)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亲自或委托其他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能够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3)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5)投资者关系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通过设置投资者热线、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并及时回复上证 e 互动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公司重视投资者在来电或来访中关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主动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6)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直接或间接非经营性的资金和资产占用的情况。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存在金融业务方面的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完全按市场条件进行。
(7)公司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与各相关利益者进行积极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平稳、持续、健康的发展。
(8)报告期内建立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公司对《章程》进行了 2 次修订。并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召开日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决议刊登

会议届次 期 询索引 的披露日 会议决议



2021 年 第 2021 年 http://www.sse.com.cn/ 2021 年 3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东方集
一 次 临 时 3 月 10 月 11 日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日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

2020 年 年 2021 年 http://www.sse.com.cn/ 2021 年 6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东方集
度 股 东 大 6 月 24 月 25 日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会 日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从公 是否在公司关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年初持股 年末持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 司获得的税前 联方获取报酬
期 期 数 股数 增减变动量 动原因 报酬总额(万

元)

孙明涛 董事长、总裁 男 45 2020.6.23 2023.6.23 151.60 是

方灏 董事 男 49 2020.6.23 2023.6.23 22.97 是

张惠泉 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 男 55 2020.6.23 2023.6.23 124.40 是

刘怡 董事 女 45 2020.6.23 2023.6.23 1,000 1,000 0 0 是

戴胜利 董事、副总裁 男 43 2020.6.23 2023.6.23 80 否

陈守东 独立董事 男 67 2020.6.23 2023.6.23 15 否

韩方明 独立董事 男 56 2020.6.23 2023.6.23 15 否

郑海英 独立董事 女 59 2020.6.23 2023.6.23 15 否

金亚东 独立董事 男 52 2020.6.23 2023.6.23 15 否

吕廷福 监事会主席 男 61 2020.6.23 2023.6.23 0 是

胡曾铮 监事 女 46 2020.6.23 2023.6.23 0 是

佟欣 监事 女 54 2020.6.23 2023.6.23 0 是

刘艳梅 职工代表监事 女 54 2020.6.23 2023.6.23 55.40 否

杨洪波 职工代表监事 男 55 2020.6.23 2023.6.23 13.40 否

田健 副总裁 男 57 2020.6.23 2023.6.23 113 否

党荣毅 财务总监 男 53 2020.6.23 2023.6.23 100 否

康文杰 董事会秘书 男 39 2020.6.23 2023.6.23 80 否

张明根 副总裁(离任) 男 52 2020.6.23 2021.2.3 17.21 否

合计 / / / / / 1,000 1,000 / 817.98 /

备注:方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21 年 2 月 3 日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方灏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接受聘任担任公司
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职务。张明根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21 年 2 月 3 日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并接受聘任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总裁职务。方灏先生和张明根先生的薪酬为报告期初至其辞去前述职务期间在公司获取的税前报酬金额。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孙明涛 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政协黑龙江省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硕士。曾任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投行事业群财务顾问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大
方灏 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惠泉 经济法硕士。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锦州
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大学助教,安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管理处和统计评价处科员,阿尔法运输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会计,
刘怡 中国数码信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裁、副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戴胜利 本科,学士学位。曾任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大区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五丰富春有限公
司董事长,华润五丰米业(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总裁。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历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
陈守东 博士生导师(返聘),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未来研究会理事长,吉林省数量经济学会常
务理事,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9768)独立董
事,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42)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博士,曾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曾任 TCL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方明 中国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TCL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高级顾问,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17)独立董事,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00)独立董事,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会计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FCCA)。曾经于 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4 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
院会计系任教,同期在原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1994 年 4 月至 1996 年 4 月在香港李文彬会计师事务所(M.B.LEE & CO LTD)从事审计工作;1996 年 4 月至
郑海英 1999 年 4 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1999 年 4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主要研究财务会计方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29)独立董事,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19)独立董事,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2)独立董事,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设计师,太阳微系统公司中国 Java 研发中心负责人,IBM 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咨询部电信行业咨询 Managing
金亚东 Director,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咨询集成部电信行业咨询总监,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技术官、首席战略官,亚信国际有限公司 CEO。现任北京
市万智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福 大专,会计师。曾任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法学硕士、EMBA,律师。曾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正信息产业集团
胡曾铮 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法务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佟欣 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艳梅 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处处长,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监,东方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杨洪波 本科。曾任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田健 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建筑师。曾任黑龙江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建筑师,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党荣毅 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

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处长,亿达中国控股
康文杰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产业基金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商业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方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2021 年 2 月

刘怡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财务总监 2016 年 11 月

吕廷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长 2008 年 1 月

胡曾铮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17 年 3 月

佟欣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副总监 2009 年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 无
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员姓名 的职务

孙明涛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董事 2015 年 4 月 24 日

孙明涛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6 年 6 月

孙明涛 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3 年 8 月 29 日

孙明涛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3 月 14 日 2021 年 6 月 1 日

孙明涛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8 月 1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孙明涛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5 月 16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孙明涛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4 月 21 日

孙明涛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 董事长 2017 年 9 月 2021 年 7 月 9 日


孙明涛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金 董事 2018 年 8 月 2021 年 6 月 22 日
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孙明涛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 法定代表人、执 2017 年 11 月 2021 年 6 月 23 日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行董事兼总经理

孙明涛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 2018 年 8 月 2021 年 5 月 26 日
事长兼总经理

孙明涛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 2018 年 11 月 2021 年 6 月 18 日
事长

孙明涛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9 年 7 月

孙明涛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9 月 2021 年 4 月 27 日

方灏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7 年 7 月 25 日

张惠泉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5 月 18 日

张惠泉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6 月

张惠泉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金 董事 2016 年 5 月

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张惠泉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 董事 2017 年 11 月 2021 年 6 月 23 日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张惠泉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 董事 2017 年 9 月 2021 年 9 月 7 日


张惠泉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11 月

戴胜利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总裁 2019 年 3 月

陈守东 吉林大学商学院 教授

陈守东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9 月 2021 年 3 月

陈守东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12 月

陈守东 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

陈守东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陈守东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4 月

韩方明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 副主任 2008 年 3 月

韩方明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高级顾问 2014 年 9 月


韩方明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 4 月

韩方明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郑海英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教授 2017 年 11 月

郑海英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2 月 2021 年 1 月 21 日

郑海英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 4 月

郑海英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3 月

郑海英 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

郑海英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

郑海英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金亚东 北京市万智生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 CEO 2017 年 4 月

刘艳梅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2007 年 1 月

刘艳梅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12 年 12 月 13 日

刘艳梅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8 月

刘艳梅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10 月

刘艳梅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6 月

田健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 月

党荣毅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07 年 1 月 6 日

党荣毅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9 月

党荣毅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2018 年 8 月

党荣毅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5 月 13 日

党荣毅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6 月 12 日

康文杰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4 月

康文杰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6 月

在其他 无。
单位任
职情况
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首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薪资方案,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后再上报董事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然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其中董事、监事薪酬在董事
决策程序 会审核通过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如无调整,可免于每年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注:外部监事是指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
务且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 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一) 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
定依据 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二)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工作责任状为
基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监
事(不含外部监事)绩效年薪与监事会年度关键考核指标相挂钩,年终由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一次性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 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公司领取的
实际支付情况 报酬符合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应付报酬总额(税前)为人民币 817.98 万元。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 817.98 万元。
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方灏 总裁 离任 辞职

张明根 副总裁 离任 辞职

孙明涛 总裁 聘任 董事会聘任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 2021.2.4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六次会议 《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七次会议 2021.2.22 1、《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2021.3.19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7、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11、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2021.4.28 12、关于预计 2021 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13、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4、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

15、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6、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7、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全部股票
期权的议案

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9、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1、关于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的议案
22、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2021.5.28 2.《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1)交易对方

第十一次会议 2021.7.13 (2)标的资产

(3)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4)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6)发行方式

(7)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8)发行股份数量

(9)股份锁定期

(10)上市地点

(11)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2)期间损益归属

(13)利润补偿安排

(14)债权债务处理和员工安置

(15)决议有效期

4、《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6、《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2021.8.30 1.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 2021.10.29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2021.11.18 1.《关于预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的议案》

3.《关于签署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延长子公司业绩承诺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2021.12.29 2.《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3.《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是否独 会情况
姓名 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孙明涛 否 10 10 8 0 0 否 2

方灏 否 10 10 8 0 0 否 2

张惠泉 否 10 10 8 0 0 否 1

刘怡 否 10 10 8 0 0 否 2

戴胜利 否 10 10 8 0 0 否 2

陈守东 是 10 10 9 0 0 否 2

韩方明 是 10 10 9 0 0 否 1

郑海英 是 10 10 9 0 0 否 2

金亚东 是 10 10 9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0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8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郑海英(主任委员)、张惠泉、刘怡、陈守东、金亚东

提名委员会 韩方明(主任委员)、孙明涛、方灏、陈守东、金亚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守东(主任委员)、孙明涛、方灏、韩方明、郑海英

战略委员会 孙明涛(主任委员)、方灏、张惠泉、刘怡、戴胜利、陈守东、韩方明

(2).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行职责
情况

2021年4月 1、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 关于公司发展战略和 2021 年经营计划,详见公 无

28 日 2、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

(3).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行职责
情况

1、审计工作主要内容 听取了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大的会计及 无

2、审计机构的工作安排 审计风险领域等相关内容汇报,确定公司主要配

2021年3月 3、重大的会计及审计风险领域 合人员。

5 日 4、新颁布会计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

影响

5、公司配合人员

1、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1、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 无

部分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所的议案、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

2021年4月 核意见 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28 日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同意的书

报告的审核意见 面审核意见。

4、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 2、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

意见 制评价报告和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了同意

的审核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 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 同意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 无

30 日 度报告及摘要 会审议。

2021 年 10 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 同意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 无

月 29 日 报告的审核意见》 审议。

(4).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
行职责


情况

一、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无

2021年4月 人员薪酬总额 员薪酬总额、提出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

28 日 二、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会薪酬方案 管理人员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同意上述方案并提

三、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5).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行职责
情况

2021年1月 同意提名孙明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 提名委员会经认真核查,对孙明涛先生的任职资 无

30 日 务。 格和任职条件发表了意见,同意提名孙明涛先生

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5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93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98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309

销售人员 228

技术人员 58

财务人员 102

行政人员 84

收储人员 49

品控人员 44

运营人员 57

管理人员 58

合计 98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 54

本科 269

大专 199

高中、中专及以下 467

合计 989

(二) 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1、创建具有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管理需要。
2、公司依据经营战略、组织结构及职级体系,结合内、外部薪酬福利情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制定薪酬福利的结构及标准。
(三) 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1、卓越领导人计划:外派学习培训;定制+自选课程。
2、核心人才外派培养计划:学位教育:MBA\EMBA;短期教育:定制+ 自选课程。
3、管理培训生培养计划:培训(集训、沙龙);轮岗、在岗训练;导师制。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调整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调整情况。

2、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 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7.52 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
积金 0.75 亿元和盈余公积金 0.75 亿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24 亿元。
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 亿元,影响公司利润的的主要原
因为: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本息导致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9.98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决定 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 2018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2018 年 2 月 12 日对外披露《东方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议通过。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 2018 年 8 月 31 日对外披露《东方
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完成 2018 年 (临 2018-079)及相关公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2019 年 4 月 30 日对外披露《东方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 达行权条件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 的公告》(临 2019-047)及相关公
由 4.61 元/股调整为 4.59 元/股。 告。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2020 年 4 月 30 日对外披露《东方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
票期权的议案》,因 8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
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 达行权条件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 2194.5 万份。 的公告》(临 2020-029)及相关公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告。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 2021 年 4 月 30 日对外披露的《东
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
条件,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 1921 万份。 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全部股票期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权的公告》(临 2021-026)及相关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全部股票期 公告。

权的议案》,因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 2021 年 5 月 18 日对外披露的《东
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
关规定,公司将就全部股票期权 5980 万份办理注销手续。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
2021 年 5 月 17 日,上述 598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 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021-031)。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指标,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整体年度经营指标签订个人工作责任状。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年度审计报告及个人工作责任状指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包括:绩效评价办法、考核系数、奖励金额等。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在各重大环节基本得到有效运行。公司管理层于报告期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和管理意识,并对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重要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执行力度不断加强。2022 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升内部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东方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新增控股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属于一般排污单位,现将其环境信息披露如下:1、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DA001: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
DA002:VOCS、颗粒物、臭气浓度
DA003:颗粒物、臭气浓度
(2)排放方式: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
(3)排放口数量和分部情况:3 个 DA001(锅炉房)、DA002(浸出车间)、DA003(预处理车间)。(4)超标排放情况:无。
(5)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323-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6)核定的排放总量:SO2:13.08 吨,NOX:27 吨,颗粒物:9 吨。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运行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依规取得环评批复,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212556212121H001V,有
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通过厦门市同安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依排污许可证表 10 自行监测及记录表制定年度自行监测计划并按期执行。
6、报告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于报告期进行锅炉改造,有效降低 SO2排放,SO2排放核定量从 28 吨
降至 13.08 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于报告期积极推进节能举措,降低能源消耗,能源消耗 2021 年比 2020
年减少 1796.36 吨标煤,折算二氧化碳减排 4778.32 吨,报告期厦门银祥油脂完成所在省市下达的能耗双控指标。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背景 承诺 承诺方 承诺 承诺时间及期限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类型 内容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

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函,注 1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其他 公司 关于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一致的承诺函,注 2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其他 公司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明与承诺函,注 3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公 司 董 监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

关的承诺 其他 高 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函,注 4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其他 公 司 董 监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高 明与承诺函,注 5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其他 东 方 集 团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有限公司 确、完整的承诺函,注 6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其他 东 方 集 团 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有限公司 明与承诺函,注 7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股份限 东 方 集 团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售 有限公司 注 8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其他 东 方 集 团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有限公司 说明与承诺函,注 9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名 泽 东 方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关的承诺 其他 投 资 有 限 确、完整的承诺函,注 10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名 泽 东 方 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

关的承诺 其他 投 资 有 限 明与承诺函,注 11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其他 张宏伟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确、完整的承诺函,注 12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其他 张宏伟 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明与承诺函,注 13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股份限 张宏伟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关的承诺 售 注 14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解决同 东 方 集 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的承诺 业竞争 有限公司、 函,注 15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张宏伟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解决关 东 方 集 团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关的承诺 联交易 有限公司、 的承诺函,注 16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张宏伟

东 方 集 团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及关联

其他 有限公司、 担保的承诺函,注 17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张宏伟

关的承诺 股份限 西 藏 东 方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售 润 澜 投 资 注 18 2021 年 7 月 13 日 是 是

有限公司

本次补偿测算基准日为

盈利预 厦 门 市 养 2018 年 1 月 1 日。本次

其他承诺 测及补 生 豆 源 贸 关于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 补偿测算终止日为交易 是 是

偿 易 有 限 公 公司的业绩承诺,注 19 完成日后的第四个会计

司 年度 12 月 31 日,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相关议

案,相关交易方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做出相关承诺,见注 1—注 18.

注 1: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交易对方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交易对方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 2:公司《关于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的承诺函》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一致,不存在差异,并就前述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3:公司《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
一、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三、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注 4:公司董监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一、本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5:公司董监高《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
一、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三、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注 6: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7: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与承诺函》
1、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3、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4、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注 8: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 9: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函》
1、标的资产包括:本公司所持辉澜投资有限公司 92%的股权。
2、本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3、本公司承诺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因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公司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4、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承诺对与上述说明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说明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 10: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 11: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与承诺函》
1、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2、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
4、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注 12:张宏伟《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本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13:张宏伟《关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与承诺函》
1、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注 14:张宏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人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若本人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 15: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果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将该业务机会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注 16: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协商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2、本公司/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本人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方的条件。
4、本公司/本人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促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注 17: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的承诺函》
1、就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本公司/本人承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正式方案(草案)之前清理完毕。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新增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资产占用;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未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3、如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注 18: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 19: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于 2018 年收购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77%股权,
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在 2018 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实现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900 万元、1100 万元、1250 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 2018 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 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 2018 年、2019 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 2020 年、2021 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于 2018 年度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银祥豆制品 77%股
权。

根据东方优品与银祥豆制品原股东的协议约定,本次银祥豆制品股权收购存在业绩承诺。银祥豆制品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
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900 万元、1100 万元、1250 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
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
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 2018 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 80%,则其对东
方优品进行补偿;若 2018 年、2019 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

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 2020 年、2021 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

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2]006442 号《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1 年度,银祥豆制品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50.6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68.04 万元,完成率为 101.44%,银祥豆
制品 2021 年度业绩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银祥豆制品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2021 年度业绩均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均高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
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 关联 占用 发生原因 期初 报告期新增 报告期偿 期末余额 截至年报披 预计偿 预计偿 预计偿
联方名称 关系 时间 余额 占用金额 还总金额 露日余额 还方式 还金额 还时间

2021 系公司于报

厦门银祥 其他 年 8 告期收购厦

投资咨询 关联 月 31 门银祥油脂 0 32,082.80 32,082.80 32,082.80 注 1
有限公司 方 日 有限公司形



2021 系公司于报

厦门银祥 其他 年 8 告期收购厦

集团有限 关联 月 31 门银祥油脂 0 19.20 19.20 0 注 2
公司 方 日 有限公司形



合计 / / / 32,102.00 32,102.00 32,082.80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65%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上述其他应收款系公司于报告期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前形成,不涉及公司决
策程序。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
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注 1:公司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报告期内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厦门银祥油脂”)100%股权。2021 年 8 月,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优
品”)与厦门银祥油脂原股东签署投资协议。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同华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 010835 号),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确
定厦门银祥油脂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300 万元。在此基础上,双方最终确定厦门银祥油脂 100%股权的交易
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2021 年 8 月下旬,厦门银祥油脂完成公司章程中股东信息的变更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厦门银祥油脂于协议约定基准日对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其他应收款 332,456,730.29 元,由厦门银
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每年东方银祥油脂利润分配(如有)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按其实际分配到的利润的 70%

专项用于向厦门银祥油脂偿还标的债务,直至标的债务本息还清之日止。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
东方银祥油脂 36%股权质押给厦门银祥油脂,同时增加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97.5%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豆制
品有限公司 23%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7.5%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 2:为公司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现已偿付完毕。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于 2021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文件,包括: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的执行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时同时采用了如下简化处理:

①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首次执行日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合同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期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累积影响金额(注 2021 年 1 月 1 日
1)

预付款项 531,557,226.34 -164,206.12 531,393,020.22

使用权资产 91,489,058.01 91,489,058.01

长期待摊费用 106,279,564.07 -88,634,364.24 17,645,199.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220,561,847.52 642,633.97 7,221,204,481.49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累积影响金额(注 2021 年 1 月 1 日
1)

租赁负债 2,047,853.68 2,047,853.68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东方集团母公司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
“解释 14 号”),解释 14 号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问题,自发布之日
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解释 14 号规定的业务,应当根据该
解释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 14 号,执行解释 14 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
简称“解释 15 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 15 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做出规范。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 15 号,执行解释 15 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3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1 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 应诉 承担连 诉讼 诉讼 诉讼(仲 诉讼 诉讼(仲 诉讼(仲
(申请) (被申 带责任 仲裁 (仲裁) 诉讼(仲裁)涉及金 裁)是否形 (仲裁) 裁)审理 裁)判决
方 请)方 方 类型 基本情 额 成预计负 进展情 结果及 执行情
况 债及金额 况 影响 况

山东天 国 开 公司、东 合同 注 1 1,303,123,284.64 注 2

商置业 东方 方 集 团 纠纷

有限公 有 限 公

司 司

注 1: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期间,公司、国开东方、以及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收到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1)京 02 民初 370 号)。原告山东天商要求解除《A 类三地块合
作协议书》,并由被告一国开东方返还原告支付的价款人民币 10 亿元,及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年利率 12%计算的利
息,暂计算至提起诉讼之日(2021 年 8 月 4 日)为人民币 303,123,284.64 元,被告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被告
三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东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6)。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302-2 号),我公司所持民生银行和锦州港全部无限售流通股、以及我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我公司全部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7)。

注 2:2022 年 3 月 10 日,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 2019 年 1 月签订的《山
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不再继续履行,由国开东方返还山东天商支付的 10 亿元首期款项并支付利息,各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国开东方正积极推进相关资产解除司法冻结事宜。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0.34 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9.05 亿元。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 年发生额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 3.31
公司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0.09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4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0.21

设备、车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3

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0.17
及其他服务

保理业务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0.60

保理业务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0.47

在关联银行存贷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 52.42 亿元。日存款最高余额 7.48 亿元。

