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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邦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日期:2024-04-20  百邦科技其他公告   百邦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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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4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毅强先生,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晓菲先生,于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居民服务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王静女士,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毅强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等情况;曾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书面警
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该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依据审计工作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充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安永华明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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