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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日期:2024-04-12  神马电力其他公告   神马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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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关联交易规范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关键环节,充分利用并发挥自身专业作用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勤勉尽责,进一步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现将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共 3 位,独立董事 2 位,占到半数以上。公
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袁学礼、李志勇、王鸭群,袁学礼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3 年 11 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袁学礼、石维磊、吕兆宝,袁学礼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收到原独立董事袁学礼递交的辞职报告,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补选徐胜利先生为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在财务、企业管理等方面,均拥有履职所需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详细情况,对会议议案展开详细的讨论与分析,最终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上述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19 项议案,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各位成员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有关工作,其中,重点围绕监督、指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强化公司关联交易管控以及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事项,履职情况如下:

1、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的专业性与独立性进行了评价,认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严谨、客观的工作态度顺利完成了公司历年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全面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提出了可操作指导性意见,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有力保障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风险管控,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包括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第一季度报
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慎的对公司年度内整体经营情况发表意见,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了公司核心财务指标在各期间的变化趋势,并对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事项等予以特别关注,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协调管理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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