3、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执行情况详见本节“(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因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详见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
金购买资产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开市起停 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040)。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详见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临 2021-04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澜公司”)92%股权(以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
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
票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
(上证公函[2021]07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 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21-06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
2021 年 10 月 6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告编号:临 2021-061)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已豁免公司对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
司股票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稿)》等相关公告。

2022 年 1 月 12 日,因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
日起 6 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披露了《东 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事项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
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交易标的资产的境外核 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查工作因疫情原因进展缓慢,公司将继续协调中介机构加 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快推进对境外标的资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如有新的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每日最高 存款利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存款限额 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本期合计存 本期合计取 期末余额
入金额 出金额

东方集团财 控股股东的控

务有限责任 股子公司 300,000 5% 295,755.37 6,975,496.91 6,999,082.14 272,170.14
公司

合计 / / / 295,755.37 6,975,496.91 6,999,082.14 272,170.14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 235,510.36 万元。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利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贷款额度 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本期合计贷 本期合计还 期末余额
款金额 款金额

东方集团财 控股股东之

务有限责任 控股子公司 300,000.00 2.5%-6% 146,750.00 227,250.00 146,750.00 227,250.00
公司

合计 / / / 146,750.00 227,250.00 146,750.00 227,250.00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余额 210,955.35 万元。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业务类型 总额 实际发生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 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 委托贷款手续费 62.27
责任公司 司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 担保 担保 担保类型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金额 反担保情况 是否为关联方 关联

公司的关系 (协议签署日)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担保 关系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物产 6,375.70 2019年3月20 2019年5月1日 2024年3月1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是 母公司的控
份有限公司 (国际)进出 日 股子公司
口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北京青龙湖盛 108,000.00 2019年7月18 2019年9月5日 2022年2月14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否 合营公司
份有限公司 通房地产开发 日

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杭州轩湖房地 75,000.00 2020年5月12 2020年5月12 2022年2月17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否 其他

份有限公司 产开发有限公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200,000.00 2019年7月24 2021年1月12 2022年11月26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2021年8 日 日

月6日、2021

年11月8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28,000.00 2021年3月5日 2021年3月8日 2022年3月4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50,000.00 2021年3月10 2021年3月12 2022年5月24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50,000.00 2021年5月31 2021年5月31 2022年5月30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财务 5,000.00 2021年10月21 2021年10月21 2022年10月22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是 母公司的控
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日 日 日 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19,000.00 2021年11月17 2021年11月17 2022年11月17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30,000.00 2021年12月2 2021年12月2 2022年12月2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30,000.00 2022年12月22 2021年12月24 2022年12月2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延寿县福鑫米 1,000.00 2021年3月16 2021年3月24 2022年3月23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否 其他

份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双城市双益粮 1,000.00 2021年6月17 2021年6月22 2022年6月21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否 其他

份有限公司 食经贸有限公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双城市双益粮 1,000.00 2021年9月29 2021年9月29 2022年9月28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否 其他

份有限公司 食经销有限公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双城市双益粮 1,000.00 2021年9月27 2021年9月29 2022年3月28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否 其他

份有限公司 食经销有限公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肇东市里木店 700 2021年9月24 2021年9月29 2022年3月28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否 其他

份有限公司 镇双收农作物 日 日

种植专业合作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绥化腾瑞雪松 500 2021年10月11 2021年10月15 2022年10月14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否 其他

份有限公司 农产品加工有 日 日 日

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50,000.00 2020年9月24 2020年11月18 2021年3月21日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兰西海丰粮食 1,000.00 2020年9月1日 2020年9月9日 2021年9月8日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否 否 其他

份有限公司 仓储物流有限

公司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产业 20,000.00 2019年7月24 2020年9月17 2021年3月19日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的控
份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日 日 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50,000.00 2019年12月18 2020年3月12 2021年5月24日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20,000.00 2020年9月2日 2020年9月2日 2021年7月21日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产业 20,000.00 2019年7月24 2021年3月18 2021年9月22日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的控
份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日 日 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10,000.00 2020年9月24 2020年9月25 2021年9月25日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20,000.00 2019年11月11 2019年11月11 2021年11月11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30,000.00 2020年12月4 2020年12月4 2021年12月3日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30,000.00 2021年3月9日 2020年12月18 2021年12月15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有限 50,000.00 2020年9月24 2021年3月25 2021年7月19日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日 日

东方集团股 公司本部 东方集团产业 20,000.00 2021年8月6日 2021年9月22 2021年11月11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是 是 母公司控股
份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日 日 子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927,575.7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451,148.3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246,531.8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938,279.81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389,428.1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1.5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403,448.3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567,261.02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418,718.79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389,428.11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不适用

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对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已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和 2022 年 2 月 17 日解除。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 自有资金 97,779.00 13,243.15

货币基金 自有资金 5,290.04 1,170.21

国债逆回购 自有资金 60,560.00 91.08

合计 163,629.04 14,504.43

注:发生额是指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额。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 资金 报酬 年化 预期收 实际 是否 未来是 减值准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起 理财 来源 资金 确定 收益 益 收益 实际收回情 经过 否有委 备计提
额 始日期 终止 投向 方式 率 (如有) 或损 况 法定 托理财 金额(如
日期 失 程序 计划 有)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日日鑫理财计划 35,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565.33 565.33 已收回 是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稳 42,5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452.88 452.88 已收回 是

健型)理财计划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步步生金 8699 10,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45.26 45.26 已收回 是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稳 11,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13.02 13.02 已收回 是

健型)理财计划

农业银行 农行恒祥理财专户-天天利 1,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0.47 0.47 已收回 是

滚利第 2 期

农业银行 农行平房理财专户-天天利 12,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7.99 7.99 已收回 是

滚利第 2 期

农业银行 农行香坊理财专户-天天利 2,3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7.29 7.29 已收回 是

滚利第 2 期

农业银行 农行中山理财专户-天天利 50,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168.41 168.41 已收回 是

滚利第 2 期

农业银行 农行方正理财专户-天天利 71,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200.49 200.49 已收回 是

滚利第 2 期

农业银行 天天利滚利 1,1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0.12 0.12 已收回 是

农业银行 本利丰步步高 4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0.31 0.31 已收回 是

农业银行 农银安心天天利 7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0.15 0.15 已收回 是

农业银行 农银时时付 1,9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9.48 9.48 已收回 是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 4,35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73.03 73.03 已收回 是

滚利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 29,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27.98 27.98 期末余额 是

净值型理财产品 10,000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 797.66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7.22 7.22 期末余额 是

243.15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添利 3 号 301.48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4.19 4.19 已收回 是

光大银行 EB4395-光银现金 A 1.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0.00 0.00 已收回 是

建设银行 建信理财“安鑫” 15,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14.16 14.16 已收回 是


建设银行 建信理财“恒赢” 10,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19.47 19.47 已收回 是

龙江银行 龙江银行龙银理财睿满 A 8,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16.56 16.56 期末余额 是

理财产品 3,000

龙江银行 龙江银行龙银理财睿满 A 2,0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0.97 0.97 已收回 是

理财产品

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幸福理财”幸福 2,1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1.98 1.98 已收回 是

鎏金-日日薪 1 号

中信银行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 209.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 0.35 0.35 已收回 是

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1、2、3、4、

国债逆回 国债逆回购 60,560.00 7、14 天, 自有资金 国债逆回 协议 146.20 146.20 期末余额 是

购 绝大多数为 购 91.08

1 天

银河证券 银河水星一号 90.04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货币基金 协议 0.93 0.93 已收回 是

工银瑞信 000848 工银添益快线货币 5,200.00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货币基金 协议 11.15 11.15 期末余额 是

1,170.21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7,05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1,66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
(全称) 期内 量 (%) 售条件股 股份状态 数量 质
增减 份数量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
司 608,854,587 16.39 质押 485,680,385 国有法


境内非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492,822,091 13.27 质押 375,156,159 国有法


境内非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 140,793,601 3.79 质押 108,140,000 国有法


西藏耀凌企业管理服务有 境内非
限公司 98,570,574 2.65 质押 62,000,000 国有法


深圳重器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重器文弘一号私募证 58,261,939 1.57 无 其他

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大华永 43,304,600 1.17 无 其他

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弈衡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弈衡启星 2 号私募 43,222,004 1.16 无 其他

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信安进 42,270,423 1.14 无 其他

取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

隆慧汇朴战略投资私募证 41,721,287 1.12 无 其他

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
西藏荀功商贸有限公司 41,070,862 1.11 无 国有法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608,854,587 人民币普通股 608,854,587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492,822,091 人民币普通股 492,822,091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 140,793,601 人民币普通股 140,793,601

西藏耀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8,570,574 人民币普通股 98,570,574

深圳重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器 58,261,939 人民币普通股 58,261,939
文弘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

合伙)-大华永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43,304,600 人民币普通股 43,304,600
基金

北京弈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222,004 人民币普通股 43,222,004
弈衡启星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

合伙)-信安进取二期私募证券投资 42,270,423 人民币普通股 42,270,423
基金

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隆慧汇朴 41,721,287 人民币普通股 41,721,287
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西藏荀功商贸有限公司 41,070,862 人民币普通股 41,070,862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
量为 55,425,389 股。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 不适用。
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我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司控股股东。

明 2、张宏伟先生为我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张显峰

成立日期 2003 年 8 月 26 日

主要经营业务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截止本报告期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 A 股无限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售流通股 3500 万股,间接持有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0467.HK)30.55%股权。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张宏伟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现任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0467.HK)
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者 交 是否存
利率 还本付 交易 适当性 易 在终止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 息方式 场所 安排 机 上市交
(如 制 易的风
有) 险

东方集团 北京

股份有限 按季付 金融

公司 2020 20 黑东 息,到 资产

年度第一 方集团 20CFZR0710 2020-5-25 2020-5-25 2022-5-25 26,539.47 3.67 期一次 交易 否

期债权融 ZR001 还本 所有

资计划 限公



东方集团 北京

股份有限 按季付 金融

公司 2020 20 黑东 息,到 资产

年度第二 方集团 20CFZR0711 2020-5-25 2020-5-25 2022-5-25 17,362.81 3.67 期一次 交易 否

期债权融 ZR002 还本 所有

资计划 限公



东方集团 北京

股份有限 按季付 金融

公司 2020 20 黑东 息,到 资产

年度第三 方集团 20CFZR0767 2020-6-3 2020-6-3 2022-6-3 43,245.98 3.35 期一次 交易 否

期债权融 ZR003 还本 所有

资计划 限公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5 月 25 日、8 月 25 日、11 月 25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支付“20 黑东方集团
ZR001”自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20 黑东方集团 ZR001”票面利率为 3.67%,
每手“20 黑东方集团 ZR001”(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7 元(含税)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实施提前部分兑付本金,本次兑付本金 108468 手,实施完毕后,“20 黑东方集
2020 年度第一期债权 团 ZR001”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数量为 2891532 手,同日支付本次兑付本金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融资计划 年 11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实施提前部分兑付本金,本次兑付本金 237585 手,实施完毕后,“20 黑东方集
团 ZR001”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数量为 2653947 手,同日支付本次兑付本金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5 月 25 日、8 月 25 日、11 月 25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支付“20 黑东方集团
2020 年度第二期债权 ZR002”自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20 黑东方集团 ZR002”票面利率为 3.67%,


融资计划 每手“20 黑东方集团 ZR002”(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7 元(含税)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实施提前部分兑付本金,本次兑付本金 110258 手,实施完毕后,“20 黑东方集
团 ZR002”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数量为 1889742 手,同日支付本次兑付本金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实施提前部分兑付本金,本次兑付本金 153461 手,实施完毕后,“20 黑东方集
团 ZR002”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数量为 1736281 手,同日支付本次兑付本金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6 月 3 日、9 月 3 日、12 月 3 日、2022 年 3 月 3 日、支付“20 黑东方集团 ZR003”
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20 黑东方集团 ZR003”票面利率为 3.35%,每手“20
黑东方集团 ZR003”(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5 元(含税)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实施提前部分兑付本金,本次兑付本金 294153 手,实施完毕后,“20 黑东方集
2020 年度第三期债权 团 ZR003”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数量为 4705847 手,同日支付本次兑付本金自 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1 年
融资计划 11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实施提前部分兑付本金,本次兑付本金 381249 手,实施完毕后,“20 黑东方集
团 ZR003”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数量为 4324598 手,同日支付本次兑付本金自 2022 年 3 月 3 日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签字会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师姓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内大街 20 号兴业大厦 15 层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 已使用 未使用 募集资金专项 募集资金违规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

债券名称 总金额 金额 金额 账户运作情况 使用的整改情 诺的用途、使用计划

(如有) 况(如有) 及其他约定一致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第一期债 30,000 30,000 0 是

权融资计划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第二期债 20,000 20,000 0 是

权融资计划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第三期债 50,000 50,000 0 是

权融资计划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166,327,565.62 61,455,435.53 -1,997.84 公司报告期房地产业务板块发
生大额亏损所致

公司报告期房地产业务板块发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635,244,756.96 1,476,967,952.87 -143.01 生大额亏损,导致息税折旧摊
销前利润大幅下降

流动比率 0.96 1.33 -27.82 主要系公司负债结构变化,短
期负债增加所致

速动比率 0.51 0.73 -30.14 主要系公司负债结构变化,短
期负债增加所致

资产负债率(%) 55.90 54.41 1.49 波动较小

公司报告期房地产业务板块发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03 0.06 -150.00 生大额亏损,导致息税折旧摊
销前利润大幅下降

公司报告期房地产业务板块发
利息保障倍数 -0.59 1.09 -154.13 生大额亏损,导致息税前利润
大幅下降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1.43 1.04 37.50 公司报告期经营现金净流量同
比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房地产业务板块发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0.52 1.15 -145.22 生大额亏损,导致息税折旧摊
销前利润大幅下降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2]008594 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
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将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2. 营业收入的确认;

3. 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一) 将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如东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之注释 13 所述,东方集团长期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 1,673,758.96 万元,该项资产占东方集团资产总额比重较大,主要系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的权益性投资,东方集团对这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低于 20%。管理层认为其对民生银行及锦州港具有重大影响,构成联营企业。由于东方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东方集团对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获取相关联营企业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了解东方集团对相关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情况,同时了解联营企业的治理层(董事会)构成情况,通过了解东方集团在该等联营企业的董事会中委派代表、参与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以及关联交易情况等,了解东方集团对该等联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情况;

(2)我们与东方集团管理层进行沟通与讨论,评估东方集团对相关联营企业的重大决策及经营相关活动的实际影响情况,并评估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401 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之要求,对联营企业审计师的独立性及胜任能力等执行了相关了解程序,对联营企业经审计后财务报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并复核了东方集团对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将重要权益性投资认定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

(二) 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东方集团财务报表附注六之注释 4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东方集团 2021 年度营业
收入 1,372,418.61 万元。东方集团收入主要来源于粮油加工和贸易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为东方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而我们将东方集团营业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了解、评估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活动执行的有效性;

(2)我们对管理层进行访谈并观察销售业务的具体流程,以评价东方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我们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将东方集团销售毛利率分产品类别分月度以及可比期间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检查与应收账款、税金、销售费用等数据间关系的合理性;

(4)我们选取了公司重要客户样本,通过工商信息等核查其身份背景,核实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5)对于粮油加工及贸易收入,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重要客户的合同、货权交接单以及结算凭证等,并结合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以评价公司粮油加工及贸易收入是否已按照东方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并计量;

(6)我们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与交易中的货权交接单、结算凭证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在营业收入的确认中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合理的,并正确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三) 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东方集团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主要为在建项目的开发成本及已完工的开发产品,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合作开发款主要为向与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资金
支出形成的应收款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余额为 718,087.89
万元,已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64,644.92 万元,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合作开发款余额为511,102.06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31,576.63 万元。上述存货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占本报告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25.57%。其中:(1)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东方集团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每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过程中,管理层需对每个拟开发产品和在建开发成本达到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作出最新估计,并估算每个存货项目的预期未来净售价(参考附近地段房地产项目的最近交易价格)和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销售税金等,该过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2)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合作开发款按照摊余成本计量。东方集团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开发进度、销售去化进度及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而判断合作项目相关合作开发款的可收回性,评估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在发生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时,管理层需要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市场情况,项目开发进度,各未完工房产未来的销售回款、后续支出及相关税金等情况进行预测,该过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

由于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及合作开发款对东方集团资产的重要性,且对相关存货及合作开发款相关项目的达到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和未来净售价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特别是考虑到当前的房地产行业面临较为频繁的政策调控措施,我们将对东方集团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及合作开发款减值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评价管理层与编制和监督管理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预算及预测各存货项目的建造和其他成本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我们对东方集团存货项目及与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开发的项目进行实地观察,询问管理层这些存货及合作开发项目的进度,并了解东方集团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所在地面临的政府政策调控的最新变化情况、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销售状况;

(3)我们获取并检查了东方集团存货项目最新预测所反映的总开发成本预算,同时将各存货
项目的估计建造成本与东方集团的最新预算进行比较,并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生的成本与
项目预算进行比较,以评价相关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成本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程度;

(4)我们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相关存货项目采用的估值方法,并将估值中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与平均净售价有关的关键估计和假设,与市场可获取的信息和东方集团的销售预算计划进行比较;

(5)我们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合作开发项目相关合作开发款的可收回金额采用的估值方法,并将估值中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与平均净售价有关的关键估计和假设,与市场可获取的信息进行比较;

(6)我们对东方集团部分重要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以确定关键估计和假设单独或组合出现何种程度的变化会导致存货发生重大错报,并考虑关键估计和假设出现此类变动的可能性以及潜在的管理层偏向。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

四、 其他信息

东方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东方集团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方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审字[2022]008594 号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高世茂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霍耀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37,600,914.42 5,172,183,688.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5,163,912.92 1,099,094,576.28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40,590,037.59 279,643,907.0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360,109,041.94 531,557,226.34

其他应收款 5,560,675,906.65 6,016,829,998.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7,914,000.00

存货 7,952,525,536.55 8,859,964,309.4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75,050,402.77 53,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254,448,851.25 844,451,841.93

流动资产合计 19,786,164,604.09 22,856,725,548.7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9,702,953.75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18,674,815.03 67,770,394.49

长期应收款 8,000,000.00 1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6,737,589,607.45 16,083,326,056.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2,104,121.36 53,894,885.7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000,000.00 5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5,473,117,698.50 5,691,889,332.42

固定资产 981,156,350.33 803,519,256.83

在建工程 26,080,526.48 5,375,894.8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80,632,076.13

无形资产 261,521,372.44 240,803,525.81

开发支出

商誉 482,237,091.25 84,576,168.80

长期待摊费用 21,750,301.25 106,279,564.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317,765.90 46,456,425.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7,417,364.29 780,471,753.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14,599,090.41 24,039,066,212.03

资产总计 44,300,763,694.50 46,895,791,760.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379,722,784.36 6,938,816,135.53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324,975.70 9,318,920.0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5,000,000.00 166,000,000.00

应付账款 669,534,642.74 397,127,143.88

预收款项 21,496,499.68 7,035,955.81

合同负债 520,477,144.67 821,018,873.70


应付职工薪酬 11,112,609.01 13,296,831.01

应交税费 61,073,357.29 64,934,747.49

其他应付款 2,052,993,997.67 1,467,473,042.3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6,149,982.5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85,904,290.43 7,220,561,847.52

其他流动负债 128,714,965.26 139,538,219.09

流动负债合计 20,616,355,266.81 17,245,121,716.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08,101,100.00 3,757,082,000.00

应付债券 1,790,748,611.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4,011,856.37

长期应付款 1,960,000,000.00 1,975,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9,839,170.53 11,441,54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1,615,533.59 446,003,552.7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81,606,332.36 288,934,790.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35,173,992.85 8,269,210,497.50

负债合计 24,751,529,259.66 25,514,332,213.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819,003,470.85 8,869,571,842.87

减:库存股 200,521,517.61 200,521,517.61

其他综合收益 81,786,735.54 20,323,674.9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75,056,264.78 3,224,618,679.20

未分配利润 3,624,285,285.91 5,493,468,733.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19,414,186,363.47 21,122,037,537.26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5,048,071.37 259,422,009.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9,549,234,434.84 21,381,459,546.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4,300,763,694.50 46,895,791,760.79
总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9,973,450.79 703,559,869.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7,800.00 447,041,544.9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171,360.69 881,406.33

其他应收款 54,115,254.46 7,512,865.8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7,914,000.00

存货 136,816.15 134,670.1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240,968,555.56 2,569,313,152.79

其他流动资产 5,841,428,419.95 3,550,478,652.50

流动资产合计 9,361,111,657.60 7,278,922,162.4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492,5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18,674,815.03 51,270,394.49

