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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29  明星电力其他公告   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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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席位,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基本情况如下:
唐国琼,女,1963 年 5 月生,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
理学博士。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主任,现任西
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越,男,1966 年 10 月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
士。历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特聘教授、教授,现任西南财
经大学法学院教授。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黄英武,女,1980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
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遂宁天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遂宁市瑞隆农业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现任遂宁市瑞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 年 7 月 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9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会议。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12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初步编制的《2022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2023 年 3 月 10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阅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和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会议还听取了《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2022 年度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检查报告》,并就审计过程中关注到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3 年 3 月 23 日,与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单独沟通,听取了事务所在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是客观的,要求公司管理层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2023 年 3 月 24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2023 年 4 月 20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表》,听取了《2023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六)2023 年 7 月 17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初步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听取了《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七)2023 年 8 月 10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检查报告》。

(八)2023 年 10 月 23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
财务报表》《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听取了公司《2023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九)2023 年 12 月 14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审计服务工作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以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各项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向信永中和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任务,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实事求是地发表了相关独立审计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证监会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重大错报、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其他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等沟通方式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同时,督促公司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外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工作,保障年度各项审
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审计委员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业务、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专业支撑作用,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唐国琼 吴 越 黄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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