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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日期:2024-04-25  宏川智慧其他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425.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川智慧”)根据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2024 年度将与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新材”)、东莞市绿川鑫湾生态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川鑫湾”)、潍坊港宏川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港宏川”)、东莞市松园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园物业”)、广东宏川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科创”)、广东宏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新能源”)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 2,903.72 万元,2023 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2,329.08 万
元。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林海川、林南通、黄韵涛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3 月 31 日已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仓储综合服务 参考市场价 1,900.00 329.35 1,534.22

宏川新材 运输服务 参考市场价 12.00 0.08 --

向关联人销售 房屋租赁及其他 参考市场价 20.00 4.52 15.76

产品、商品 绿川鑫湾 仓储综合服务 参考市场价 2.00 0.43 1.71

潍坊港宏川 服务费 参考市场价 123.00 29.14 148.85

小计 -- -- 2,057.00 363.51 1,700.55

松园物业 办公费 参考市场价 255.50 62.33 253.53

接受关联人提 宏川科创 服务费 参考市场价 535.22 79.39 271.52

供的劳务 宏川新能源 服务费 参考市场价 56.00 -- --

小计 -- -- 846.72 141.72 525.05

注:1、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小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

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
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生金额 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期及索
比例(%) 差异(%) 引

宏川新材 仓储综合服务 1,534.22 1,881.00 1.02% -18.44%

向关联 房屋租赁及其他 15.76 18.00 10.05% -12.43%

人销售 佛山新材 仓储综合服务 65.19 65.19 0.04% 0.00%

产品、 房屋租赁及其他 2.10 2.10 1.34% 0.00%

商品 绿川鑫湾 房屋租赁 1.71 1.80 1.09% -4.76%

潍坊港宏川 服务费 148.85 148.00 91.29% 0.58%

小计 -- 1,767.83 2,116.09 -- -16.46%

接受关 宏川新材 材料款 1.24 3.00 0.06% -58.65%

联人提 佛山新材 材料款 1.11 1.11 0.06% 0.00%

供的劳 松园物业 办公费 253.53 265.00 8.11% -4.33%


务 宏川科创 服务费 271.52 224.91 12.98% 20.72%

潍坊港宏川 服务费 11.18 20.00 0.53% -44.09%

新泽泰业 设备款 22.67 -- 0.07% 100.00%

小计 -- 561.25 514.02 -- 9.19%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难以实现准确的预计,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系由客户需求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多重因素影响所致,公司 2023 年度
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存在差异的原因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注:“佛山新材”系指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宏川新材全资子公司,现已注销;

“新泽泰业”系指东莞市新泽泰业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注册资本:6,3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 4 号松科

苑 1 号楼 103、203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

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7,389.60 万元,净资产为
9,541.24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0,274.32 万元,净利润为669.70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二)项的规定,宏川新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宏川新材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宏川新材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仓储综合服务、房屋租赁及其他,不存在坏账风险。

(二)东莞市绿川鑫湾生态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 15 号 306 室

(4)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环保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严控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经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投资;工程咨询;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83.45 万元,净资产为 183.30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 万元,净利润为 1.16 万元。(数
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二)项的规定,绿川生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绿川生态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绿川生态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房屋租赁,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潍坊港宏川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2)注册资本:54,0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 00888 号 1 号楼

(4)经营范围:从事液化品码头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和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船舶污染物(洗舱水、生活拉圾)接收处理服务和围油栏供应服务;生活品供应服务。(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17,816.44 万元,净资产为
54,279.99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7,527.89 万元,净利润为2,236.90 万元。(数据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四)项的规定,潍坊港宏川为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潍坊港宏川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潍坊港宏川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劳务,不存在坏账风险。

(四)东莞市松园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刘彦

(2)注册资本:3,315 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松科苑一栋

(4)经营范围:物业投资、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519.77 万元,净资产为
3,357.67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536.22 万元,净利润为 182.71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二)项的规定,松园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松园物业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松园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房屋租赁及其他,不存在坏账风险。

(五)广东宏川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冰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 1 单元 305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617.00 万元,净资产为 497.53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378.03 万元,净利润为 35.73 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二)
项的规定,宏川科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宏川科创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宏川科创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等,不存在坏账风险。

(六)广东宏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小力

(2)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 1 单元 402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866.07 万元,净资产为
1,923.40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44.91 万元,净利润为-76.6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二)项的规定,宏川新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宏川新能源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宏川新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供电服务,不存在坏账风险。

(七)东莞市新泽泰业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吴骏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南路 7 号 1 号楼 420 室
(4)经营范围: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投资、城市更新产业信息咨询、城市更新项目规划与策划、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房屋拆迁工程(不含爆破作业)、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45.94万元,净资产为-339.70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 万元,净利润为-8.33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二)项的规定,新泽泰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新泽泰业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新泽泰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设备采购服务,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原则公允,付款(收款)条件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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