长期应收款 8,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6,743,910,008.52 25,998,078,375.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2,104,121.36 53,894,885.7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7,852,891.20 87,926,671.3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493,456.50 677,504.4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227,037.78 41,022,657.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993,383.53 731,248,786.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972,255,713.92 29,456,619,274.62

资产总计 36,333,367,371.52 36,735,541,437.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17,406,311.13 1,635,446,818.1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应付账款 673,117.20 942,285.9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299,714.13 1,303,046.11

应交税费 13,887,278.44 12,399,538.65

其他应付款 1,668,696,798.90 1,319,114,883.5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713,428,520.27 3,320,497,279.53

其他流动负债 452,401.06 455,300.47

流动负债合计 9,415,844,141.13 6,390,159,152.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88,601,100.00 3,757,082,000.00

应付债券 1,790,748,611.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7,188.14 634,879.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8,788,288.14 5,548,465,490.62

负债合计 10,704,632,429.27 11,938,624,643.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771,440,051.50 8,751,369,175.76

减:库存股 200,521,517.61 200,521,517.61

其他综合收益 913,426.09 -58,645,918.5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75,056,264.78 3,224,618,679.20

未分配利润 9,967,270,593.49 9,365,520,251.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5,628,734,942.25 24,796,916,794.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6,333,367,371.52 36,735,541,437.06
总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利润表

2021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728,745,413.99 14,711,183,152.05

其中:营业收入 13,724,186,139.13 14,699,189,863.26

利息收入 4,559,274.86 11,993,288.79

二、营业总成本 14,920,879,104.46 15,559,539,037.31

其中:营业成本 13,443,858,721.21 14,240,673,139.82

税金及附加 31,520,320.70 37,474,957.35

销售费用 104,266,014.40 157,515,392.30

管理费用 298,208,023.28 311,054,647.71

研发费用 5,715,585.67 2,015,838.49

财务费用 1,037,310,439.20 810,805,061.64

其中:利息费用 1,215,043,695.45 1,111,670,859.64

利息收入 401,800,614.47 433,439,776.93

加:其他收益 6,881,534.56 13,531,243.6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72,144,210.65 1,053,542,219.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21,806,410.52 930,176,972.7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0,177,553.17 181,860,851.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31,735,053.61 -102,179,282.2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45,069,552.03 -5,113,556.6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4,083.87 646,303.9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70,274,187.94 293,931,894.32

加:营业外收入 11,648,567.54 7,340,536.74


减:营业外支出 368,691,322.77 13,319,558.3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27,316,943.17 287,952,872.69

减:所得税费用 -93,625,813.05 54,420,122.0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33,691,130.12 233,532,750.6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33,691,130.12 233,532,750.6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1,718,745,862.41 240,449,285.07
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14,945,267.71 -6,916,534.4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1,463,060.64 -127,300,165.58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61,463,060.64 -127,300,165.58
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43,073.27 902,460.3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43,073.27 902,460.3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2,806,133.91 -128,202,625.88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2,806,133.91 -128,202,625.88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8,290.40 -11,589,406.99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8,290.40 11,589,406.99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72,228,069.48 106,232,585.0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657,282,801.77 113,149,119.4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4,945,267.71 -6,916,534.4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97 0.065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97 0.0657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利润表

2021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71,623,913.38 271,786,502.56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2,064,073.20 2,655,149.66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75,146,347.36 78,935,083.8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369,520,655.68 446,080,696.23

其中:利息费用 533,608,596.35 614,641,547.52

利息收入 185,285,450.21 180,143,135.12

加:其他收益 151,756.55 5,836,629.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53,171,539.93 786,287,314.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40,686,846.97 947,236,389.5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2,664.00 -211,540.0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2,862,686.56 -7,962,889.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45,300,783.06 528,065,087.70

加:营业外收入 360.00 0.21

减:营业外支出 1,317,595.81 7,128,434.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43,983,547.25 520,936,653.24

减:所得税费用 -8,204,380.61 -1,126,339.2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52,187,927.86 522,062,992.5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52,187,927.86 522,062,992.5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9,559,344.65 -128,546,482.2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43,073.27 902,460.3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43,073.27 902,460.3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0,902,417.92 -129,448,942.56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0,902,417.92 -129,448,942.56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4,446,684.60 -7,505,244.49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24,446,684.60 7,505,244.49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811,747,272.51 393,516,510.2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250,674,078.39 17,751,860,537.7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818,317.89 12,199,081.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7,345,859.85 711,497,266.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52,838,256.13 18,475,556,885.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241,695,389.12 17,288,344,835.4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46,619,637.57 -76,189,780.7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3,930,524.70 216,161,916.3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3,836,298.23 125,950,828.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6,763,287.02 873,149,798.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52,845,136.64 18,427,417,597.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993,119.49 48,139,288.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603,707,735.42 71,503,846,188.2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0,547,553.53 633,797,480.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312,625.72 2,995,346.31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82,165.63 30,837,179.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917,650,080.30 72,171,476,194.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97,225,393.11 204,331,077.03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258,782,211.28 70,937,848,924.6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010,727.73 298,687,995.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604,018,332.12 71,440,867,996.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3,631,748.18 730,608,197.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9,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361,806,644.40 12,081,850,72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9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5,561,242.61 1,430,520,682.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27,367,887.01 14,511,371,402.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273,101,382.12 11,578,492,443.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98,708,601.65 1,324,365,150.3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990,000.00 39,518,312.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0,177,327.84 1,708,639,093.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81,987,311.61 14,611,496,687.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4,619,424.60 -100,125,284.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7,013.52 -575,870.9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1,241,570.45 678,046,331.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04,052,064.14 3,526,005,733.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62,810,493.69 4,204,052,064.14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6,472,570.83 287,323,653.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31,073,349.96 12,337,571,537.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17,545,920.79 12,624,895,191.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277,021.43 40,150,751.0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917,539.57 10,196,000.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71,265,214.05 11,700,126,854.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21,459,775.05 11,750,473,606.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6,086,145.74 874,421,585.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957,641,483.76 33,967,490,408.4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1,570,911.31 501,021,287.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36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54,830,000.00 3,950,612,376.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64,042,755.07 38,419,124,071.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4,988,001.63 1,169,015.90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08,908,131.28 34,329,260,961.7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89,960,000.00 4,568,63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03,856,132.91 38,899,059,977.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186,622.16 -479,935,905.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5,000,000.00 5,394,14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9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6,921,242.61 14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91,921,242.61 6,524,1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08,844,900.00 6,734,61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81,636,685.15 609,853,362.8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2,877,298.34 285,580,900.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13,358,883.49 7,630,044,262.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1,437,640.88 -1,105,904,262.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5,164,872.98 -711,418,583.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4,268,352.78 1,295,686,936.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9,103,479.80 584,268,352.78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优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先 续 其

股 债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714,576,124.00 8,869,571,842.87 200,521,517.61 20,323,674.90 3,224,618,679.20 5,493,468,733.90 21,122,037,537.26 259,422,009.70 21,381,459,546.9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714,576,124.00 8,869,571,842.87 200,521,517.61 20,323,674.90 3,224,618,679.20 5,493,468,733.90 21,122,037,537.26 259,422,009.70 21,381,459,546.9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50,568,372.02 61,463,060.64 150,437,585.58 -1,869,183,447.99 -1,707,851,173.79 -124,373,938.33 -1,832,225,112.1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61,463,060.64 -1,718,745,862.41 -1,657,282,801.77 -114,945,267.71 -1,772,228,069.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50,437,585.58 -150,437,585.58 -9,139,982.50 -9,139,982.50

1.提取盈余公积 150,437,585.58 -150,437,585.5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9,139,982.50 -9,139,982.5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50,568,372.02 -50,568,372.02 -288,688.12 -50,857,060.14

四、本期期末余额 3,714,576,124.00 8,819,003,470.85 200,521,517.61 81,786,735.54 3,375,056,264.78 3,624,285,285.91 19,414,186,363.47 135,048,071.37 19,549,234,434.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 债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714,576,124.00 8,877,070,601.69 200,521,517.61 147,623,840.48 3,120,206,080.70 5,357,284,703.02 21,016,239,832.28 306,783,172.36 21,323,023,004.64

加:会计政策变更 229,174.37 229,174.37 229,174.37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714,576,124.00 8,877,070,601.69 200,521,517.61 147,623,840.48 3,120,206,080.70 5,357,513,877.39 21,016,469,006.65 306,783,172.36 21,323,252,179.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7,498,758.82 -127,300,165.58 104,412,598.50 135,954,856.51 105,568,530.61 -47,361,162.66 58,207,367.95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7,300,165.58 240,449,285.07 113,149,119.49 -6,916,534.41 106,232,585.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6,286,947.67 -81,830.06 -6,368,777.73 -999,628.25 -7,368,405.98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6,286,947.67 -6,286,947.67 -6,286,947.67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81,830.06 -81,830.06 -999,628.25 -1,081,458.31

(三)利润分配 104,412,598.50 -104,412,598.50 -39,518,312.48 -39,518,312.48

1.提取盈余公积 104,412,598.50 -104,412,598.5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39,518,312.48 -39,518,312.48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211,811.15 -1,211,811.15 73,312.48 -1,138,498.67

四、本期期末余额 3,714,576,124.00 8,869,571,842.87 200,521,517.61 20,323,674.90 3,224,618,679.20 5,493,468,733.90 21,122,037,537.26 259,422,009.70 21,381,459,546.96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专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 永续 其他 储

股 债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714,576,124.00 8,751,369,175.76 200,521,517.61 -58,645,918.56 3,224,618,679.20 9,365,520,251.21 24,796,916,794.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714,576,124.00 8,751,369,175.76 200,521,517.61 -58,645,918.56 3,224,618,679.20 9,365,520,251.21 24,796,916,794.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0,070,875.74 59,559,344.65 150,437,585.58 601,750,342.28 831,818,148.25

(一)综合收益总额 59,559,344.65 752,187,927.86 811,747,272.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50,437,585.58 -150,437,585.58

1.提取盈余公积 150,437,585.58 -150,437,585.5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0,070,875.74 20,070,875.74

四、本期期末余额 3,714,576,124.00 8,771,440,051.50 200,521,517.61 913,426.09 3,375,056,264.78 9,967,270,593.49 25,628,734,942.25

2020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专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本) 优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永续 其他 储

股 债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714,576,124.00 8,756,045,894.06 200,521,517.61 69,900,563.70 3,120,206,080.70 8,947,869,857.18 24,408,077,002.0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714,576,124.00 8,756,045,894.06 200,521,517.61 69,900,563.70 3,120,206,080.70 8,947,869,857.18 24,408,077,002.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676,718.30 -128,546,482.26 104,412,598.50 417,650,394.03 388,839,791.97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8,546,482.26 522,062,992.53 393,516,510.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6,283,249.92 -6,283,249.9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6,286,947.67 -6,286,947.67

4.其他 3,697.75 3,697.75

(三)利润分配 104,412,598.50 -104,412,598.50

1.提取盈余公积 104,412,598.50 -104,412,598.5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606,531.62 1,606,531.62

四、本期期末余额 3,714,576,124.00 8,751,369,175.76 200,521,517.61 -58,645,918.56 3,224,618,679.20 9,365,520,251.21 24,796,916,794.00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 1992 年 12 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
改发[1992]第 417 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199126965908A 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黑龙江
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8 号经开区大厦第 9 层 901 室,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公司于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371,457.612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 371,457.6124 万元。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商业银行;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61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70 7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 100

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 100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 100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子公司 三级 98.72 98.72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80 80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 100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80 80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三级 34 56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 1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五级 51 51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五级 51 51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77 77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51 51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 100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 51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1 51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五级 100 100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 100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1 51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1 51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2 户,减少 3 户,其中:

(四)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
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 新设五级全资子公司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五)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
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美高美(杭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销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 注销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
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
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非金融企业)的信用风险特征与期限相同或相近、无担保的应收款项信用风
险特征一致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
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外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风险特征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2% 40% 100% 100% 100%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 信用风险极低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组合二 其他款项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本集团存货按房地产业务和非房地产业务分类。非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产品、库存商品、其他等;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开发用土地、维修基金、质量保证金、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开发用土地: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列入“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维修基金:按照各地规定,属于代收代付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应由公司承担的计入“开发成本”。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留,列入“其他应付款”,待工程验
收合格并在约定的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公共配套设施为公共配套项目如学校等,以及由政府部门收取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非房地产板块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成本、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产品发出时,采取个别认定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非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本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
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50 3.00% 6.467—1.94

机器设备 6—15 3.00% 16.167—6.467

运输设备 5—15 3.00% 19.4—6.467

办公及电子设备 5—10 3.00% 19.4—9.7

其他设备 5—10 3.00% 19.4—9.7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其他说明:

1.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
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
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管理软件及其他。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
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出让年限 直线法

管理软件 5 年 直线法

其他 受益期限 直线法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租入资产改良支出 直线法 资产租赁期间

32.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
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粮油加工和贸易业务

公司粮油加工和贸易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公司一级土地开发业务部分合同根据业务合同的性质,当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按照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
理确定的除外。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在任一地块上市且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取得与项目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后,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参照《关于土地前期成本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土财[2011]433 号)文件相关规定,向本公司支付返还款。由于项目地块上市时间取决于是否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北京市政府供地节奏、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等一系列本公司可控能力范围之外的一系列条件,上市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一级开发土地上市后,本公司仅能收到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成本加不高于合同约定收益率的开发利润,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不会将开发间接费如人工、实际融资费用高于政府认可的利率之间的超额利息支出等进行补偿,因此土地上市越晚,本公司的间接成本越高。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综合考虑该一级土地开发业务土地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等因素,综合判断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的服务对价是否满足“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条件。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则按照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3)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

公司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了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与买方办理完成房产验收交付手续,同时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已通知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办理验收交房手续,而买方未及时验收交房且无正当理由的,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确认收入的实现。本公司将已收到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款计入合同负债等科目,待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后转入营业收入科目。

3. 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4)售后回购

1) 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2) 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 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5)向客户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如俱乐部的入会费等,按实际说明]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经评估,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
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则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报表项目名称和金
额)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经公司董事

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 会审议
见附注。

本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经公司董事


解释第 1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4 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 会审议

适用法处理,执行解释 14 号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经公司董事

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 会审议

来适用法处理,执行解释 15 号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说明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的执行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时同时采用了如下简化处理:

①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首次执行日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合同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期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72,183,688.77 5,172,183,688.7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99,094,576.28 1,099,094,576.28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79,643,907.03 279,643,907.0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531,557,226.34 531,393,020.22 -164,206.1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6,016,829,998.97 6,016,829,998.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859,964,309.44 8,859,964,309.4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3,000,000.00 53,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844,451,841.93 844,451,841.93

流动资产合计 22,856,725,548.76 22,856,561,342.64 -164,206.1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9,702,953.75 9,702,953.75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67,770,394.49 67,770,394.49

长期应收款 15,000,000.00 1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6,083,326,056.16 16,083,326,056.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3,894,885.72 53,894,885.7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000,000.00 5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5,691,889,332.42 5,691,889,332.42

固定资产 803,519,256.83 803,519,256.83

在建工程 5,375,894.85 5,375,894.8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91,489,058.01 91,489,058.01

无形资产 240,803,525.81 240,803,525.81

开发支出

商誉 84,576,168.80 84,576,168.80

长期待摊费用 106,279,564.07 17,645,199.83 -88,634,364.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456,425.49 46,456,425.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80,471,753.64 780,471,753.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039,066,212.03 24,041,920,905.80 2,854,693.77

资产总计 46,895,791,760.79 46,898,482,248.44 2,690,487.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938,816,135.53 6,938,816,135.5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9,318,920.00 9,318,920.0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6,000,000.00 166,000,000.00

应付账款 397,127,143.88 397,127,143.88

预收款项 7,035,955.81 7,035,955.81

合同负债 821,018,873.70 821,018,873.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3,296,831.01 13,296,831.01

应交税费 64,934,747.49 64,934,747.49

其他应付款 1,467,473,042.30 1,467,473,042.3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220,561,847.52 7,221,204,481.49 642,633.97

其他流动负债 139,538,219.09 139,538,219.09

流动负债合计 17,245,121,716.33 17,245,764,350.30 642,633.9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3,757,082,000.00 3,757,082,000.00

应付债券 1,790,748,611.39 1,790,748,611.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2,047,853.68 2,047,853.68

长期应付款 1,975,000,000.00 1,975,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1,441,543.00 11,441,54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6,003,552.71 446,003,552.7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88,934,790.40 288,934,790.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69,210,497.50 8,271,258,351.18 2,047,853.68

负债合计 25,514,332,213.83 25,517,022,701.48 2,690,487.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869,571,842.87 8,869,571,842.87

减:库存股 200,521,517.61 200,521,517.61

其他综合收益 20,323,674.90 20,323,674.9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224,618,679.20 3,224,618,679.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493,468,733.90 5,493,468,733.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21,122,037,537.26 21,122,037,537.26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59,422,009.70 259,422,009.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1,381,459,546.96 21,381,459,546.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46,895,791,760.79 46,898,482,248.44 2,690,487.65
益)总计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4 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 14 号,执行解释 14 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
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
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解释 15 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执行
解释 15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03,559,869.89 703,559,869.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7,041,544.96 447,041,544.9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881,406.33 881,406.33

其他应收款 7,512,865.82 7,512,865.8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134,670.15 134,670.1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569,313,152.79 2,569,313,152.79

其他流动资产 3,550,478,652.50 3,550,478,652.50

流动资产合计 7,278,922,162.44 7,278,922,162.4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492,500,000.00 2,492,5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51,270,394.49 51,270,394.49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5,998,078,375.11 25,998,078,375.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3,894,885.72 53,894,885.7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7,926,671.39 87,926,671.3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677,504.43 677,504.4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022,657.17 41,022,657.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1,248,786.31 731,248,786.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456,619,274.62 29,456,619,274.62

资产总计 36,735,541,437.06 36,735,541,437.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35,446,818.18 1,635,446,818.1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应付账款 942,285.93 942,285.9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303,046.11 1,303,046.11

应交税费 12,399,538.65 12,399,538.65

其他应付款 1,319,114,883.57 1,319,114,883.5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20,497,279.53 3,320,497,279.53

其他流动负债 455,300.47 455,300.47


流动负债合计 6,390,159,152.44 6,390,159,152.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757,082,000.00 3,757,082,000.00

应付债券 1,790,748,611.39 1,790,748,611.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4,879.23 634,879.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48,465,490.62 5,548,465,490.62

负债合计 11,938,624,643.06 11,938,624,643.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751,369,175.76 8,751,369,175.76

减:库存股 200,521,517.61 200,521,517.61

其他综合收益 -58,645,918.56 -58,645,918.5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224,618,679.20 3,224,618,679.20

未分配利润 9,365,520,251.21 9,365,520,251.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24,796,916,794.00 24,796,916,794.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36,735,541,437.06 36,735,541,437.06

权益)总计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东方集团母公司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4). 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套期会计

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1. 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 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 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 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2.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3.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 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本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2)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 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

6. 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

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及的主体相一致;

(2) 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三)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作为库存股处理,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单独列示。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发放贷款及垫款

本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发放贷款及垫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贷款风险分类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发放贷款及垫款风险分类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类别 预期信用损失率

正常类 1%

关注类 3%

次级类 30%

可疑类 60%

损失类 100%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营改增前

增值税 已备案的房地产业务;小规模纳税企 13%、9%、6%、5%、3%

业销售货物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2%

土地使用税 应税土地面积 1、3、3.2、4、12.、18 元/平方米/


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 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

环境保护税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 1.2 元/污染当量/月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包含地价)的 70%-9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免征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免征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免征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免征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免征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5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16.5

其他子公司 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普惠”)和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饭
店”)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执行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
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2 号),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金联供
应链”)和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小贷”)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执
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
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 号),公司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祥油脂”)销售菜粕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及《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1 号) ,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供应链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公司子公司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垦供应链”)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条件,享受对应所得税优惠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63 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源米业”)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备案登记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 号),公司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和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祥油脂”)从事油料植物初加工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 号),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粮仓海南”)的企业所得税适用 15%税率。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 号),对公司子公司粮仓海南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16,183.99 119,596.98

银行存款 3,549,860,918.57 4,187,347,810.57

其他货币资金 878,573,228.98 984,716,281.22

未到期应收利息 8,950,582.88

合计 4,437,600,914.42 5,172,183,688.7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9,126,862.70 9,387,456.82
总额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 2,721,701,352.04 2,957,553,738.61
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91,185,444.45 253,02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 40,000,000.00

履约保证金 793,940.29 50,286,074.77

借款及保函保证金 379,298,654.01 520,253,733.05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47,490.35 100,973,719.52

