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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日期:2024-03-07  安德利其他公告   安德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40307.pdf

//正文核心内容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就公司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对外担保情况出具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
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管理对外担保,在《公司章程》、《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龚凡、王雁、李尧
202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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