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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影视: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明龙)

日期:2024-03-08  横店影视其他公告   横店影视: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明龙)-20240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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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明龙)

报告期内,作为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姚明龙,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3 年对公司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提出建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审查;对增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事项进行审查,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新建影城投资计划,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同时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订,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
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外部中介机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将在 2023 年度内与关联方发
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差,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蒋岳祥先生、张爱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潘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同意补选蒋岳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张爱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是合理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持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发挥业务专长,保持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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