其他 699,753.20 3,598,097.29

合计 872,025,282.30 968,131,624.63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05,163,912.92 1,099,094,576.28
的金融资产
其中:

权益工具投资 2,866,903.71 3,590,648.67

衍生金融资产 4,586,640.00 871,270.00

其他 197,710,369.21 1,094,632,657.61

合计 205,163,912.92 1,099,094,576.2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小计 234,058,835.03

1 至 2 年 7,727,893.12

2 至 3 年 11,365,537.15

3 至 4 年 4,362,272.83

4 至 5 年

5 年以上 11,677,204.01

合计 269,191,742.14

减:坏账准备 28,601,704.55

合计 240,590,037.5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账面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 金额 例(%) 价值

(%)

按单项计提 27,070,067.42 10.06 14,591,530.19 53.90 12,478,537.23 950,837.00 0.32 950,837.00 100.00

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 242,121,674.72 89.94 14,010,174.36 5.79 228,111,500.36 295,071,341.71 99.68 15,427,434.68 5.23 279,643,907.03
坏账准备
其中:
按信用风险
特征(账龄)

组合计提坏 295,071,341.71 89.94 14,010,174.36 5.79 228,111,500.36 295,071,341.71 99.68 15,427,434.68 5.23 279,643,907.03
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合计 269,191,742.14 100.00 28,601,704.55 10.63 240,590,037.59 296,022,178.71 / 16,378,271.68 / 279,643,907.0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东方集团西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950,837.00 950,837.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韵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62,155.96 1,162,155.96 100.00 公司注销

东方安颐(北京)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24,957,074.46 12,478,537.23 50.00 存在信用减值迹



合计 27,070,067.42 14,591,530.19 53.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23,860,657.75 2,238,606.59 1.00

1-2 年 5,180,682.16 103,613.64 2.00

2-3 年 2,353,967.80 941,587.12 40.00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10,726,367.01 10,726,367.01 100.00

合计 242,121,674.72 14,010,174.36 5.79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950,837.00 14,458,875.35 818,182.16 14,591,530.19
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 15,427,434.68 -729,118.21 429,971.50 264,517.35 6,346.74 14,010,174.36
(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6,378,271.68 13,729,757.14 429,971.50 1,082,699.51 6,346.74 28,601,704.5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1,082,699.5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
合计数的比例(%) 余额

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 68,288,481.40 25.37 682,884.81

东方安颐(北京)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25,029,270.46 9.30 12,515,417.19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432,081.75 5.73 154,320.82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673,123.97 2.85 76,731.24

湖北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7,010,389.72 2.60 70,103.90

合计 123,433,347.30 45.85 13,499,457.96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54,866,438.74 98.54 530,806,170.79 99.89

1 至 2 年 5,078,632.57 1.41 140,830.20 0.03

2 至 3 年 80,000.00 0.01

3 年以上 163,970.63 0.05 366,019.23 0.07

合计 360,109,041.94 100.00 531,393,020.22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未及时结算原因

临清市天道缘粮油有限公司 2,890,509.56 1-2 年 合同执行中

合计 2,890,509.56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锦州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46,998,080.00 13.05

四川省蔬菜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8,723,901.17 10.75

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7,451,654.11 10.4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485,010.17 9.85

广州方顺油脂有限公司 26,421,014.40 7.34

合计 185,079,659.85 51.3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7,914,000.00

其他应收款 5,522,761,906.65 6,016,829,998.97

合计 5,560,675,906.65 6,016,829,998.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914,000.00

合计 37,914,000.00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小计 826,840,331.89

1 至 2 年 439,871,951.33

2 至 3 年 1,048,112,969.35

3 至 4 年 543,633,310.04

4 至 5 年 3,129,886,065.11

5 年以上 554,033,267.06

减:坏账准备 -1,019,615,988.13

合计 5,522,761,906.65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4,611,783.44 4,443,014.71

往来款 1,277,260,508.09 920,965,882.66

其他 15,760,903.03 7,541,494.37

保证金 133,724,135.36 73,002,794.15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5,111,020,564.86 5,653,740,727.09

合计 6,542,377,894.78 6,659,693,912.9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合计

预期信用损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失 值) 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 83,933,714.70 558,930,199.31 642,863,914.01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351,834,806.81 26,133,640.38 377,968,447.19

本期转回 2,710,250.00 2,710,250.0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1,493,876.93 1,493,876.93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434,552,148.43 585,063,839.69 1,019,615,988.1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销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或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的其 564,907,540.14 353,192,317.32 2,710,250.00 915,389,607.46
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的 77,956,373.87 24,776,129.87 1,493,876.93 104,226,380.67
其他应收款
其中:按信用风
险特征(账龄)

组合计提坏账 77,956,373.87 24,776,129.87 1,493,876.93 104,226,380.67
准备的其他应
收账款

合计 642,863,914.01 377,968,447.19 2,710,250.00 1,493,876.93 1,019,615,988.1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710,250.00 收回款项

合计 2,710,250.00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的 期末余额 账龄 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 合

有限公司 作



发 2,756,236,454.16 5 年以内 42.13 315,766,278.86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 合

发有限公司 作



发 2,213,037,740.47 5 年以内 33.83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 往

来 431,116,635.75 5 年以上 6.59 431,116,635.75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 往

司 来 320,827,953.36 1 年以内 4.90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怪村 往

村民委员会 来 100,000,000.00 1 年以内 1.53 500,000.00


合计 5,821,218,783.74 88.98 747,382,914.61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减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减 账面价值

值准备 值准备

原材料 125,737,927.16 125,737,927.16 323,539,157.09 323,539,157.09

在产品 773,094.37 773,094.37 878,826.59 878,826.59

库存商 1,195,566,802.20 1,017,019.17 1,194,549,783.03 1,496,520,084.25 1,675,776.26 1,494,844,307.99



发出商 76,614,764.57 76,614,764.57 712,947.41 712,947.41



委托加 434,586.20 434,586.20

工物资

周转材 19,985,760.90 19,985,760.90 26,603,088.59 26,603,088.59



开发成 6,172,300,146.26 435,465,385.16 5,736,834,761.10 6,969,772,129.36 102,270,833.14 6,867,501,296.22



开发产 1,008,578,722.37 210,983,863.15 797,594,859.22 148,867,361.21 4,841,472.58 144,025,888.63



合同履 1,858,796.92 1,858,796.92

约成本

合计 8,599,991,804.03 647,466,267.48 7,952,525,536.55 8,968,752,391.42 108,788,081.98 8,859,964,309.4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期末余额

库存商品 1,675,776.26 811,701.29 1,470,458.38 1,017,019.17

开发成本 102,270,833.14 407,748,199.52 74,553,647.50 435,465,385.16

开发产品 4,841,472.58 134,245,329.53 74,553,647.50 2,656,586.46 210,983,863.15

合计 108,788,081.98 542,805,230.34 74,553,647.50 4,127,044.84 74,553,647.50 647,466,267.48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为人民币 1,079,436,887.11 元(2020 年:人

民币 1,084,252,482.84 元)。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 预计投资总额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跌价准备

间 (万元)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

会都核心区 B 地块一级 2011年10月 2022年12月 323,177.32 1,459,915,857.42 1,457,371,298.03

开发项目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

会都核心区 C 地块一级 2011年10月 2022年12月 248,644.26 988,644,795.12 1,019,276,783.98

开发项目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

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 2013 年 8 月 2025年12月 375,815.31 858,923,196.74 918,910,877.28 57,759,116.37

区棚改项目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

镇魏各庄 A01、02 地块公 2014年11月 2022年12月 498,681.54 2,334,652,948.79 1,470,983,657.96 20,196,324.86

建混合住宅项目)

丰台区青龙湖 A04、A03 2015 年 6 月 185,000.00 944,635,747.09 944,635,747.09 156,687,843.93

地块剩余土地

其他 382,999,584.20 361,121,781.92 200,822,100.00

合计 1,631,318.43 6,969,772,129.36 6,172,300,146.26 435,465,385.16

2、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2021 年 5 月 148,867,361.21 912,180,519.94 52,469,158.77 1,008,578,722.37
A01、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合计 148,867,361.21 912,180,519.94 52,469,158.77 1,008,578,722.37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745,050,402.7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000,000.00 53,000,000.00

合计 775,050,402.77 53,000,000.00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67,819,578.67 184,617,572.21

理财产品投资 603,130,155.00

应收保理款 86,298,300.00 56,430,000.00

其他 214,736.36 274,114.72

预缴企业所得税 116,236.22

合计 254,448,851.25 844,451,841.93

其他说明

注:应收保理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保理”)开展保理业务形成,参 照发放贷款及垫款的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项目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保理款 87,170,000.00 871,700.00 86,298,300.00

合计 87,170,000.00 871,700.00 86,298,300.00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应 累计在其他综合

项目 期初余额 计 本期公允价值变 期末余额 成本 累计公允价值变 收益中确认的损 备
利 动 动 失准备 注


其他债 67,770,394.49 -36,720,579.46 18,674,815.03 159,000,000.00 -140,325,184.97 140,325,184.97

权投资

合计 67,770,394.49 -36,720,579.46 18,674,815.03 159,000,000.00 -140,325,184.97 140,325,184.97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减值准备 未来 12 个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合计

月预期信用 期信用损失(未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损失 发生信用减值) 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 132,479,605.51 132,479,605.51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36,720,579.46 36,720,579.46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28,875,000.00 28,875,000.00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140,325,184.97 140,325,184.97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 账面价值 率
准备 准备 区


其他长期应收款项 30,000,000.00 30,000,000.00

信托保障基金 38,000,000.00 38,000,000.00 38,000,000.00 38,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 30,000,000.00 30,000,000.00 53,000,000.00 53,000,000.00

收款

合计 8,000,000.00 8,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计 减值
期初 提 期末 准备
被投资单位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减 其 余额 期末
投资损益 调整 或利润 值 他 余额




一、合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 26,449,058.52 107,540.44 26,556,598.96

公司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70,549.75 39,085.48 109,635.23

共青城琴丝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9,017,922.16 -19,017,922.16

(有限合伙)

小计 45,537,530.43 -19,017,922.16 146,625.92 26,666,234.19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57,441,962.30 14,270,202.53 -345,537.95 971,366,626.8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25,392,261.21 19,420,925.10 -717,501.60 268,516.90 -6,163,560.02 1,038,200,641.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542,780,241.87 907,940,836.76 65,318,037.47 19,802,358.84 -272,664,947.20 14,263,176,527.74

Orient Art Limited 117,356,261.27 250.05 -3,352,580.00 114,003,931.32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 3,000,000.00 -945,367.47 2,054,632.53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357,216,041.82 7,768,328.34 1,903,715.99 -70,573,439.50 296,314,646.65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7,980,361.39 -27,980,361.39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9,621,395.87 1,282,943.21 10,904,339.08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03,670.26 14,896,329.74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 5,697.73 5,697.73

公司

小计 16,037,788,525.73 18,000,000.00 921,659,784.60 62,806,133.91 -50,502,563.76 -278,828,507.22 16,710,923,373.26

合计 16,083,326,056.16 18,000,000.00 -19,017,922.16 921,806,410.52 62,806,133.91 -50,502,563.76 -278,828,507.22 16,737,589,607.45

其他说明

注 1: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滨湖恒兴、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
大承诺事项”。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49,246.08 7,340,010.44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41,554,875.28 41,554,875.28

合计 52,104,121.36 53,894,885.72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定为以公

本期确认的 累计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允价值计量 其他综合收
项目 股利收入 累计利得 损失 留存收益的金额 且其变动计 益转入留存
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原因
收益的原因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78.12 1,361,717.75

合计 7,078.12 1,361,717.7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权益工具投资 50,000,000.00 50,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0 5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期初余额 5,691,889,332.42 5,691,889,332.42

二、本期变动 -218,771,633.92 -218,771,633.92

加:外购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 -3,206,671.26 -3,206,671.26
工程转入

企业合并增加

减:处置

其他转出

投资性房地产转自用 -27,150,206.70 -27,150,206.70

公允价值变动 -188,414,755.96 -188,414,755.96

三、期末余额 5,473,117,698.50 5,473,117,698.5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981,156,350.33 803,519,256.83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981,156,350.33 803,519,256.8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及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857,487,287.83 180,391,260.21 18,198,416.29 102,436,702.48 1,751,931.50 1,160,265,598.31

2.本期增加金额 173,856,910.66 143,867,247.83 1,948,980.59 5,284,368.54 398,534.40 325,356,042.02

(1)购置 1,324,093.51 461,672.57 456,007.63 2,241,773.71

(2)在建工程转 3,501,588.75 6,493,695.11 69,235.05 2,962,963.50 194,741.43 13,222,223.84


(3)企业合并增 146,432,583.12 136,049,459.21 1,418,072.97 1,865,397.41 203,792.97 285,969,305.68


(4)投资性房地 23,922,738.79 23,922,738.79
产转自用

3.本期减少金额 183,486.24 1,459,574.43 623,288.86 7,662,379.67 38,728.76 9,967,457.96

(1)处置或报废 183,486.24 1,459,574.43 623,288.86 7,662,379.67 38,728.76 9,967,457.96

4.期末余额 1,031,160,712.25 322,798,933.61 19,524,108.02 100,058,691.35 2,111,737.14 1,475,654,182.3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67,785,080.59 86,649,714.56 12,436,076.62 88,587,429.08 1,288,040.63 356,746,341.48

2.本期增加金额 64,932,000.87 71,945,845.85 2,305,537.03 4,975,492.84 176,905.60 144,335,782.19

(1)计提 28,927,692.69 13,780,690.58 958,367.72 3,864,123.67 103,667.78 47,634,542.44

(2)企业合并增 36,004,308.18 58,165,155.27 1,347,169.31 1,111,369.17 73,237.82 96,701,239.75


3.本期减少金额 7,266.10 1,383,027.68 179,967.18 7,243,329.90 35,022.46 8,848,613.32

(1)处置或报废 7,266.10 1,383,027.68 179,967.18 7,243,329.90 35,022.46 8,848,613.32

4.期末余额 232,709,815.36 157,212,532.73 14,561,646.47 86,319,592.02 1,429,923.77 492,233,510.3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2,264,321.69 2,264,321.69

(1)计提 2,264,321.69 2,264,321.69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2,264,321.69 2,264,321.6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796,186,575.20 165,586,400.88 4,962,461.55 13,739,099.33 681,813.37 981,156,350.33

2.期初账面价值 689,702,207.24 93,741,545.65 5,762,339.67 13,849,273.40 463,890.87 803,519,256.83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681,265.48

合计 1,681,265.48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85,194,791.85 正在办理之中

合计 85,194,791.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末委托经营资产列示如下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建筑物 112,882,029.89 35,378,628.80 77,503,401.09 注

注:委托经营的房屋系公司将自有房产东方大厦部分楼层委托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物业”)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26,080,526.48 5,375,894.85

工程物资

合计 26,080,526.48 5,375,894.85

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厦门银祥油脂浓香油工程 13,430,616.91 13,430,616.91

农业板块信息系统一体化项目 6,468,942.41 6,468,942.41 5,215,734.85 5,215,734.85

福肴食品人造肉项目工程 5,133,745.79 5,133,745.79

其他 1,047,221.37 1,047,221.37 160,160.00 160,160.00

合计 26,080,526.48 26,080,526.48 5,375,894.85 5,375,894.85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息 本期利 资
期初 本期增加金 本期转入固定 本期其他减少 期末 工程累计 工程进 资本 其中:本 息资本 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余额 额 资产金额 金额 余额 投入占预 度 化累 期利息资 化率 来
算比例(%) 计金 本化金额 (%) 源


厦门银祥油脂浓香 17,525,100 14,101,259.12 670,642.21 13,430,616.91 80.64 80.64% 自
油工程 筹

农业板块信息系统 23,072,000 5,215,734.85 1,253,207.56 6,468,942.41 28.04 28.04% 自
一体化项目 筹

福肴食品人造肉项 29,755,100 15,750,988.51 3,972,774.62 6,644,468.10 5,133,745.79 52.94 52.94% 自
目工程 筹

东方大厦空调机组 自
及回风系统改造项 4,749,200 4,749,161.38 4,749,161.38 100.00 100.00% 筹


其他 160,160.00 1,510,035.74 3,829,645.63 -3,206,671.26 1,047,221.37 自


合计 75,101,400 5,375,894.85 37,364,652.31 13,222,223.84 3,437,796.84 26,080,526.48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906,647.93 89,582,410.08 91,489,058.01

2.本期增加金额 661,427.36 1,984,282.02 2,645,709.3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61,427.36 1,984,282.02 2,645,709.38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2,568,075.29 91,566,692.10 94,134,767.3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666,822.33 12,835,868.93 13,502,691.26

(1)计提 642,325.02 12,762,377.01 13,404,702.03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497.31 73,491.92 97,989.23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666,822.33 12,835,868.93 13,502,691.2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901,252.96 78,730,823.17 80,632,076.13

2.期初账面价值 1,906,647.93 89,582,410.08 91,489,058.01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管理软件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62,086,894.86 53,749,943.11 315,836,837.97

2.本期增加金额 29,577,738.05 7,880,982.94 37,458,720.99

(1)购置 161,755.63 161,755.63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26,350,270.14 7,719,227.31 34,069,497.45

(4)投资性房地产转自用 3,227,467.91 3,227,467.91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291,664,632.91 61,630,926.05 353,295,558.9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51,736,788.70 23,296,523.46 75,033,312.16

2.本期增加金额 11,552,768.84 5,188,105.52 16,740,874.36

(1)计提 8,237,797.06 5,037,554.25 13,275,351.31

(2)企业合并增加 3,314,971.78 150,551.27 3,465,523.05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63,289,557.54 28,484,628.98 91,774,186.5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28,375,075.37 33,146,297.07 261,521,372.44

2.期初账面价值 210,350,106.16 30,453,419.65 240,803,525.8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采矿权 6,743,801.76 于下一期办理

合计 6,743,801.7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事项 期初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其 处 其 期末余额

他 置 他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 326,541,912.58 326,541,912.58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174,824.49 174,824.49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84,576,168.80 84,576,168.8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397,660,922.45 397,660,922.45

合计 411,292,905.87 397,660,922.45 808,953,828.32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 326,541,912.58 326,541,912.58
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 174,824.49 174,824.49
展有限公司

合计 326,716,737.07 326,716,737.07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与国开东方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地产二级开发项目等由国开东方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该资产组组合含国开东方对下属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会展”)的商誉。国开东方相关的商誉已经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与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豆制品加工及销售等由银祥豆制品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与厦门银祥油脂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管理层充分考虑到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以及资产组产生现金流入的独立性,在管理、经营决策一体化不可分割的特点,将东方银祥的采购、销售业务一同并入商誉资产组范围,与“45 万吨/年油脂业务”共同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对并购银祥豆制品及厦门银祥油脂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计算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形,如果经测算存在商誉减值损失,则商誉减值损失应在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在测算各个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采取了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公司采取分段
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及永续预测期。其中:明确的预测期为 5 年,即 2022 年至 2026 年,
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期为永续预测期。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历史增
长率、行业增长率、历史经营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零,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上述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其中,预测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56%。

公司对收购银祥油脂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公司采取分段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及永续预测期。其中:明确的预测期为 5 年,即 2022 年至 2026 年,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期为永续预测期。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历史经营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零,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上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其中,预测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60%。本公司在预测对收购银祥油脂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利用了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 010629 号)的评估结果。

本公司根据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历史财务数据、经营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来确定预测期间的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基于上述假设,本公司测算各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银祥豆制品及厦门银祥油脂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均高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租赁资产改良 17,269,322.21 5,762,990.64 2,504,694.02 20,527,618.83
支出

其他 375,877.62 1,056,005.76 209,200.96 1,222,682.42

合计 17,645,199.83 6,818,996.40 2,713,894.98 21,750,301.25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异 资产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2,213,501.06 18,053,375.26 71,476,145.13 17,869,036.3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252,963.92 563,240.98 3,894,573.88 973,643.47

应付职工薪酬 185,101.61 46,275.40

政府补助 2,074,401.69 518,600.42 1,676,209.67 419,052.42

公允价值变动 140,730,196.97 35,182,549.24 108,593,671.58 27,148,417.90

合计 217,271,063.64 54,317,765.90 185,825,701.87 46,456,425.49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负债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 628,869,377.03 157,217,344.27 758,248,691.66 189,562,172.93
增值

公允价值变动 1,247,292.56 311,823.14 18,985,945.34 4,746,486.34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816,345,464.67 204,086,366.18 1,006,779,573.69 251,694,893.44

合计 1,446,462,134.26 361,615,533.59 1,784,014,210.69 446,003,552.71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124,799,179.45 1,207,263,943.40

