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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中金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日期:2024-03-29  中金公司其他公告   中金公司:中金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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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广泛并且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包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以下简称“本次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为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提供或接受的服务或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

案,并同意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业务或事项简介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金额

财信中金(湖南)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148.75
限公司

Global Bridge Capital Management,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109.37
LLC

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服务 19.91
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

手续费及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31.49

佣金收入 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11.47
因业务的发

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生及规模的 118.4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确定性,以

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9.82

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服务 实际发生数 33.47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

提供基金管理服务 61.00

手续费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2.23
佣金支出 接受资产托管服务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3.41
利息支出 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利息 1.55
支出

首都医疗科技成果转化公益基金会 0.0005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业务或事项简介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金额

共同投资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基金余额 381.0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业务的发 5.52
投资收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金融资产 生及规模的 0.34
而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确定性,以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发生数 10.60

金融产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购买金融产品 计算 2,194.76

交易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出售金融产品 2,999.65


3、向关联方采购资产、商品或服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业务或事项简介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金额

向关联方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

采购服务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投研服务 模的不确定性,以 25.47
实际发生数计算

(三)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对 2024 年度及至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1、与以下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1)由董事段文务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法人,包括但不限

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等;

(2)其他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定义详见“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二)

其他关联方”)。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2024 年度

预计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经纪服务;交易单元席位租赁;结售汇;

证券和金融 资产管理服务;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服务;提供第三方资金存管服务;

产品服务 基金管理服务;投资顾问服务;财务顾问服务;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服

务;投资银行服务;股票质押及融资融券服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银

行授信、借款等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衍生品、非公开发行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在关联方 因业务的发生
银行存款及存款利息;拆借业务;收益凭证业务;提供借款;基金投 及规模的不确
证券和金融 资;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正(逆)回购业务; 定性,以实际
产品交易 设立资管产品及私募基金;共同投资;与关联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发生数计算

进行挂牌股票的转让交易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向关联方采 包括但不限于:向关联方采购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及日常经营相关商品

购资产、商 或服务

品或服务

2、与以下关联自然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主要包括:公司现任及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可能存在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产品服务,或通过认购、申购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等与公司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情况。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相关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本次预计不包括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情况介绍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离任董事谭丽霞现兼任青岛银行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青岛银行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82,035.4724 万元,注册地在青岛市,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与转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从事同业拆借及同业存放业务;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代理贵金属销售等其他代理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原名: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金盈”):海尔金盈过去 12 个月内曾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离任董事谭丽霞现兼任海尔金盈董事。海尔金盈成立
于 2014 年 2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3,664.06 万元,注册地在青岛市,经营范围
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3、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公司董事段文务
过去 12 个月内曾兼任中投保董事长,中投保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注册资本人民
币 450,000 万元,注册地在北京市,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产品销售;仓储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活动;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公司董事段文务现兼任国投资本董事长,该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国投资本成立于 1997年 5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642,530.6159 万元,注册地在上海市,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物业管理。

(二)其他关联方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过去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相关关联交易时,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本次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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