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公告 > 金科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日期:2024-04-23  *ST金科其他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40423.pdf

//正文核心内容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039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4 月 22 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
或“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渝 05 破申 129 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

2、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停牌一天,
并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科股
份”变更为“*ST 金科”,证券代码仍为“000656”。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金科股份”变更为“*ST 金科”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065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 年 4 月 24 日

5、日涨跌幅限制:5%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 05 破申 129 号《民
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因五中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金科股份作为全国知名度较高的上市房地产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建设经验、优质运营管理团队、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其主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业务具有持续性经营价值。金科股份通过破产重整可以获得新生的机会,有利于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各方主体实现共赢,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法院《民事裁定书》,金科股份的重整申请主体适格、具备破产原因、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性。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将全力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