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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4-12  神马电力其他公告   神马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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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9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
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需要,同意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432,263,3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 6,788,30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0,623,505.7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9.84%。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授予、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具体金额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1)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
10 万元(含税);(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内基本月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月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则在次年发放,年末根据公司绩效情况和个人工作贡献综合确定。

9.1 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马斌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马斌回避表决。

9.2 关于董事金书渊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金书渊回避表决。

9.3 关于董事吕兆宝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吕兆宝回避表决。

9.4 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张鑫鑫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张鑫鑫回避表决。

9.5 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晶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吴晶回避表决。

9.6 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金玲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金玲回避表决。

9.7 关于独立董事石维磊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石维磊回避表决。

9.8 关于独立董事徐胜利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徐胜利回避表决。

9.9 关于独立董事 Peter Paul Maritz 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Peter Paul Maritz 回避表决。
9.10 关于董事会秘书韩笑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11 关于财务总监贾冬妍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12 关于总工程师张林军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拟将“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一期子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4 月,项目整体建设完成期不变仍为 2026
年 4 月。

公司根据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调整系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子项目投资建设节奏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章程》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14、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需求,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1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马斌、金书渊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30,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 66 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审议并表决议案 2-5、9、11、12 以及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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