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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恒杰

日期:2024-04-24  荣联科技其他公告   荣联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恒杰-20240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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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宋恒杰,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曾任航天科工集团第 510 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比利时校际微电子研究中心(IMEC,Belgium)研究员、百度公司高级工程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研究员、日本京都大学研究员;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软件学院教授。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自查,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了解公司相关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部列席参会。
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详细了解审议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职责分工,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以审慎的态度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最终形成结论意见,切实履行了董事应尽职责,为董事会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1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对新提名的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会上积
极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及审计会计师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年审审计计划进展、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意见等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推动内审部门实质性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通过对公司经营方面的资料、公司的绩效考核方案以及被考评人员资料的了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绩效情况,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对公司薪酬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会上就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2023 年度,本人督促并关注公司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加深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多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会议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调研,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就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展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本人定期与内审部门和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听取内审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进展、关注重点审计事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为协助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能够就关注事项与本人充分沟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及相关授权、年度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实施进展、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给予重点关注,审慎客观地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和审查意见:
1、2023 年 4 月 21 日,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新增
关联方及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就《关于 2022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6 日,就《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12 月 25 日,就《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
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3 年 12 月 25 日,就《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在事前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4 年,本人
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宋恒杰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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