合计 2,124,799,179.45 1,207,263,943.4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所属子公司的亏损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预付固定资产购置款 4,797,405.00 4,797,405.00 1,201,650.00 1,201,650.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43,716,222.43 43,716,222.43 48,021,317.33 48,021,317.33


预缴所得税 11,993,383.53 11,993,383.53 11,993,383.53 11,993,383.53

定期存款及定期存款 206,910,353.33 206,910,353.33 719,255,402.78 719,255,402.78
未到期应收利息

合计 267,417,364.29 267,417,364.29 780,471,753.64 780,471,753.64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2,938,608,000.00 3,049,060,000.00

抵押借款 207,000,000.00 135,000,000.00

保证借款 4,572,176,436.10 2,184,240,000.00

信用借款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6,438,348.26 3,016,135.53

其他 555,500,000.00 1,467,500,000.00

合计 8,379,722,784.36 6,938,816,135.5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 1:公司本期质押、抵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注 2:公司本期保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关联担保情况”。

注 3:公司“短期借款—其他”系商业汇票已贴现未终止确认转入。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 9,318,920.00 10,324,975.70 9,318,920.00 10,324,975.70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

衍生金融负债 9,318,920.00 10,324,975.70 9,318,920.00 10,324,975.70

其他

合计 9,318,920.00 10,324,975.70 9,318,920.00 10,324,975.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75,000,000.00 166,000,000.00

合计 175,000,000.00 166,0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原粮款 379,827,370.19 114,934,413.38

材料款 24,727,378.75 21,299,351.58

工程款 184,080,435.00 206,649,026.16

设备款 1,512,177.14 1,524,307.22

其他款项 79,387,281.66 52,720,045.54

合计 669,534,642.74 397,127,143.88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8,023,583.83 待结算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3,317,756.35 待结算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14,183,386.88 待结算

韦立荣 5,822,368.00 待结算

北京启明信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371,238.96 待结算

合计 76,718,334.0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租赁款项 21,496,499.68 7,035,955.81

合计 21,496,499.68 7,035,955.8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粮油款 493,404,173.20 772,478,606.32

预收购房款 24,636,226.19 45,101,917.84

预收物业服务款 2,360,897.46 1,356,789.42

运输服务费 2,054,547.43

其他 75,847.82 27,012.69

合计 520,477,144.67 821,018,873.7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售房产收款情况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计竣工时间 预售比
例(%)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24,636,226.19 45,101,917.84 2022 年 12 月 47.62
地块共建混合住宅项目)

合计 24,636,226.19 45,101,917.84 47.62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3,285,077.72 187,606,770.66 190,048,817.84 10,843,030.5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1,753.29 13,809,794.44 13,575,366.26 246,181.47

三、辞退福利 5,385,773.22 5,362,376.22 23,397.00

合计 13,296,831.01 206,802,338.32 208,986,560.32 11,112,609.0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886,620.62 157,878,382.56 160,551,604.09 9,213,399.09

二、职工福利费 7,242,155.67 7,242,155.67

三、社会保险费 255,145.15 8,199,603.29 8,303,838.25 150,910.19

其中:医疗保险费 254,417.68 7,399,178.39 7,509,188.98 144,407.09

补充医疗保险 0.02 122,024.77 122,024.77 0.02

工伤保险费 607.93 371,837.38 366,230.07 6,215.24

生育保险费 119.52 306,562.75 306,394.43 287.84

四、住房公积金 15,516.09 8,349,415.92 8,354,182.92 10,749.09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092,473.34 2,359,428.95 2,019,252.64 1,432,649.65

六、其他短期薪酬 35,322.52 3,577,784.27 3,577,784.27 35,322.52

合计 13,285,077.72 187,606,770.66 190,048,817.84 10,843,030.54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0,409.44 13,373,106.76 13,145,830.16 237,686.04

2、失业保险费 1,343.85 436,687.68 429,536.10 8,495.43

合计 11,753.29 13,809,794.44 13,575,366.26 246,181.4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42,660,175.64 49,059,449.99

企业所得税 6,025,727.43 3,340,109.69

个人所得税 1,233,211.53 1,285,029.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5,047,806.45 5,452,810.53

房产税 380,252.11 287,132.78

土地使用税 92,652.96 64,495.27

教育费附加 3,791,448.99 4,214,317.00

其他税种 1,842,082.18 1,231,402.87

合计 61,073,357.29 64,934,747.49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6,149,982.50

其他应付款 2,046,844,015.17 1,467,473,042.30

合计 2,052,993,997.67 1,467,473,042.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分红款 6,149,982.50

合计 6,149,982.50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保金 15,435,642.50 29,253,246.35

暂收代付款 1,278,527.30 2,197,991.78

关联方资金 108,215,641.52 94,009,178.00

非金融机构借款 359,890,507.43

其他往来款 1,528,491,965.89 1,327,824,747.05

其他 33,531,730.53 14,187,879.12

合计 2,046,844,015.17 1,467,473,042.30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 980,000,000.00 待结算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75,500,000.00 待结算

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 69,274,235.34 待结算

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61,166,854.85 待结算

北京金绿峰工贸有限公司 53,000,000.00 待结算

合计 1,238,941,090.1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040,342,490.73 5,638,618,715.04

1 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949,718,873.18 447,360,231.16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595,258,377.83 1,128,802,216.11

1 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584,548.69 642,633.97

1 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5,780,685.21

合计 8,585,904,290.43 7,221,204,481.49

其他说明: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具体说明详见:附注长期应付款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 128,714,965.26 139,538,219.09

合计 128,714,965.26 139,538,219.0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3,560,683,100.00 4,542,510,000.00

抵押借款 4,261,000,000.00 4,311,000,000.00

保证借款 651,515,641.05 524,000,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75,244,849.68 18,190,715.04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040,342,490.73 5,638,618,715.04

合计 1,508,101,100.00 3,757,082,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 1:公司本期质押、抵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注 2:公司本期保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关联担保情况”。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国际会展应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的借款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到期,经与该
笔融资的资金监管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协商后,将借款展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21.59 亿元,2022 年 3 月上旬已偿还 6.59 亿元,现有余额 15 亿元。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债券 949,718,873.18 2,238,108,842.55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949,718,873.18 447,360,231.16

合计 1,790,748,611.39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面值 发行 债券 发行 期初 本期 按面值计提利 溢折价摊销 本期 期末

名称 日期 期限 金额 余额 发行 息 偿还 余额

公司债 19 东方 01 100 2019/1/29 注 1 495,466,981.20 389,886,959.23 2,133,278.69 113,040.77 -390,000,000.00

公司债 19 东方 02 100 2019/7/5 注 1 796,784,905.66 798,306,147.51 42,490,958.89 1,693,852.49 -800,000,000.00

20 黑东方集团 ZR001 100 2020/5/25 注 2 296,760,000.00 297,754,546.88 9,883,370.36 1,642,577.46 -10,846,800.00 288,550,324.34

20 黑东方集团 ZR002 100 2020/5/25 注 2 197,840,000.00 198,503,031.26 6,579,947.40 1,095,051.63 -11,025,800.00 188,572,282.89

20 黑东方集团 ZR003 100 2020/6/3 注 2 494,600,000.00 496,184,885.74 16,829,283.24 2,728,694.78 -29,415,300.00 469,498,280.52

未到期应付利息 57,473,271.93 3,097,985.43

减:一年到期的应付债 447,360,231.16 949,718,873.18


合计 / / / 2,281,451,886.86 1,790,748,611.39 77,916,838.58 7,273,217.13 -1,241,287,900.00

注 1:2018 年 3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6 号),核准本公司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发行了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东方 01”,债券代码:“155175”),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期限 3 年,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7.15%。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

还本。2020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有效回售申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金 1.10 亿元及当期利息。2021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有效回售申报支付债券持有

人的本金 3.90 亿元及当期利息。

2019 年 7 月 3 日,本公司发行了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东方 02”,债券代码:“155495”),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期限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7.5%。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21

年 7 月 5 日,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有效回售申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金 4.00 亿元及当期利息。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提前兑付本金 4.00 亿元及当期利息。

注 2:2020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

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债权融资计划。根据公司收到的北金所发出的《接受备案通知书》(债权融资计划[2020]第 0492 号),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金额为

人民币 10 亿元,备案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2020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第一期和第二期),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期限 2 年,票面利率为 3.67%。计息方式为按季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2021 年 11 月 1 日,本公司提前兑付第一期和第二期债权融资计划金额 2,187.26 万元及当期利息。

2020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第三期),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期限 2 年,票面利率为 3.35%。计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到期一次

还本。2021 年 11 月 1 日,本公司提前兑付第三期债权融资计划金额 2,941.53 万元及当期利息。

本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 26,320 万无限售流通股为上述债权融资计划提供质押担保。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787,436.91 758,124.42

1-2 年 361,009.17 567,253.43

2-3 年 361,009.17 140,825.69

3-4 年 361,009.17 140,825.69

4-5 年 361,009.17 140,825.69

5 年以上 4,332,110.04 1,830,733.97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967,178.57 -888,101.24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584,548.69 -642,633.97

合计 4,011,856.37 2,047,853.68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1,960,000,000.00 1,975,000,000.00

合计 1,960,000,000.00 1,975,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长期应付款指扣除专项应付款后的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长期非金融机构借款(注 1) 3,073,802,216.11 2,555,258,377.83

应付股权收购款 30,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128,802,216.11 -595,258,377.83

合计 1,975,000,000.00 1,960,000,000.00

其他说明:

注 1:(1)公司子公司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国寿”)于 2014 年
2 季度取得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寿集团”)借款 16 亿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借款 3.6 亿元,期限 10 年。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作为有限合伙人每年享有固定收益,对基金收益享有优先分配权,不享受超额收益。

国开东方在民生银行开立保函,对国开国寿向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的融资提供担保,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实地产”)以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02 地块向民生银行提供反担保。2017 年 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 A03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18 年 11 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2019年 4 月 15 日,公司子公司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投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以其持有的腾实地产 100%的股权提供最高额
质押担保。2020 年 7 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再次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 A03 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
保。

(2)2016 年 8 月 31 日,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三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城镇化发展
基金”)向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投资人民币 91,402.45 万元,投资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东方集团商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投资”)承诺到期以约定的金额回购此投资本金,2018 年 6 月 12 日商业投资、国开东
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
2020 年再次签订投资补充协议,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国开城镇化发展
基金作为股东期间,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每年从国开东方取得固定投资收益,如果分红金额低于固定投资收益,商业投资承诺进行补足,如商业投资支付了补足款,国开东方应以分红形式向商业投资进行补偿。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止,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投资余额 39,891.61 万元。

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取得约定收益或商业投资按期补足金额的前提下,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同意放弃从国开东方再取得股息、分红等利润分配的权利。

商业投资同意将其持有国开东方 116,000.00 万元的股权质押给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并促使东方集团向国开
城镇化发展基金提供保证担保。2018 年 6 月 12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限”)签订保证协议对
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1,441,543.00 2,605,000.00 648,807.94 13,397,735.06 详见表 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700,000.00 258,564.53 6,441,435.47 详见表 1

合计 11,441,543.00 9,305,000.00 907,372.47 19,839,170.53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计入其他收 其他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金额 益金额 变动 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 3,680,000.00 39,999.96 3,640,000.04 与资产相关
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注 1)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 873,333.33 80,000.00 793,333.33 与资产相关
程补贴款(注 2)

方正米业年产 3 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 5,152,000.00 112,000.00 5,040,000.00 与资产相关
米糠项目资金(注 3)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 965,615.63 297,112.44 668,503.19 与资产相关
助资金(注 4)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 129,687.50 18,750.00 110,937.50 与资产相关
术改造奖补资金(注 5)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 145,714.23 24,285.76 121,428.47 与资产相关
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注 6)

银祥豆制品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495,192.31 57,692.28 437,500.03 与资产相关
技术改造奖补资金(注 7)

银祥豆制品鲜冻腐竹及生鲜豆制品改 805,000.00 18,967.50 786,032.50 与资产相关
造项目补助资金(注 8)

福肴食品高水分植物肉项目补助资金 1,800,000.00 1,8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注 9)

福肴食品高水分植物肉项目补助资金 6,700,000.00 258,564.53 6,441,435.47 与收益相关
(注 9)

合计 11,441,543.00 9,305,000.00 907,372.47 19,839,170.5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1: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 2011 年 10 月收到黑龙江省方正县政府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 400.00 万元,专项
用于东方集团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三个高科技项目,该补助自 2017 年 1 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 2:根据《方经开管呈【2011】4 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 2011 年 4 月收到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工程补贴款 120.00 万元,专项用于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项目,该补助自 2012 年 11
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 3:根据《发改办产业【2013】1270 号》、《哈工信发【2013】108 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 2013
年 12 月、2014 年 1 月分别收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资金 460.00 万元、100.00 万元,专项
用于方正米业年产 3 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该补助自 2017 年 1 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
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 4:根据《厦商务【2017】348 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 2019 年 12 月收到厦门市商务局拨付的
项目补助资金 128.75 万元,专项用于溯源管理系统项目,该补助自 2019 年 12 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
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 5:根据《厦工信投资【2019】20 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 2019 年 12 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
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 15.00 万元,专项用于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该补助自 2019 年 12 月开始按照项
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 6:根据《同经信【2016】36 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 2016 年 12 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经济和信
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 40.00 万元,2020 年 1 月收到项目资金 10.00 万元。专项用于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
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该补助自 2017 年 1 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 7:根据《厦工信投资【2019】20 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 2020 年 12 月收到厦门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 50.00 万元,专项用于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该补助自 2020 年 12 月开始按照项目相
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 8:根据《厦工信投资规【2021】31 号》文件及同安区工信局关于受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补助申请的通知,
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2021 年 12 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补助资金 62.00
万、18.50 万元,专项用于鲜冻腐竹及生鲜豆制品改造项目,该补助自 2021 年 10 月、2021 年 12 月开始按照相关资
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 9:根据《黑科规【2018】4 号》、《黑财规审【2017】12 号》及《黑科联发【2019】11 号》等文件规定,
公司子公司福肴食品于 2021 年 10 月收到方正县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 850.00 万元,专项用于高水分植物肉
项目。其中 180.00 万用于购买设备,670.00 万用于购买材料、燃料等。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土地增值税 281,606,332.36 288,934,790.40


合计 281,606,332.36 288,934,790.40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期末余额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 6,870,426,120.21 6,870,426,120.21

价)
其他资本公积

(1)被投资单位除 1,928,774,608.14 -50,568,372.02 1,878,206,236.12

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外所有者权益
其他变动

(2)其他 70,371,114.52 70,371,114.52

合计 8,869,571,842.87 -50,568,372.02 8,819,003,470.8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本期减少 50,568,372.02 元,主要系

公司及子公司的联营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 200,521,517.61 200,521,517.61

合计 200,521,517.61 200,521,517.61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项目 期初 本期所得税前发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 减:前期计入其 税后归属于母公 税后归属于少数 期末

余额 生额 合收益当期转入损 他综合收益当期 减:所得税费用 司 股东 余额

益 转入留存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1,904,637.69 -1,790,764.36 -447,691.09 -1,343,073.27 561,564.42
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1,904,637.69 -1,790,764.36 -447,691.09 -1,343,073.27 561,564.42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8,419,037.21 62,806,133.91 62,806,133.91 81,225,171.12
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57,854,070.74 62,806,133.91 62,806,133.91 4,952,063.17
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5,302,179.13 -36,720,579.46 -28,875,000.00 -8,148,894.86 58,290.40 245,025.00 -105,243,888.73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105,302,179.13 36,720,579.46 28,875,000.00 8,148,894.86 -58,290.40 -245,025.00 105,243,888.73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 76,273,107.95 76,273,107.95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0,323,674.90 61,015,369.55 -447,691.09 61,463,060.64 81,786,735.54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503,231,239.42 75,218,792.79 1,578,450,032.21

任意盈余公积 1,721,387,439.78 75,218,792.79 1,796,606,232.57

合计 3,224,618,679.20 150,437,585.58 3,375,056,264.7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本期增加数为按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所致。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493,468,733.90 5,357,284,703.0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229,174.3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5,493,468,733.90 5,357,513,877.3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18,745,862.41 240,449,285.0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5,218,792.79 52,206,299.2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75,218,792.79 52,206,299.25

其他 81,830.06

期末未分配利润 3,624,285,285.91 5,493,468,733.90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3,685,361,266.95 13,415,260,174.66 14,666,560,021.84 14,213,465,595.98

其他业务 38,824,872.18 28,598,546.55 32,629,841.42 27,207,543.84

合计 13,724,186,139.13 13,443,858,721.21 14,699,189,863.26 14,240,673,139.8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372,418.61 1,469,918.9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882.49 3,324.3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28 / 0.23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3,882.49 3,262.98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61.39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882.49 3,324.3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
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
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
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
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368,536.12 1,466,594.62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合计

商品类型 13,724,186,139.13

大米加工销售 1,852,759,729.48

油脂加工销售 3,420,892,568.95

其他农产品销售 8,302,831,835.34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46,885,536.29

租赁业务等收入 61,991,596.89

其他 38,824,872.18

市场或客户类型 13,724,186,139.13

农产品加工销售 13,576,484,133.77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46,885,536.29

租赁业务等收入 61,991,596.89

其他 38,824,872.18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13,724,186,139.13

在某一时点转让 13,724,186,139.13

合计 13,724,186,139.13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28,137.48 2,703,921.95

教育费附加 1,800,817.25 2,321,083.16

房产税 21,441,210.44 19,553,718.81

土地使用税 2,002,291.47 2,273,989.20

印花税 10,619,081.17 10,946,095.75

土地增值税 -6,693,290.31 -725,333.10

其他 222,073.20 401,481.58

合计 31,520,320.70 37,474,957.35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仓储及租赁费 3,829,672.79 8,177,192.27

广告与促销费用 3,793,547.43 9,755,192.87

职工薪酬 45,275,657.94 55,140,117.14

运营费用 34,233,829.25 72,371,566.15

折旧与摊销 2,715,367.71 2,582,093.63

销售代理费 2,757,860.04 2,026,097.06

市场推广费 398,368.62 583,418.62

其他 11,261,710.62 6,879,714.56

合计 104,266,014.40 157,515,392.30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31,952,627.64 129,335,763.29

折旧与摊销 40,405,760.49 48,253,704.90

咨询费 47,835,541.85 49,912,838.52

办公费用 30,241,637.76 25,028,799.58

业务招待 17,564,747.31 17,385,343.42

差旅费 3,565,958.43 4,048,364.12

租赁费 5,043,327.61 14,580,667.98

其他 21,598,422.19 22,509,165.90

合计 298,208,023.28 311,054,647.71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304,553.57 42,696.88


技术服务费及专利费 2,120,212.14 1,919,254.04

材料费 464,568.68 6,378.59

折旧费用 37,896.34 111.88

其他 788,354.94 47,397.10

合计 5,715,585.67 2,015,838.49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215,043,695.45 1,111,670,859.64

减:利息收入 -401,800,614.47 -433,439,776.93

汇兑损益 -653,404.63 1,614,244.79

银行手续费 1,958,256.18 1,761,197.17

其他 222,762,506.67 129,198,536.97

合计 1,037,310,439.20 810,805,061.64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6,431,544.70 12,671,266.92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351,652.33 770,689.25

增值税减免及加计扣除金额 98,337.53 89,287.52

合计 6,881,534.56 13,531,243.69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东方集团本部发行公司债财政奖励 5,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东方集团本部东方大厦公建节能改造项目补助 130,680.00 与收益相关

商业投资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 147,758.00 47,233.00 与收益相关

大成饭店返还墙体材料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款 1,075,937.81 与收益相关

国开东方"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 43,000.00 与收益相关

国开国寿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扶持基金 1,964,740.00 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 39,999.96 40,000.00 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 80,000.00 80,000.00 与资产相关

糙米项目

方正米业年产 3 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 112,000.00 112,000.00 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款 39,100.00 154,668.00 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工业信息科技局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款 374,500.00 21,000.00 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中国好粮油”补助资金 160,000.00 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工业信息科技局企业产值增加项目资金款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肇源米业吸纳农民就业企业奖补资金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 48,501.82 与收益相关

东仓物流储备物流项目补助资金 100,000.02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五常米业“中国好粮油”补助资金 16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五常米业工业信息科技局科技研发项目补贴 23,000.00 与收益相关

福肴食品高水分植物肉项目补助资金 258,564.53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社保补差额款 56,180.50 53,354.87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 24,285.76 24,285.77 与资产相关

补助资金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297,112.44 297,112.44 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18,750.00 18,750.00 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57,692.28 4,807.69 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鲜冻腐竹及生鲜豆制品改造项目 18,967.50 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春节期间稳定企业职工补贴 153,500.00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一企一策补贴 104,000.00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13,500.00 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贴 514,450.00 与收益相关

