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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5:*ST美尚关注函

日期:2024-04-12  *ST美尚其他公告   300495:*ST美尚关注函-20240412.pdf

//正文核心内容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70 号
王迎燕:

2022 年 7 月 29 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ST 美尚”)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
公告称,你因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4〕9 号)。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你于 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司法拍卖、以物抵债等方式被动减持公司 7,845 万股,占*ST 美尚总股本的 11.63%。

你的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你被立案调查期间,涉嫌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条、第 2.3.1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本所拟对你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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