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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3-20  宏川智慧其他公告   宏川智慧: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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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年 3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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