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贴款(注 1) 3,422,642.31 822,705.00 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社保补差款 7,499.04 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春节期间稳定企业职工补贴 91,400.00 与收益相关

金联盛源商贸税务局退回注册资本印花税 12,500.00 与收益相关

泓沣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扶持基金 120,000.00 490,000.00 与收益相关

钰璟投资财政局扶持基金 29,500.00 与收益相关

疫情房屋租金补贴款 993,681.77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355,805.09 493,696.64 与收益相关

其他 104,785.47 59,163.91 与收益相关

合计 6,431,544.70 12,671,266.92

注 1: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于 2021 年 11 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
贴款 342.26 万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21,806,410.52 930,176,972.7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1,629,025.78 64,164,922.7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6,890,887.32 26,952,710.5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49,329,367.82 20,784,476.35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3,131,630.19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00,000.00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2,15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7,078.12

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的已实现收益(损失) -163,950.48

其他 -3,446,771.71 8,595,457.23

合计 772,144,210.65 1,053,542,219.35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563,607.00 -2,488,569.45

交易性金融负债 -2,657,656.68 -2,171,670.48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188,414,755.96 189,554,960.60

套期损益 -2,668,747.53 -3,033,869.17

合计 -180,177,553.17 181,860,851.50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299,785.64 -2,372,875.5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75,258,197.19 -19,483,626.48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36,720,579.46 -14,131,992.66

发放贷款及垫款等减值损失 -6,456,491.32 -66,190,787.57

合计 -431,735,053.61 -102,179,282.23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 -542,805,230.34 -5,113,556.66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264,321.69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 -545,069,552.03 -5,113,556.66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184,083.87 646,303.93

合计 -184,083.87 646,303.93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 360.00 360.00


政府补助 604,616.51 613,220.00 604,616.51

盘盈利得 345,382.64 474.72 345,382.64

罚款收入 126,475.97 124,260.00 126,475.97

违约赔偿收入 7,207,750.97 5,984,494.80 7,207,750.97

其他 3,363,981.45 618,087.22 3,363,981.45

合计 11,648,567.54 7,340,536.74 11,648,567.5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 上期发生金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
额 额 关

银祥豆制品企业招工专项经费 55,502.51 27,100.00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市级两化融合贯标补助 160,000.00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区级两化融合贯标补助 64,000.00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投资奖励资金 20,000.00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食材展补助 8,494.00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就业补助 6,440.00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跨省务工奖励资金 15,120.00 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 2020 年首季度电子商务奖励资金 175,200.00 与收益相关

东瑞贸易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商贸服务业贡献奖 46,000.00 222,000.00 与收益相关

励资金

东方银祥油脂劳务协作奖励资金 2,800.00 与收益相关

东方银祥油脂企业招工专项经费 1,000.00 与收益相关

东方银祥油脂 2020 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市级两化融合贯标补助 160,000.00 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区级两化融合贯标补助 64,000.00 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招工专项经费 16,500.00 与收益相关

厦门银祥油脂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就业补助 3,68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604,616.51 613,22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 3,701,469.94 6,689,065.78 3,701,469.94

非常损失 355,658,412.44 8,845.93 355,658,412.44

盘亏损失 1,816.83

赔偿金 68,900.62 5,801,984.61 68,900.62

违约金 7,916,947.33 102,829.01 7,916,947.33

罚款支出 350,161.42 21,114.72 350,161.42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501,813.29 666,459.46 501,813.29


其他 493,617.73 27,442.03 493,617.73

合计 368,691,322.77 13,319,558.37 368,691,322.77

注 1:非常损失系子公司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就原合作协议履约纠纷
达成和解,而应向对方赔偿的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金损失及诉讼赔偿支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附注子
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及为子公司担保”。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846,314.11 9,532,966.44

递延所得税费用 -104,472,127.16 44,887,155.59

合计 -93,625,813.05 54,420,122.0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927,316,943.1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81,829,235.7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9,237,131.2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09,035.69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20,178,474.9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0,772,431.3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6,930,315.9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565,247,898.14
损的影响

其他 -154,282.79

所得税费用 -93,625,813.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148,108,560.85 142,453,167.39

补贴收入 19,853,214.52 18,271,541.00

其他往来款 124,060,739.39 544,663,803.11

罚款、违约金收入 5,323,345.09 6,108,754.80

合计 297,345,859.85 711,497,266.30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往来款 272,748,537.75 650,185,902.86

管理费用支出 119,846,790.30 123,282,742.37

销售费用支出 52,541,448.15 86,610,517.98

手续费支出 1,958,056.18 1,761,197.17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5,971,981.54 1,601,255.63

捐赠支出 3,691,473.10 6,684,329.86

支付备用金 5,000.00 164,830.00

其他 2,859,022.39

合计 456,763,287.02 873,149,798.26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金额 11,208,077.01 30,837,179.1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1,874,088.62

净额(负数)

合计 13,082,165.63 30,837,179.16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负数) 169,301,509.80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金额 248,010,727.73 129,386,485.29

合计 248,010,727.73 298,687,995.09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金融机构借款等 300,000,000.00 1,080,300,000.00

收回融资保证金及信托保障基金 365,561,242.61 350,220,682.86

合计 665,561,242.61 1,430,520,682.86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25,000,000.00 186,62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 40,000,000.00

银行资金监管及托管费 19,000,000.00

借款保证、保函等费用 411,573,241.29 387,549,910.85

其他融资相关费用 72,582,796.05 75,669,182.20

非金融机构借款等 100,000,000.00 999,800,000.00

支付租赁款(简化处理的租赁除外) 1,021,290.50

合计 1,010,177,327.84 1,708,639,093.05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833,691,130.12 233,532,750.66

加:资产减值准备 545,069,552.03 5,113,556.66

信用减值损失 431,735,053.61 102,179,282.2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47,634,542.44 48,749,499.34
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13,404,702.03

无形资产摊销 13,275,351.31 12,938,794.9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713,894.98 15,655,926.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84,083.87 -646,303.93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01,453.29 668,276.2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80,177,553.17 -181,860,851.5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115,474,939.08 924,601,154.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72,144,210.65 -1,053,542,219.3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7,861,340.41 -2,736,566.90
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 -96,610,786.75 47,623,722.49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18,308,949.60 -634,111,370.6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 995,757,594.42 -408,843,093.13
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635,882,701.31 858,193,231.49
填列)

其他 81,945,618.90 80,623,498.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993,119.49 48,139,288.4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562,810,493.69 4,204,052,064.1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204,052,064.14 3,526,005,733.0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1,241,570.45 678,046,331.05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00

其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1.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74,089.62

其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1,874,089.62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874,088.62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562,810,493.69 4,204,052,064.14

其中:库存现金 216,183.99 119,596.9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549,283,814.63 4,187,347,810.5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3,310,495.07 16,584,656.59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62,810,493.69 4,204,052,064.1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72,025,282.30 注

存货 2,369,333,405.90 抵押借款、开立保函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45,050,402.77 质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149,074,553.26 质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 5,473,117,698.50 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420,379,216.01 抵押借款、用于其他担保

无形资产 206,851,635.74 抵押借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6,910,353.33 质押借款

合计 26,442,742,547.81

其他说明:

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具体详见:“附注货币资金”。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5,484.88 6.3757 34,969.95

港币 9,955,345.01 0.8176 8,139,490.08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10,040,566.69 6.3757 64,015,641.05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两家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分别为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香港”)、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粮香港”)。东方香港及东粮香港的主要经营地均为中国香港。
考虑两家子公司的境外经营主要系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延伸、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直接影响本公司的现金流量并且可以随时汇回等情况,选定人民币作为其记账本位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9,305,000.00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907,372.47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5,524,172.23 其他收益 5,524,172.23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604,616.51 营业外收入 604,616.51

冲减财务费用的政府补助 4,422,876.00 财务费用 4,422,876.00

合计 19,856,664.74 11,459,037.21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发放贷款及垫款原值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贷款 214,083,767.28 217,634,129.71

减:贷款损失准备 214,083,767.28 207,931,175.96

合计 9,702,953.75

注:贷款业务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云通保理及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供应链”)之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放贷业务。
2. 利息收入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发放贷款及垫款 4,559,274.86 11,993,288.79


合计 4,559,274.86 11,993,288.79

注: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公司子公司金联供应链之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放贷业务所形成的收入。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 股权取 股权取 股权取 股权取 购买日的 购买日至期末 购买日至期末
方名称 得时点 得成本 得比例 得方式 购买日 确定依据 被购买方的收 被购买方的净
(%) 入 利润

厦门银 2021年8 1.00 100.00 购买 2021 年 控制权完 34,322,201.86 -8,881,604.08
祥油脂 月 31 日 8 月 31 成转移

有限公 日


其他说明:

注:公司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报告期内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银祥油脂 100%股权。2021 年 8 月,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优品”)与厦门银祥油脂原股东签署投资协议。 2021 年 8 月下旬,厦门银祥油脂完成公司章程中股东信息的变更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东方银祥油
脂开始控制厦门银祥油脂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并于 2021 年 9 月完成股权转让款 1.00 元的支付。因此,将 2021
年 8 月 31 日确定为购买日。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现金 1.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1.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397,660,921.45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397,660,922.45
的金额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同华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
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 010835 号),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确定厦门银祥油脂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300 万元。在此基础上,双方最终确定厦门银祥油脂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商誉的形成原因:购买日合并成本(含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753,297,943.24 702,616,108.36

货币资金 2,810,334.57 2,810,334.57

应收款项 4,150,558.22 4,150,558.22

预付款项 1,830,828.72 1,830,828.72

其他应收款 343,263,316.51 343,263,316.51

存货 6,158,038.25 6,158,038.25

其他流动资产 1,605,877.16 1,605,877.16

固定资产 189,268,065.93 156,518,504.38

在建工程 4,751,137.66 4,751,137.66

使用权资产 2,547,720.15 2,547,720.15

无形资产 30,603,974.40 12,671,701.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6,308,091.67 166,308,091.67

负债: 1,150,958,864.69 1,138,288,405.97

借款 1,056,333,876.01 1,056,333,876.01

应付款项 17,735,158.31 17,735,158.31

应付职工薪酬 1,700,801.27 1,700,801.27

预收款项 31,258,208.27 31,258,208.27

应交税费 5,585.97 5,585.97

其他应付款 28,775,514.60 28,775,514.60

租赁负债 2,479,261.54 2,479,261.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670,458.72

净资产 -397,660,921.45 -435,672,297.61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397,660,921.45 -435,672,297.61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中同华出具的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基础,在考虑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评估调整金额的实现方式(销售实现、摊销实现或者其他)的基础上,测算评估调整金额自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的实现金额。据此确定购买日银祥豆制品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 1 家全资子公司,注销清算 3 家全资子公司,详见“附注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取得
名称 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投资管理 100 投资设立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商业办公 7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 100 投资设立

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 北京 北京 物业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
司 下企业合并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 北京 北京 企业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
司 下企业合并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 北京 北京 投资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
(有限合伙) 下企业合并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农业科学 100 非同一控制
研究与实验发展 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北京 北京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 100 非同一控制
司 展示、项目投资等 下企业合并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 100 非同一控制
等 下企业合并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 北京 北京 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100 投资设立


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 北京 北京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
司 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北京 北京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 100 非同一控制
司 展示等 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 100 非同一控制
展示等 下企业合并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深圳 深圳 影视文化类投资、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等 98.72 投资设立
合伙)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拉萨 拉萨 投资管理 100 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粮油购销加工 100 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粮食购销 100 投资设立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大连 大连 供应链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8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 长春 长春 供应链管理、粮食收购 100 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龙江县 龙江县 粮食收购、销售、烘干、仓储服务等,信息技 100 投资设立
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等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食品生产经营 100 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 五常 五常 技术推广 1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五常 五常 粮食加工 8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 大连 大连 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国内货运代理 34 投资设立
公司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 100 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 海南 海南 粮食收购;粮食加工食品生产 100 投资设立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粮食收购;销售初级农产品、饲料;水稻种植 100 投资设立

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100 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粮油购销加工 100 投资设立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粮食加工、销售 100 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肇源县 肇源县 粮食收购、销售;货物运输 100 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市 大连市 粮食贸易 100 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大连市 大连市 粮食收购、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仓 51 投资设立
储服务等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 大连 粮食贸易 51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批发兼零售;食品生产经营;种子经营;粮食 100 投资设立
收购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粮油及其他贸易 100 投资设立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 100 投资设立
焦炭、建材、五金等销售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肇源县 肇源县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粮食收购;搬运装卸;仓 100 投资设立
储等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 100 投资设立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面制 77 非同一控制
品制造;蛋品加工等 下企业合并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 51 投资设立
食品批发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 100 非同一控制
食品批发 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 黑龙江 黑龙江 企业管理、项目投资 100 投资设立
(有限合伙) 省 省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开发跳跳糖及系列产品技术,并提供技术咨 100 同一控制下
询。投资与资产管理。 企业合并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贸易 100 投资设立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融资租赁业务等 100 投资设立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哈尔滨 哈尔滨 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51 投资设立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51 投资设立
信息咨询服务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农业机械化、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 100 投资设立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 100 投资设立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农业机械等批发 100 投资设立
零售、社会经济咨询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 100 投资设立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哈尔滨 哈尔滨 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 100 投资设立
和代理业务等

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哈尔滨 哈尔滨 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100 投资设立
司 信息咨询服务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酒 100 投资设立
店管理等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牛羊养殖销售、牲畜饲养技术咨询服务、饲草 100 投资设立
自治区 自治区 料种植销售、畜产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长春 长春 农副产品批发;谷物粮食收购、饲料批发、仓 100 投资设立
库租赁、豆及薯类批发及零售等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 宁波 宁波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 51 投资设立
限公司 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九江 九江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51 投资设立
限合伙)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商业保理业务等 100 投资设立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持有中农国垦供应链 34%股权,陈洪春持有中农国垦
供应链 22%股权,东方粮仓与陈洪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陈洪春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中与东方粮仓保持
一致。另外,中农国垦供应链董事会成员 7 人中东方粮仓派出董事 4 人,超过半数。根据中农国垦供应链章程,

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从而东方粮仓能够控制中农国垦供应链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故将中
农国垦供应链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比例 损益 分派的股利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30.00 -38,450,188.89 340,382,778.49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28 -316,163.09 741,280.61
伙)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 66.00 1,774,315.59 25,124,588.06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49.00 183,962.23 11,217,234.71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20.00 -3,838,729.55 -1,799,076.76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49.00 -10,291,806.18 -100,581,999.32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9.00 -12,206,129.36 -189,381,154.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 49.00 -7,968,389.39 -19,735,959.29
限公司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23.00 3,087,969.85 9,139,982.50 5,560,401.76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49.00 -45,788,237.44 11,744,288.19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20.00 -773,290.81 1,801,462.81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49.00 -358,580.67 49,974,226.23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3,443.62 418,229.39 421,673.01 283,717.45 21,219.88 304,937.33 2,364.79 418,497.80 420,862.59 271,305.10 21,093.54 292,398.64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733.25 5,000.00 5,733.25 5,043.48 8,551.79 13,595.27

伙)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4,102.70 4.31 4,107.01 300.26 300.26 4,097.50 5.93 4,103.43 565.51 565.51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24,477.63 11.74 24,489.37 22,200.14 22,200.14 18,196.08 18.60 18,214.68 15,963.00 15,963.00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15,170.57 10,230.56 25,401.13 26,288.12 26,288.12 19,272.52 10,876.81 30,149.33 29,116.96 29,116.96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6,167.58 228.46 26,396.04 45,324.59 45,324.59 47,025.51 1,240.36 48,265.87 63,076.60 63,076.60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7,769.71 228.40 17,998.11 46,447.32 46,447.32 34,415.87 1,240.30 35,656.17 61,614.34 61,614.3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 7,743.38 0.06 7,743.44 1,571.19 1,571.19 9,260.66 0.06 9,260.72 1,462.26 1,462.26
公司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5,358.80 3,540.96 8,899.76 6,026.86 455.33 6,482.19 5,709.90 3,525.08 9,234.98 3,923.39 262.71 4,186.10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156,635.34 84,119.72 240,755.06 210,017.17 24,683.90 234,701.07 62,935.14 31.59 62,966.73 51,225.40 51,225.40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1,550.94 35.64 1,586.58 685.84 685.84 5,738.67 42.55 5,781.22 4,493.84 4,493.84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49,520.46 84.75 49,605.21 39,406.39 39,406.39 22,641.82 79.52 22,721.34 12,449.34 12,449.34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6,700.42 -11,728.28 -11,728.28 6,700.26 4,969.35 -2,891.13 -2,891.13 3,386.95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93.57 -3,193.57 -399.04 -753.43 -753.43 -401.94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05 -0.05 -0.05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21,639.59 268.84 268.84 399.35 40,002.23 260.14 260.14 3,090.82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71,981.25 37.54 37.54 -7,954.98 49,638.66 116.38 116.38 2,178.05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18,230.32 -1,919.36 -1,919.36 -4,611.60 38,449.98 -1,266.13 -1,266.13 -5,138.13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1,430.83 -4,117.82 -4,117.82 33,527.48 20,077.62 -10,624.26 -10,624.26 -19,372.46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1,430.83 -2,491.05 -2,491.05 33,603.42 20,077.62 -9,628.42 -9,628.42 -18,142.7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26.20 -1,626.20 -72.37 -931.90 -931.90 -1,192.77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13,985.63 1,342.60 1,342.60 1,303.91 14,126.85 1,524.96 1,524.96 1,734.91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328,628.70 -9,457.83 -9,457.83 -5,673.65 291,879.31 15,947.89 15,947.89 49,954.75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5,047.41 -386.65 -386.65 247.68 12,961.99 -604.28 -604.28 -85.86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92,842.46 -73.18 -73.18 -10,927.20 130,568.62 348.82 348.82 735.00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
业名称 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企业投资的会计处
直接 间接 理方法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 锦州 锦州 港口作业 15.39 权益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北京 北京 银行业 2.92 权益法

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 哈尔滨 哈尔滨 银监会批准的银行业务 30.00 权益法

责任公司

Orient Art 香港 英属维尔 艺术品投资 40.00 权益法

Limited 京群岛

民生电商控股(深 深圳 深圳 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专注于金融创新, 18.18 权益法

圳)有限公司 提供场景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 北京 北京 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 40.00 权益法

产开发有限公司 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介除外)、

企业管理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 北京 北京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 60.00 权益法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览展示等

建发东方(大连)物 辽宁 辽宁 农副产品、水产品,水果、饲料、肉类、化 47.00 权益法

产有限公司 肥(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国内一般贸易;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 成都 成都 农副食品加工业 18.20 权益法

有限公司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1)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张惠泉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董事,可以对锦州港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问张宏伟先生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银行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电商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子公司优品互联向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派出 2 名董事,可以对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和经营
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2) 持有 5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仅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持有盛通地产 60%股权、董事占比 6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盛通地产 40%股权、董事占比 40%。根据盛通地产章程约定董事会除部分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效外,其他事项均
需 2/3 董事通过有效。故本公司无法对盛通地产形成控制,而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形成共同控制。(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
限公司 有限公司公司

流动资产 1,086,685.50 957,511.35

非流动资产 1,979.91 1,822.08

资产合计 1,088,665.41 959,333.43

流动负债 1,039,239.40 875,925.34

非流动负债 45,000.00 79,000.00

负债合计 1,084,239.40 954,925.34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426.01 4,408.0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2,655.61 2,644.85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0.05 0.05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2,655.66 2,644.90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1,384.65 1,281.77

所得税费用 14.65 -884.29

净利润 17.92 -2,685.69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7.92 -2,685.69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锦州港股份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 东方集团财 Orient 民生电商控 北京滨湖恒 建发东方 成都安德 锦州港股份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 东方集团财 Orient 民生电商控 北京滨湖恒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务有限责任 Art 股(深圳) 兴房地产开 (大连)物 蔬菜食品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务有限责任 Art 股(深圳) 兴房地产开
公司 Limited 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产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Limited 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流动资 401,811.64 17,561.95 269,749.01 948,776.00 6,215.00 3,512.83 432,568.45 18,078.39 333,712.29 787,412.99


非流动 1,444,450.98 10,939.47 89,056.82 1.33 1.05 6,091.91 1,395,433.16 11,261.13 97,934.07 3,214.00
资产

资产合 1,846,262.62 695,278,600.00 967,318.44 28,501.42 358,805.83 948,777.33 6,216.05 9,604.74 1,828,001.61 695,023,300.00 816,713.19 29,339.52 431,646.36 790,626.99


