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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日期:2024-04-25  宏川智慧其他公告   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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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邱晓华、王开田、郭磊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邱晓华、王开田、郭磊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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