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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钛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日期:2024-03-26  钒钛股份其他公告   钒钛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0326.pdf

//正文核心内容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控体系评价报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年度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控体系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重点按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展开评价。其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公司运作规范,“三会一层”治理结构高效运行。党委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对重大事项履行前置研究讨论程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运作规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审议议案 51 项;召开监事会 7 次,
审议议案 22 项;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审议议案 13 项;所有议案均获
得审议表决通过。

公司下设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法律事务部、团委、风险管理部)、财务部、制造部(质计中心)、科技创新部(技术中心)、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装备部和纪委(党政督查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7个管理部门,拥有3个直属单位,5个控股子公司,5个全资子公司。具体组织机构见下图:


(二)内控工作领导机制建设

公司健全完善内控组织体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部门、子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的组织架构。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听取风险管理、内控管理、合规管理等工作汇报,批准有关工作报告,确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总体目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指导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审议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主持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内控体系架构及履职

1.内控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部门、子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的内控组织架构。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责任主体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本专业管理范围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本专业的内部控制缺陷实施整改, 指导子分公司(单位)开展专项风险防控,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考核评价。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及体系运行管理。第三道防线为审计业务部门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监督公司内控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同时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2+N”工作机制,全面深化风险内控“三道防线”建设,压实问题整改“三个责任”(即整改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检查责任)。

2.内控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履职考核指标及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一是将全员劳动生产率、工艺创效、亏损企业治理等纳入对业务部门的考核。二是将“三项”法律审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等纳入对内控管理部门履职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将评价考核结果与业务主管部门、子分公司绩效挂钩。

(四)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

坚持“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原则,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良好文化氛围,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意识贯穿于筹划、推动和检查的工作全过程,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切实做到有制必依、执行必严、违制必究,夯实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和全员刚性执行基础。进一步加强制度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员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主动性,切实形成遵章守制长效机制:一是优化规章制度体系。坚持依法合规、系统全面、务实管用、权责明确、监管有效原则,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和业务流程实际,持续加强和规范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进一步优化
业务流程,简化管理链条,2023 年废止 28 项、完成滚动立改 41 项,
夯实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基础。二是深化“三规合一”工作。持续深化基层操作岗位“工艺技术、设备、安全”规程体系“三规合一”工作,增强岗位操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规程的意识,提升生产现场工艺技术和质量的控制水平。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培训宣贯。采用“线上解读+线下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借助鞍钢 e 学平台,集中宣贯、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规章制度培训学习,提高全员遵章守制意识,培养全员依规依制办事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到有制必
依、执行必严。

(五)信息与沟通

董事会成员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现场调研和调阅公司资料获得公司重大事项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定期召开内部董事工作沟通会,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听取经营层重点工作进度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获得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季度重大事项报告以及经营管理情况信息。
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早调会、专项工作例会、定期经营分析会以及各种专题会议机制,确保公司及下属各子分公司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信息上传下达清晰有效。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公司构建管理与技术并重、安全与效率兼顾、综合防范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公司网络安全纵深防御机制,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二是公司按照《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规划》2023 年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应用项目4 项,通过月度例会推进项目落实。

在对外信息与沟通方面,坚决依法合规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
务。截至 12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公开披露信息 144 项,无更
正、补充披露事项;通过互动易平台及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共计 140 余项,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共计980 余项,回复率 100%;参加券商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沟通交流会95 次,与投资者、债权人、客户等利益相关方保持良好沟通。

三、内控体系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控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
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内控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和评价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以及日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四、内控体系评价的范围及内容

本次评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内控体系评价范围

1.自我评价

评价按照风险导向、重要性原则确定评价范围,主要涵盖公司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子公司及其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等公司经营管理主要内容,不存在重大遗漏。

2.监督评价

公司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及重要岗位等,研究部署 2023 年内控重点工作,通过强有力的监督评价维护和增强内控权威,深入排查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内控问题缺陷,有效开展内控自评价,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和管理改进提升,切实提升内控评价质量和内控管理实效,进一步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

(二)内控体系评价内容


按照“全面、重要、客观、独立、成本效益和风险导向”原则,公司统筹制定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程序、方式、内容以及时间节点、工作标的等内容。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既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部署,规范有序运行,明确工作接口,加强资源集约整合,确保职责覆盖到位,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效果。

1.战略规划

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司战略规划管理流程及操作方法,确保各工作有序顺利推进。二是行业信息收集分析。积极收集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分析研究其对公司的影响;对行业深入调研,积极收集先进企业和主要竞争对手的管理方式、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和企业文化特征等方面的信息。根据产业环境变化,及时向公司提出应对对策及措施建议。

