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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日期:2024-04-25  宏川智慧其他公告   宏川智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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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3 年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资本运作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较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召开。报告期内共召开 13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3 日 2、《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3、《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26 日 5、《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3 年 5 月 22 日 6、《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9、《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融资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3 年 6 月 27 日 2、《关于下属公司(南通阳鸿)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下属公司(成都宏智)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3 年 7 月 3 日 1、《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1)标的资产以及交易对方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4)标的资产的交割

(5)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6)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7)决议有效期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3 年 7 月 24 日 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8、《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为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3 年 8 月 21 日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1)标的资产以及交易对方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4)标的资产的交割

(5)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6)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7)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8、《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4、《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3 年 8 月 28 日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3 年 9 月 12 日 1、《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3 年 9 月 24 日 1、《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3 年 10 月 11 日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3 年 12 月 7 日 2、《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对公司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公司治理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无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经核查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状况。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中,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对合营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

(六)现金管理

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照法律规定积极、主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门按照规定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严格进行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有效实施较为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备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要求,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度,监事会将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及其履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特此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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