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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仁堂:达仁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30  达仁堂其他公告   达仁堂:达仁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报告-20240330.pdf

//正文核心内容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监督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2023年,公司聘请的境内审计机构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华”),公司 2023 年度中国准则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中审华负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00 年,于 2011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
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中审华会
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51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1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2 年度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信永中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未收到前任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本次变更事宜提出的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2023年第五次董事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任 2023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华作为公司 2023年度境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控制制度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风险审核组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聘任 2023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审计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了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根据外部审计师前期提交的《2023 年度审计计划报告》,
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审华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相关资料,就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三)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审计委员会报告>》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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