流动负 625,022.66 0.44 163,121.30 948,777.33 3,895.98 6,076.12 580,034.05 0.45 190,827.88 783,631.90


非流动 554,824.50 19,331.03 589,281.53 13,218.06

负债

负债合 1,179,847.16 636,624,700.00 643,529.56 0.44 182,452.33 948,777.33 3,895.98 6,076.12 1,169,315.58 640,898,500.00 497,565.87 0.45 204,045.94 783,631.90


少数股 10,273.80 1,225,900.00 17,570.18 10,866.22 1,171,100.00 50,044.14

东权益
归属于

母公司 656,141.66 57,428,000.00 323,788.88 28,500.98 158,783.32 2,320.07 3,528.62 647,819.81 52,953,700.00 319,147.32 29,339.07 177,556.28 6,995.09
股东权

按持股
比例计

算的净 100,988.50 1,679,088.74 97,136.66 11,400.39 28,869.67 1,090.43 642.21 99,707.67 1,548,268.47 95,744.20 11,735.63 32,282.93 2,798.04
资产份

调整事


--商誉 2,831.56 10,361.39 2,831.56 10,361.39

--内部
交易未
实现利


--其他 -263,132.48 761.79 847.42 -204,351.84 3,438.67

对联营

企业权 103,820.06 1,426,317.65 97,136.66 11,400.39 29,631.46 1,090.43 1,489.63 102,539.23 1,354,278.02 95,744.20 11,735.63 35,721.60 2,798.04
益投资
的账面

价值
存在公
开报价
的联营

企业权 87,830.73 499,245.68 93,377.93 665,660.90

益投资
的公允
价值

营业收 293,256.06 16,880,400.00 9,544.80 420,968.13 115,800.58 597.77 436,673.79 18,495,100.00 7,132.35 509,648.14



净利润 12,052.47 3,485,300.00 4,756.73 0.06 5,229.37 -6,995.09 272.97 -45.81 18,588.64 3,510,200.00 4,297.51 -3.13 3,062.25 -417.30

终止经
营的净
利润

其他综 -466.17 227,100.00 -115.17 -838.15 -93.80 -1,116.22 -428,400.00 -335.69 -1,887.29 232.57

合收益

综合收 11,586.30 3,712,400.00 4,641.56 -838.09 5,135.57 -6,995.09 272.97 -45.81 17,472.42 3,081,800.00 3,961.82 -1,890.42 3,294.82 -417.30
益总额
本年度
收到的

来自联 616.36 27,266.49 616.36 47,364.33

营企业
的股利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0.96 1,908.8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1,897.88 2.80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897.88 2.80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06.03 962.14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93.97 22.1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93.97 22.14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事项。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 GDP 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 269,191,742.14 28,601,704.55

其他应收款 6,542,377,894.78 1,019,615,988.13

其他流动资产(应收保理款) 87,170,000.00 871,700.00

发放贷款及垫款 214,083,767.28 214,083,767.28

其他债权投资 159,000,000.00 140,325,184.97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38,000,000.00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2,104,121.3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000,000.00

合计 7,411,927,525.56 1,403,498,344.93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非关联方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 22,962.00 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
体情况参见附注。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
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2021年度,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 25.37% (2020 年:

0.16%) 。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总计 260.31 亿元,其中:已使用敞口授信额度 190.16
万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
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8,379,722,784.36 8,379,722,784.36 8,379,722,784.36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324,975.70 10,324,975.70 10,324,975.70

应付账款 669,534,642.74 669,534,642.74 669,534,642.74

应付票据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2,046,844,015.17 2,046,844,015.17 2,046,844,015.17

长期借款 8,548,443,590.73 8,548,443,590.73 7,040,342,490.73 1,508,101,100.00

应付债券 949,718,873.18 949,718,873.18 949,718,873.18

租赁负债 4,596,405.06 4,596,405.06 584,548.69 174,457.85 573,573.73 3,263,824.79

长期应付款 2,555,258,377.83 2,555,258,377.83 595,258,377.83 1,960,000,000.00

合计 23,339,443,664.77 23,339,443,664.77 19,867,330,708.40 1,508,275,557.85 1,960,573,573.73 3,263,824.79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及港币)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项目

美元项目 港币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34,969.95 8,139,490.08 8,174,460.03

小计 34,969.95 8,139,490.08 8,174,460.03

外币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64,015,641.05 64,015,641.05

小计 64,015,641.05 64,015,641.05

续:

期初余额

项目

美元项目 港币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603,424.51 8,401,359.99 9,004,784.50

小计 603,424.51 8,401,359.99 9,004,784.50

(2)敏感性分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港币升值或贬值 10%,
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 571.90 万元(2020 年度约 74.71 万元)。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应付债券。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固定利率借款合同、
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及信用证、应付债券及固定收益率的其他金融负债,其中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 333,410.67
万元,固定利率借款金额为 1,020,987.64 万元,商业汇票及信用证贴现借款 330,250.00 万元,长期应付款 196,0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39,891.61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本金 94,871.21 万元:详见“附注”。

(2)敏感性分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
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 1,667.05 万元(2020 年度约 1,880.70 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3. 价格风险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包括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因此本公司面临权益工具投资价格下跌的风险。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
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 1 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 2 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 3 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第二层次公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量 允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4,904,440.00 200,259,472.92 205,163,912.92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4,904,440.00 200,259,472.92 205,163,912.92
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17,800.00 2,549,103.71 2,866,903.71

(3)衍生金融资产 4,586,640.00 4,586,640.00

(4)其他 197,710,369.21 197,710,369.21

(二)其他债权投资 18,674,815.03 18,674,815.03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549,246.08 46,554,875.28 52,104,121.36

(四)投资性房地产 5,473,117,698.50 5,473,117,698.50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5,473,117,698.50 5,473,117,698.50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000,000.00 50,000,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0,453,686.08 5,788,606,861.73 5,799,060,547.81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10,324,975.70 10,324,975.7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0,324,975.70 10,324,975.70
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10,324,975.70 10,324,975.7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10,324,975.70 10,324,975.70

1、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系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因此,公司以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平台公告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和国际会展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分别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算,评估师通过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对已知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投资性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公允价值。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质,并出具评估报告。

子公司商业投资持有的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牛农业”)13%股权,由于九牛农业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初始成本是公允价值的估计值。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因被投资企业或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和私募基金以发行方或者受托人公布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依据所投资产品公允价值测算的净值或该项投资的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数。

公司持有其他债权投资按照资产负表日预测未来可获得的项目可回收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的估计数。

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4、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票据、
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 项目投资、投资 100,000.00 13.27 13.27
管理等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拉萨市 商务服务业 1,000.00 16.39 16.39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宏伟先生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原联营企业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 原其他关联方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其他关联方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北京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哈尔滨鼎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其他关联方

联合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北京京津晨阳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原其他关联方

联合石油天然气(盘锦)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厦门银祥商贸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贷手续费 62.27 45.69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 原粮 1,504.00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原粮 1,494.90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菜油 931.70 8,372.03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豆粕、菜籽粕 295.39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面粉 0.6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港杂费 816.22 607.21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港杂费 859.83 682.61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原粮 33,105.01 16,974.60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原粮 9,217.77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费 183.31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费 187.49 47.09

合计 45,363.60 30,024.17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米 20.43 11.31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米 0.98 1.88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米 12.06 22.98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米 2.01 4.91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品牌米 0.70 7.71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品牌米 4.79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品牌米 90.08

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 品牌米 29.28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29.15 175.71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8.92 8.92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1,833.96 1,900.84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270.44 270.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347.38 226.21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费 9,410.21 12,506.73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费 11,236.47 12,061.64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238.31 237.20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700.88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原粮 3,488.94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费 14.22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保理业务收入 431.73 58.34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运输费 104.75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豆粕、菜籽粕 46.83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豆制品 12.54

厦门银祥商贸有限公司 豆制品、菜籽油 15.72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菜籽粕、磷脂油 1,344.53

其他关联方 其他 29.38 21.17

合计 28,885.44 28,355.24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否已经 借款或应付款项
履行完 余额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东方 91,402.45 2016/9/5 2023/6/15 否 39,891.61
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注 1)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 2) 300,000.00 2016/10/20 2023/10/19 否 215,900.0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43,305.32 2019/3/4 2025/8/30 否 133,565.84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 3) 20,000.00 2021/10/8 2023/10/7 否 10,000.0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 4) 20,000.00 2021/7/21 2023/7/20 否 20,000.00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2021/6/28 2022/6/22 否 4,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0,000.00 2021/11/30 2022/11/25 否 3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8,000.00 2021/11/16 2022/11/14 否 8,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11/22 2022/11/16 否 1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 5) 10,000.00 2021/6/29 2022/6/20 否 1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1,690.00 2021/4/1 2022/3/29 否 9,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5,000.00 2021/9/29 2022/9/20 否 5,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5,000.00 2021/11/5 2022/10/28 否 15,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7,500.00 2021/3/8 2022/3/7 否 15,62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8,000.00 2021/3/29 2022/3/28 否 16,06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23,000.00 2021/4/16 2022/4/15 否 20,49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29,400.00 2021/4/23 2022/4/22 否 26,18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5,000.00 2021/3/4 2022/3/1 否 5,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25,000.00 2021/3/8 2022/3/1 否 20,010.8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 6) 10,000.00 2021/7/6 2022/7/6 否 10,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 7) 4,000.00 2021/8/24 2022/8/24 否 4,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6,500.00 2021/8/26 2022/8/25 否 5,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 8) 12,000.00 2021/10/27 2022/12/7 否 12,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20,000.00 2021/1/13 2022/1/13 否 20,000.00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1,000.00 2021/9/9 2022/9/9 否 1,000.00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900.00 2021/11/16 2022/11/15 否 9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 9) 200,000.00 2021/6/26 否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注 10) 29,000.00 2021/10/18 否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3,000.00 2021/1/29 2022/3/31 否 1,83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注 11) 12,000.00 2021/9/28 2022/10/13 否 12,0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8,810.00 2021/4/26 2022/4/18 否 8,0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1,500.00 2021/3/8 2022/3/1 否 1,5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9,500.00 2021/8/19 2022/8/11 否 9,5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注 12) 10,000.00 2021/7/12 2022/7/5 否 10,000.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5,000.00 2021/11/8 2022/10/27 否 5,000.00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21/9/9 2022/9/9 否 1,000.00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21/12/28 2022/12/27 否 990.00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1,000.00 2021/11/24 2022/11/24 否 1,000.00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2,000.00 2021/3/18 2022/6/8 否 2,000.0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 13) 1,980.00 2021/12/6 2022/12/6 否 1,980.0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 14) 9,160.00 2021/9/30 2022/9/30 否 9,160.0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 15) $1,004.06 2021/12/31 2022/12/30 否 $1,004.06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2021/3/12 2022/5/24 否 47,468.3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2021/1/12 2022/11/26 否 199,98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21/12/2 2022/12/2 否 30,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21/12/24 2022/12/20 否 30,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8,000.00 2021/3/8 2022/3/4 否 27,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0 2021/11/17 2022/11/17 否 19,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2021/5/31 2022/5/30 否 50,000.00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00 2019/5/1 2024/3/1 否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1/10/21 2022/10/20 否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8,000.00 2019/9/5 2022/2/13 否 27,000.0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 1:该笔借款的资金使用方为国开东方,商业投资对该笔业务的最低收益和本金提供保证和股权质押担保,
2018 年 6 月 12 日国开东方、商业投资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另外东方有限在 2018 年 6 月 12 日签订保证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2020
年再次签订投资补充协议,期限延长,新的投资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担保到期日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该业务的余额计入长期应付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
详见:“附注六之注释 39 长期应付款”。

注 2:详见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之重大承诺事项。

注 3: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市丰台
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借款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注 4: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市丰台
区王佐镇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借款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借
款余额为 20,000.00 万元。

注 5: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10,000.00 万元,期限
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东方有限共同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注 6: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融资额度 2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该部分融资由本公司以及东方有限共同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担保融资余额 10,000.00 万元。

注 7: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融资额度 8,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其中 4,000.00 万元由本公司及肇源米业以自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共同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抵押借款余额 4,000.00 万元。

注 8: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 20,000.00 万元,其中:6,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5,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2 日;9,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其中 12,000.00 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担保融资余额 12,000.00 万元。

注 9: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与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不确定数量的玉米、稻谷、大豆等饲料原料,本公司对东方粮油全部交易项下向上述公司负担的

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债权发生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26 日起至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事项时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应付账款余额为零。

注 10: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版块相关子公司与民生电商相关子公司(民农云仓(天
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等)采购包括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品种,本公司对东方粮油等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
的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方粮油等公司预付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
公司 691.19 万元。

注 11: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2 笔共:12,000.00 万元,
其中:5,83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6,17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2年10月13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财务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2,000.00 万元。

注 12: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1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2 年 7 月 5 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东方有限共同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止,借款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注 13: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1,98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该部分借款由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1,980.00 万元。

注 14: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9,16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部分借款由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9,160.00 万元。

注 15: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贷款融资协议,金额美元 1,004.06
万元,期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提供最
高额美元 1,004.06 万元的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美元 1,004.06 万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0 2021/6/3 2022/6/2 否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0 2021/9/26 2022/9/25 否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8/11 2022/8/10 否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12/30 2022/12/15 否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21/5/17 2022/5/10 否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0 2020/9/11 2022/9/6 否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260,000.00 2018/7/11 2023/4/9 否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2,500.00 2020/2/24 2022/2/24 否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国开 80,000.00 2019/10/15 2023/4/15 否

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569,500.0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责 借款或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最高担保 担保起始 担保到 任是否 付款项余
金额 日 期日 已经履 额

行完毕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民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资企业(有限合伙)、国

京什刹海支行 、东方瑞 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 211,680.00 2014/4/30 2024/5/13 否 196,000.00
祥(北京)投资发展有 公司
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
际会展有限公司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 5,300.00 2020/8/6 2022/8/8 否 5,300.00
开发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 10,000.00 2020/9/1 2022/12/31 否 0.00


担保责 借款或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最高担保 担保起始 担保到 任是否 付款项余
金额 日 期日 已经履 额

行完毕

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 30,600.00 2021/2/22 2022/10/20 否 24,600.00
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 11,100.00 2021/9/26 2022/10/21 否 11,100.00
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 11,000.00 2021/9/24 2022/10/20 否 11,000.00
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 65,900.00 2021/1/19 2022/12/23 否 38,85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 7,000.00 2021/9/23 2022/9/22 否 7,000.00
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59,050.00 2021/1/20 2022/9/25 否 35,95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 30,100.00 2021/8/23 2022/10/20 否 30,1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27,200.00 2021/1/21 2022/10/19 否 13,100.00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 2,000.00 2021/6/29 2022/3/28 否 2,000.00
有限公司 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 2,000.00 2021/7/1 2022/3/31 否 2,000.00
有限公司 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 4,717.00 2021/12/21 2022/12/20 否 4,717.00
有限公司 司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
司、厦门银祥饲料有限

公司、漳州银祥农牧有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53,400.00 2021/10/25 2022/5/24 否 57,310.00
限公司、厦门银祥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27,000.00 2021/5/20 2022/8/10 否 8,700.00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21,300.00 2021/11/8 2022/5/18 否 21,297.64

合计 583,257.00 469,024.64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17.98 1,131.2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股权转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股权转让 哈尔滨鼎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17,260.35 协议价


合计 17,260.35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6.27 1.56 257.58 2.58

应收账款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4 0.42 4.15 0.05

应收账款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4.72 0.05

应收账款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72 0.04

应收账款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0.97 0.01

应收账款 厦门银祥商贸有限公司 0.01 0.52 0.01

应收账款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1.00 0.01 0.28

预付账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78.62 3,733.64

预付账款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48.50 1,966.42

预付账款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37.73 373.16

预付账款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83.15 95.30

预付账款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691.19 4,290.00

其他应收款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1,303.77 275,717.77

其他应收款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5,623.65 31,576.63 276,405.67

其他应收款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 0.01 2.00 0.10

其他应收款 北京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浦 2.44 0.99 2.44 0.37
东分公司

其他应收款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3.00 0.02

其他应收款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2,082.80

其他应收款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19.20 0.10

应收股利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91.40

其他流动资产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000.00 40.00 5,700.00 57.00

其他流动资产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4,717.00 47.17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8,717.8

应付账款 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 5.59 5.59

其他应付款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63.06 667

其他应付款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476.9 470.17

其他应付款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3

其他应付款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2.43 2.43

其他应付款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546.83 500.7

其他应付款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56 4.56

其他应付款 哈尔滨鼎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103.86 103.86

其他应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3.40 82.19

其他应付款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 20

其他应付款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7,550.00 7,550.00

其他应付款 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 368.55 497.1

其他应付款 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 0.01

其他应付款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43.67 12.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5.24 499.25

(未到期应付利息)

预收账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1.37 75.4

预收账款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1.49 1.49

预收账款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306.24 286.43

预收账款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3.5

合同负债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2.32

合同负债 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3.96

合同负债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42

合同负债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8.07

合同负债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0.29 2.72

合同负债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1

合同负债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0.25

合同负债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2.25

合同负债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2.67

合同负债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56

合同负债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88

合同负债 联合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0.14

合同负债 北京京津晨阳贸易有限公司 0.11

合同负债 东方集团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1

合同负债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0.06

合同负债 联合石油天然气(盘锦)有限公司 0.61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与关联方相关的承诺事项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关联方存款及取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存款利率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资金结算和存款 6,975,496.91 5,535,850.16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结算和取款 6,999,082.14 5,421,384.53

利息收入 注 13,291.81 12,537.81

注: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给本公司存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2. 向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贷款利率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借款 注 98,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利息 注 17,000.22 16,410.2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费用 注 8,391.45 5,907.7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贴现票据借款 227,250.00 146,75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贴现息 5,744.78 4,485.57

注:民生银行为本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区间内,融资费用主要为资金监管费、托管费以及保函手续费等。

3. 关联方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流入金额 流出资金 备注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800.00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8,540.00 4,200.00

合计 81,340.00 4,200.00

4. 本公司应收关联存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银行存款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72,170.14 295,755.37

5. 本公司应付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27,250.00 146,75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8,600.00 213,500.00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500.00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抵押、质押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抵押、质押资产情况如下:

(1)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成立之初,由投资方国寿集团、国寿财险(合称“中国人寿”)、国开东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国开东方同意在中国人寿退出基金投资(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或基金清算时,应保证中国人寿获得相应的资金,故国开东方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公保函字第 1400000069791 号。民生银行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外开立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为 201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保函担保金额为 211,680.00 万元。同时公
司子公司腾实地产以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民生银行作最高额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与保函敞口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纳入保函项下监管账户内资金补足。2017 年 5 月签订补充协议,
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 A03 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民生银行在本
协议和相关保函项下对国开东方拥有的全部债权,抵押担保期限均为 201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2018
年 11 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以其持有的腾实地产 100%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2020 年 8 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再次
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 A03 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 196,000.00 万元。
(2)2016 年 8 月 31 日,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向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投资人民币 91,402.45 万元,投资到期日
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商业投资承诺以约定的金额到期回购此投资本金。2018 年 6 月 12 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
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2020
年再次签订投资补充协议,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
作为股东期间,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每年从国开东方取得固定投资收益,如果分红金额低于固定投资收益,商业投资承诺进行补足,如商业投资支付了补足款,国开东方应以分红形式向商业投资进行补偿。商业投资以其持有的国开东方 116,000 万元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本笔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同时为该业务连带责任保证,另外东方
有限在 2018 年 6 月 12 日签订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 39,891.61
万元。

(3)2016 年 10 月,为获取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融资,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对公
司子公司国际会展的委托贷款转让给西藏信托,签订债权交易协议与债权远期受让协议。转让金额为2笔150,000.00
万元共计 30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为确保债权远期受让协议的履行,每
笔业务均质押了瑞祥投资持有的国际会展 25,000 万元的股权。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其持有的
盛通地产 6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联营企业盛通地产将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以第一顺位
抵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 150,000.00 万元提供担保。2018 年 2 月 13 日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腾翔地产”)将其持有的滨湖恒兴 4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2018 年 11 月 20 日,大成饭店将其自
有的不动产以第二顺位抵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另外 150,000.00 万元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借款余额为 215,900.00 万元。

(4)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金绿
峰工贸有限公司借款 5,3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往来款余额为 5,300.00 万元。

(5)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市丰
台区王佐镇怪村村民委员会借款 20,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往来款余额为 20,000.00 万元。

(6)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市丰
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借款 10,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往来款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7)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 3,780 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11,69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9000.00 万元。

(8)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 3,500 万无限售流通股等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
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17,5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15,620.00 万元。

(9)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 3,600 万无限售流通股等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
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18,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16,060.00 万元。