2.安全环保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公司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安全环保工作,各专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安全环保工作要点及安全管理强化年、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2023 行动等专项工作;各单位深入落实相关方“日统计、日报告”和“一件一案”两项硬措施,持续深化全要素安全风险辨识及职工应知应会培训工作,切实开展“反违章、查隐患”等安全环保基础工作,确保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安全风险总体受控。2023 年实现了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环保、交通、消防、危化品、相关方事故零目标。


3.资金管控

一是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资金风险可控前提下,全年实现主要生产原料采购现金优惠创效0.40亿元、现金管理收益0.10亿元,充分挖掘存量资金创效能力。二是压降融资成本。充分利用“金融让利实体经济、降准降息”等金融支持政策,主动争取存量贷款利率下调,全年节约财务费用29万元。

4.工程项目

高质量推动工程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一是推动工程项目按期完成进度。钛渣破磨产线项目较计划工期提前 2 个月完工,并实现当月达产;6 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建设加速推进,12 月下旬建成开始试车调试及消缺,较计划工期提前 3 个月;2000m3钒电解液产线 4 月建成,6 月产出 168m3合格产品,实现快速达产达效。二是主动研究政府政策,积极主动争取工程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降低项目建设成本。2023 年 6 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取得攀西试验区专项资金 5000 万元。

5.科技创新

一是推动原创引领技术攻关。钒领域,分别开展含钒溶液除硅和净化钒液沉钒等高价值原创工艺研究,形成了含钒溶液高效除硅技术和高纯五氧化二钒低成本制备技术,保持钒产品技术领先优势;钛领域,结合用户需求,开展塑料专用氯化法钛白 CR-340 绿色制造技术研究,形成 CR-340 工艺控制技术。二是加快独有技术产业化应用,将“常温晶型沉钒”独有技术应用于 1000 吨/a 高纯氧化钒产线,满足颜料、微晶玻璃等中高端客户需求,2023 年,高纯氧化钒实现达产,产量规模占到国内 25%。三是强化钒钛产品研发力度。围绕战略资源安全、“卡
脖子”技术堵点,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推进开发钒钛资源高效利用原创技术等科技攻关 60 项;与四川大学、中科院过程所等科研院校合作力度,设立合作项目 6 项,钒钛产品研发力度持续增强。围绕钒产业绿色制造、非钢领域钒产品开发及应用,创建 2 个省级研发平台,拥有有效专利项数 457 项,持续保持钒产品技术领先优势。四是提高特有资源综合利用率。开展稳定低温氯化—氧化长周期对接运行攻关和超细粒钛精矿回收利用,有效提升钒钛资源利用率。

6.绿色低碳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带头落实“双碳”目标,实施“三控、两降、一落实、五推进”节能降碳减排工作。升级改造钒产线废水处理、钛白粉废酸浓缩等系统;资源化利用硫酸钠和钛石膏、高值化利用硫酸亚铁;实施渣场复绿工程,促进钒钛产业绿色发展。分能源介质制定能源平衡图,推进错峰用电、深度停机和峰段检修等极致措施。2023年,吨氧化钒综合能耗较 2022 年下降 2.9%;吨钛白粉综合能耗较 2022年下降 9.9%。按时间计划分步推进产品生命周期评价(LCA),实现全过程管理碳足迹,减少碳排放。2023 年,碳排放总量同比降低 2.3%,在产销平衡的基础上硫酸钠降库 1.3 万吨,钛石膏降库 9.3 万吨,所属重庆钛业和东方钛业新增绿化面积 14 万平方米。

五、内控体系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控评价应以经营、战略、财务报告和运营的合规性为核心,分别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价、合规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展开评价。内控体系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控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公司成立了内控体系自我评价工作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内控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风险管理部及各部门业务人员组成。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访谈法、调查问卷法、分析性复核(重大流程如生产制造、信息系统的财务数据和流程等的对比分析)、穿行测试、实地查验和抽样等适当方法,并依据内部控制相关规定设计内控体系自我评价工作底稿,对重点关注领域进行穿行测试,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以及风险、合规管理是否存在隐患的证据,内控体系评价内容涵盖公司生产经营所有重要方面。

六、内控体系存在问题及认定

根据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对评价基准日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基本结论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本次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确认一般缺陷 2 个,主要是合同管理,具体如下。

(一)攀枝花钒制品、东方钛业相对方合同签订人资质审核不够严格,相对方合同签订人非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期限不明确。

(二)重庆钛业环保运营业务外包合同请示及批复事项均未明确保底支付,但合同约定按一定产量保底支付。


七、内控体系问题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总体情况

对2022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发现的5个一般缺陷,均已制定了整改措施,编制了整改责任清单,在2022年已整改完成。

(二)本年度内控缺陷整改进展情况

对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发现的2个一般缺陷,均已制定了整改措施,编制了整改责任清单,在2023年已整改完成。

八、内控体系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风险及合规问题的认定情况,于内控体系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影响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风险及合规问题,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风险及合规问题的认定情况,于内控体系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控体系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控体系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特此报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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