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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耀皮玻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日期:2024-03-30  耀皮玻璃其他公告   耀皮玻璃:耀皮玻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330.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市场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的总经理权限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修订)中: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九)制定实施单笔不超过 500 万元,且一年内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的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事项;



……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九)制定实施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一年内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的公司购买或者处置资产的事项;

……



同步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相同内容:具体如下:



原《总经理工作细则》(2009 年修订)中: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可以制定实施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的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事项。



第十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内,总经理可以制定实施单笔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事项。



拟修改为: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可以制定实施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的公司购买或者处置资产的事项。



第十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内,总经理可以制定实施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公司购买或者处置资产的事项。



《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的其它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修订内容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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