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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日期:2024-04-12  神马电力其他公告   神马电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412.pdf

//正文核心内容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神马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生产与成本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安健环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研究与开发。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治理结构管理控制、销售业务控制、合同管理控制、资金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控制、采购业务控制、预算管理执行控制、安健环管理控制、人力资源控制、内部信息控制。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资 上 一 年 度 资 产 总 额 的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资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产总额的 1% 0.5%≤错报金额<上一年度 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营 上 一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的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业收入的 1% 0.5%≤错报金额<上一年度 业收入的 0.5%

营业收入的 1%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利 上 一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的 错报金额<上一年度利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润总额的 5% 2.5%≤错报金额<上一年度 润总额的 2.5%

利润总额的 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到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上,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
重要缺陷 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
足以引起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公司 公司上一年度利润总额的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公司
直接财产损失金 上一年度利润总额的 5% 2.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上一年度利润总额的2.5%
额 <公司上一年度利润总额

的 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到内部控制
上,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以外的
经营管理控制目标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
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
足以引起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本年度内控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一般内控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023 年重点关注公司内控设计的科学性和内控措施执行的有效性,并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内控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价,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将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2024 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提高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公司经营主要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马斌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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