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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日期:2024-03-16  东方集团其他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240316.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对其所持公司 10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作为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2,975,7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42%,
上述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903,721,159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的比例为 81.20%。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票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股票质押的通知,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10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为 占其与一 占公 质押融
股东名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司总 资资金
称 东 数(股) 售股 押 日 日 合计所持 股本 用途
股份比例 比例

东方集 盛京银

团有限 是 100,000,000 否 否 2024-3-13 2024-11-5 行北京 8.98% 2.73% 日常生
公司 中关村 产经营
支行

合计 / 100,000,000 / / / / / 8.98% 2.73% /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情况。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东方集

团有限 492,822,091 13.47% 390,156,159 490,156,159 99.46% 13.40% 0 0 0 0
公司

东方润 608,854,587 16.64% 413,565,000 413,565,000 67.93% 11.30% 0 0 0 0


张宏伟 11,299,049 0.3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12,975,727 30.42% 803,721,159 903,721,159 81.20% 24.70% 0 0 0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公司总 对应融资
股东名称 股股东 质押股数(股)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股本比例 余额

比例

255,000,000 2020/12/3 2024/12/3 中国民生银行 4.95 亿
103,300,000 2020/12/7 2024/12/7 股份有限公司 1.95 亿
16,856,159 2020/5/21 2024/5/20 北京分行 0.96 亿元
东方集团 是 盛京银行股份 99.46% 13.40%

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24/3/13 2024/11/5 有限公司北京 20.13 亿元
中关村支行

15,000,000 2022/2/11 2024/7/31 中信证券股份 1.27 亿元
249,815,000 2017/4/26 2024/7/31 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96,000,000 2022/11/10 2024/11/3 哈尔滨银行股 3.9 亿元
东方润澜 之全资子 份有限公司 67.93% 11.30%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67,750,000 2020/9/21 2024/5/20 股份有限公司 1.41 亿元
北京分行

合计 903,721,159 / / / / 24.70% 34.57亿元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相关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

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二)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用途是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还款资金

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2、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时间 2003 年 8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院 1 号楼 26 层 260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06,208.97 7,714,046.52

负债总额 4,944,550.29 4,959,672.12

银行贷款总额 2,468,824.94 2,392,969.24

流动负债总额 3,987,750.50 3,860,668.60

资产净额 2,561,658.68 2,754,374.41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235,652.26 5,105,455.38

净利润 -31,808.13 230,19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2,800.22 472,256.18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负债率 64.29%

流动比率 0.89

速动比率 0.70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12

重大或有负债 无

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其对应金额 无

对外担保(不含对上市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000.00

(3)债券发行情况

无。

(4)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无。

(5)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详见本公告披露数据,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 293.20 亿元,银行贷款余额 239.30 亿
元,资产负债率正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未发生相关偿债风险。

3、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交易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近一年内曾发生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14 亿元。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市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在《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下开展各项业务。截止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
存款余额 17.94 亿元,贷款余额 7.71 亿元。

(3)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龙湖嘉禾”)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He Fu”)签署《关于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青龙湖
嘉禾拟通过其在境外设立的 SPV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He Fu 持有的联合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6,572,483,000 股股份。2023 年 5 月 23 日,
青龙湖嘉禾与 He Fu 就联合能源股权收购事项签署《关于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

份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目前本次交易尚未进入实施阶段,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金往来和交易。

4、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高比例质押的原因主要为其自身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贷款用于补充日常经营资金,质押及融资为生产经营所需。截止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抵质押物、提前归还借款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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