(10)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 4,700 万无限售流通股等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
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23,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20,490.00 万元。

(11)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 6,000 万无限售流通股等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
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29,4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26,180.00 万元。

(1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 8,4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25,000.00 万元,其中:12,190.5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12,809.5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20,010.80
万元。

(1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锦州港 12,17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货币资金20,000.00 万元作为保证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 4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40,000.00 万元。

(14)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货币资金 4,000.00 万元作为保证金、肇源米业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
物以及本公司提供 4,000.00 万元担保,向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融资额度 8,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抵押借款余额为 4,000.00 万元,质押借款余额为 4,000.00
万元。

(15)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货币资金 8,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提供 12,000.00 万元保证担保,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 20,000.00 万元,其中:6,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5,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2 日;9,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20,000.00 万元。

(16)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货币资金 5,000.00 万元作为保证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申请融资额度 5,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
为 5,000.00 万元。

(17)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货币资金 10,000.00 万元作为保证金,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
直支行申请融资额度 2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
款余额为 20,000.00 万元。

(18)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货币资金 5,000.00 万元存单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提供 6,500.00 万元保证担
保,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申请融资额度 1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18)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 17,300 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
申请人民币借款 3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
余额为 30,000.00 万元。

(20)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 6,1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14,3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借款余额为 14,300.00 万元。

(21)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 11,240 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45,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37,260.00 万
元。

(22)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 8,780.00 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35,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29,105.11 万
元。

(23)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 7,510 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3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8 月 19 日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24,895.00
万元。

(24)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 5,869.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申请融
资额度 70,000.00 万元,授信区间为 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借入 28,690.00 万元,其中:19,600.00 万元,
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9,09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22,659.20 万元。

(25)公司以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持有的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 A04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昆
仑信托申请人民币借款 8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签订
补充协议,注销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 A04 剩余土地抵押,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 A04 地上建筑物及其分摊
的土地依然作为抵押物;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期限至 2023 年 4 月 15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65,000.00 万元。

(26)公司以持有的财务公司 90,000.00 万股股权,商业投资持有的国开东方 287,581.00 万股权和本公司持有
的商业投资 368,000.00 万股权作为质押物,大成饭店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资产作为抵押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以及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作为保证人,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312,500.00
万元。其中:16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54,500.00 万元,期限为 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剩余尚未偿还借款申请
展期,新的借款到期日为 2022 年 4 月 9 日,45,5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52,5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抵押借款余额为 211,100.00 万元,
质押借款余额为 45,300.00 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 52,200.00 万元。

(27)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26,32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北金所申请债权融资计划100,000.00万元,
其中 5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5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3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债券融资计划本金余额为 94,871.21 万元。

(28)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 31,273.9488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的资金 67,000.00 万元及对应
的未到期应收利息作为保证金,在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226,249.00 万元,其中:9,890.00 万
元,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9,890.00 万元,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
9,890.00 万元,期限为 2019 年 2 月 2 日至 2022 年 2 月 1 日;16,809.00 万元,期限为 2019 年 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19,770.00 万元,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12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19,7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1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19,5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1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10,000.00 万元,
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1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9,85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5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
9,8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8 日;11,4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1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1 日;11,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10,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9,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196,749.00 万元。

(29)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

正县支行借款 8,8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
余额为 8,000.00 万元。

(30)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以自有货币资金 15,400.00 万元存单作为保证金,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融资额度 21,95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
为 21,950.00 万元。

(31)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
行申请融资额度 27,000.00 万元,其中:7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3,000.00 万元,
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5,000.00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8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余额为 8,700.00 万元。

2. 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所有已认缴尚未完全实缴出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单位 被认缴单位 认缴金额 被认缴单位 截止报告日已
成立日期 出资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736,000.00 2012/12/13 729,186.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4,000.00 2017/5/2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00.00 2021/2/25 300.0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2018/2/9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 500,000.00 2014/4/21 200,000.00
司 合伙)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2016/2/5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800.00 2019/2/26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 10,000.00 2014/4/21 4,000.00
公司 合伙)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 1,000.00 2020/12/3 300.00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3,000.00 2017/11/24 2,00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10,000.00 2016/11/11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18/5/14 27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1/23 1,25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2,350.00 2020/1/22 94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70.00 2021/8/12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2020/7/9

公司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 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 3,000.00 2021/1/21

公司

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 珍肉(北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40.00 2019/8/16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5,000.00 2012/11/27 1,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2,000.00 2015/8/26 101.27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8/8/24 17,815.00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1,673.50 2008/3/1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6,500.00 2017/11/24 22,510.10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2016/6/28

公司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000.00 2016/6/28

公司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000.00 2016/6/28

公司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 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2016/8/3

公司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0/27


认缴出资单位 被认缴单位 认缴金额 被认缴单位 截止报告日已
成立日期 出资

公司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11/8

3.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约定资本支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的约定资本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建安合同 27,170.16

合计 27,170.16

4.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
的权益”。

2.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钓鱼台美高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侵权合同纠纷

钓鱼台美高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钓鱼台美高梅”或“原告”)于 2020 年 11 月对东方美高美(北
京)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东方美高美(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国开东方(以下简称“被告三”)、国际会展(以下简称“被告四”)、深圳美高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五”)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依法先行判决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停止侵权行为;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500 万元;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原告就被告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诉讼等合理支出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4、诉讼费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承担。被告一与被告二分别是酒店经营方、管理方;被告三、被告四是酒店的业主方。被告四与被告五合作,未经原告许可,在酒店经营中持续使用与美高梅集团近似的标识,且进行与美高梅集团存在关联关系的虚假和欺骗性宣传。被告五的行为共同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违反了《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目前已司法冻结被告四账户,冻结账户金额为 0.85 万元。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仍未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2)北京华建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合同纠纷

北京华建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恒”或“原告”)于 2021 年 1 月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
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魏各庄村委”或“被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监理服务费 544.74 万元;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559.32 万元;3、判令被告立即支
付未如期支付监理费所产生的滞纳金 56.49 万元(暂计至 2020 年 12 月);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
由被告承担。2021 年 4 月魏各庄村委以滨湖文慧实际参与并履行该案件所涉及的监理合同为由,向法院请求增加滨湖文慧为该案的第三人。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仍未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3)绿城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

绿城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装饰”或“原告”)于 2021 年 5 月对国际会展(以下简称“被
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暂计 1,226.03 万元;2、判令
被告支付原告利息暂计 146.15 万元(暂计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此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至被告款项付清之日止);1、2 项暂合计 1,372.18 万元;3、判决原告在前述第 1 项至第 2 项诉讼请求的款项范
围内,就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被告坐落在北京市丰台
区王佐镇的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精装修部分工程,由原告承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等文件,2021 年 11 月 12 日,
国际会展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答辩状,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仍未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3.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是否已经履 借款或应
日 日 行完毕 付款项余




东方集团股份有 建寿县福鑫米业有限 1,000.00 2021/3/24 2022/3/23 否 1,000.00
限公司 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 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 1,000.00 2021/6/22 2022/6/21 否 1,00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 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 1,000.00 2021/9/29 2022/9/28 否 1,00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 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 1,000.00 2021/9/29 2022/3/28 否 1,00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 肇东市里木店镇双收

限公司 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 700.00 2021/9/29 2022/3/28 否 7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 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 500.00 2021/10/15 2022/10/14 否 500.00
限公司 加工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 75,000.00 2020/5/12 2023/5/11 否 15,50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注 1)

合计 80,200.00 20,700.00

注 1:为项目开发融资需要,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轩湖”)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 7.5 亿元,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担保方式包
括杭州轩湖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开湖”)以其持
有杭州轩湖 100%股权作为质押物,以及公司为杭州轩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子公司
滨湖城镇拟将其持有的杭州南游 100%股权转让给西安远泓盛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盛融”)。鉴于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杭州轩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为杭州轩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转为对外担保,为使相关股权转让交易顺利进行和杭州轩湖项目开发稳步推进,公司继续为杭州轩湖在江苏银行杭州
分行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 7.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剩余借款本金余额 1.55 亿元。
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偿还剩余借款 1.55 亿元,故该笔保证义务已自动终止。

(2)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集团之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办出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
管之日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 2,262.00 万元。

4. 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 收款人 金额 出票日期 到期日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7,050.00 2021/1/19 2022/1/18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8,500.00 2021/2/22 2022/2/21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3,500.00 2021/6/24 2022/6/23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3,100.00 2021/7/27 2022/7/26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5,200.00 2021/8/20 2022/8/19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3,300.00 2021/11/24 2022/11/23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8,750.00 2021/12/24 2022/12/23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7,400.00 2021/9/24 2022/9/23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4,100.00 2021/10/25 2022/10/2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3/1 2022/3/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3/25 2022/3/25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9,100.00 2021/1/20 2022/1/19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8,250.00 2021/2/22 2022/2/21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3,100.00 2021/6/25 2022/6/24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2021/8/19 2022/8/18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7,000.00 2021/9/26 2022/9/25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3,500.00 2021/7/26 2022/7/25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8,500.00 2021/2/22 2022/2/21


出票单位 收款人 金额 出票日期 到期日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500.00 2021/6/24 2022/6/23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500.00 2021/7/26 2022/7/25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5,000.00 2021/8/19 2022/8/18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4,100.00 2021/10/21 2022/10/20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7,000.00 2021/9/26 2022/9/25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4,100.00 2021/10/22 2022/10/21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 2021/10/21 2022/10/20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7,000.00 2021/9/24 2022/9/23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7,000.00 2021/9/23 2022/9/22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3,500.00 2021/11/24 2022/11/23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500.00 2021/11/24 2022/11/23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2,100.00 2021/1/21 2022/1/20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 2021/10/20 2022/10/19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7,000.00 2021/1/21 2022/1/20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100.00 2021/8/23 2022/8/22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9/22 2022/9/21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10/21 2022/10/20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20,000.00 2021/11/24 2022/11/23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6,500.00 2021/12/24 2022/12/23

合计 247,250.00

5. 开出保函、信用证

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成立之初,由投资方国寿集团、国寿财险、国开东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国开东方同意在中国人寿退出基金投资(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或基金清算时,应保证中国人寿获得相应的资金,故国开东方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公保函字第 1400000069791 号。民生银行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外开立银行保函。保函期
限为 201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保函担保金额为 211,680.00 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腾实地产以北京丰
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民生银行作最高额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与保函敞口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纳入保函项下监管账户内资金补足。2017 年 5 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 A03 空地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民生银行在本协议和相关保函项下对国开
东方拥有的全部债权,抵押担保期限均为 201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2018 年 11 月签订变更协议,协
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以其持有的腾实地产 100%
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2020 年 7 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再次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 A03 空
地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 196,000.00 万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财务 无法
项目 内容 状况和 估计
经营成 影响


果的影 数的
响数 原因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前的经营范围:粮食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

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职业中介;物业管理;经销建筑轻

工材料,家具,家居装饰材料,建筑机械,五金交电,卫生洁具;生产、销售

变更经营范 电接触材料品,开发无银触头相关产品;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
围及修订公 研发。

司章程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食

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豆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分

支机构经营】;职业中介活动。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

用机械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谷物销售;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

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东方有限共同出资 1.5 亿元设立东

与关联方共 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
同对外投资 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占

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 90%,东方有限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占被投资

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为新设公司控股股东。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

以集中竞价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以人民币 4 亿元至 6 亿元自有

交易方式回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

购公司股份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

计划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截止本报告批准日,公

司尚未实施股票回购。

变更前次回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

购股份用途 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 2018 年-2019 年度完成的回购股份形

并注销 成的库存股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本次注销股份数量 55,425,389 股。

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米业、肇源米业、玉米网供应链(大连)

有限公司、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等拟

继续与粮食采购业务上游客户、以及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广发银行哈

西支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龙江银行西大直支行等相关银行(以下简称“合

子公司开展 作银行”)合作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

农产品供应 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采购方与上游客户签订粮食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

链融资业务 同获得实物资产所有权。由于采购合同约定货款支付存在一定的账期,为加快
暨对外担保 上游客户资金结算周转,拟由合作银行根据采购合同对上游客户提供融资,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优品为

上游客户相关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限

额为人民币 4 亿元,公司为上游客户提供担保累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单笔担保金额以相关粮食采购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为限。

使用闲置募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集资金临时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2,898.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金 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要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公司下属子公司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签署《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

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以

子公司签订 下简称“《A 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或“原合同”),山东天商与国开东方
和解协议及 分别按 95%、5%的出资比例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受让腾实地产 100%股权
为子公司担 (对应标的资产为腾实公司持有的北京市丰台区京土整储挂(丰)[2013]110 号

保 A01 剩余地块项目资产)、以及购买国际会展持有的北京市丰台区京土整储招

(丰)[2012]039 号 A03、A04 地块的剩余地块项目资产。前述交易价款合计为

人民币 305,385 万元。公司为确保上述《A 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的顺利履行,

公司为国开东方签署上述《A 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25 日,国开东方收到山东


天商根据《A 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支付的首期款项 100,000 万元。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期间,公司、国开东方、以及控

股股东东方有限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1)

京 02 民初 370 号)。原告山东天商要求解除《A 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并由

被告一国开东方返还原告支付的价款人民币 10 亿元,及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年

利率 12%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提起诉讼之日(2021 年 8 月 4 日)为人民币

30,312.33 万元,被告二东方有限、被告三东方集团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

责任。

2022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

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302-2 号),公司所持民生银行和

锦州港全部无限售流通股、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有限所持本公司全部无限售

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同意子公司终止合作协议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展需要、快速消除资产冻结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等因素,同意子公司国

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 2019 年 1 月签订的《A 类三地块

合作协议书》不再继续履行,由国开东方返还山东天商支付的 10 亿元首期款

项并支付利息,各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国开东方返还山东天商已付款人民币

10 亿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9 年 1 月 25 日起算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之日止本息

合计人民币 142,881.35 万元,其中:国开东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支付的

2,000 万元用于支付利息,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国开东方应向山东天商支付 1

亿元用于支付利息;2022 年 8 月 30 日前国开东方应向山东天商支付本金及剩

余利息。此外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国开东方应向山东天商支付为实现债权所

需支出的诉讼费、保险费、保全费和律师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423.97 万元。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及顺序履行本协议:

公司向山东天商出具书面担保函;东方有限向山东天商出具书面担保函;

国开东方负责落实并提供东方安颐国际酒店及 A04 空地供法院查封。国开东方

向法院提交保全资产置换申请,国际会展同意向法院提供上述资产做为保证并

出示承诺书。同时山东天商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①对东方有限持

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司法标记;②对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和

锦州港全部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司法标记。

协议双方及各自股东方同意就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达成进一步合作,根据

合作意向,国开东方应付未付山东天商的本息可用做山东天商或山东天商股东

的出资款或转让款,具体以合作主体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2022 年 4 月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贷款变更相关协议,协议对应流

动资金贷款 21.06 亿元,期限 12 个月, 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子公

在关联银行 司大成饭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 5 号院 1 号楼商业、办公、地下车库房

贷款及担保 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商业投资 70%股权、以及商业投资持

有的国开东方 58.69%股权、东方粮油持有民生电商 18.18%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国际会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0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 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 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 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 75%:
(1)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2)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有 5 个报告分部: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其他分部。大米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水稻加工及大米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菜籽加工及菜籽油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产品之外的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二级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其他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业务分部之外的其他业务等。

本公司各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描述的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大米加工销 油脂加工销 其他农产品销 土地及房地产 其他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售 售 售 开发

一.营业收入 267,652.10 342,385.35 1,051,118.62 5,815.39 35,872.98 330,425.83 1,372,418.61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185,951.55 342,383.93 830,942.14 5,811.87 7,329.12 1,372,418.61

分部间交易收入 81,700.55 1.42 220,176.48 3.52 28,543.86 330,425.83

二.营业费用 276,466.71 334,067.61 1,050,338.98 81,839.97 85,283.63 335,908.99 1,492,087.91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 -2,783.37 94,964.00 92,180.63
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81.17 -54,425.79 -54,506.96

折旧费和摊销费 2,331.63 970.72 259.52 611.55 2,592.53 -936.90 7,702.85

三.利润总额 -9,288.41 -8,383.89 2,758.55 -222,480.66 44,811.36 148.64 -192,731.69

四.所得税费用 6.89 401.13 553.20 -9,346.37 -1,084.35 -106.91 -9,362.59

五.净利润 -9,295.30 -8,785.02 2,205.35 -213,134.29 45,895.71 255.55 -183,369.10

六.资产总额 359,296.83 234,103.06 1,041,899.16 1,453,689.35 5,299,897.40 3,958,809.44 4,430,076.36

七.负债总额 339,560.63 255,223.64 827,477.75 1,389,520.46 1,761,483.12 2,098,112.66 2,475,152.94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7,914,000.00

其他应收款 16,201,254.46 7,512,865.82

合计 54,115,254.46 7,512,865.8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914,000.00

合计 37,914,000.00

(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小计 9,717,658.03

1 至 2 年 6,387,002.54

2 至 3 年 419,281.40

3 至 4 年
4 至 5 年

5 年以上 56,129,526.66

减:坏账准备 56,452,214.17

合计 16,201,254.46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620,841.21 608,233.57

往来款 68,738,642.51 60,487,372.58

其他 3,274,489.11 2,163,589.54

保证金 19,495.80 438,777.20

合计 72,653,468.63 63,697,972.89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合计

期信用损失 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 55,874,722.62 310,384.45 56,185,107.07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267,107.10 267,107.1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56,141,829.72 310,384.45 56,452,214.17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 转销 其他 期末余额

计提 或转 或核 变动

回 销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 310,384.45 310,384.45
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55,874,722.62 267,107.10 56,141,829.72
其他应收款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55,874,722.62 267,107.10 56,141,829.72
收款

合计 56,185,107.07 267,107.10 56,452,214.1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

款项的 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余额合计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

香港天龙控股公司 往来款 55,601,266.33 5 年以上 76.53 55,601,266.33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 往来款 8,300,000.00 1 年以内 11.42

团有限公司

北京沣融财富投资咨询 往来款 4,323,113.08 1-2 年 5.95 216,155.65
有限公司

杭州民新万投投资合伙 1 年以内

企业 其他 3,099,909.03 1,110,899.57,1-2 年 4.27 105,004.97
1,989,009.46

东方安颐(北京)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区物 往来款 419,281.40 2-3 年 0.58

业管理分公司

合计 71,743,569.84 98.75 55,922,426.95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 减

项目 账面余额 值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值 账面价值

准 准

备 备

对子公司投 10,358,467,374.34 10,358,467,374.34 10,358,467,374.34 10,358,467,374.34


对联营、合 16,385,442,634.18 16,385,442,634.18 15,639,611,000.77 15,639,611,000.77
营企业投资

合计 26,743,910,008.52 26,743,910,008.52 25,998,078,375.11 25,998,078,375.11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 本期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增加 减少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 7,291,523,100.00 7,291,523,10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 6,225.86 6,225.86

公司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 922,993,350.73 922,993,350.73

限公司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 225,101,000.00 225,101,000.00

理有限公司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 118,843,697.75 118,843,697.75



合计 10,358,467,374.34 10,358,467,374.34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计 减值
投资 期初 减 提 期末 准备
单位 余额 追加投资 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减 其 余额 期末
投 资损益 或利润 值 他 余额
资 准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57,441,962.30 14,270,202.53 -345,537.95 971,366,626.8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25,392,261.21 19,420,925.10 -717,501.60 268,516.90 6,163,560.02 1,038,200,641.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542,780,241.87 907,940,836.76 65,318,037.47 19,802,358.84 272,664,947.20 14,263,176,527.74

Orient Art Limited 113,996,535.39 250.05 -3,352,580.00 110,644,205.44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 3,000,000.00 -945,367.47 2,054,632.53

公司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小计 15,639,611,000.77 3,000,000.00 940,686,846.97 60,902,417.92 20,070,875.74 278,828,507.22 16,385,442,634.18

合计 15,639,611,000.77 3,000,000.00 940,686,846.97 60,902,417.92 20,070,875.74 278,828,507.22 16,385,442,634.18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委托经营收入 1,415,094.32 1,415,094.32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69,345,140.21 270,182,728.99

其他业务 863,678.85 188,679.25

合计 271,623,913.38 271,786,502.56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40,686,846.97 947,236,389.5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75,427,732.03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12,446.87 51,075.1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904,968.13 5,896,826.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7,078.12

其他 1,460,199.84 8,530,754.78

合计 953,171,539.93 786,287,314.48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469,562.9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11,459,037.21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119,101,171.14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188,414,755.96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7,145,918.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49,989.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260,276.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82,543,807.64

合计 -552,418,296.7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8 -0.4697 -0.46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75 -0.3187 -0.318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孙明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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