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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3-30  海能达其他公告   海能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30.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4-01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电
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通知期限。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孙鹏飞、董事彭剑锋、独立董事孔英、独立董事张学斌、独立董事李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以及监事谌军波、罗俊平、朱德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期限延续 12 个月,财务资助总
额(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人民币,借款利率 5%。董事会对海德斯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海德斯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海德斯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
安智捷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安智捷向海德斯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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